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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这是一个只有两百人的小镇,人数少,大部分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因为不靠近森林,魔兽少,连佣兵都很少来,与外界没有太多的信息交流。

      冯默是两个月之前和莉莉娅搬到这个小镇来的。

      莉莉娅是他的未婚妻,男未婚,女未嫁,而且冯默知道,莉莉娅爱他,为了他,她能放弃的自己的生命,不过,他却永远都不会有娶她的一天。

      他很早就已经决定,这辈子他都不会娶莉莉娅,不是不爱她,而是因为他太爱她了,她能为了他放弃优渥的生活,冒着死亡的危险,和他千里逃亡,为他付出了这么多,他不能再去伤害她了。

      自从他逃出帝都,从身上没有一枚铜板,到他已经靠着画一些魔法卷轴,赚了五百枚金币,已经快一年了。

      ——五百枚金币,这些钱已经够给莉莉娅,让莉莉娅雇佣一队佣兵回帝都,剩下的一部分钱,也够自己收买水手,偷渡出星辰大陆了。

      ——冯默知道,自己和莉莉娅分别的日子就要到了,能和莉莉娅相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知足了,这个小镇,会是他们最后一次搬家。

      说是搬,实际上,不过是逃亡而已。

      ——逃亡!

      冯默都不知道,他怎么会把自己搞成这样一个地步。

      冯默是个很幸运的人,他出生的时候,他的全名是冯默-冯-格林。

      ‘冯’继承于他的外祖父,开国四英雄之一,第一任紫荆花公爵冯凌。

      ‘冯’是紫荆花公爵的姓氏,姓氏在名字之后,冯-凌,而不是凌-冯,这在整个星辰大陆上是独一份的。

      ‘冯’这个字在大陆贵族的姓名中并不少见,不少的贵族,姓氏的中间就会有这个字,不过提起这个字的时候,大多数的人,都会想到紫荆花公爵。

      紫荆花公爵,是一个放在教科书中让人敬仰的人物。

      因为母亲是紫荆花公爵仅存的嫡系血脉,冯默的身体里留着开国英雄的鲜血,血统高贵的程度并不次于皇室,即使,紫荆花家族已经败落。

      如果说,‘冯’家给了冯默足够高贵的血脉,那么格林家族就给了他足够富贵的生活。

      冯默是在侍女们精心照料下长大的,从小到大,他拿的最重的东西,恐怕就是那种装饰用的闪亮佩剑。

      他有高贵的血统,令人羡慕的家族,以及不俗的魔法天赋。

      他的外祖父是开国英雄,他的父亲是帝国的伯爵,在他十七岁成年的时候,他就已经继承了外祖父的爵位,成了新一任的紫荆花公爵,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大魔法师,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成为最年轻的魔导师。

      不过,最让冯默觉得自己幸运的是因为自己有一个非常好的教父。

      阿比盖尔-罗林,他是冯默的教父,冯默五岁的时候,就跟在他的身边,比他的生父,冯默和他更亲近,他喜欢叫他阿尔,偶尔会亲昵的喊他爸爸。

      五岁以后,他跟着阿比盖尔长大,两个人睡一个被窝,很长的时间他都认为,他和阿尔是彼此最亲近的人,比他的父亲,他更喜欢他的阿尔,比起阿尔的亲生儿子,他也同样认为,阿尔更喜欢他。

      冯默被阿比盖尔手把手的教养长大,他能在二十五岁成为最年轻的魔导师,魔导师的金色勋章上至少有阿比盖尔的一大半。

      宠溺,但是却不溺爱,他的冯默身上花的心血,恐怕百倍于他自己的亲生儿子。

      很长的一段时间,冯默都怀疑他是不是阿比盖尔的私生子什么的,要不然他怎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他都偷偷地去做过血缘测试。

      之后,确认了自己不是阿比盖尔的亲生儿子,他还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了一场。

      不过,就是不是阿尔的亲生儿子,阿尔最喜欢的也是他,就是他和他的亲生儿子罗蒙摆在一起,阿尔最喜欢的也是他。

      不得不说,那个时候,冯默十分的幼稚,简直就是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他凭什么认为自己一个教子,能胜过人家的亲生儿子,还是唯一的亲生儿子。

      多么幼稚,多么愚蠢,多么的白痴,又是……多么的可怜!

      冯默觉得自己就是小丑,无知无觉的被圈养,只等着他养肥的那一天,就被人把皮剥骨,抬上餐桌,被人吞进肚子里,他简直连养在圈里的猪猡兽都不如,同样面临着被宰杀的命运,可是猪猡兽至少知道他的命运,自己却是一个跳梁小丑,沉迷在幻想之中,甚至愚昧的认为自己是他最重要的人。

      当他把自己扛到床上的时候,他还以为他和醉了,受到了暗算,认错了人,他当时多恨的,被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被自己当做‘父亲’的男人,硬带到了床上,如果换成另一个人,他一定会把那个男人用最恶毒的方法弄死,他当时难受极了,可是他还是装成浑不在意的意思,傻啦吧唧的去安慰他。

      他愚蠢的以为,他是他最爱的人,他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意去伤害他。

      每次想到自己居然曾经有过这种白痴念头,有过这种白痴行为的时候,冯默都恨不得回到过去,把那个愚蠢的自己掐死。

      那个时候,他真的天之骄子,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令他骄傲的一切,能把他瞬间打入地狱。

      他的父母生了他,却把他送给了阿比盖尔,阿比盖尔养了他,疼爱他,教导他,督促他,让他按照他的想法成长,为了也不过是‘采补’而已。

      不过,幸好,他跑了。

      他不会砍柴,不会挑水,在来到这个小镇之前,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最喜欢吃的一道菜——香辣跳,原料是这么一种看着就令人恶心的动物。

      莉莉娅就拿这个取笑他,说如果把海蛙剥皮烧肉放在他的盘子里,他能吃出这是海蛙肉,但是如果把一只海蛙放在他的盘子里……

      嗯哼哼——你认识海蛙才有鬼呢。

      贵族的舌头一般都比眼睛厉害。

      当时,冯默被说的面色通红,晚上的时候,他就忍着恶心,在海边蹲了一夜,逮回来了一串的海蛙,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莉莉娅,现在他不仅能靠舌头认出海蛙来,靠眼睛也能!!

      惹得莉莉娅咯咯直笑。

      想起莉莉娅,冯默脸上也露起了一丝的笑容,他提着十几只海蛙,走在镇上,笑着和路上的人打招呼,看到几个认识的孩子,就把海蛙分他们一只。

      海蛙,是一级魔兽,只能喷发简单的水剑,身体连晶核都没有,但是身体里却能分泌出一种剧毒附在皮肤表面,触摸到皮肤的粘液,就会引起全身麻痹,能腐蚀人的神经,而且身体里还有毒囊,肉质鲜美,却不容易处理。

      小镇上没有人能处理这种剧毒,对于小镇上的人来说,海蛙除了肉质鲜美之外,没有其他的价值,小镇上的人很少有人冒着中毒的危险去抓它们,更不会冒着生命的威胁去吃它们。

      冯默在海边抓了海蛙,剥了皮,取了毒囊,回到家弄熟了就可以吃了。

      “真的要给我们吗?”一个小男孩含着手指,一边留着手指看着冯默手里的海蛙。

      冯默周围围着一群孩子,冯默把海蛙解下来,给了他们一人一只,一只将近有一斤重,留下了四只,正好够自己和莉莉娅的晚餐。

      孩子们拿着海蛙都挺不好意思的,不过没人舍得还回去,“谢谢!”

      冯默看着他们欢欢喜喜跑开了,蹲下来剩下的海蛙重新捆起来,拿着树叶子裹好,又拿着网兜挂在棍子上,这样可以挑着走。

      突然,一直黑色的靴子,就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我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喜欢孩子。”

      冯默手下一滑,一只海蛙就从他手里掉到了地上,皮肉上顿时就沾上了泥土,他抬头去看,说话的人果然是阿比盖尔!

      他终于找到他了。

      他往周围看看,没有看到阿比盖尔的属下,他以为他会带着他的军团来抓人呢,顺便当场打断的他的腿,没想到他是自己一个人来的。

      也对,不过就是抓他一个人而已,哪里需要军队啊,阿比盖尔本身就是一名白色剑圣,就是让他跑,他也跑不过他,再跑,不过是给阿比盖尔找乐子而已。

      想明白这点,冯默就不跑了,继续蹲在地上,把那只沾满灰尘的海蛙,放到网兜里。

      “你以前从来不碰这种血淋淋的东西。”阿比盖尔没有一点贵族姿态的蹲在了冯默旁边。

      冯默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不碰这种血淋淋的东西?他每次碰这些血淋淋东西的时候,就想象这些是阿比盖尔的皮,如果这些是卡尔雷蒙的肉,不说碰,他恨不得生吃下去。

      他恨不得吃阿比盖尔的肉,喝他的血!

      “跟我回去吧。”阿比盖尔朝着冯默伸出手。

      “你还没有晋级吧?!”

      阿比盖尔是已经是白银剑圣,距离金色剑神只有一步之遥,不过就是这一步,却像沟壑一般,不知道让多少天才饮恨而终,星辰大陆有记载的剑圣有足足有数百余人,最近的三千年,剑神只有一位,剑碎虚空,踏空而去。

      哪怕阿比盖尔已经修炼出了绝对领域,他也只是剑圣,而不是剑神。

      成为一名剑神,是每个武者的终极梦想,不过成为剑神的难度就好像魔法师成为圣魔导师一样遥远,都属于传说,要不然阿比盖尔也不会浪费二十年的时间,专门培养一件‘鼎炉’,为的就是关键时刻冲击剑神。

      不过,看阿比盖尔的样子,就是靠着采补,把自己从魔导师弄成了中级魔法师,他冲击剑神也没有成功。

      冯默一边逃亡,就一边留意阿比盖尔的消息,自从阿比盖尔没有传出晋级剑神的消息之后,他就知道阿比盖尔不会放弃抓自己的。

      他的心情十分矛盾,他希望阿比盖尔能顺利的晋级剑神,那么也许看在二十年的情分上,阿比盖尔会放自己自生自灭,但是他又不甘心白白的便宜了阿比盖尔。

      凭什么晋级剑神这种好事都能让阿比盖尔碰上啊,他简直巴不得一道雷把阿比盖尔劈死,才会让自己心中痛快。

      这种矛盾的心情,一直困扰他到现在,直到现在阿比盖尔抓到他,他才知道自己的是不期望阿比盖尔好过的,哪怕他被阿比盖尔抓回来,他也不希望阿比盖尔好过。

      “我没晋级剑神,你很高兴。”

      “活该!”一时之间,冯默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下一秒,一双手就遮到他的眼睛上,冯默也利索,抓着阿比盖尔的手,就狠狠的咬了一口。

      “你知道我舍不得动你,但是,你不怕我我杀了你的小未婚妻?”阿比盖尔捧着自己鲜血淋淋的手掌,脸色阴沉。

      你当然舍不得杀我,你还要靠我晋级呢。

      怀着这种心态,冯默恨不得咬下阿比盖尔一块肉下来,他已经不怕得罪阿比盖尔,他知道他被阿比盖尔抓回去之后,没有其他的结局,最好的结局不过就是苟延残喘,被逼着修行,然后被采补,直到阿比盖尔成为剑神,或者他没有了采补的价值,最终的结局,被留下一条命就不错了。

      那么,他干嘛还要怕得罪阿比盖尔,有种他就杀了他啊,他还感谢他,让他早些回到死神的怀抱呢。

      至于莉莉娅……

      “我告诉你,阿比盖尔,你休想拿莉莉娅来威胁我,我和她签了伴生契约。”

      伴生契约,分为主从,从属的那一方死亡,做主的那一方却没有任何一点事情,反之,做主的那一方死亡了,从属的那一方就只能跟着陪葬。

      签主奴契约的时候,多数会再签一份伴生契约,所以伴生契约又被人称为陪葬契约。

      阿比盖尔用后脑勺想想,也知道冯默和莉莉娅签的这份伴生契约哪个人是‘主’,哪个人是‘从’。

      “你就这么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

      冯默觉得卡尔雷蒙傻了,现在不是他不想活,而是有人不想让他活。

      不让他好好活,让他想一条狗一样活着,他宁愿去死,要不是怕阿比盖尔伤害莉莉娅,在他被阿比盖尔抓到的时候,他就会选择自爆,自爆也杀不死阿比盖尔,但是就是能伤到阿比盖尔一根头发,哪怕他去死,他也不愿意让阿比盖尔站在他面前恶心他,还想采补?便宜谁,也不会便宜这只人面兽心的畜生。

      “在想什么?”

      “想你是只人面兽心的畜生!”

      冯默看着阿比盖尔的黑脸,觉得有点解气了,更加表现的得意洋洋,直接就被阿比盖尔拎起来扛到了肩上,他在阿比盖尔的背上,发现他走的路就是他和莉莉娅住的方向,他就趴在阿比盖尔的背上,想去要咬他。

      还没有咬他一口,冯默就感觉自己喉咙一股腥甜,他用手捂着嘴巴,一口血就喷到了自己手掌上。

      “检测精神力状况,目标精神力九级,精神力达标……”

      “血液滴入,进行血液样本检测……”

      “血液NDA检测成功,确认为冯氏血脉……”

      “目标符合所有情况,位面交易器SL127开启,位面交易器SL127滴血认主成功……”

      “警报,目标生命力正在丧失……”

      “确认,目标即将死亡,请目标尽快采取措施,要不然目标将在十秒之后死亡……”

      “SL127进行倒数计时,十、九、八、七……”

      ……

      “目标,再见!”

      声音伴随着剧痛而来,好像有人斩断了他的四肢,他知道身上疼痛的,是从莉莉娅那边传过来的,有人在折磨莉莉娅,他们砍断了莉莉娅的四肢!

      没想到,他还是连累到了莉莉娅,早知道,早知道……他应该早点把莉莉娅赶回去的。

      “莉莉娅……”

      心脏剧痛,眼睛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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