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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长评汇总(二) ...

  •   《时间盗贼》书评八——关于时间的二三言
      文/苗喵猫毛_悠
      终于有机会补完了《时间盗贼》,也终于有时间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时间盗贼》的背景设定脱离《盗墓笔记》,换了一个平行世界,给了他们全新的人生,没有生死的残酷,却有生活的无奈。
      但又有那么一点相似,吴邪在一点一点成长,小哥也对这个世界有了牵挂。但是两个人却又都坚持自己的原则。最好的爱情大概就是,两个人都渐渐活得越来越像另一个人,但却只是像。
      一开始吴邪更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去对别人好。就像文中说到的,也许是出于好心,但却不知不觉伤到了别人。后来,他学会了真正去对一个人好的方法,也真正的长大了,不论是做事的方式方法都慢慢地成熟了。世间最美好的事,是你爱的人他也正好爱你,最痛苦的事,是明明都爱着却都知道永远都不能携手。幸好,吴邪有张起灵,张起灵有吴邪。
      吴邪爱明白了,爱透彻了。在云彩那通电话之后,吴邪的变化是很明显的。那个时候我很羡慕吴邪,他敢于为自己的爱情争取,但我往往连去告白的勇气都没有。我也羡慕小哥,敢于去面对自己心里的那一份感情。小哥说过,他从来不觉得喜欢吴邪是一件不可言说的事,他们的爱情不过是不循规蹈矩而已,何错之有。
      但是世俗就是不接受,社会上有太多人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他们。所以,吴邪向父母坦诚的时候,我觉得很揪心但又很感动。其实对于吴邪的父母来说,这样的反应几乎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温柔了。谁能保证在听到自己的孩子告诉自己,他有了一个同性的恋人,或者知道自己孩子不与他人相同的性向时,一开始就微笑接受的。那些暴怒的、无奈的、失望的、哭泣的父母,我想都是可以理解的。谁愿自己的孩子去走那么一条艰难的路,所以才希望孩子就此停住。但是我也希望,最后还是父母能去理解和包容孩子,这样说,也许自私和过分,可是,如果连父母都不能接受孩子的话,这个社会要怎么去接受他。
      有时,会忍不住对现在的社会生出一丝失望。云彩的死,是推动情节发展,但也写出了社会的女子的恶意。“正经人家的姑娘大晚上不会在外面走”“正经人家的姑娘不会穿成这样”听到这样的话,很无奈。离家读书,父母电话里叮嘱最多的就是安全。女孩子的确要多一点自我保护的意识,毕竟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可一切都是女生的错吗?!在大学之前,关于早恋,学校一再强调,女生要自尊自爱,似乎合情合理,但细想,有些事是女孩自尊自爱就能解决的吗?!入了社会,无数人告诉你,女孩子不要在外面留到太晚什么的,这个一定有必要,只是不希望有人过多去利用这个点来淡化那些罪恶。
      请不要再告姑娘们该怎么做,而是应该告诉那些管不了自己的人,还有一种东西叫法律。
      我最感慨的点,其实不是上面的任何一个,而是吴邪作为志愿者支教的故事。这里打个岔,作为吴邪痴汉的我,超喜欢这里的情节。小哥的惊讶就是对于吴邪坚持的最好回应,当时就想说,不愧是我小三爷,干得漂亮。文中说到了西部地区的教育情况和生活情况,可能真的现实情况要自己去感受过才能知道。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虽然吴邪一开始的目的是为小哥更多,但也真心为这些孩子努力。三年时间,他想为孩子留下来的心,我从来不曾怀疑。
      大概是我本身在接触志愿者这个组织,所以知道能坚持去做志愿者这件事的人其实并不多。更别说去支教,更多人其实是好奇或者小热血,一旦这些被消耗殆尽,就会觉得累了。一开始的吴邪怀抱着可以说是小爱吧,然后他把它变成了大爱。挺好的,与其一开始就雄心壮志最后不了了之,倒不如带着小执念一点一点去努力。
      最后还是想说,吴邪和小哥,其实谁缺了谁到不能说不行,只是会少了一点意义。小哥于吴邪是一种成长的动力,吴邪于小哥是一种坚持的意义。如果不相遇,他们会拥有各自的人生,在他们自认为最好或者可以接受的状态下生活,但是一旦他们遇到,那一种羁绊就是一生改变的开始。
      缘,妙不可言。

      《时间盗贼》书评九——TIME THIEF
      文/STstill

      一开始的唠嗑——
      夏哥这篇写到现在也不容易qwq虽然我一直等着纸质版,但是有活动的话就来参加了23333看看有没有买一本送一本的运气,但是买一本是肯定的嗯(说实话好像不太好?)。
      不过读完后果然又被赚了一波眼泪,我想把我在看完《时间盗贼》后的所有想法告诉夏哥,告诉你我是多么的感动,那么开始啦!

      相遇既是命运,想一想,这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小哥背着重重的行囊,翻过了一座座郁郁苍苍的山,走过了一条条的土路,踏上了一辆又一辆车,爬上去往大学的那一个长长的坡道。但是,真的是一步一步在向着希望前进么?行囊里面装的不仅是物品,让他有些瘦弱的肩膀上背负的更多的是一种压抑。幼年失去了双亲,全村人的恩情,云彩父亲施加的压力,身上所抱有的期待,一切一切压得他喘不过来气,但却没有人能帮他。前方的道路对他而言,也许是一个希望与绝望混杂的深渊。
      而吴邪,走过杭州的一桥一水,带着些许纨绔子弟的风流,追着自己的初恋情人,没有父母给予的太大压力,生活无忧无虑,在蜜罐里长大的他,踏上了琴海大学的土地。
      于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他与一个充满绝望的他相见了。
      这一相见也同时打破了他们未来的定格,他们两道平行线,在自己的动摇下,最终成为了两道相交线。
      回想起来,小哥那时候提醒吴邪他的感情已经越格的时候,为什么可以那么快的注意到他已越格,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也已经早已爱上吴邪了。后面的几章,果然真的是一见钟情。这个叫做吴邪的傻子,拼命地伸出双手去把他从绝望的深渊拉出来,但是小哥自己却十分清楚,这是一个根本无法摆脱的沼泽,吴邪在拯救他的同时,吴邪他自己也在慢慢的坠落。他爱他,他也爱他,当这个感情已经开始无法受自己控制的时候,我们,一起坠落吧。
      终于,他们在一起了。但是剩下的三年是那么微不足道,三年过去了,迎来的是一场必须输的战果,细细打算,以分钟来过日子,珍惜眼前人在自己身边的日子,我想到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书里的一句话:“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今天想要做什么?”他们大概就是想要这样一直紧紧相拥吧,忘记所有的烦恼,卸下所有的责任,就这样一直相拥迎来世界的结束。但是三年后并不是童话般的世界末日,再怎样不舍,最终还是会迎来一个悲剧的结局。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间的过程中,吴邪自己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褪去了那一身纨绔气息,体验到劳动后得到的成果是多么喜悦,明白父母的钱来之不易,他长大了许多,也懂事了许多,并且做了许多许多的慈善事业,这大概都要归功于爱情的力量吧。
      但是夏哥发糖谁能阻止,吴邪说总有一天我要去你的家乡去看看,他就这样去广西做支援教育,把自己打包,送到了小哥的身边。读到那个桥段,眼泪狂涌不止,对于闷油瓶来说他的生命只存在着与吴邪度过的三年,三年后的他心如死灰,拒绝了和云彩在一起的条件,踏上了回到故乡的归程。
      但是当他再次见到了吴邪的时候,他终于再也忍不住,他想把他的爱全部灌入到眼前这个人身上,他放弃了三年时光,来到了这个贫穷的村落教书,他紧紧地抱住了他,他的生命之火再次被这个人点燃了。
      其实在看的时候,发现有很多现代诗的身影,正好语文课我也在学这一部分,就想起了我印象颇深的一首《致橡树》,有点长,我就把最后一段打上来。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像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我当时觉得这首诗太符合天真了,他为了小哥,站在了和他同样的土地上,想和他看到同样的景色。在小爱中找到了大爱,为了那些贫困的孩子们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如诗中所写,这才着伟大的爱情,不是吗?
      写到这还想起了天真第一次说分手的时候小哥的反应……仿佛就像是孩子失去了宝藏一样,惊慌失措,他慢慢地摸索着对面的人,他还在,我也存在;他不在了呢?我想我也不在了。我们像是在一起生长的树木,不可分割,这份感情的重量超越了命运的定格,却又像是命运的安排,是那么令人惊叹。
      我们盗走了大学三年,我们又盗走了青春三年,这六年我们如获至宝,互相扶持。
      我们是那么卑微,却又渴求着互相守护的爱情。
      张起灵感谢上苍赐予他一束光,这束光叫做吴邪,照亮了整个人生,让他体验到什么叫活着。
      吴邪感谢上苍赐予了他一个人,这个人叫张起灵,这个人告诉了他很多道理,让他知道了身边之物的来之不易。
      在此,祝愿他们的未来与幸福,直至万年的彼岸。
      感谢夏哥的文字,再一次让我受到了很多的震撼,这篇文章的故事细水长流,仿佛一盏香茶,越品越有味道,虽然被虐得有点痛苦,但是结局好即一切好……嗯orz
      同时也感谢各位staff,大家辛苦了!!!!
      PS:这下写完了长评终于可以去看民国篇了,夏哥为民国篇看了不少的书也做了不少的功课,谢谢你的付出,我会好好珍惜民国这部的!!qwq爱你么么哒!!

      《时间盗贼》书评十
      文/非鱼落樱
      我入坑比较晚,认识夏哥也比较晚,无意中在找小说的时候看到了万古如斯,就点进去看了,没想到真的是一眼误终身,跳进去就出不来了。那时候甚至还没有看过盗墓原版,也不懂瓶邪代表的是什么,只是在夏哥笔下看到了这两个强大、温柔又重情义的男人,也看到了他们相濡以沫的一生。
      没有经历过追文的那种煎熬,一次性看完的,特别特别喜欢,一直想买到本子收藏,找了好久好久也没有买到书。去年终于无意中在微博找到了夏哥,没有错过二刷,好开心好开心,再次表白,夏哥最帅,爱你
      啊,好像跑题了,哈哈,我绝对不是来凑字数的,言归正传。我的工作性质每过一段时间需要上夜班,零点下班一直睡不着,起来刷微博,就看到了时间盗贼。28章看到快三点,边看边哭。小哥一直是孤独的,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一直生活在黑暗里,身上还背着一座大山,吴邪像一轮太阳就这么撞进了他的生活。情不自禁被吸引,想靠近他,想要他在身边,却被巨额的债务、未完的承诺压得无法分心,还有自卑在作祟。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只能在空隙里偷偷汲取吴邪带来的温暖。
      吴邪从小家庭富足,被家人百般宠爱长大,可是一点没有染上纨绔子弟的恶习,阳光纯真,照亮身边的所有人,小哥应该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类型,也是第一眼就被吸引,想方设法想靠近,想对他好,可惜那个闷瓶子实在不太懂表达,走了那么多弯路。初次动心,第一次有了喜欢的感觉,对象却是个男孩子,有过挣扎惶恐,却还是抵不过不想错过的遗憾,抱着壮士断腕的决心表明了心迹,才发现原来小哥也一样喜欢着自己,那种雀跃的心情好想让全世界都知道啊,就算现在叫他去裸奔三圈应该也没有问题吧,哈哈。
      一路走来,离别在即,小哥害怕着被分手,却还是尽最大努力为吴邪铺垫好后路,就算自己不能陪在身边,就算从此要看着他娶妻生子,还是不想他受一点点委屈,小哥离开的时候绝望又忍不住给自己留了一丝希望,也许吴邪舍不得自己,不会说分手呢?啊啊啊啊,好煎熬啊,想到这段我要揪心死了!啊啊啊啊!
      小哥的离去终于让吴邪看清了自己的内心,也终于明白,这份感情,这个人,是万万不能失去的。忍痛离开父母,只为给那个一直在默默等着自己说分手的人三年的陪伴,强大如张起灵,也在看到吴邪出现的瞬间哭了,从小衣食无忧的大少爷为了他来这穷乡僻壤受苦,只为跟他在一起,吴邪,有你此生无憾。
      向父母出柜,度过时间长河的考验,一路艰辛不必说,终究还是用真情得到了父母的祝福。时间是个盗贼,可以偷走青春,偷走所有美好或是痛苦的回忆,却没能偷走这两个人对彼此的真心,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再次表白夏哥,写出这么美好的感情,全文丝丝入扣,感情也是娓娓道来,不突兀,不渲染,小小的幸福、暗暗的悲伤都在无知无觉中就渗入骨髓,只能跟着小哥和吴邪去感受他们的世界。看完全文就好像自己也谈了一场这样的恋爱,经历了爬雪山过草地,然后泡在温泉里面,身心舒适,慵懒自知。
      说来惭愧,啰啰嗦嗦写了一堆,实在是词穷,写不出我看文时候的全部感受,看在第一次长评献给你的份上,请不要嫌弃我,继续爱你一万年

      《时间盗贼》长评十一
      文/昊月儿_Chenyixi
      最近半年恶补了非常多的盗笔文和瓶邪文,有的时候都看混了。但是校园类型的文一直都是最喜欢去细细品位的一种类型,大概是因为自己并没有在正规的大学感受过4年甚至更长的象牙塔里的时光,在许多的校园文中都能脑补出那些整洁或杂乱的寝室,一群好室友,其中混入了一个不合群的特例,充满着各种黑暗料理的食堂,一段段甜蜜或苦涩的校园恋情,当然当然,身为腐女的我也期待看到各种基情满满的好基友。
      啊呸,废话真多!进入正题!
      最开始看到《时间盗贼》也就是前几周的事,那会儿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了《时间盗贼》的汇总,就想说棒呆!又有一篇完结文可以撸啦!好开心有木有!后来关注了我们,那啥,咳咳,夏炒饭,又名“青岛王俊凯”(= = |||)之后才知道,这篇文2013年就开坑了,默默庆幸了一下还好那会儿没有看到!怎么又跑题了,拉回来!每天下班回来都很郁闷,就指着看文活着了!看到《时间盗贼》的完整汇总版之后,我就趴在床上看了起来。
      首先,喜欢校园文的感觉,即便是虐,也觉得那是青春期应有的经历,是必不可少的。《时间盗贼》在这方面来说就写得很好的,俩人有甜有虐,细水长流。还有一点值得提起的是,吴邪的开朗和张起灵的隐忍(也就是闷 = =)表现出来就是吴邪不停地说,张起灵只是听着,偶尔给出5个字以下的回应,这种相处方式在文章中似乎一点也没有让人觉得尴尬,感觉是在他们之间应有的一种特殊的交流感情的方式。即便是借钱这种让人感觉有些敏感的情节(就像常说的那句话:提起钱就不亲切了!),也让人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情节发展。
      其次是“唯应遥料得,知我伴君行。”这句诗,我后来也专门去搜了一下(^_^)当吴邪怀着复杂的心情写下这句诗并悄悄塞到张起灵的枕头底下的时候,或许那会儿吴邪只是把张起灵当做知己吧,就像元稹写给白居易的这首诗,同样的,吴邪也想为张起灵做些什么,他觉得,因为是知己。
      《时间盗贼》只看过一遍,还来不及回顾,现在让我说出他俩是怎么在一起的,我还真想不起来。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最喜欢的,从认识到相处,虽然两人的成长经历和生活轨迹都是如此的大相径庭。但时间久了,经历了各种磨合,然后顺其自然的就在一起了。现实生活中亦是如此最好,虽然看似吴邪先主动,对张起灵热情百般,掏心掏肺,做了“过界”的事情,然而,张起灵在看到吴邪的第一眼又何尝不知道,已经注定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呢。其实,那又怎样,在一起了就好。
      再来就是,俩人在生活中的各种甜蜜小事件,什么整理书架的时候,不约而同的对视、亲吻,张起灵调戏完吴邪以后自己继续面无表情的做事,留吴邪一个人在那儿炸毛,还有张起灵对吴邪5种语言的表白,点点滴滴,都是时间在见证他们的爱情。
      吴邪提过一次分手,并马上就后悔了,那句“比死还难过,又怎么能分得开?”让我的心小小地疼了一下。在那之后,吴邪再也没有提过分手,因为这件事不会在他们之间存在,他们的字典里都没有这个词。由于种种原因,本来在一起的时间就不多,他们不会浪费相爱的时间。
      大学毕业,张起灵要回到家乡当老师信守他的诺言,走的前一晚,张起灵婆婆妈妈交代了一大堆事情,听得吴邪一愣一愣的,就差上去扯下面具看看是不是张起灵了(^_^)。短暂分开的这段时间中,吴邪过了一次最有意义和难忘的生日,张起灵带的小朋友们一个个地在电话里祝他的人快乐,吴邪也是说不出的感动,并要求下一次俩人不管谁的生日都要一起过,张起灵宠溺地答应了他。接着吴邪志愿到张起灵所在的家乡支教三年,一方面是锻炼自己,当然更重要的是想和爱人时时刻刻在一起,异地恋太痛苦。得到了朋友们支持的吴邪没有提前告诉张起灵他要去,以至于在张起灵看到吴邪的一瞬间,笑着留下了眼泪,紧抱着吴邪说“我爱你,谢谢你来到我的身边”。看到文章中提到的歌词“电话再甜美,传真再安慰,也不足以应付不能拥抱你的遥远。”我很喜欢的一首歌,而这首歌词也是真的很适合分开时候的他们。
      最后,他们一起在这片纯净的大山里工作、生活,其中也经历了来自各方面的磨难,有张起灵身上所背负的事情,这件事情经过两人的共同努力,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还有来自吴邪的父母对两人相爱的阻挠。吴邪的父亲给了他不长不短的七年时间,要他回杭州接管家业,若两人能忍受七年的别离,就同意他们在一起。
      离别前夕,吴邪对小哥说:“等到我和这片土地相识的第十个年头,我一定带你回家,小哥,你等着我。”张起灵只是望着他,点了点头。这对如此相爱的两人来说,并不难,七年而已,他们还有一辈子。当约定时间结束,吴邪终于可以带着张起灵回家时,他们就知道,以后的人生道路,再也没有什么能阻碍他们相爱一辈子,而爱这个字已经不足以表达他们的感情。
      “时间盗贼”,时间虽然偷走了他们的十年时光,但是他们会用一生一世的相爱去填满彼此以后所的日子,就像番外《杯酒十年》最后一句话“我爱你,我很爱你,我永远爱你。”
      自此,《时间盗贼》全书完结,看文的时候我有好几处鼻酸想要流泪,但都忍住了,最后我是真的哭了出来。这样的爱情,谁不想要呢?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这条路,换一个人走,也许前方是不一样的风景,谁说得清楚。所以,他们相爱就好。
      这时我还想到一句我非常喜欢的歌词,“闲来江山人相随,盼此景,共年岁,系的王孙携手归,今夕何夕,终是不悔。”

      《时间盗贼》书评十二
      文/只有一只叶子坨坨
      个人很爱小哥和吴邪这对CP,同人文看了很多,最爱两人互相扶持、并肩同行的文。要定义这两个人的关系,与其说是兄弟、恋人,不如说是伴侣,盗笔里生死与共,架空中也能携手共进。
      应该是14年高考以后看的《时间盗贼》,当时看得着急,小哥深沉不露,吴邪懵懂无措,一个心思敏感细腻还几乎一点心思都露不出来,一个大少爷习气还在却满满热情又一次次被扑哧扑哧浇灭【当时看得我都上火了!】。心里一直挺惦记他俩后续的,不过我坚信,两个人无论如何都会在一起的!
      果然吴邪小天使分分钟(额...好像也没有分分钟)拿下小哥顺便起了瓶盖把老张心里憋的话都挤出来了,后面拍板做主“至少还有这三年”牢牢套住了老张,毕业后又追着小哥跑了虽然不是长白山了不过广西上思也很远呐!好容易感觉两个人要成了要成了再也不分开了[激动脸]!然而我忘记了十年的经典梗,果然还是太天真!不喜欢弱鸡天真到白痴的小三爷,他是一个男人,如水般温柔,也能像冰一般坚韧锋利,从盗笔到藏海花到沙海的蜕变,虽然他自嘲慢慢变成了石头,但我仍相信他内心深处留有一片纯真、干净的地方,信仰依旧火热。大邪帝威武!酱紫的男人,不会是永远被护在身后的小天真,而是可以慢慢成长,能够和张起灵一起并肩而立的男子汉,他可以是天真无邪也可以是吴小佛爷。
      《盗贼》里的吴邪,一开始还是有些脾气的大少爷,后来一点点改变,从第一次愿意去和小哥一起做家教,到后面做志愿者,去西部支教,每一件事情都全心全力努力做好。很佩服这样的吴邪,虽然起因中总有小哥,但如果一个人不是认真想做一件事情,怕是会敷衍了事吧。一个人,对爱人上心,工作上靠谱,家里人开明又和谐,我都好想嫁了!【求不被小黑刀飞噗哈哈~】
      啊啊啊说到对爱人上心,大邪帝也是没谁了,大少爷想到了小哥平时兼职辛苦心里一酸就去做家教了,面对张大冷屁股虽然也想过就此退回安全距离不过小心思还是盯在小哥身上,对小花、胖子出柜也是坦坦荡荡“这就是老子的男人有什么意见吗”,自己攒钱给小哥买礼物、去参加志愿者一点一点摆脱大少爷的习气简直不要太帅!毕业了不工作不考研去广西找老张私奔,实际行动表示“老张你这辈子就别想跑了什么在你附近租个房子偷偷看着你都见鬼去吧就得在小爷眼皮子底下!”老张被命运和自己蹂躏的小心脏分分钟就被吴小天使治愈了啊!
      对于小哥,九级生活残废、无欲无求的仙男这种形容纯属调侃啦!活了那么久的“老妖怪”会是生活废打死我都不信。不过也可能是活得太久了,见过了太多变迁,很多事情他一眼就能看透所以才会对很多事情“无动于衷”吧。记得之前看过的一篇文里面吴邪说到小哥的状态特别像老年人,虽然有点小惊悚但我竟然真的很认同ORZ
      不过张起灵大大在原著里面总总给我一种无奈、认命的赶脚,窝心!《盗贼》里的小哥,话照样不多,做的好像也没有吴邪那么轰轰烈烈,可能一开始存在感比吴邪要弱了很多。BUT!一见钟情了自己一个人就决定此生爱人只此一个就算一辈子都要回到小村子也没关系简直比等待小花妹妹十几年的老吴还要痴情好么!一直憋着不告白吴邪是在为吴邪的人生负责吧虽然这对他俩的感情一点都不负责...死抠死抠的张大公鸡给老吴买了1870块的毛笔啊!这得刷多少盘子!【额,盘子事儿小,老张你开心就好,别打窝窝只是吐吐槽】
      可能是拥有的少,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个大宝贝又舍不得他难过,所以分手也不行把吴邪留在身边更不行就只好一直拖着过一天算一天。啊其实我一开始特别不理解老张和云家的约定,就跟毕业前打电话找阿贵和云彩的吴邪一样,什么破约定不回去还能怎么着?后来看到老吴都夸他家老张“在这个浮躁又缺乏信用的世界里,这份品德其实真的很难得”我也就不发表反动言论了。幸好老张后面再没想过要放弃啥的,不然一定钻书里抽他。老张说情话什么的一出手就是“唯一VIP送给你”啥的,我也只能汪汪汪了。讲了好多总之就是不论老张还是老吴,两个人都为同一份感情付出了很多。虽然一个直接,一个内敛,一个轰轰烈烈,一个隐隐约约【什么鬼形容】。
      总之两个人很般配啦也只有这两个人最合适彼此吧,其他人哪里收的了这俩妖孽哈哈哈哈哈。
      最难忘的是云彩和吴邪之间发生的事情吧,情敌见面没有分外眼红,你有你的执念,我有我的坚守。特别感谢机智的作者大大没有安排任何雷人的狗血三角剧情,即便云彩一直没有放弃小哥,也没有那种死缠烂打的故事发生,只是一个没有得到心爱人垂怜的可怜姑娘,带着卑微的期盼和星火般的希望,放弃了很多很多去追求爱情的傻孩子。我想在她死之前,应该是已经想好了要放手的吧,吴邪的决心、张起灵的决心、那张拼在一起的床,唉,只想好好抱抱这个姑娘。
      也特别喜欢《盗贼》里的小花,没有CP的单身主义者,永远清醒知道自己要什么,霸气侧漏的花儿爷。他对吴邪说的那段话“希望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人,你不会在意这个人的性别、家世、外表,不会在意任何事情,只是想要跟这个人在一起,哪怕一起到很远的地方。你不会惧怕任何挫折和困难,你会觉得,只要有这个人就够了”,不禁又让我想到了《万古》里面的花儿爷,万贯家财也抵不了一个知心伴儿、一个温暖的家。《万古》里的花儿爷最终有了共他一生的瞎子,何其有幸,然而《盗贼》里的小花也丝毫没有让我感到遗憾,也许这个男人,就该是没有束缚、自由张扬、肆意绽放的。最后!感谢夏大三年之后重新把这个故事写完了,老吴和老张又一个暖暖的故事,瓶邪的又一种可能,撒花!

      《时间盗贼》书评十三——缘是一生的宿命
      文/Whereishermit
      以前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说“缘是一生的宿命。”觉得这是对吴邪和闷油瓶最好的写照,无论在哪个故事中,他们都是注定要相遇并且相爱的。这是他们一生的缘分。
      初遇的时候,吴邪还是个执著于初恋不知世间疾苦的大少爷,心地善良却不够成熟。而张起灵则是一个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从十万大山走出来的少年,跨越千山万水,他们相遇了,他对他一见钟情。
      后来吴邪初恋宣告终结的那天,也是张起灵母亲的忌日,于是,两个少年就这么打开了彼此的心门。然后两人成为好兄弟。吴邪为了张起灵而尝试去改变自己,张起灵也因为吴邪而与这个世界产生了更多的联系,他们都变得比曾经的自己更好了。
      在经历了一些波折两人终于在一起后,张起灵说过一段话,他说他母亲说过这辈子虽然过得很痛苦,遇到了一个不值得爱的人,可她至死不认为爱情本身是有错的。那一刻我真的很为他们感动,张起灵和他的母亲都是拥有赤子之心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愿意不顾一切去爱。他母亲说得不错,爱情本身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爱上的那个人或者相爱的时间罢了。而张起灵比他母亲幸运的是遇上了对的人,以及他们相遇在了对的时间。像张爱玲曾经说过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如果他们相遇太早,也许会像吴邪和小花一样,不懂也来不及抓住自己想要的,即便当时在一起,也未必能坚持到长大以后。许多发生得太早的爱恋,纯洁纯情却经不起世俗的诱惑,只因彼此都太年轻。而如果晚一步,也许吴邪会逐渐变成一个逐利的市侩的商人,而张起灵可能只是大山深处的一名人民教师,那时候再相遇,也许两人都不会有那么纯真的一颗心去爱人,也未必会有放弃一切也要在一起的决心。所以我说,他们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
      后来两人的恋爱则显得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既然没有漫长的一生可以陪伴,那就过好这仅剩的三年。其实他们对彼此的爱恋,不用说三年,哪怕只有三天,都抵得过世间多少貌合神离、平庸琐碎的夫妻的一生了。
      看他们谈恋爱,总会被许多细节所打动,张起灵的爱跟他这个人一样,强大而又温柔,总能包容一切。而吴邪也是一样,他可以吃苦,却不愿爱的人受罪。他们都真心为彼此着想,看了许多瓶邪文,最初也是至今最打动我的一点就是这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恋,简单直接而又坦荡,哪怕有无数艰难险阻在前方也无惧无畏,不会脆弱敏感,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大吵大闹,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忠诚,也都不辜负对方的信任。
      在我看来,白云行去意味着时间流逝,而风雨光华应该代表两人在相爱的路上一路携手风雨同行。他们的青春因为有了彼此而熠熠生辉,他们就是最适合对方的人,小哥教会吴邪成长,长成一个有担当的人,而吴邪给予小哥无人能替代的温暖与感动。吴邪家教的收获,应聘志愿者成功的喜悦,以及后来的青海之行的感悟,都不是直接来源于小哥,却都是因为受了小哥的影响。
      后来他们终于不得不面临注定的分离,但吴邪已经决定来到十万大山,来陪伴他的爱人。毫无疑问,他的到来给了张起灵绝处逢生的希望,可以说,他就是他生命的意义。我想小哥在吴邪到来之前的一年里应该是倍感痛苦的,一个人可以忍受黑暗的前提是他没有见过太阳,小哥前十九年的人生一直在黑暗中踽踽独行,当他遇见了生命中温暖的太阳以后再被迫分离,那痛苦将会比以往更甚。而吴邪终于学会了勇敢,学会了不顾一切追逐自己的爱情,不问值不值得,只管愿不愿意。
      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云彩无辜被害,吴邪奋力追凶 ,种种机缘巧合之下,终于为小哥换得了一个可以离开的机会。虽然还有七年的等待,可是对相爱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的。
      当未来的某一天到来时,当他们已经长相厮守的时候,回首往昔,吴邪也许会觉得在十万青山的日子如同一场梦,梦醒后两人早已携手走完大半生了。他也许会发现,故事的结局早已经写在了开头,就像小花曾经说过的那样,他遇到了一个愿意不顾一切去爱的人 ,不会在意任何事情,只会为了和他在一起而想办法克服所有困难。他也实现了最初送给小哥的一句诺言: “唯应遥料得,知我伴君行。”
      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生,将是我陪伴你一路同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都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但以后的每一个冬天,他们都可以在冰天雪地的人间拥抱取暖了。
      南北东西,只有相随,再无别离,这就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时间盗贼》书评——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文/小排骨

      跟很多妹子一样,《时间盗贼》是我等了三年的一本书,起初也一度觉得这本书大概会坑了吧,不过幸好,我等到了这本书的完结,等到了吴邪和张起灵的一生相守,等到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时间盗贼》是一篇甜文,准确来说是一篇会催泪的甜文,我都不会知道自己是因为而落泪,也许是为他们的相爱而感动,也许是为他们坚定相守而感动,也许是为吴邪穿越人海的那个拥抱而感动,幸好啊,他们相爱十四年,最终等到了携手一生的机会,时间这个小偷,偷走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却偷不走他们相守一生的决心,反而更加坚定了两人的感情,这样的爱,真的太难得,正因为难得所以才更显珍贵。
      我在写这篇书评的时候,一直在循环一首歌,歌词里面有一句“爱上一个人的家乡,爱上一个人的目光,爱上一个人的伤疤,他在记忆的远方”,放在他们两个人的人生里来看真的是再合适不过。
      你从十万大山中走来,停留在海边看白云行去,短暂几年,看到了更为广阔的世界,经历了人生前十几年不曾碰到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你遇到了一生的爱人,你们相识、相爱、相守,即便这样的爱情不被世俗所接受,那也没有关系,你们相爱就好,两个人携手走的路上,有再多风雨也不怕,时间过得很快,你就要和爱人分别,回到那个你并不愿意回去的家乡,以前并没有软肋的你,也开始会有害怕,没有人会不怕这相隔千万里的距离。
      你是在江南长大的谦谦君子,心性至纯,为人至真,你没有强大如神佛的内心,但有着无限地热忱,去暖化一颗冰封多年的心,你从来没有想到,你会在青春岁月里遇到一个人,爱他、敬他,想要和他携手相伴,白首至老,为他穿越千山万水,去到那个人的家乡,和青山为伴。你们在十万大山中相伴数千日,你从来没有放弃过,想要把你爱的人,带出这片大山,让他不再孤独;终于,你们等到了属于两个的未来,虽然需要七年的等待,但是这七年跟一辈子相比,不算长,你们有着相守一辈子的决心,再远的距离,再长的时间,也不会分开你们紧紧相靠的心;在你们相爱的第十四个的年头,终于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把你们分开。
      整篇文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吴邪去到上思的那一章,他和小哥拥抱在一起。重逢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是看着小哥原是那样情绪不形于色的人,都忍不住落泪,我也是紧跟着就哭出来了,明明是甜文啊,明明是重逢,老夏,让我掉眼泪的真的好吗。
      这是一篇很简单的文,它只是在说一对恋人相爱相守的故事,这也是一篇很复杂的文,它有来自二次元的人物,有三次元的社会现象,有作者满心倾注的爱,有读者一直以来的等待,每个人都等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
      我是《时间盗贼》的读者,也是出本的参与者,从封面,到赠品、从特典到排版,这套书给我的感觉一次又一次的在加深,在制作特典的那个晚上,我坐在电脑面前,看着那几张一点点成型的图片,好几次泣不成声。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真实感,他们不再是只存在在书中的人物,在世界的某一个地方,张起灵和吴邪就是两个普通人,没有那么多的冒险,没有那么多的分离,没有那么多的重任,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恋人,仅此而已。
      爱情,原本就是很美好的事物,而张起灵和吴邪的爱情,在我看来,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从原著向的《万古如斯》到架空文《时间盗贼》再到老夏的新开的民国文《云山苍苍》,他们的人生有着很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们一直相爱。
      有人说,这只是小说,他们只是书中的人物,你怎么那么当真;可是对于我来说,他们不止是书中的人物,他们有血有肉真实存在,存在于我的心里,存在于老夏的心里,我只是听书人,却入戏太深,盗墓笔记这个毒,我中得心甘情愿。
      感谢老夏的辛苦写作,让我能看到他们不一样的人生,让我再次感受瓶邪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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