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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正文31 ...

  •   斯摩格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男人,他为了能买到自己常抽的雪茄可以把整座岛完完整整的逛上两遍,一家一家店询问。啊,也许这么轻描淡写的叙述这件事情读者们是无法感受到他是多么有意思的,好吧,请让作者再来一遍。
      斯摩格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男人,有意思到你完全无法理解的那种程度,他的烟瘾很严重,嘴巴仅仅只是空闲了一个小时,他就已经开始像疯了一样的打算顶风作案了。我其实是有警告他他已经被监视起来了,说不定连我们进行的对话也被监听然后记录下来了云云,他多少是个明事理的,在听到我“好好睡觉哦,要不然妖怪会来把你拐走卖掉”这一类的警告也只是抽抽嘴角,什么也没说,安静地坐在沙发上。
      他无法集中注意力,只坐了五分钟就开始满屋子乱窜,窜了五分钟后去洗了把脸,冲了个凉。然后每隔五分钟进一次浴室冲冷水澡,最后干脆把自己泡进了冷水里。这么来来回回折腾了一个小时左右,在他下半身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触摸了他的身体,体温已经十分让人担心了,把他塞进沙发里,裹上被子,好在房内一直打着暖气,他的身体很快就回暖了。我又去煮了姜汤,姜汤还没有煮好他又开始折腾起来了。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很冷静很冷静的男人,但是在我看见了他用脑袋撞墙的时候我再也不这么认为了。
      “算了,你去买雪茄回来吧。——被监视的事情我们可以之后再纠结,现在你马上就要自焚了。”他如获大赦,连外套也没披,随便套了一件库赞的衣服,外面几乎是“雷电交加,风雨大作”,但是斯摩格丝毫不在意,连伞都没带,就这么冲出去了。我应不应该提醒他没有带钱包这件事情呢?——算了,他自己意识到了。
      他前脚一踏出门,那气势简直是长虹贯日,风起云涌,令天地变色,神阻杀神,佛阻杀佛,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那等气势,我是很少见到的,只在之后的顶上之战里见到过路飞带有过这等气势,深深地表示了不起啊了不起。
      其实我已经确认了他是个路痴,所以他也很讨厌出门,能不到处乱走就不会出去,无论是走多么简单的路他都可以做到迷失方向,即便是一条“笔直大路通罗马”的这种路他也走不好,完全走不好。但是为了能买到合适的雪茄,他已经全然不怕了,管他认不认识路,就算是绕地球两圈他也得买到雪茄。
      所以说啊,瘾癖这种东西不是病,但是若是瘾泛起来了那果断是要要人命的。
      我们安中将实在是不想跟着一个疯子满世界乱跑,所以我安安分分的呆在厨房里熬姜汤,我估计他回来的时候不发烧就算他身子骨强健了。没劲去在意斯摩格到底跑去哪里了,好在在这座岛上生活了这么久了,人品和人缘都还是相当不错的,不一会儿就有人用电话虫联系我了,告诉我前几天和我一起出来的那个“小哥”现在正在什么地方“乱跑”,然后以“不安全”或这样那样的名义让我记得把他领回去。
      其实我是很想知道的,按道理说我是比斯摩格年纪要小的,你们这种活脱脱的“斯摩格他妈啊,你儿子正在哪儿哪儿撒野呢,快来啊”的态度算是什么意思啊······
      好吧,没有错,我就是如此无良的人,反正这么大的一个活生生的成年人,还能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成?所以我就没有理他们,该做什么做什么,若那个家伙记不得回来的路了,自然会打电话虫回来向我禀告他在哪里,所以自然是用不着我担心的。
      我这种淡然,在不久以后就破灭了,因为打电话的人又重新的打了一遍,也就是说斯摩格已经绕岛一圈,现在正在绕第二圈,他都绕岛一圈了,怎么着也应该买到雪茄了,但是又绕一圈,貌似连第二圈都快绕完了······单纯的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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