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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江小叶她们寝室的都是本地人,所以毫无疑问的,没有人留校。
      其实江小叶倒不是恋家的人,或者说她骨子里对感情是很淡薄的。高三的时候学校抓得紧,一个月放一次假,每当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头天就把东西收好,第二天最后一节课开始教室里就开始骚动,后门悄悄地开了关,关了开,那场景跟去食堂抢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这里面除了外地的同学因为客观条件回不去以外,唯一的例外就是江小叶,她基本上没什么重要的事就呆在学校。照她的看法,一共才放一天,回去被窝都还没捂暖和呢就得收拾收拾往回赶了,而且每每坐上公交她都得对中国庞大的人口再三膜拜,不过有个好处就是虽然她抓不到扶手也不用担心站不稳,自己跟个肉馅似的夹在中间怎么都不会摔倒。
      “江小叶,你个冷血动物。”
      何田田每次打包回家的时候都会把江小叶从里到外鄙视一番。
      何田田是江小叶的死党,两个人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到了高中虽然分科以后不在一个班里,但是高三一起出去租房子住,就成室友了。
      何田田的性格与江小叶完全不同,是个特别恋家的女孩子,每天都会把家里的人都念叨一遍。
      江小叶也觉得挺奇怪的,她们俩是怎么就成为了朋友了呢?这还真是件神奇的事情。
      十月份夏天的热情还未完全褪去,挤在火车里汗味、瓜子味、烟味和水果味混在一起真让人作呕,但是江小叶必须回去一趟,因为十月一号是外公的生日。
      江小叶是踩着点去饭店的,她到的时候桌子都快摆好了。
      也不是整岁的生日就没有大办,只是几个家里人聚在一起。外公、外婆,江小叶一家还有就是两个舅舅两家人。
      “小叶,在学校还习惯吗?”外公给江小叶夹了一块排骨。
      “还行,反正就那样呗,我在哪儿都能活。”江小叶不动声色地把排骨夹到了爸爸碗里,自己挑了一块鱼吃起来。
      “那是,小叶从小就独立,叶漫好好像姐姐学学。”叶漫是大舅舅家的孩子,今年升高三了。
      江小叶也没有说话,自己又夹了几块鱼肉还舀了一勺汤泡着。
      “叶珊,你这件衣服在哪儿买的?”大舅妈喝了一口汤对着江小叶的妈妈问道。
      江妈妈笑了笑,道:“DK打折的时候买的,不到一百块呢。”
      DK是一家综合性的购物中心,只是里面的东西除了食物都贵得吓人,江妈妈平时是不会去那里面买东西的。
      “我看你这个衣服的布料不是太好,缝得也马马虎虎,打折的东西总归有它不值钱的地方。”
      江妈妈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江爸爸的筷子也是一顿。
      “呵,那是,我们这样的衣服哪比得上大嫂身上几千块一件的呢!”
      她不喜欢这样的氛围。
      就好像十几年了,外公从来都没有发现其实她是不喜欢吃猪肉的,但是却一直记得表妹喜欢吃豆腐;就好像大舅舅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但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他们家的不屑。
      什么学习呢,不过都是套话罢了,就好像一家人聚在一起就总要找个人出来表扬一下,这在她看来更像是一种例行公事。因为大舅舅他们在更多的场合总是说,我对我们家漫漫也没什么要求,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我们养得起她。
      所以江小叶总是尽量回避着这样的场合。
      两顿饭吃下来江小叶只觉得筋疲力尽,回到家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就睡着了,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十点了,于是她上了个厕所,回卧室继续“挺尸”。
      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她才不过五六岁的年纪,跟着爸爸妈妈一起站在外公家门外,妈妈默默地留着眼泪,外公手里握着一把斧子,语气冷硬地撵妈妈离开。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个下午,太阳亮堂堂地照得人发晕,那把斧子闪着寒光,应在她水汪汪的的眼睛的,“噗嗤”一声撕裂一个口子。
      至今她都不知道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妈妈从小就不太受宠却是不争的事实。
      江小叶的外公家特别重男轻女,以前她妈妈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拿出去丢掉过一次,后来还是外婆不忍心又把妈妈捡了回去,但是妈妈因为那是受了凉,就落下了头疼的毛病。
      其实江小叶有时也挺高兴,因为她们这一辈三个都是女孩。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她依然是不太受宠的那一个。
      这些事情或许大人们都以为她不记得了,但她却偏偏记得一清二楚。也许就是因为这些太过真实和深刻的记忆让她从小就格外地敏感和早熟,她喜欢和人对视,然后从他们的眼神窥探对方的想法。
      后面几天的生活在江小叶看来和在学校也没什么不同,上网,看书,睡觉。
      有时候无聊了她就在班上的群里窥一窥屏,或者就直接加入战局贫几句。
      最近大家都在讨论西语名字的中文翻译,但是都是忒俗的那种。
      比如有个男生起了个名字叫Horsé,按照正统的翻译是“何塞”,台湾那边翻成“荷西”,然后有个妹子就淡淡地来了一句——哦,原来是活塞兄啊,幸会,幸会。
      然后那位无故躺枪的仁兄只有以不断地刷屏来表达他满腔难以抑制的愤怒。
      回学校的时候难免又享受了一通火车里的混合型空气,江小叶觉得她的鼻子都快失灵了。经过深刻的总结,在这种情形下,最好的办法就是睡觉,一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江小叶只觉得耳边变得喧闹起来,混杂着打扑克的声音和男男女女的笑声。她皱起眉头尽量想忽略这种噪音,但是这些尖锐侧耳的声音却想粘上了她似的,源源不断地灌进耳朵里。最后她不耐烦地睁开了眼睛,就看到对面座位坐着的一群人正热火朝天地“斗地主”,没参加的人就嘻嘻哈哈地聊天。尤其是一个穿黑体恤的女生,声音又尖又高,让人想起了指甲在黑板上挂过的声音。
      正在这时一个男生走到了旁边的空位坐下,看样子刚从厕所回来,他倒是挺安静的,掏出手机来优哉游哉地听歌。或许是感受到了江小叶的目光,他转过头来充她眨眨眼睛,然后对着那一桌玩得正嗨的人说了句:“诶,小点声儿,警察叔叔都被你们惊动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带着大提琴的低沉和优雅。
      “贺钰,你不团结同学就算了啊,怎么还当破坏分子啊!”一个瘦得跟猴差不多,黑得跟包公有一拼的男生伸手在贺钰的肩上推了一把。
      “别说我跟你认识,丢人。”贺钰挑了挑眉,长长的睫毛在下眼睑处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
      “行,你是新时代的好学生,我们都是败类,成了吗?”
      话是这样说,但那边的声音还是压了一些下去,尽管这在江小叶看来几乎没什么作用。
      她把眼神收回来,看着窗外的风景。
      其实也没什么可看,触目的是高高的山和凌乱的碎石,繁密的杂草高高冒起。
      下了火车,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江小叶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几天的假期晃晃悠悠地过去了,临上课的前一天江小叶她们寝室开了两个多小时的座谈会,主题包罗万象,从食堂伙食,到系里的男女比列,从择偶标准到逃课守则江小叶她们寝室和大多数寝室都不太一样,大家讨论事情都是在玩电脑或者看小说的时候讨论,一上了床就睡觉的睡觉,听歌的听歌,玩手机的玩手机,安静地连一根羽毛掉下去都听得见。
      “小叶,我们系的男女比例一比七呀,他们自己内部消化都不够,我们是没戏了!”林穗看着群里的最新数据夸张地叫道。
      “小麦穗你就知足吧,我们新传今年只有两个男的,两个啊!”沈译琛泪奔。
      “嚎什么嚎,我们商学院最不缺的就是男的,你们的终身大事我包了!”
      在外语系部里流传着两则古老的传言:
      如果男生学了外语,第一年是男生,第二年像男生,第三年像女生,第四年就是女生了。
      男的当牲口用,女的当男的用。
      第二天见到了同学江小叶和林穗都算是松了一口气了,一个是庆幸班上的男生目前都还挺正常,一个是庆幸班上的男生数量还不错,虽然也只有几个。
      当大家看到活塞同学本尊以后就愣住了,随后又哈哈大笑起来。那是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男生,细胳膊细腿的,偏偏被叫了个这么粗鄙的名字,并且在反抗无效后,这个名字伴随他走过了一生的岁月。
      几周的课下来江小叶和林穗都觉得还行,早上可以睡一两天懒觉,晚上基本没课。虽然语文老师经常自己都搞不清楚某篇古文的意思,但人家喜欢放视频哪;虽然历史老师讲课唾沫星子如喷水壶一般润泽了前三排的同学,但人家讲得慷慨激昂啊;虽然英语课大部分时间都在听听力,但人家老师还会表演个自制搞笑剧来娱乐大众啊!
      但是沈译琛就忙多了,一周有好几天都满课,这种忙碌在她满怀激情地加入了系学生会和两个社团以后就更严重了,江小叶她们都觉得她有严重的自虐倾向。
      晚上十二点。
      “来小沈子,跟姐姐说说你小时候受到过什么心灵创伤。”
      林穗装出一脸的痛心,冲沈译琛招招手。
      “小麦穗,照顾好你自己吧,别一不注意就折了。”沈译琛打着怪,还故意把音效放了出来,一时间寝室里惨叫声此起彼伏。
      “狄大人,有人威胁小女子性命。”林穗从自己的床怕到江小叶那边使劲地摇她。
      “元芳,快来救驾!”江小叶透过窗缝对着沈韵秋求救。
      “大人,远水久不了近火,您还是听天由命吧,您的音容笑貌将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
      沈韵秋说完翻了个身彻底无视那边的动静,今天晚上围着操场跑了二十圈,她实在是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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