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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三载清静 ...


  •   或许清静的日子总要过得快一些,弹指间三年的光阴就这样逝去了。
      自那一日后,长安城里开始幽传一种说法:“馆陶长公主的阿娇翁主哑症才好却又疯了,造孽哟。”皇宫、市井之中纷纷讹传说是“是被下了咒语”,有的人背地里也会说,是母亲坏事做的太多了,报应在我的身上。谦珏、谨珏听说后,气不打一处来,尤其是谨珏,唧唧歪歪地抱怨了三四天。
      知道我没有疯的人在公主府里的也没有几个,就连父亲都不知道。既然是演戏,戏份还是要演足的,我时常会象征性地鬼嚎几声、砸些东西,反正总是呆在屋子里,下人们也只能看个假象。
      “病了”就得吃药,我吃的是夏太医令亲自开的补药,平日里只允许湫水为我煎制,就连梓靥也碰不得。开始我也是不吃的,但湫水告诉我这些都是性温的上等补药,对我的身体是有益无害。若是倒掉,不仅可惜,还怕被人发现蛛丝马迹,我也只能咬咬牙地喝下去。不过这些药还真不赖,三年来将我养得连自己都不相信铜镜里那个美丽的花季少女竟然是自己。
      三年来我也的确是变了很多,模样虽然与现在时候无异,却别具一种气质。籽靥总是说感觉我身上仍旧有现代女孩的气质——外表沉静,眉宇间却透着张扬。而我却觉得自己在这个时代气息的熏陶下较八年前的自己更有了一份古典的娴静与优雅。
      为了避人耳目,就是在公主府里,我也是很少走出屋子的。通常除了看谦珏她们在白娟上绣花样以外,就剩下湫水教我琴棋书画四样了——后来我才知道,她竟然是一户中道没落了的大家闺秀。因为独女而当男孩子养着,自小就学习着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后来因为家族里犯了罪,母亲狸猫换太子地将她救了出来并更了名,成了母亲身边的“湫水”。
      因为有古筝的底子,我的琴学起来十分得心应手,现在弹得可不比湫水差了。
      湫水的棋艺最好,我至今也没有赢过她半子,有时想起来不禁懊恼:当时跟着外公学弈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好好听呢?
      我的国画在现代也有底子,不过习倒是明清时候的画风,和汉代倒是有些迥异。
      至于“书”,大概是最差的一样了,用毛笔在宣纸或毛边纸上写字当然是难不倒我,但是用刀笔在竹简上就完全不同了。先别说在那简册上的字如何,若是我在上面刻写十个字还不伤到手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我与原来也抱怨过,威胁湫水说若是还要我用刀笔在竹简上刻写,我以后就再也不习字了。她却完全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还“变本加厉”地以“皇戚贵族之女不能不会写字”为由,活生生地逼我练了整整一个月的字,不教其他课程。要不是有夏太医令为我开的回天妙药,估计现在我这双手不废掉也肯定是吓人的很。
      后来有一次梓靥、谦珏都不在,我就要谨珏帮我拿纸笔来练字,我才从谦珏的口里知道在这个时代里纸笔是很贵的——一小张毛边纸就要一个“钱半两”,一支玉杆狼毫的毛笔更是贵得可以养活一户平民人家。从谨珏心疼的眼神里就知道,她每次看到我用那么贵的毛笔和毛边纸练字都只能暗呼无奈,总不能责备我浪费吧?可这能怪我吗,谁叫所有人都不告诉我?原来只知道在蔡伦发明纸之前古代就有纸了,可我哪知道这粗糙得还不及现代的中程货色的毛边纸在这个时代这么贵,就连一般的贵族可能都用不起。我也只能硬着头皮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反正公主府有的是钱,价值不菲的陶器都让我当玩具砸了,浪费几张毛边纸也不算什么了!”
      “钱放了吗?”见梓靥进来,我放下手中的刀笔,低声问道。
      “放了,今年就是最后一年了。”她点点头,感叹道。
      是啊,最后一年了。到了明年,我可能就会逃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吧?
      三年前……
      “楚莎,我不知道你为何恨我,但我也总不想留根刺儿在身边随时给它机会扎我。”心里明明相信楚莎不会真的再害我,却还是要说得这样决绝。
      “翁主想除掉这根刺儿了吗?”她冷笑着望着我,眼里仿佛在说:“要杀要刮悉听尊便,反正你也就会这个。”
      我抿嘴一笑,突然有种想逗吓她的想法,“是的。”
      她冷哼了声,定定地盯着我,眼里那种戾烈仿佛想要就此将我一刀了之。
      她就这么恨我?
      “你知不知道一句话叫‘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权当没有看到她的样子的,“你敢说八年来自己没有一扪心思地想害死我?”
      她扯扯嘴角,好像说了些什么,却听不清楚,好像是“杀人偿命”。
      正当我要问她刚才说了什么的时候,她却开口回答“是的”,这个答案实在是在我的意料之外。有多少人会当面承认自己要害人?大概只有疯子、傻子之类的人。再或者就是列宁式的诚实好孩子,但八年前她的所作所为显然让我无法相信这一点。
      有种被抢了白的感觉,我被呛得不住咳嗽。梓靥又好气又好笑地瞪了我一眼,连忙为我扶背顺气,顺便代我问倒:“你会凫水吗?”
      “我自幼就谙水性。”
      她说起话来总是不善的口气,若是我心情不好,肯定会骂她:“我欠你五百万啊,总鼎着一张‘晚娘脸’。”
      “你下去吧。”我心里暗自高兴,见她将欲离开时又补上一句:“记得我原来问你的问题吗?我可记得你的回答。”
      她面无表情,懒都懒得再看我一眼就退了出去。
      我倒不以为忤地笑笑,侧身对梓靥耸耸肩,好奇地问道:“梓靥,你呢?”
      梓靥干笑了两声,说道:“我、不、是、羊。”
      “假设嘛——”
      我嗲嗲的尾音估计吓掉了她一身的鸡皮疙瘩,搓搓手臂,正色地说道:“假设不成立,握有权力不给予回答。”
      我被她的样子逗得快笑岔了气儿。因为母亲答应放我三年,心里因刘荣去世的阴霾稍稍褪去了些,现在起码偶尔会和梓靥闹闹笑笑了。原来听说过“快乐是给死者最大的慰籍”,那时忿忿的觉得这样的人太凉薄,但现在却也有了同样的体会。或许,我真的应该笑——他也曾说过要我笑的。
      我再次瞟瞟门外,缓缓敛起笑,心里严肃地默默念道:“楚莎,我的答案却恰恰和你的相悖——我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做不到见死不救,就算知道对方可能会忘恩负义地成为自己的敌人……”
      翌日,楚莎侍候“疯了”的我在鱼池边玩耍,不慎溺水。尸体大概被石头绊住所以没有及时地浮出水面。
      下人们纷纷暗传:“翁主虽然疯了,但还是很恨楚莎,就连疯掉后还不忘害死她。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数日过去,楚莎的尸体仍旧没有飘出水面。母亲命人打捞却只是捞起了一套压在水底、肮脏不堪的衣服。众人都相信楚莎定是被鱼池里我养的鱼吃得骨头都不剩了,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只是让我惊讶不已的是,梓靥听下人说,楚莎是“我”的乳母邱氏很久以前引带到公主府里来的,她的命或许是同样在鱼池溺水而亡的邱氏给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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