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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离别 我忽然就微 ...

  •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忙碌过了。

      看完齐愿之后,我开始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搬家上,给房子添加一些东西,怎么布置,哪间房子用来干什么,我不厌其烦的装饰着每一个角落,我将自己的重心全部放在了构建自己的家上边。

      王子夜从来不说我什么,他只是尽量每天准时载我回家,陪我吃饭。

      今天是周末的第一天,我费力的穿梭在门口和二楼的书房里,将自己从网上定的各种书籍一摞一摞的抱上去,归类,编号,整的和大学图书馆一样正规。不时的应付各种前来送书籍的邮递员,签单,送客。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总是仰望着家里的大书橱,笨拙的想要将上边的书弄下来,在那个时候,齐愿还愿意抱起我让我坐在他的肩头将对我来说太过于高的书拿在手里,他会笑着举着我,对我说:“北北,以后要做一个读书人。”

      我想,那是自古以来经商的人民的朴实思想还没有退化,对于读书人总有着天生的向往和崇敬。我看着自己面前的巨大的书架,忽然不太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王子夜一大早就出去了,很多的事情根本离不开他。我微笑的送他出去,看着他眼里的担忧,也不想解释。我并不是觉得悲伤,我只是不想一天天的数着日子慢慢过去,我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齐愿要死了,在几天之后也许就是今天我就能收到他的死讯,我只是没有办法将他的死讯挂在脑子里同时还要工作。

      他一度是我的目标,现在目标没有了,我的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了。而我忽然想起了小时候他对我的期望,做个读书人。

      而我念了快二十年的书,却只为了能够养活自己。

      快到中午的时候,有人敲门,我擦擦自己脸上的汗水,去开门。

      “你?”

      在这个时候见到祝宁轩,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他看上去不太好,我也想不出来他看上去好的时候会是什么模样。他看着我一副家居的样子,扯着嘴角问我:“可以吗?”

      我让开身子,让他进来。

      他观察着客厅,说道:“打你电话不接,我以为你在公司,结果你们同事说你在家。”

      我沉默着给他泡茶,他看上去比前几次见面多了几分自如:“你看上去不太好。”

      我的手一顿,忽然就想冲他吼一句,关你什么事?我好与不好,和你有一毛钱的关系么。也许是我的眼神太过于冷淡,他的脸色顿时黯淡下来,看着我的目光也变得复杂起来。我将手中的茶端给他,他笑笑,一时,竟有了几分亲近。

      “齐祚,我们要回去了。”

      我点点头:“嗯。”

      “我们联系到了一家瑞士的医院,我想带他去那里治疗。”

      “有匹配的骨髓吗?”

      他沉默,随即镇定的道:“得先过去才能知道。”

      “一路顺风。”

      他的嘴角动了动,看着我的眼神变幻莫测,我实在没有那个心思猜他到底在想什么,他不说,我就当做不知道。

      终于,他问了出来:“你和王总,好吗?”

      我惊讶的看着他,忍不住感叹这个八卦连他都知道了。

      他见我的神情,眼里闪过笑意:“你妈说的,我去和她道别。”

      我皱眉:“你去见她了?”

      “放心,我绝对不会再打扰她的。”他急忙保证,苦笑:“你能不能不这么看我?”

      那还真对不起,以我对你的认知,我压根不知道还能怎么看你。

      我不说话,他似乎也已经无话可说,沉默统治了客厅,他开始一口口的喝茶,一杯下肚后,站起来道:“我该走了。”

      我看看他:“我送你。”

      他带着笑走向门口,我跟在他后边,将他送出门。

      他在门口对我道:“齐祚,王子夜的手段厉害,你和他相处,要注意些。”

      他是在告诫我。

      我忽然就微笑起来,这也许是多年来除了谢家老人第一次有长辈对我提出告诫。

      “谢谢。”

      他看了我几秒,转身挥挥手,一点点的消失在了我的视线。

      我站在门口,迷糊之中确定我自己再一次失去了些什么。

      也许不是失去,只是从未得到。

      王子夜的电话适时的响了起来,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我坐在沙发旁边的地毯上,面朝着别墅后边的花园,听着王子夜忙碌中的问候:“我给你定了饭,送过去了吗?”

      “没呢,你吃了吗?”

      “一会儿吧……没事,爱怎么装修怎么装修,大厅就是用来给外人看的,不用省钱。”

      我揉揉自己的眉心,发现自己越来越不爱搭理公司的事情,光是听起来,都能让我想到刚开始的艰辛。

      “还在整理书吗?”

      “嗯。”

      “累了就歇歇。”

      “好。”

      挂了电话,我瞅着外边的绿色,跑到了书房,找出了王子夜带过来的一批书里边的《瓦尔登湖》,我拿着书走到了花园,靠在唯二的一棵树上,打开书看起来。

      搬家以后的一个星期,我开始认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邻居。是一对倒卖医疗器械发家的中年夫妻,男人姓范,有很时髦的名字,叫做范时捷,女人姓李,不像是一般的贵妇人,看上去十分和蔼。总是对我亲近的笑着,看见了我的生活作风也没有向以往的邻居那样疏远我,反而坦坦荡荡的邀请我和王子夜去做客。

      我问王子夜以前见过没有,王子夜茫然的摇头。但是对于能够和邻居和睦相处也表示了一定的尊重:“拿两瓶拉菲,咱们过去。”

      于是,在一个星期三的晚上,王子夜把工作都推掉,和我去赴约了。

      在走过去的短短的路上,我问他:“你爸妈和那么一群什么时候回来?”

      他笑道:“我还以为你彻底的忘了这件事。快了吧,现在在西藏,估计这是倒数的几站地了。”

      “你爸的心脏真好。”

      “改天咱们也去。”

      我压根不屑于回答,对于他这种认为钱永远赚不够所以要在有限的生命力赚够一切能赚的钱的死赚钱的个性无力,这人对于钱其实没有什么概念,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看到他的资产额度的逐渐强化。我不用掰着手指头都能知道我们公司已经多少时间没有出去旅游过了。

      作为一家私人的上市公司,这点非常不人道。

      他在大学里就说过:“哥不差钱,但哥看不得别人比哥还不差钱。”

      他被我打击到了,痛下决心:“等恒宇地产那边忙完了,我们放假。”

      我笑着不答,敲响了邻居的别墅。

      开门的保姆十分客气,将我们接引到了后花园,和我们的没什么两样,但是范时捷在自家的后花园盖上了一个小亭子,摆着一张复古的桌子,上边摆上了各种美食。

      见到我们手中地拉菲,范时捷带着中年人特有的大肚子迎了出来:“真是客气……呦,好年份啊。”

      范夫人温柔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对我们道:“他就是喜好这口,快来坐,都是一些家常菜,也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我想,范时捷当时能慧眼识珠的追到范夫人一定是下了不少的力气的,这个女子看上去就让人如沐春风,说话时更好像是能温柔的滴出水来,却不带丝毫的矫揉造作,待人接物更是没有一点会让你产生不好感觉的眼神举动,我感觉,范时捷能成功,这样一个女子定时帮了大忙的。

      王子夜也很是随意的坐下,开始和范时捷讨论各种红酒。对于我这种几乎不喝酒的人来说,那就是盲区。

      范夫人不愿意冷落我,问道:“听说你们都是恒宇广告公司的,你们认识叫做沙海的人吗?今年刚毕业。”

      我顿时笑了:“他在我的部门,您是他什么人?”

      “我和前夫的儿子。”

      我惊讶了。那么精力充沛到这一年公司刚上班就主动请缨跟着一个小组去了云南拍一组广告的小孩儿,是单亲家庭?

      范夫人一点也不介意的道:“沙海很不服管教,但就是喜欢广告策划什么的,大学也非要学广告设计。”

      “他还是很有才华的。肯吃苦,有天赋,不会错的。”我不吝夸奖。

      范夫人很高兴的道:“乘你吉言,还是摆脱你多照顾了。”

      我笑着应是。

      最后,宾主尽欢。

      等回了家,我和王子夜躺在四周都是透明的阁楼里看着看不见的星星,两人都不想说话,我枕着自己的胳膊,思绪飘了九万里。传说每一个死去以后都会变成星星,那我们每天仰望星空看着死去的灵魂,真有够变态,天文学家就更惨,他们得上香拜佛吧。

      那如果死去的人被火化掉,尸骨无存,是不是会干脆点儿。我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摇摆不定。

      于是,我对王子夜道:“有一天我要是快死了,我就把器官捐出去。”

      王子夜眨眨眼,像星星一样:“好志向。”

      我想到了我的书:“这里不会有耗子吧。”

      王子夜似乎跟不上我的跳跃性思维,茫然的表示自己对这个问题很茫然。

      我一翻身爬起来:“我去书房,你一会儿先回屋吧。”

      没等他说话,我就跑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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