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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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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早晨,太阳透过百叶窗照进来,看看钟,才6点,卧室已经很亮了。我又闭上眼睛再眯一会,最享受不用急着在老板以前赶到学校,可以不着边际胡思乱想赖在床上。
终于眯够了,不愿意再躺下去,今天要做的事还很多,刚搬了家,所有的纸箱都得收拾归类。简单喝杯牛奶后,我懒得换睡衣,就那么踢踢沓沓到客厅拆箱。大多数都是书和复印的paper,看着这些破书我都头疼,不明白当初为什么鬼使神差跑美国来念博士。快30的人了,还没有男朋友,不会真嫁不出去吧,老熬夜,眼角和嘴边的纹路越来越深,用clinique的全套护肤品也没什么效果,每次用那个clarifying lotion皮肤都火辣辣疼,但为了“让肌肤娇嫩光滑”,我也认了。不过看周围的单身男生个个歪瓜裂枣的样,实在提不起精神和他们打情骂俏。也不能得罪他们,这么重的书还是要他们帮忙搬的。要是没出国的话,我现在会干嘛呢?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6点钟起床收拾书。
出国前和男孩去蹦迪,坐马路牙子喝啤酒,路边小饭馆狂吹乱侃,在单租的小屋里学抽烟,玩得多痛快啊。这里的酒吧只去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去了,吵得要命,面对面的都得直着脖子叫,一晚上下来,酒没喝醉嗓子倒是喊得冒烟。那个麦克也不地道,没吃着豆腐竟不想送我回家。MD,以后还是离这帮洋鬼子远点。
这回租的房子有个好处就是客厅整整一面墙都是木架,我不用费劲组装书架,搬家时再费劲拆开。计划把大部头书摞在最下层,paper一份份理好,堆在倒数第二层。屋里静得慌,我打开CD机,放上我一向最喜欢的backstreet boys,“You are my fire,The one desire…”Brian令人心碎的声音响起,我更加痛恨眼前乱七八糟的书。我的青春年少都毁在无休无止的实验,读文献,做报告,和老板谈话中了,真的,当初为什么要来念博士呢。
恨归恨,现实里的我还得恭恭敬敬地把书供起来,一本动辄就是五十刀,贵的还有上百刀的,我一个礼拜的生活费啊,怪不得美国的教授不象国内的那么穷酸,人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得多好。找出一把开箱子的裁纸刀,把气都撒在封纸箱的胶带上,嗤拉一下划过,就象很多年前用刮字的刀片划过那个男孩的手背一样,不同的是没有殷红的血泛出,半死不活的胶带裂开嘴等我去撕。
书很快差不多摆完了,理文献是个头疼的事情,我要给自己放放假,先清理零碎吧。打开写着“零碎”的纸箱,把一件件小摆设,影集都拿出来,这时我看见了有三,四年没写一个字的日记本。墨绿色缎面包装的日记本,还是我小学得的奖品,中学时无聊自己剪各种花样,用树叶的绿汁把每篇都染上一个不同的图案,秋天夹在本里的叶子经过一冬竟留下灰绿的很自然的纹路。到南方的那个城市上大学时,我习惯地带上它,只是因为我一直很喜欢它的精美包装,而且里面一个字都没写。我不知大学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我也不知自己会不会和会在日记本上写下什么样的东西。
拿出日记本翻起来,一页页密密麻麻写满了大学的心事,那里面大部分事情我还记忆犹新,记录的往事躲在旧纸张里,压在箱底,也潜在脑中。不是搬家,我是不会去翻它们的,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曾经的伤心干嘛还要再去揭疤呢。
翻开本子,一股酸气扑面而来,呵呵,那时还有心思呻吟做作,酸文假醋。换了现在,成天老娘自称,菜刀挥舞得比孙二娘还利落。带些自怜,我不由顺着那些蝇头小字读下去。
日记前几页的酸气差点没让我背过气去,想想难怪,那时还不到二十呢,怎么有十年过去了吗?我一向无心无肺,从来没觉得时间的流逝,但在这几页酸气中,我一边忍住翻胃的恶心,幸好早上只喝了杯牛奶,一边惊叹那时的纯真,光阴的迅即。
强翻了几页,终于受不住罗罗嗦嗦的记事,而且通本记的都是一个人,再看见他的名字只会引起我又一次的心痛惆怅,尽管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我更愿意淡淡地想起他的身影,而不要刺目惊心地看见他的名字。其实在日记里,我几乎没有写他的名字,只用他来称呼他,就是这样,我也不想面对面接触一个实质的,好像又突然闯进我单调但平静的生活的他。经常深夜独自一人回家时,脑中会浮起和他在一起的快乐,具体的言行都已模糊,迷恋的只是那种再也不会有的战栗。
记不清第一次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欢迎新生的班会上?我应该见过他,他是比我高一级的学生会主席,肯定要露面的。不过那时有没有和他说过话,实在记不得了,只记得他很高很帅很和气,比同班男生看着顺眼多了。后来有一次在水房碰见,他准确地叫出我的名字,确实让我吃了一惊,也让远离家乡的我感到一丝温暖。在迎新会上,他竟然记住了我的名字。难道他对我有意思了?同行的女生在回宿舍的路上对我挤眉弄眼,“什么呀,什么呀,别瞎猜。”嘴上这么说,心底还是有些欢喜。
我从东北的一个偏僻小镇来到那个炎热的南国都市念大学,大街上的当地土话一句也听不懂,售货员、售票员们话快得好像每天都在吵架,事实上她们也确实经常吵架。那里人脾气普遍不好,大约天气太热,人们都很烦躁不安吧。东北的时髦到了学校全然不对,何况我还是小城镇的时髦。大一的功课现在回想起来并不重,可当时第一次出门在外独立生活,整个大一都过得稀里糊涂,暑假时还背了本《力学》回家,因为我很怀疑我力学考试不及格。
在懵懵懂懂的岁月里,我感觉天天徒劳往返于教室和宿舍之间,书本的公式常如天书般让我模不着头脑。弄不清楚男生们为什么那么潇洒自在,看录像,逃课,通宵打牌,也许他们只是追求60分万岁,61分浪费,而我还没有修炼到那个境界吧。这样的情形下,我和他有过几次交往,作为班里主管文艺的女生向学生会借器材免不了跑男生宿舍去找他。
黑乎乎的男生宿舍永远都有股怪异的酸馊味,墙角堆满了啤酒瓶和饮料罐。我很不喜欢进男生宿舍楼,但除了午饭时间我不知他会在什么地方。走在楼道里,来往的男生扫过的眼神让我浑身不自在,每次我都是眼看着地面走到二楼去敲他宿舍门。他的床铺还算比较整洁,大概总有女生来找他,主席嘛不能太丢人。和他讲话总是很舒服,他眼睛里有笑笑的影子,人长得帅是要讨女生喜欢一些。不过那时我真的很纯洁,每次办完公事立刻道声谢转回。倒是晚上的卧谈会上我不可避免地又被当成靶子。我年纪最小,她们个个都有权力嘲笑我一把。急了我也把她们的臭事抖落出来。
“说,你去他们宿舍,到底想干嘛呀,是不是就他一人在啊。”老大是当地人,最爽辣。
老四,就是那次和我一起打水的女生见风接嘴:“早瞧出来了,老六对他有意思。也是,那么玉树临风的主席,谁见了不动心。”
我又好气又好笑:“老四你就酸吧,以后你的男朋友PH值不高点,还真压不住你。”
洗脸时,我看看毛巾,对旁边的老四说:“我怎么老掉眉毛啊。”对面的老大说:“我听说掉一根眉毛就是有一个人在念叨你。”还没反应过来,我顺着又说一句:“我每天都掉好几根呢。”唉,这次是自投罗网。
扪心自问,那时我只是对他有好感,从来没有想过我和他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我还是个刻苦学习的好学生,有花心大萝卜称号的他身边漂亮女孩总是源源不断,我们就象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他能准确地记住我的名字,只是家庭的遗传罢了。后来我才得知,他父亲曾是河北承德的地委书记,差点当□□的。
大二时就轻松多了,并不是课程减轻,而是明白了考前套题的诀窍。我开始和同学混迹舞厅,打一夜的拖拉机,早上歪歪扭扭地去食堂打一碗稠粥,然后倒头睡一天。对社经课,中国革命史也大胆地概逃不误。碰到五一,十一放假,一大帮人就到远些的地方去玩,旷几天课是很正常的。要是父母知道我过着这样的生活,一定吃惊得下巴掉到脚面,这可不是中学时那个乖乖女儿。其实我有很多事情,包括后来工作和现在在美国的许多经历都没有告诉过他们,他们如果知道了,除了给我一顿教训,担些无用的心,一点用都没有。
我的日记最开始是大三时写的一篇总结性东西,也就是说,大二暑假我和他之间发生了一些事。
那年暑假本来约好六个人一起去北京,承德,张家口,济南,青岛玩一圈,一切还是我挑的头。两个高年级老乡,玩过后可以一道回家;两个同宿舍但不同班的女生,她们一个山东,一个山西,愿意和我们一块去。还有一个就是他,知道他家在北京,打着到了河北地面就吃他的,喝他的算盘。其实我们班也有河北的同学,但那个哥们有些渗人,据说脑子有问题,天天在宿舍熬中药,家里给寄的1000块钱一个月就花得干干净净,说是全买药了。1000块钱够我花一学期的。同宿舍的受不了药味,反映到辅导员那里。教导主任找他谈话,那哥们一口痰吐地上:“我看见你就浊气上升,轻气下降。”后来他真的休学治病去了。这样的同学我敢去招吗?
他是我认识的唯一的另一个河北人。上自习时在电教碰到他,大讲一番可以去青岛找我叔叔上轮船出海玩的诱惑,他平静地笑笑,说好啊,不过你的模拟电路复习得怎么样了。这么轻易地就约好他,我很高兴,一时忘了考毛,邓理论的痛苦。
考完期末考试,收拾好换洗衣服,放妥相机和胶卷,数清楚不多的几张老人头,握住火车票就等大家集合出发。同宿舍的两个女生却支支吾吾告诉我她们去不成了,一个说要帮系里老师处理些紧急资料,一个说家里大伯病了,需去看望大伯。这会儿才讲,不是涮人么。两个老乡也不知去哪里,等得我心焦。我正在窗户旁向外张望时,他来到楼下向我招手,和所有的大学一样,女生楼是不让男生进的,哪怕他是学生会主席。他示意我把行李一起拎下去,到了楼下,他说我们先去火车站吧。“我那两个老乡怎么办?”“我们先走吧,再不走来不及了。”
到了火车上坐定后,他才告诉我,我的两个同学和老乡各成了一对,我不知不觉地做了两个大媒。“你怎么就这么单纯,人家说什么都相信。哪天你被人骗了,肯定还帮人数钱呢。”那时他还不抽烟,眼睛亮亮的。我也如他所言,单纯得可以,丝毫没考虑到六人行变成两人行可能出现的后果和变数。
我一向不喜欢心机深沉的女孩,“有什么了不起的,谁斗不过谁啊。”听到这样冷冰冰的自白我往往不由自主打抖。所以我从来有话直说,不藏着掖着,也信奉车到山前必有路,干嘛折腾自己,把所有的后果都想得清清楚楚呢。到现在我才明白,那叫傻。
我根本没有想过要和他有什么发展。学生会主席,是个离我很远的词。我不知道他多久同副校长谈一次话,他那个单人办公室里每天晚上都发生些什么,学校录像厅的收入他拿多少,附近饭馆的老板们是不是都认识他。他身边走马灯似的美丽女生也是对我的一剂强烈预防针。同宿舍人公认我最大的优点是温柔,因为没法夸我漂亮,少心眼的性格和聪明也扯不上,说我博学呢,那是抬得没边了,气质和东北女孩更是八杆子打不着。因为这样的心情,我很坦然地面对和他的这个二人之旅。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已经知道只有我俩人去的情况下,仍不改变计划。我想他是不忍到最后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游玩吧,对于这个我一直心存感激。心目中的男子汉就是这样,一言九鼎,哪怕和一个恐龙出游(那时还没有恐龙这个词,但自知之明却是有的)。也许他只是想和我玩玩,不过我更愿意相信前者。
抱着我是恐龙我怕谁的潜意识,我和他聊得很尽兴。不出所料,学生会里的家伙都一个赛一个黑。也许我是个女生,说到有的段子他欲言又止,那时我什么都不懂,眨着和葛玲有一拼无邪的大眼睛,不觉得一丝难堪,这大概也使他放松。他总是一本正经地逗得我笑趴下,还很严肃地无辜瞪着眼睛,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可乐,等我捧着肚子笑够了,他才说,你在这儿坐着,水开了我去打水。和他在一起,我的话也平白无故多起来,妙语连珠,一点不象平常。可以看出他天生具有领导素质,善于开拓局面,而从来不会冷场。看他呵呵大笑的样子,他不再是高高在上与人远离的学术会主席,有点像高中时常和我通夜聊天的哥哥。当我叽叽呱呱说过一大串时,他不动声色地点评一句,我又伏在茶几上笑不起头。
入夜,有冷风从窗户缝灌进来,不由抱抱胳膊。他递过他的外套,“别冻着了。”迟疑一下:“我的外衣就在行李架上。”“算了,怪麻烦的。”不想扫他的面子,我披上他的外套,一种微妙的情愫在心头弥漫。
相对论定律在帅哥身上一样适用,拥挤嘈杂的旅途很快结束,我们第二天早晨到了北京。转车时我多次逗留过北京火车站,不过北京市我还是第一次去游览。他父母家仍在承德,但他大哥在北京有一套房子,我那次在北京的时间都住在他大哥家里。在地铁上他告诉我,大哥大嫂都去南方了,家里没有别人。也就是说,只有我们二人住那。
我渐渐怀疑他居心叵测,总是在无可挽回时才告诉我事情的全部。虽然仍旧年幼无知,但是单独和他住肯定不妥,爸妈要是知道了还不打断我的腿。自己去订旅馆的念头闪过脑海,却很快被否定了:首先钱不够,原来就没打算住旅馆的钱,在北京住他家,到山东住我亲戚家,而且六个人一起,不会有什么说不清的事;其次我对北京人生地不熟,到哪里去找旅馆?我能住得起的地方却不敢一人去住,相比之下,去他家是更好的选择。他看出我闪闪烁烁的脸色,淡淡地说:“我大哥家的房子是三室一厅,够住了。”想想自己的恐龙模样,我不禁嘲笑自作多情。怎么才一天工夫,就忘记自己是谁了。
进了他大哥家,屋里的豪华装修让无备而来的我大吃一惊。客厅全是平整光滑的木地板,厚重的真皮沙发和拙朴茶几的雅致颜色,配起墙壁上镶嵌的淡木饰品,很有品位。那时平常人家讲究的只是铺地板革,厨房里到处裸露着下水管道。只有两人的好处及时体现出来,我毫不掩饰我的惊讶和无知,他在厨房烧水时简单说他大哥做些生意,挺有钱的,让我先洗澡,他去买些早餐。
卫生间有和整个房屋配套的美仑美奂,靠窗一个不规则多边形的象牙色浴池,多年以后我才得知那叫whirlpool。我只简单冲了冲,换好短袖短裤,捲起腿坐沙发上随手拿本书等他回来。昨天还在狭小阴暗拥挤的宿舍,一瞬间有隔世的感觉。他买了一堆油条油饼,放在饭桌上,说你先吃我要去洗个澡。我说那哪好意思,等你一块吃吧。
客厅里阳光很充足,听着哗哗的冲水声,我心如止水地闲翻书页,没有全身僵硬的紧张,也没有心头狂跳的欲望。不敢想象十年后再出现同样的场景,我和他又会是什么样子。后来我在蒙特利而看脱衣舞男的表演时,面对相貌英俊线条优美,充满雄性近乎□□的挑逗,和那时一样无动于衷。区别只在于那时我是心底无私的平静,后来却是曾经沧海的冷漠。
他洗完后顶着满头水珠出来,坐在我身边,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沐浴露香味和热气。我仍懒洋洋蜷在沙发一角。在暧昧的张力没来得及释放以前,我问他:“今天去哪里呀?在北京就看你安排了。”
从冰清水洁的女孩转变到成熟稳重的妇人,可以是漫漫冗长岁月,也可以是一个酒醉良宵。哪个更好说不清楚,但都是刻骨铭心的沉淀。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玩遍了故宫,颐和园,八达岭。每个地方都是人海重重,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不能免俗的照了很多照片,多是他给我照,我们也合过几张影,但现在都不知去哪里了。说来可笑,日记里却夹着一张他在十三陵水库前的像片,正好一群鸭子摇摆而过,他甩着胳膊笑容很是天真。周六早上,孤独一人衣衫不整的我在满地狼籍的美国公寓里看见这张纯洁可爱的赶鸭少年,哭笑无心,唯有叹息,带点悲欢离和总无情,一任点滴到天明的叹息。
经历过无数次情场波折后,我才总结出为什么那次的游玩是到现在为止最痛快的一次:情窦初开,含苞待放,对任何一个少女来讲都是最宝贵的回忆。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饮食男女,不相信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没有实质性的温热接触,哪怕象现在虚幻网络上的短兵相接,都不会有萦绕一生一世的浪漫缠绵激情四射。假如红楼梦里删掉宝玉拿姑娘们用过的水洗脸,晴雯临死前挣扎着和宝玉换衣,通篇只有宝黛吟诗颂词,只怕也吸引不了这么多人。他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男朋友,但却是我第一次单独出游的男生。不可避免地他会拉我的手挤从八达岭回北京的火车,爬长城时扶我的背帮我。只可惜那时我实在是未经教化,没有任何机心。
晚上他自告奋勇做炸酱面,不料手被锅沿烫伤。一时找不着烫伤药,我听说牙膏也可止痛,就凑到他下巴前,握起他的手细细涂抹。有那么一种若有若无的矜持,含蓄和刺激。柔和的壁灯灯光罩出他英挺的侧面,他鼻梁很高,符合同宿舍老大的理论:男人鼻子不大还叫男人吗?想到老大的话,我不由嘴角微翘卜哧笑出来。他追问我为什么发乐,怎么能告诉他呢?最后他只好说以后我有什么事情也不告诉你。
《Ally McBeal 》里,高傲睥睨的林半闭着狐狸媚眼吮吸Richard的食指,撩拨得Richard邪火焚烧不能自禁。看到这一段我哈哈大笑,很深很深的地方同时又刺痛起来。
那天还放着一首歌叫“Always on my mind”。猫王摄人心魄的声音多少年来总缠绕心底挥散不去。
“Maybe I didn’t treat you quite as good as I should have.
Maybe I didn’t love you quite as often as I could have.
Little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and done
I just never took the time.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Tell me, tell me that your sweet love hasn’t died
Give m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To keep you satisfied.
Maybe I didn’t hold you all those lonely, lonely times.
And I guess I never told you I’m so happy that you’re mine.
If I make you feel second best girl, I’m sorry I was bl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Tell me, tell me that your sweet love hasn’t died
Give me, give me one more chance
To keep you satisfied.
Little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and done
I just never took the time.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You were always on my mind”
饭后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大咧咧地把脚搁到茶几上,我则抱怨连续走了几天的路,腿脚酸胀。“来,我给你揉揉。我专门学过按摩的,我妈的偏头痛都是我帮她按。”
“瞧不出来你什么都懂啊,以后谁要是嫁给你真是她的福气。”
我侧过身子,由他把脚放到怀里,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闲话,感觉已和他很熟了,用不着做作。
“唉,你说你们男生最看重女生什么呀?”问话直奔主题。
他歪歪头,用东北话拿腔拿调地说:“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是温柔!”
讨厌,我大笑时不由打他一下,学什么东北话。
用发乎情止乎礼形容那段交往并不合适,我们诚然止乎礼,但发乎情却需商榷。
在承德见到了他父母,交谈不多,只记得他妈妈慈祥和蔼中年妇女的样子,父母家的房子反倒朴素如老百姓。那时他大约给我讲了他爸爸曾经的辉煌,后来站错队伍,就一错再错了。不过仍有很多老部下当政,所以有时家里还是热闹。
在青岛叔叔家,婶婶偷偷问我堂姐:“那个男孩子是你妹妹的男朋友吗?”被堂姐嗔道别乱猜。堂姐看得出我们只是朋友的熟悉,不是恋人的甜蜜。
分手回家后,整个暑假都有一种轻飘飘的快乐。一天收到他寄来的游玩照片,妈妈看见信封上男生的落款,警惕地问他是谁。“就是一个同学。”“你在北京就住他家?”“对呀,好多人呢。”无所犹豫地撒了个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却不想和妈妈解释,怕解释了她也未必相信。
开学后,大三有了许多重头课,收拾了心思好好念书。他要去外地实习半年。走之前他请我吃一次饭,饭间回忆起很多旅途趣事,隐约又有了那种心头微颤的感觉。饭后我说还要回去看书,他明显楞了一下,送我到自习楼前,他说你比我用功多了。
这样用功的半年转眼过去,下学期再见到他时,变化之大令我几乎不敢相认。
首先他学会了抽烟。第一次在我面前抽烟时,他还不好意思,迟疑半天才垂下眼皮抽出一支点上。我一般闻到烟味就头晕,但他的烟大概比较高档,闻起不冲,有股淡淡的甜香。
他还辞去了学生会主席的职务,找人合开了一个卡拉OK厅。他邀我去过那里,普通的一个小门脸,有几位小姐打点业务。不习惯那里的气氛装潢,后来就不再去了。
更绝的是他书包里还放了个砖头似的大哥大,他说要照顾店里生意,必须时常保持联络。现在想起那个年代笨重的手机,人人都会大笑。但当时能够拥有一个漫步街头,要引起多少人羡慕。
那个春天,我没有想到,我正快速地坠向深渊。
我的日记里记满了那一阵子他约我吃饭,看电影,散步,逛街,然后极具绅士风度地送我回宿舍或自习室的片断。吃饭时,当我抬起眼睛总能捕捉到他游移在我脸上的目光。有时他点燃一只烟,微笑地听我说,在火车上的顽皮劲儿少了许多。他告诉我大哥大嫂离婚了,我无语,自己的人生经历都是空白,凭什么去安慰人家呢。他已在北京找到工作,一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他爸爸的老部下一定帮了不少忙。
“我也想毕业后去北京。”
“好啊,到时我可以帮你。”他说,同时告诉我许多起草,打印简历,如何同系里管人事的老师套近乎的诀窍。
慢慢地,我发现我开始想念他了,以前只是欣赏,感激,现在复杂起来,夹杂了更多的相思。他长长的手机号码早已烂熟于心,总是情不自禁地想给他打电话。但每次我们仍旧只是玩耍聊天,偶尔他护着我过街,我便脸红心跳,和大二暑假时完全不同。小妮子动春心了也。
同宿舍已成了四对,只有我和老五还没有护花使者。老五是铁定了心要出国,考托考G忙得不可开交。我因为年纪最小,开化最晚,一直也是独来独往。但他频繁的相约使宿舍的女孩子们起哄:“老六真有手段,怎么骗上的呀。”开始我还顺着她们的话往下说:“嗳,不服气是吗?赶明儿再勾引一个更帅的给你。”后来她们越发得寸进尺,打听有没有实质进展。这会儿我才急赤白脸地同她们解释一切纯洁得不能再纯洁了。老大不信,问:“你想不想有进展啊?”老四代我答道:“想啊!”哄笑声中,哭笑不得的我几乎冲上去撕她们的嘴。
从此老大总是循循善诱教我如何诱导和他亲热,譬如带他到僻静处,佯装眼睛进了沙子让他吹吹,要善于将计就计。每次我都笑得起不了床,说:“老大,你这么多才多艺,不如你去和他吃饭好了。”老大当仁不让:“我倒是想啊。下次他来,我就说你病了,不过我刚好还没吃饭,咱们一起去,如何?”
在同宿舍女孩的教导下,我脑中充满了各种幻想,套用琼瑶的话讲就是“我完蛋了”。孔老夫子的无欲则刚说得太对了:一旦心头有了欲望,一切都不自然起来。不要说我一个普通女子,那冰雪晶莹的小龙女惨遭尹志平后看杨过的眼神不也大变么?
只是每次他还是占尽主动地请我吃饭,送我回校。我常忽然灰心丧气,眼光中也一定充满哀怨,他似乎没有察觉,我不说话时他便兴致勃勃地谈他的歌厅。
快到期末考试了,意味着他也快毕业去北京了。
考试前一天去麦当劳吃过晚饭,(那里的环境最是幽雅,我们常去)他照常送我回自习室后去歌厅。书无论如何看不下去,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问清楚。
走到校门口的公用电话摊,拨通他的手机。等电话时,心咚咚直跳,浑身颤抖得厉害。
“喂?”他接了电话。
“是我。”我的嗓子有些沙哑。
“书看完了?”
“还没有,书包还在教室呢。”
“有什么事吗?”
我静静神,平息一下呼吸:“我只想问一句话,你今天晚上来找我,是不是只为请我吃饭?”
他那边深深地说:“你说呢?”
要我说?这种事情怎么能女孩子开口?
“我问你呢。”
他轻笑一声:“没别的事。你别多心,安心看书吧。”
有如五雷轰顶,我一时默不作声,心已开始绞痛。
他“喂”了一声,我机械地“嗯”,控制住心情:“哦,没什么事,我挂了。”
说完就挂了电话。
摆摊的老头听出我的不对头,张口要五毛钱,平时一分钟一毛钱的。我毫无心思地放下一块,转身就走。
一直软软地走到自习楼下的长椅上坐下时,才开始体会到女孩子自尊的盔甲一片片碎落,伴随着初恋,严格说来应该是初次单恋,的惨然结束。想到他身边环绕的漂亮女孩,我算什么呢?还不自量力地去自讨没趣。
抱住腿,把脸埋在臂弯里,任由泪水顺胳膊流下,浸湿长裙。
不时有对对情侣走过,他们一定想是哪个失恋的傻丫头跑到这里发呆呀。他们猜的没错,确实是一个失恋的傻丫头跑到这里发呆。
自习楼的门关了,我毫不在乎落在里面的书包和那几本摊开的书,也不想回宿舍,今天晚上没法打起精神应付她们或向她们解释。就那么抱着腿麻木地在长椅上坐了一晚。七月的蚊虫很厉害了,我浑然不觉。
直到现在,他为什么这么做对我来说仍是个迷,永远无法解开。
考完试后,我立刻回家,没有再和他见一面。
大四时,心情逐渐平复,迅速地交了第一个男朋友,迅速地第一次领略到树林深处的奥妙,迅速地感到厌倦,又迅速地分手。
他没有食言,分配工作时他写来一封信,说他可以帮我在北京找工作。那时候可以很平和地看他的信,按着信上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听见接电话的人叫他的名字:“喂,有个声音特温柔的女孩儿找你。”电话这头我微笑,谁呀,这么多事。
这么久了第一次同他讲话,心情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生活,就是这样,“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颠扑不破的真理再次胜利。我们还是好朋友,这让我宽心。在他的帮助下,我分配到他们公司下属的一个研究所。
八月底到单位报道时,又见到了他,只觉更加成熟,待人处事更加周转圆滑滴水不漏。上班之余他还和别人搞一个建材公司,颇为赢利,使得他可以开着黑色丰田乱跑。他有时还是会请我和别人一起吃饭,有时间的话我也去。
单位的大妈大嫂们知道我还没有男朋友,个个都热心地介绍对象。我简直怀疑这哪是研究所,改名叫婚介所更合适。
工作一段时间后,受北京出国潮的诱惑,我决定步老五的后尘,联系出国。于是我搬出了单位的集体宿舍,单租一个小屋,因为总要熬夜做GRE模拟试题,不能让单位的人看见。
一天晚上,我正在整理乱七八糟的申请材料,他敲门进来,有明显的酒气。我知道他当学生会主席时就经常喝酒,不过和我在一起时他从没喝过。我急忙给他倒杯热茶,他大概刚做了笔大生意,絮絮叨叨地讲述刚开始时同客户周旋不易,后来反是客户求着他们。他说的这些离我都非常遥远,我只随声应答。夜慢慢深了,他拉过我的手。如果是两年前,我一定会惊喜莫名,但今夕远非昨日,我把茶端给他:“你该走了,我明天还上班呢。”
他不做声,手上也并不松劲,我渐渐害怕起来:“挺晚的了,你走吧。”
“干嘛赶我走呀,我高兴在这里!”老板做久了,不太会在意别人的神色和语气。
“我这没法住呀。”
“你这床不挺好的嘛。”
“开玩笑别太过份。”我的脸沉下来:“真的,你回去吧,我这还有一大堆事呢。”
因为酒精的作用,他平时的周到随意都没了。不得已,我对他说:“你再不放手,我不客气了。”
“你能怎么样,你还能□□我?”
平时对这种荤笑话我也就一笑了之,那天晚上我也被酒精中毒,拿起桌上的刀片在他手上划下去,鲜血立即迸将出来。
他一怔之下放开手,似乎不相信我能做出这种事,酒也醒了。我突然满眼是泪,把门打开,他一言不发地走出去。
发出去50多份申请材料,有三家大学给我全额奖学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打电话告诉他我要离开北京了。他平静地向我道喜,说你上飞机那天我送你。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深夜,我守着电话终于打通了北京音乐台的零点月话节目,点了一首猫王的“Always on my mind”,不在乎谁能听见,只是给自己的心作个交代。
第二天他开着黑色丰田送我和我父母到机场。妈妈止不住哭,我心中也很难受,毕竟将要孤身于万水千山之外。他没有多说话,只是帮我把行李托运妥当。我同他招招手,轻声说:“对不起。别再喝醉了。”然后再见。转身走在通道上,我泪流满面。
出国近一年后,收到他的一封e-mail,说厌倦了做生意,也想出国念书。我奇怪极了,告诉他这里的学生生活很苦。他回信说他知道,就是烦了,要找个清静地方。英文写就的信中单词,语法错误比比皆是。我告诉他既然他已作出决定,有事尽管问我。
有单位的同事陪读出来,聊天时提起他说已考完了GRE,托福,正联系呢。过几天他来封e-mail,让我帮他打听一下他联系的学校的情况。我如他所愿回了一封。
这是我和他最后的交往。
自从那封e-mail后,他再没联系过我。我给他的电子信箱发信也没有回音。很久以后才想起打电话给他,被告知早已不在了。我只有他工作单位和公司的电话,事情到此,我和他彻底断了音讯。
现代人有最敏捷的通讯工具,却也有最迟钝的通讯意识。
不止一次地想像过他现在身处何方,有没有可能和他重逢。有一阵子甚至以此催眠。
也google 过他的名字,但南方周末报社有个记者和他同名,翻过前二十页记者的文章后,颓然作罢。
我常分析为什么我和他不是真正的恋人,却总是念念不忘和他的交往。也许在那如百合花般简单洁白的岁月,第一滴雨露总是难以忘怀。也许只不过又落入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俗套。
已是下午四点钟,客厅几乎收拾完毕。我换好衣服,一会儿还要去一个朋友家吃饭,已婚的夫妇总是比较怜悯单身女子。
想一想,我把日记本和一些旧纸放入纸箱,挪到杂物间,等下次搬家再理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