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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清晨的巷子和早起的人,睁开眼睛,阳光柔软的让人无法拒绝。时光斑驳,我仍旧守着那份早已被人遗忘的寂寞,像是要耗尽一生的欢笑。

      曾经无数次用浸泡过冷水的手拧干你穿过的白衫,才终于把沾满尘灰的过往挂上爬满青藤的屋檐,怎会泣不成声。

      闸北西路有家疗养院,准确些说应该是单纯的一间私人理疗所,占地不过十方一亩,就像剡溪城所有工薪家庭都住过的小红楼,裸露的砖墙有被风雨随意打磨过的旧迹,毫不突兀的安静掩落在小巷里。
      小红楼的对街有所子弟小学,不知是年纪长了还是宽敞的地方见的多了,叶甄总觉得这操场可真小,恐怕还不及傅鸣当年学校里的那一小片“情人坡”。
      分手后叶甄第一次这样猝不及防的想到傅鸣时,操场花坛边正巧有两个小男生红着脸在罚站,个头稍稍高些的小男生穿了天蓝色的上衣,正一脸委屈的抬着右臂,扯着衣袖给身边穿红色衣服的小男生擦眼泪。
      这男孩子长得可真像小姑娘,叶甄环着胳膊伏在窗台上,边笑边对着街对面像两棵禾苗一样的小男生吹口哨,随即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只好尴尬的抓了下缠着纱布的脑袋。
      叶甄不知道打什么时候起总是不自觉的揉抓自己的头发,他早些年街边混日子的时候,越是鲜艳的颜色就越要染,越是小阿飞的样子他越是喜欢,满身的叮叮当当,走起路来就像是八十年代带转轴车铃的凤凰牌自行车。
      从前他还和傅鸣在一起的时候,他是真的不习惯傅鸣像逗小朋友那样乱揉他的头发,用他的话讲那可是他扯着傅鸣家的吹风机无比专业的吹了大半天的杰作。
      当时他摆出的理由是“我可是男人,被揉头发的难道不该是那些做梦都想着遇王子的傻女人吗?”
      或许他后来才搞明白,并不是随便哪个人都愿意去碰他的那头乱草,也许那只连掌心曲线都温柔的手就算现在明明白白地摆在他面前,大概他都认不出了。
      他不是没想过,早知道如此当初就该让他多揉弄几次的。

      小红楼里叶甄的病房是司昂亲自帮他挑的,并不是什么VIP加护也不是所谓的高档套间,能费心的地方大概也只有这间房间的采光要好上一些,阳光充裕,周天明亮,夏天热的时候也不会夕照日透。
      窗户正对着子弟小学的操场,虽然每隔四十分钟都会喧嚣一次,可叶甄喜欢,小孩子间单纯恣意的闹哄总归能稍稍填补下他心上的空。
      司昂不常来,偶尔来看他却也不久留,该是说叶甄不准他来。本来嘛,一出戏早就演完了,演员之间擦枪走火能假戏真做的又有几个?若是谁演了场戏都能和对方喜结连理。大概娱乐圈早要关门大吉了吧。
      当年叶甄借司昂情深狠狠利用了他一把,或许并没有多大的罪,也只不过是周瑜打黄盖。可就算是司昂心甘情愿,叶甄也心有苦衷,但到底利用了就是利用了。
      就像是谎话从来就没有善意或是恶意之分,骗子就是骗子,假的就永远都真不了。
      何况他叶甄现在也的确没有再找谁要宽恕或是原谅的必要了。
      要说司昂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叶甄自己也不知道,司昂冷静,分寸,温暖,周到,可他毕竟不是傅鸣,任这个人再多为自己费心,任他再多难得的情深,可若让司昂永远作为另一个人的影子活在自己身边,这未免太残忍了些。
      看到这里,你若是觉得叶甄多么的心软善良那就大可不必了。他也曾真的想过干脆和司昂凑合一下好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赖活上几年就算往后死了,司昂照样还能安安心心另找他人过日子。既然司昂不介意,不嫌他累赘,就算他并不爱司昂又有何妨?单纯找个饭碗靠山也不至于落得个晚景凄凉的下场。
      其实说来也怪不得叶甄无情狠心,人在生了重病以后难免都自暴自弃,毕竟太久以来他就一直都是这副样子。

      阿香是县城来的姑娘,全名叫顾香,叶甄总说她的名字起得可真好。
      阿香比叶甄小三岁,跟那年离开傅鸣时的他一般大。阿香从县城考护理师考来剡溪主城,白天在叶甄的理疗所当班,晚上再到离理疗所四十分钟车程的电大读夜校。
      阿香总是在学了新知识的当晚兴奋的不得了,赖在叶甄的房间缠着他声情并茂的给他复述,有时讲英文,有时念唐诗。
      阿香学的东西都很浅显,当初叶甄在傅鸣家的书房曾经见过他用到过的专业书,各种加厚本的分析论和逻辑学,叶甄当时想大概再多给他十个脑子他也未必看得懂。
      叶甄其实和阿香一样,甚至还没有阿香的书读得多,他只念到初中就被教导主任拿着鸡毛掸子扫地出门。也算他活该,正经八百的一样不会,地痞混子的烂道儿偏偏都无师自通。
      他陪阿香复习时,阿香总是嘲笑叶甄的字写的真丑,还不如小学生写的方块字,叶甄倒也认怂。
      那时叶甄刚被傅鸣从面馆捡回家的时候,任凭傅鸣怎么软硬兼施他就是不愿意开口讲话,傅鸣无计可施,只好拿纸笔让这小子写自己的名字,叶甄三个字歪歪斜斜写的潦草,叶甄如今还勉强记得当时傅鸣蹙着眉问他为什么人长那么白净写出来的字却那么难看。
      阿香开朗也不认生,又没有城里姑娘娇惯的顽劣,叶甄本来就没什么朋友,之前和他一起在街边混迹的朋友大都以为他傍上了真心待他的主,不知道被金屋藏娇在哪里过什么好日子去了。
      他也没想过跟谁解释澄清,被自己搞砸摔坏了的日子哪还有什么脸面再摊在人前拿出去说。何况他现在生了病,一拖就是这么多年,还不知道哪年哪月一觉睡过去就可能再也醒不来,没有朋友就又少些牵挂,这对现在的他来讲也算真的是好事一桩。

      阿香的出现大概是老天爷瞧他可怜吧,一个人孤零零在旁人看来不免憔悴,好在叶甄向来都是阿斗精神,扶不起来那就干脆在墙上趴着好了,反正他早也就习惯了。
      小时候生他的妈妈跟别的男人跑了,那叶甄就想呀干脆报复社会吧,把真心对他好的人完全掌控后再毫不犹豫地踢开,他觉得这样畅快极了公平极了。
      “你说这样的话连自己都骗不过吧”,阿香轻轻揉着叶甄的眉间小心翼翼的问。叶甄没搭话,对街居民楼的阳台总是在晾白衬衫,也许是同一件,也许是同样的款式买了好多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叶甄喜欢看,看得出神,说的准确些是傅鸣喜欢看。曾经一度叶甄自己都觉得他是不是特别适合穿白衬衫。
      叶甄还记得当年只有在他又闯了祸犯了错后才会乖乖的穿回白衬衫,至少他想着傅鸣看见他这副纯良的样子总不会又气不过再教训他一顿。
      可惜叶甄现在很少再穿白衬衫了,说他不敢穿显得挺矫情,可的确,他是真的不想留着会时不时想起傅鸣的东西。
      不过人总是矛盾的,很多时候犯贱还真由不得自己是不是愿意,什么都结束以后,若是连个念想都留不下可真是怪可惜的。
      其实能做到真正狠心的人还是少数吧,把之前在一起时所有的共有物都丢掉扔掉,什么也不留一笔勾销,至少叶甄做不到,他能做到的就只有躲在那个人触不及的角落里。毕竟下了决心的事就算后悔也只能打断了牙也往肚子里咽。

      阿香某天抱了只猫回疗养院,那只小猫是她在街边卖水果的推车下捡到的,折了一条腿,浑身脏兮兮,还一直瑟缩发抖。那副可怜的样子让叶甄想到了阿花,五年前叶甄为了前营门胡同口一只丑八怪的流浪猫跟一群小痞子打架,二半夜头破血流的抱着满身脏污的阿花告知傅鸣来给他收拾残局。
      这些事不出意外的话大概很久都不会想起来,各种细微末节也早就记不得了,再说芝麻绿豆大的事要是件件都记得,大概他就真的变成精算师傅鸣了。
      后来他们分开,阿花有没有被傅鸣带去渥太华叶甄甚至连想也没想过,很多自然而然成为过去的事,人总是本能的避之不谈。
      那只小猫后来就像是失而复得的阿花,叶甄没给他起名字,名字这种东西就像是错觉,若是以后哪天不需要了,忘记了,那这个名字就会像带刺的触角,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带着抹不掉的标签。
      这话也许意有所指,叶甄不是满腹酸情的诗人,可对他来讲,他倒真宁愿那个人的名字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很多时候在感情里说不清楚究竟为什么分手,为什么就是回不去从前,为什么彼此一直都活得别扭。现实日子不是小说电视剧,哪有什么浩浩荡荡的尖锐情节和说不出口的理由。不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结果,不需要什么折中的办法或是妥协的余地。

      阿香红着脸给叶甄告白的时候正好是他们认识的第二年,叶甄怔愣了一会儿才发觉认识阿香那么久,都还没跟她讲过自己其实是喜欢男人的。
      这话其实不对,叶甄当年还浑浑噩噩乱七八糟的时候就跟了傅鸣,当时的他还年纪小,还没挂过马子没勾搭过妹子。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不是没想过究竟有没有可能他对傅鸣的感情其实并不是他一直以为的那样。
      那时候他抓住傅鸣不放,也许只是因为他一个人穷怕了,担惊受怕久了才会觉得突然有个人全心全意的爱他会这么让人如此安心,相依为命久了大概就自然而然以为那就是爱了吧。
      可司昂不同,至少司昂出现的时机不对。叶甄一夜之间长大,终于学会爱的时候司昂出现了,也许很多人不明白,也许你会说这时候出现的人不是才能更好的在一起么?时机成熟身边的人又好。可惜,爱常常难遂人愿,真正刻骨铭心深爱着的,或许从来都只有教会你如何去爱的那个人,那种最坚硬清脆的爱才最可贵。

      似乎扯得有些远,那么如果你是叶甄,会不会跟阿香摊牌?叶甄不知道对一个县城的姑娘来说能不能明白所谓的,男人也是可以喜欢男人的,至少他多多少少还是觉得有些难堪。
      叶甄也许并不是真的同性恋,他曾经和傅鸣共同经历的过往也都被迫在这些年忘得所剩无几,曾经有过傅鸣的回忆的现在也都不再属于叶甄。所以叶甄还是觉得对阿香三缄其口才更好吧。

      叶甄脑袋里的血块跟了他多久,大大小小的手术就缠了他多少年。那个遗弃他的妈妈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钱,总算还在母爱未泯,她还不至于眼睁睁的看着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在死的时候也可怜的如同草芥。
      “你一定不会死的”,阿香总是固执的可爱。“我不怕死呀,真的没什么可怕”,没谈过男女恋爱的男人大多不解风情,此时叶甄明明应该认真又深情的说“我会为了你好好活下去的”。可惜,谁又会为谁真的好好活下去呢。

      阿香不是个喜欢窥探人心的姑娘,她朴素的认为应当无条件的满足叶甄希望保守秘密和心事的要求。可这些“秘密”在叶甄眼里倒也真的称不上什么秘密,倒是他活得最有血有肉的一段日子才对。
      叶甄决定把这“秘密”分章节的给阿香讲成故事,原本打算忘干净了就再也不用担心会想起,哪怕一点点细枝末节。可他用力了太多年,他熬不过岁月长,那还不如全部倾斜到空来的爽快。
      实话是,叶甄真的挺适合讲故事,他光滑的脑褶皱竟然也会聪明的替换了主人公的角色和身份。
      “叶甄爱上了一个叛逆蛮横的小姑娘,不漂亮又总是喜欢出走闯祸,犯了错才知道摇尾巴装可怜,狼来了的故事三番四次不厌其烦的演。可叶甄不在乎,他就算对女孩发火动怒可女孩一哭他还是无一例外的原谅她。他们就这样磕磕绊绊的走了挺多年,叶甄很少跟女孩上床,女孩也很少跟叶甄说爱,一来二去这拖沓的感情也会放不下。可不巧,叶甄后来生了病,姑娘嫌弃他是拖累,甚至狠心撕碎了两个人的合照,离开的时候连告别也没有。”
      故事终于讲完的那天晚上阿香哭了,那天晚上也是她第一次跟叶甄并排着躺在病房里的那间单人床。叶甄知道她一定有太多问题想问,也有太多安慰的话要讲,他其实早就想好了应付所有问题的答案,可最后阿香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
      他们在不透光的房间一直沉默,背对着背失眠整夜,藏在心里的事也南辕北辙。那晚过后好像故事被翻了篇,谁也没再提起过,阿香也照旧每天见到叶甄时都兴高采烈,就连告白的事也都像是癔症发梦,睡醒便过。

      日子冗长缓慢的又过了很久,叶甄应该就快记不得傅鸣的样子了,他的头几乎要每天都带着医疗管缠着绷带。疗养院的风景依旧,对面的小学也仍然喧嚣,那只猫习惯依偎在叶甄脚边,他自己也总是蜷缩在藤椅里。
      上周末司昂来过一次,依旧匆匆忙忙,局促的告知叶甄他明年开春要订婚,家里催的紧,好在他上次的相亲对象又还算温顺可人。
      司昂留下一束百合花和一张金箔的请帖,里面的署言写着【祝我们都长命百岁,也想你能祝我幸福】。
      他当然会祝司昂幸福,最好连带着叶甄自己的这份也一起狠命幸福。至于后来的某些时候,叶甄偶尔也会想像当初司昂被安排相亲的姑娘会是谁,会不会有美丽的眼梢,流转的笑。
      不过不出意外,叶甄大概会一直呆在这疗养院里,时不时的偶尔眺望一下小红楼之外的光景。

      “感谢各位收听本周的【疚梦】电台,这次的故事似乎讲了很多天,终于在今天晚上结束了。感谢这位名叫顾香的姑娘分享给我们的故事....”

      “司昂我回来了”
      “你下了机场高速么?用不用我去接你...”男人划下接听键,关上了汽车音响。他把车停在了巷口的路边,巷道里的小红楼在暗光里依稀可见,他摇下车窗,低头燃上了一支烟...。

      “俊秀,喝了药就快睡,晚安咯!”阿香清澈的声音压过了电台DJ温柔的软语,叶甄关掉了收音机的的开关键。小红楼里最后的一盏灯闪烁了一下....
      “嗯,晚安。”
      那么,就晚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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