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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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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枉费小爷让春梅再等片刻!”离开落霞镇之后,武爷便离开官道,策马没入树林,然后迂回赶回清河。
第一次当劫匪,感觉还不错,主要是除了几支千年人参之外,他还抢了不少其它好东西。
那也就没没枉费他追了这么远来抢劫。
为此,他可是又让春梅在家等了啊!
本是打算去她房里,给她一个“交代”的,结果就听说本该属于他的千年人参没了,那他能不火大?
千年人参,参农们要很久才能采到一□□这一批被人抢了,他的超级洗髓丹就遥遥无期了。
不能忍!
更何况夺他宝贝的还是高俅的人。
阔少加大坏蛋罩着的人,他向来是见一个踩一个,绝不含糊。
虽是初次抢劫,但武爷毕竟有着现代人的脑子,所以是各种滴水不漏。
先是先买快马和钢刀,自己的紫星宝刀肯定是不能用了,容易暴露。
然后再来一套劫匪或者刺客专用的黑色套装,就有模有样的上路了。
为了一击得手,他可是花了一番功夫的。
先是吃了手上那颗洗髓丹,为了超级洗髓丹,吃了它值得。
然后再用二级天眼将那些人观察个遍,做到心中有数。
直接秒高手,既是直接让对方无还手之力,也是震慑一下这帮狗杂碎。
那屠飞虽是个高手,体魄值16,力量45,敏捷43,算是很厉害了,最起码是远胜那汪本武。
但跟武爷比,还是有差距的。
又吃了一颗洗髓丹,虽说效果没有第一颗那么明显了,但提升也是不小。
宿主:武大郎
元气:530/1500
体魄:17
力量:58
敏捷:56
这样的属性,外加他的三、级《无影刀》,那即便是用了一把普通钢刀,也能秒杀对方。
好在对方有些实战经验,稍稍避开了一点,然后只是被他剁掉了握刀之手。
一个dao客,被人剁掉了握刀之手,那也就跪了!
他都跪了,其他人还敢动吗?这就是震慑!
所以说论刺杀或者抢劫,他比那个女刺客小丫头有水准的多。
下次再见面,他会跟她交流交流,要做到知己知彼、一击必胜才能上去玩,否则很容易跪的。
看他,光天化日又如何,集市上又如何?能一击必胜,只要不被人看到脸,谁能认出他来?这是大宋朝,街上没探头的,回头没人能做肖像分析。
直接秒屠飞,然后就可以大摇大摆的拿东西了,根本没人敢过来。
就是这么霸气!
不过霸气归霸气,他还是很机智的,闪电战,快进快出,而且无论是追上去,还是撤退,他都是避开官道,免得暴露行踪。
回头必定会有海捕文书的,劫几支人参就得逃难,不值当。
“这些给金莲,这些适合小瓶儿,这些跟春梅蛮般配……为啥老子觉得这个适合那个女刺客小妞呢?”准确说,是对武爷来讲,只有这几支人参能入他法眼。
如果那寿礼里面有钱,他也会很在乎的。
至于其它东西,他就不是太在意了。
可那顾家父子名义上是在给皇帝老儿准备寿礼,但看上去似乎是用来讨好哪个女人的,而且还是个特别的女人。
否则为什么里面既没有金银玉器,连一点珠宝首饰都没有?
除了千年人参之外,便是一些燕窝、莲子等美容之物,茅藿香、威录仙等沐浴之物,和曼妙丝衣、飘带等雅致之物。
虽然都很名贵,每一样都值不少钱,但毫无疑问,这不是孝敬皇帝老儿的。
别的且不说,那茅藿香、威录仙等物煎熬成水,用来沐浴,可使皮肤光亮润泽,妍丽多娇。
武爷可没听说过宋徽宗是个基佬。
所以这些玩意儿,名义上是送给徽宗老儿的,实际上应该是让那老儿去讨好哪个姑娘……
而且应该是个很特别的姑娘,不喜欢首饰珠宝,只爱容颜不老。
武爷在想,该不会是李师师吧?
考,不妙,看来有机会得去开封一趟了,可不能让那狗贼得逞。
师师姑娘必须是老子的。
想想看这些狗官,还真是鸡贼,送礼都送的这么恰到好处。
不过正好,便宜了武爷,全部带回来给金莲她们用了。
反正他有【背包】,顺手抢走这些东西很方便,估计当时他把它们一股脑扔进背包的时候,也是震慑了那帮狗杂碎一下吧!
燕窝、莲子什么的,给金莲,她最近跟他血战,得补补。
茅藿香什么的,武爷准备给小瓶儿,让她变得更白一点,那回头她投怀送抱的时候,还不美死他……啧啧,想想就开心。
至于丝衣什么的,武爷决定给春梅,这不是要办她了嘛,那让她更加光彩照人,他也会爽到底的。
只是看到一个白色凤羽披风,让他不禁觉得,这个比较配那个女刺客小丫头啊!
她个子高,身段好,又是那般英姿飒爽,那穿上这披风,必定是美爆了。
得,留着,等征服她之后,送她当礼5.2物。
回到武府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武爷没有忙着分东西,而是直接春梅房里。
这次不能再放鸽子了,否则这丫头估计能哭晕过去。
主要是她带了好东西回来,可以让这场迟来的战斗变得更有味道,让他也不禁有点小ji动。
而且刚刚为了秒屠飞,他吃了一颗洗髓丹啊,现在药效还没散尽,让他是各种壮壮壮,内火澎湃。
“老爷……”见武爷破门而入,春梅先是一愣,然后又嘤嘤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