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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霍秀秀的自述 ...

  •   我叫霍秀秀,同时我又不是霍秀秀,听起来似乎不好理解,但如果换一种说法,你可能马上就会明白,因为,我——穿越了。
      英雄莫问出处,穿越莫问来路。
      在睁开眼后的26小时里,我认清了自己无法回去的事实,至少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回去。和那些妄想再次把自己撞晕的二货相比,我还是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在撞晕后穿回家和撞傻成白痴二选一的情况下,我觉得后者的几率会比较大,还好我不二。
      所以,我欣然的接受了眼前的事实,想不接受也不行啊……
      有句话说的好“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就一定要学会享受。”虽然粗俗无比,但是我却觉得有那么点道理,在这句话的基础上,我又融入了自己的想法,变成了 “与其躺着被强/奸,不如反过来强/奸别人。”好吧,我其实比上面的更加粗俗,这点我承认。
      为了以后可以更好的“反攻”。支配自己命运的同时捎带手支配别人的命运,我开始认真的观察起身处的环境,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所以,我和所有穿越的主角一样,装疯卖傻扮失忆。事实证明,失忆这招真的屡试不爽,百试百灵。
      于是,我得出了以下的结论:
      第一、 我穿越的年代是现代,地点是北京,时间是2002年春。在知道这一点的时候,我其实非常想爆粗口,但碍于淑女形象,我只是悄悄在心里爆。操!别人都是穿越到了古代,为什么到我这就是现代了,这到底是你/妈/的穿越么?
      第二、 我叫霍秀秀。这个问题其实上面已经重复了很多遍,之所以再一次重申,因为这逼名字真的是太熟悉了,熟悉到天天挂嘴边,但真说是什么地方的名字,却又想不起来。
      第三、我家很有钱。从管家、厨子、家庭医生到门口站岗的几个保安,好吧,这里应该叫保镖,这些人无疑都是钱的象征。再看看那满屋子的古董,虽然我辨不出真伪,但有钱这一点应该是肯定的。
      第四、我似乎,大概,可能穿到了《盗墓笔记》里。因为我奶奶叫霍仙姑,我叫霍秀秀(至此我才发现这名字到底出自哪),我还有个青梅竹马的男友,不对,男性朋友,北京话就是“发小儿”叫解语花,结合以上种种客观条件,我坚信我穿到了《盗墓笔记》里。当这一认知充斥在我脑海里的时候,我曾一度认为是在做梦,因为——这也太他/妈/的狗血了!
      第五、没有第五了……。
      不得不说,命运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虽然把我扔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但我却熟知每个人的结局,这点让我庆幸不已。
      我坚信,每一个穿越都是必然的,都有他要完成的事。
      但是,在盗墓里,我要做什么?
      如果没记错的话,霍秀秀这个人在《盗墓笔记》里真的只是打酱油的,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总共露了几次面,说的话还没里面的粽子多。但是现在我来了,所以,我不要再充当酱油或是悲催的路人甲。
      话题回到刚才,在盗墓里,我到底要做什么?
      回想很多年前看过的《盗墓笔记》,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三个男人的倒斗经历,内容和情节当然是好的,但在诸多看官的眼里却变了味儿,被意/淫出了无数的CP。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是个拥有十年腐龄的同人女,见到男人只会分攻辨受。想到这一点,我的眼神不由得亮了亮,难道……?原来……?那我懂了……。
      明白了自己要做的事情后,我笑出了一脸的菊花。
      什么?你说你还不明白。
      当然是为了减少世界人口,将伟大的搞基事业进行到底了。
      什么?我是女人不能搞基。
      我操,我搞百合行不!!不对,不对,都被你们气糊涂了,收回刚才的话,这和我没关系,搞基指的也不是我。快来问我谁搞谁吧,只要你一问,我马上告诉你。
      什么?没人问……我操,别以为没人问我就不说,我还偏要说,还要大声的说:当然是咱们可爱的面瘫小哥闷油瓶张起灵和咱们妖娆妩媚的“女王”解语花了!!瓶邪、黑花、黑瓶的请无视我,拍的时候也请温柔的拍,我真的怕疼。
      也许很多看官会说我这是逆CP,但是没办法,我真的只喜欢张小哥和解女王,所以请大家原谅我。一想到面瘫腹黑强攻张起灵压倒傲娇炸毛女王强受解语花,我就不由得一阵荡漾。
      强强是王道!强强最有爱!请继续无视我,让我在荡漾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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