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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捡”来的女儿苏苏 ...

  •   两年后,我进入了沛沛所在的大学,主修公共事业管理学。现在的沛沛,还是那副淑女样子:路人面前,她经常抱怀不语,偶尔启齿轻笑,投足举手均是那么的文雅。但是没人注意时,她会忍不住狠狠地踢一脚路边的石子,石子“呜”的一声打在林荫小道边上的树杈上,惊飞了一大片的麻雀……
      这一切似乎都未曾改变,但似乎一切改变都在无言中。即使行走在同一夜色下,哪怕擦肩而过,你我不曾开口,却犹如陌路人。
      ……
      “资——君——,方——资——君!”细微的声音随风而至,捉摸不定,宛儿潜入了夜的寂静。
      晚到的时间,将校园文化大道两边的灯光染成了薇红色,空气略带成都夜晚的醉意,散在路人的面上,给人视觉上的惬意。
      那声音熟悉,又带几分陌生。
      我回过身,一个被灯光照的微淡的身影投在我的脚下。不远处,她用多年未变的样子抱以长长一笑。
      “嗨!沛——沛——”我嘟噜着轻轻应了一声,一浪又一浪的惊喜掠过,深深的呼吸竟抚不平慌乱跳跃的心境。
      “我就要毕业了,”她一副开心的样子。
      “哦,恭喜,恭喜!”我应了数声。
      她沉默了会,努努嘴角,低下了头,带几分羞涩的说:“很久没见了呢!资君……”
      我“嗯”了一声,旁人听来,大有敷衍之意。
      她扬起头看了我一阵子,好像对我的回答不太满意,眉头皱起,嘴角微翘,脸色晴转多云,有暴风雨倾向。
      “我要走了,不理你了!”她说完就一副转身要走的样子。
      “再见!走好……不送……”我忙挥手礼貌地道。
      啪!她回头给我一耳光,恨恨地说,“我还没走呢!”(有时礼貌也是一种错)
      我揉着脸上的巴掌印,哪还敢言语。
      “资君,你还当我是朋友吗?”她的语气一下迟疑起来,好像吞下了许多想要说的话。
      “嗯,”我点点头,立马友谊地久天长的说上一百遍,让她不要激动。
      “有件大事想请你帮忙呢!”她一下绵羊起来。
      看见她的小手心似乎又在痒痒,我有点紧张,当然不敢拒绝。
      见我没有表示反对,她的小手像快乐的翅膀一样挥舞着,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只是觉得不能再放到我的脸上,于是转过身去,将双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抬头看着路边上的路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嗯——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会到这里来找你!”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我赶紧附和了一声,生怕她双脚发痒,一冲动又回了头。
      ……
      第二天,我穿了件比较厚实的衣服,这样看上去比较耐揍点。
      天已黑,看看表,早来了半个小时,只能四处张望打发时间。
      “方——资君——?”有人叫我,原来是班上宣传委员曾曾。
      “嗨!”我点头问候。
      她一听我和她打招呼,兴奋地凑上前来,摆着要和我聊天状。我当然是知道她的宣传功力深厚不见底,但一时找不到借口让她离开,只能支支吾吾地应答称是,但哪想她一激动起来就才华横溢、唾沫横飞,和我比起了口才,差点就在路边长椅坐了下来。还好我的腿脚灵活,一脚踏在长椅上,在上面留下一个32码的大鞋印,她这才作罢。
      “资——君——!”沛沛终于来了。
      我回过身来,没来得及介绍,曾曾便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和沛沛聊上了,好像她和每个刚见面的人都很熟的样子。她废话少说,直奔主题,对每个人都强调同样一个话题,这样显得论点比较明确,说自己一个人独自搞定了一套完善的学生工作计划那件事,但是我TMD就是不明白她自己的计划怎么会和《学生管理条列》第五十三条第四点搞上了关系。
      沛沛看看她,又看看我,从身后牵出一个小孩子来。曾曾一惊,当即停止了她的“课文背诵”,叫道:“好乖的小孩!”
      突然冒出了个孩子,这让我来不及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那个小女孩看上去确实很可爱,我正极力想点赞美之词,但沛沛一和我搭上话就说,“资君,这是我们的孩子呢!”她说完,那个孩子上前就叫我“爸爸”。
      看着沛沛那腼腆的神情,我一头雾水,不知所措。
      曾曾反应敏捷,俯身亲了那孩子,说道,“方资君,你的女儿?真可爱,快叫曾曾阿姨!”
      沛沛微微一笑,忙将孩子往我手里塞了过来。我就猜没好事,一步跃起,双腿弹性很好、振幅很大、频率极高,以百米每秒的速度消失在夜色中……
      结果第二天一起床,我的书桌上就堆满了婴儿奶粉、巴比娃娃之类,室友说是班上女生集体捐赠的。看着那包半个月都用不完的“尿不湿”,想必曾曾昨晚在女生面前的“演说”特别的卖力。
      以后的日子里,我出门前都要将衣服穿的厚实点、耐揍点,以迎接沛沛的突然光临。
      沛沛离校的最后一天,我还是被她逮着了。她先在我的脑袋上敲个凿栗,警告我让我老实点,别老是想着逃跑,待我情绪稳定后,又约我晚上在南门红茶馆见。
      晚上沛沛又带着那个孩子来了,地点是白天约好的红茶馆。当然,我也做好了“防暴”准备。
      那个孩子见到我后有点害怕,小手总牵着她的衣角,闪动着的大眼睛如同跳跃在黑色中的星辉。
      对于那个小女孩的出处,我开始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问她是不是和外星人搞上了,然后有了这个小女孩,结果她起身就给了我一耳光。
      她觉得这样很过瘾,让我再猜。
      在继续作了几个可能的猜想后,我的脸上就堆满了巴掌印。
      后来,看她那副严肃的神情,好像蛮信任我的样子,于是我便小心翼翼地问她,是不是上高中的时候,放学路上遇到了坏人……
      话还没落地,她起身又是一个耳光,接着愣了一下,突然脱下高跟鞋在我脑袋上敲个“汉堡”。
      她说,那孩子叫方苏,跟我姓,名是她名字第一个字,总之就是她和我的,要有责任感。她塞给我张银行卡,说是她的那部分抚养费,然后道了一句“一切靠你了噢”,便消失了踪影。
      牵着方苏的小手出了门,望着沛沛远去的娇美的背影,我不由的赞美道:这个女人跑得可真快!
      ……
      学校南门外有家“南方龙抄手”店,我低价租了“南方龙抄手”店家上面的那套狭小的房子。同时,沛沛也几翻周折让我那个所谓的女儿方苏进了我们校内的附小。
      我称方苏“苏苏”。苏苏有八岁了,并不像宣传委员陆小曾在女生面前宣传的那样子,所以女生送的礼物只有几个布娃娃派上了用处。苏苏经常和那几个布娃娃一起呆着,不爱言语,却很听话,楼下抄手店很吵,但有她在,楼上一直很安静。每次要是我心情烦躁,在卧室里甩个杯子什么的,苏苏就会立刻从她的房间里跑出来,偷偷地推开我的房门,呆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直到我安静下来。
      慢慢的,我爱上了这个“捡”来的孩子——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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