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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凡人魏小歌 ...


  •   “我当然知道你!”魏小歌点头如捣蒜,“你是那个……啊,我听说过你,大摄影师,你很厉害啊!我很崇拜你。”
      赵笙桥在心底冷笑:厉害个屁!谁不知道我是靠个了不起的老爸爬上来的?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没什么心情地道:“看来你也喜欢这玩意儿?小朋友,挺不错嘛。”
      “啊哈哈哈,我只是有点感兴趣而已,事实上我很博爱的,还有啊……”魏小歌喋喋不休地讲,后面的话赵笙桥没听进去,只是一手支着下巴观察眼前这个眉飞色舞的小姑娘。
      在他看来魏小歌只是个普通的小女孩,浑身上下透着股少年无知无畏的傻气,朝气,是大部分成年人所没有的独属于青春的气息。
      魏小歌不漂亮,又黑又瘦,只有五官勉强还算得上端正,只有一对眼睛挺漂亮,棕褐色的眼珠子,睫毛不长,但是双眼皮很明显,显得眼睛很大很有神采。
      魏小歌话还没说完赵笙桥就出声打断了她:“既然还是小朋友就回家好好念书,这种天气穿成这样担心会中暑……”
      魏小歌无奈道:“没办法,不出来跑,吃什么?”
      魏小歌大学学的是服装设计专业,后来自己筹办了个小工作室,可惜工作室入不敷出,只好拼命兼职打工赚钱养活自己以及维持工作室的日常运营。
      魏小歌十分乐观的想,如今的苦难只是为将来的美好生活做个铺垫,再过些时候工作室慢慢上了正轨,雇两个人帮忙,她就不会这么累了。
      魏小歌的兼职五花八门乱七八糟,当过餐厅服务员,发过传单,做过推销,也曾在酒吧里唱过歌,有时工作室接到Case她就得熬夜赶工。
      赵笙桥忍不住抽了抽眼角,这么小只幼稚的大龄罗莉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魏小歌又说:“虽然跟我的专业不搭边,不过我说了我很博爱啊,喜欢的东西很多……摄影相关的一些东西关注了不少,当然了,其实也只是略懂。”
      魏小歌喝了一口冷饮,一只熊掌撑着下巴说:“说起来,还蛮遗憾的,上一届的摄影金像奖,就是那个‘亚瑟国际摄影金像奖’,居然没有你?明明以前好多摄影的奖都有你啊!”
      赵笙桥挑了挑眉,心里想着,小孩就是小孩,不懂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从前那些有他的什么摄影作品评选,不过是托了自己有个好老爸的福,这种靠钱靠权的劳什子奖一点含金量都没有,拿再多都没用,而“亚瑟国际摄影金像奖”,这种有着摄影界的奥斯卡之称的完全凭实力评选,自然不会有他赵笙桥。
      “我觉得那些评委太不靠谱了,明明你拍的照片很好啊,他们怎么就不把那个金摄像头给你呢?我要是评委肯定会把票投给你。”魏小歌一向话多,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说起来大概是几年前吧,那时候我高中刚毕业,在一家画廊里打工,那儿的老板给了我一张摄影展的门票,我就去啦,看着看着就看到了你的那些照片,那时候我就想,拍的多好啊,你将来一定会出名的,你看你现在名气就不小啊,我觉得你肯定能拿那个国际金像奖,我要是评委就把奖颁给你了……”
      赵笙桥哭笑不得。

      那是多久以前呢?
      魏小歌说几年前,那就是几年前吧,赵笙桥还是有点印象的,那时候他刚入行没多久,什么都不懂,全凭一腔热血蒙头去干,拍了一套作品,也是他迄今为止最好的一套作品去参展,那套作品虽说有些青涩,但是赵笙桥拼着一股劲头努力拍出来的作品的好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今天魏小歌翻出来说,赵笙桥恐怕就会把这件事彻底遗忘了。
      原来他也曾努力过,拼过的,赵笙桥自嘲地想着。
      赵笙桥折腾了一天被晒得半死也没拍出一张“纯真无邪”的脸,干脆就收工回家,任由杂志开天窗,让策划这个鬼专题的温酩头疼去。
      赵笙桥受雇于一家杂志社,杂志搞得有模有样的,杂志的老板却跟他一样是个半吊子,鬼点子虽多,却没几个真正靠谱。

      几天后的周末,一大清早,空气里还氤氲着水雾,赵笙桥开车去环城公路绕了几圈后回家蒙头大睡,这一睡就睡到了傍晚六点才醒,摸出手机一看,啧,十来个未接来电,全是温酩的。
      温酩是个好名字,可惜本人与这名字差得远了。
      拨回去,温酩说在某某酒吧等他。
      赵笙桥随便抹了把脸,套上件干净衣服就开车出门了。
      温酩说的酒吧赵笙桥没去过,他一向不爱去酒吧这种吵闹的地方。
      但是老板之命不可违,他也只好认命。
      循着温酩的指示赵笙桥很快就找到了地方,温酩正和一个姑娘搭讪,他也不好打扰人家,只得自己寻了个地方坐,要了杯百利甜,这酒本来是女孩儿们爱喝的,他回去要开车,只好喝这个。
      这个酒吧倒没有想象中的喧闹,明亮宽敞,空气里回荡着女生略有些沙哑的旖旎歌声。
      不知道唱的是哪一国的歌,曲调哀婉,女孩沙哑的声线透着一丝绝望。
      一杯酒喝到底,赵笙桥又要了一杯低度数的鸡尾酒,向服务生问了话,便去寻那歌声沙哑缠绵的姑娘。
      木头制的舞台上有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儿在低吟浅唱,一身十分随意的打扮,白衣黑裤,她垂着眼帘,纤长的五指握着麦克风。
      小姑娘没有发现赵笙桥,赵笙桥却一眼就认出了她,他吓了一大跳。
      这是赵笙桥第二次遇见魏小歌,他惊吓之余想着:哦,原来这小姑娘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会唱歌。
      很快的,赵笙桥与魏小歌又一次地重逢了,如果把这归为“缘分”的话赵笙桥会把这分类为“孽缘”。
      再次重逢的场面比较寻常,没有冲突,也没什么让赵笙桥惊讶的地方,可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次的再见,也许今后的人生他们永远都不会再有交集。
      赵笙桥去超市买些日用品,从超市门口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了魏小歌,她一身很平常的打扮,米白色短袖T恤,蓝色白边过膝大摆裙,看着很清新干净的样子,却是一头一脸的汗,手里拎着个大购物袋。
      赵笙桥心中一动,开了车去追魏小歌,魏小歌走的慢,他很快就追上了,在她前方停了车,按了按喇叭。
      “赵笙桥?”魏小歌一脸讶异。
      “你好歹叫我一声‘赵先生’吧。”赵笙桥漠然道,又说:“这太阳这么毒,你再晒下去就成非洲原住民了,上车。”
      “你说啥?”魏小歌指着自己的鼻子狐疑道,“我?上车?你的?”
      “同样的话我可不喜欢说第二遍。”
      魏小歌暗自乍舌,好么,这么大一个活体移动冰箱要是能搬回家就好了。
      赵笙桥仍板着脸,魏小歌不敢再问,只得乖乖上了车,反正自己这副寒碜样也不怕人惦记。
      赵笙桥绷着一张俊脸,车是卡宴GTS,魏小歌不懂车,但是懂这车贵,于是她如坐针毡。过了许久,她才怯怯地开口:“你为什么叫我上车?”
      赵笙桥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道:“你现在在打工?都做什么工作?”
      魏小歌不解,却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啊,我现在有三份兼职,游乐园,餐厅,还有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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