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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阮氏阮咸(1) ...

  •   临行前,阮沅见到了周齐光给嘉树找的保姆,那是一个清秀的缅甸女子,约莫才二十岁的样子,赤足穿着碎花裙子,脸上用黄香楝粉画着一朵曼陀罗花,看见人会羞涩地笑。这个年轻姑娘叫阮沅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阮咸养在越南的那个“侍妾”阿嫚。
      阿嫚是阮咸十六岁的时候“拣”回来的,是阮咸亲自教的识文断字,那是一个美貌安静的少女,性格慈柔且温驯,一直被阮咸安置在河内的阮公馆内。阮咸每年都会有好几个月住在河内,阿嫚就会在那段时日里负责照料阮咸的饮食起居。所以她经常拿自家哥哥开玩笑,说他和清朝的遗老遗少没什么差别,平生爱好就是教姨太太读书。也不知道这次回去,阮咸会怎么收拾自己。阮沅觉得心底有些打鼓起来。
      “走吧。”
      詹苏的招呼打断了阮沅的思绪,她赶紧也跳上了车。
      周齐光派人将他们二人送到了仰光国际机场。两人一人伊斯坦布尔,一人飞巴黎,自然很快分道扬镳。
      飞机落地时已经是华灯初上。阮沅没敢打电话叫司机来接,自己坐车回了位于巴黎西区的家。
      刚进客厅,她就看见阮咸歪在沙发上,正在闭目养神。或许因为他的生母是纯种的法国人的原因,阮咸有着媲美霜雪般的白皮肤,但此刻他眼窝下面却微微泛着虾青色,显然是这几天休息的不好。他身前的茶几上放着厚厚一沓文件,旁边还有一只未盖笔帽的签字笔。只比她大四岁的哥哥撑起了整个阮家,让她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人生,阮沅心中愧疚愈甚,轻轻发声:“哥哥。”
      阮咸旋即睁开眼睛,他蓝色的眼睛珠子定定地盯着阮沅,盯得阮沅越发心虚。
      “还知道回来?你闻闻你自己身上的味道,一股子丢久了的榴莲味。”阮咸一脸的嫌弃:“先去洗澡,洗完了再跟你算账。”
      阮沅险恶地一笑,径直挨着阮咸坐了下来,还将头搁在他的肩膀上:“哥,要算账就赶紧算账,洗完澡我就要睡觉了,明天还要写稿子呢。”
      阮咸咬牙切齿地用手拨开妹妹的脑袋:“阮沅我告诉你,你现在整个人的气味就像一箱放腐烂了的芒果和榴莲。你离我远点儿。”
      芒果和榴莲是阮咸最讨厌的两种水果,阮沅笑嘻嘻地抬起胳膊送到鼻子下嗅了一阵,“哪有,坐飞机回来时,我旁边的男的还跟我搭讪呢。”
      “那是他有鼻炎。”阮咸阴森森地开了口:“阮沅,你是不是翅膀长硬了,我跟你说过什么,如果你要去做战地记者,你就登报与我脱离关系。前天下午,我刚从美国飞回来,落地后打你的手机打不通,立刻赶到你们报社,结果被告知你跟着约瑟去了叙利亚,然后交给我一张遗书。”阮咸一面说一面从衬衫前袋里摸出一张纸来,猛地拍在了茶几上。
      这张纸很皱,显然是被人大力攥过,又被小心地展平了。茶几桌面是玻璃的,被阮咸这么大力一拍,狠狠地振颤了几下,阮沅被吓得立刻往后一缩。
      “你胆子不是挺肥的吗?叙利亚局势那么乱,你就这么去了。采访还不够,还要当活雷锋,搭救落难孤儿。然后再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客串赵子龙,千里送婴。啧啧,你这两天过的还真是充实呐。”阮咸斜着眼睛睨她。
      听话听音,阮沅猜测约瑟他们应该已经回来了,也被阮咸“逼供”过了,她虽然平日里和阮咸没大没小,嬉皮笑脸惯了,但骨子里对这个哥哥还是很有几分怕惧的,当下眼珠一转,软声道:“哥哥,软软错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软软”是阮沅的小名,因为她小时候长得胖,一身的泡泡肉,摸起来软绵绵的,偏偏又姓“阮”,所以她那古灵精怪的母亲便给她起了个“软软”的小名。阮咸原先也都是一直叫她“软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忽然改了口,开始直来直去地叫她的大名了。
      听到“软软”这个名字,阮咸的脸色不觉放缓了。
      “就饶你这一次。我跟你们法新社一把手交待过了,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在办公室呆着。”
      “知道了。”阮沅嘴上装乖巧:“训话完毕的话我可以去楼上洗澡了吧?”
      阮咸挥挥手示意她可以滚蛋了。
      然而才迈了两级楼梯的阮沅忽然回头:“哥,‘后皇嘉树,橘徕服兮’是什么意思?”
      阮咸已经低头看起了文件,闻言有些诧异地抬起头:“你问这个干什么?”
      “无意中听到的,太拗口了,听不明白,所以才回家请教你啊。”阮沅不忘狗腿。
      阮咸唇角极为细微地翘了翘:“出自屈原的《橘颂》,翻译下来就是‘橘啊,你这天地间的佳树,生下来就适应当地的水土’。”
      “懂了。”阮沅朝阮咸比了个OK的手势,便轻盈地上了楼。
      阮咸将所有的文件都批完之后,才从身侧的沙发上拿起一个黑色丝绒的扁盒子,也上了楼。他没有回自己的卧室,而是放轻了脚步,进了隔壁阮沅的卧室。
      大概是倦极,阮沅已经睡着了,连壁灯都没有关。从小她的睡相就不好,此刻也是,半个身子都露在毯子外面。
      阮咸微微蹙眉,弯腰替她小心地盖好毯子。又将丝绒盒子轻轻地放在了床头柜上,这才直起腰身,静静地站在床前注视着阮沅的睡颜。
      他们两个人其实长得一点都不像。除了发色,肤色、眸色都不相同。站在一起,陌生人绝不会将他们认作兄妹。但是他们又来源于相同的父系血脉,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像他,她就像他的骨中骨,肉中肉。
      壁灯将阮咸的影子拖的很长。窗外是花园,道格拉斯冷杉和槭树在夜风里晃动着它们的叶子,英国月季遥遥地送来一些淡香。周围只有阮沅悠长的呼吸声。这样的夜晚,一些刻意隐藏的东西叫嚣着从血液里冒出头来,难以遁形。
      床上的阮沅忽然翻了个身,毯子被她这么一翻一卷,又滑下去大半,甚至连身上穿的绵软T恤也随着她翻身的动作被撩上去,露出一小截蜜色的腰肢。
      阮咸想起了他喜欢的龙眼蜜,就是这样的颜色,入口即化,清甜袭人。他习惯晨起之后喝一杯。
      不,她是妹妹。她是他的妹妹。阮咸用力闭了闭眼睛,然后按下壁灯开关,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阮沅的卧室。
      第二天清晨,阮沅是被闹钟弄醒的。她刚坐起来,便注意到了床头柜上的盒子,顿时眉开眼笑。阮咸每次出去,都会记得给她带点东西,这个盒子里想必就是他从纽约谈生意带回来的礼物。
      揭开盒盖,盒子里安静地躺着一枚绿幽灵吊坠,坠头里火山灰质是金字塔形的。一看就知道是好货。阮沅赶紧乐滋滋地将挂在脖子上。然而当她兴冲冲地跑进阮咸的卧室里时,却发现卧室空无一人,床单上没有丝毫褶皱,薄毯也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尾。显然,阮咸昨晚没有宿在家中。
      “又出去鬼混了,就不怕得艾滋。”阮沅正在腹诽,却听见楼下有硬梆梆的男声传来:“小姐,少爷让我今天送你去上班。”
      不用掉头,阮沅都知道来人是阮咸的跟班穆。那个越南青年压根不该叫“穆”,而该叫“木”,因为他整个人就像一根无趣的木头,永远只听阮咸一个人的话。阮沅曾经试过给他讲“自我价值和自我实现”、“个人自由和人身权利”,企图让他找回自我,结果她讲得口干舌燥,穆依然唯阮咸马首是瞻。阮沅简直怀疑,便是阮咸叫他把手给砍了,他大概都会眼睛眨都不眨地照做。
      愚忠的蠢材。阮沅没好气地说道:“我自己开车去社里上班,不要你送。”
      “少爷说了,我要跟着你。”穆坚持。
      “我上女厕所你也要跟着?”
      穆依旧面无表情:“我在门外守着。”
      得,阮沅是明白了,阮咸这是变相将她给监视起来了。恶狠狠地磨了磨后槽牙,阮沅怒气冲冲地去盥洗间洗漱去了。
      换了衣服,阮沅连早餐都没兴趣吃了,便气鼓鼓地开着路虎去法新社上班去了。穆则不疾不徐地开着捷豹跟在后面,无论阮沅怎么提速或者绕圈,反正横竖就落后那么一小段距离。
      阮沅再也忍受不了,直接给阮咸打了电话:“阮咸,你把你那条忠犬领回去成不,我实在受够了他跟个幽灵似的跟着我。”
      “送你的绿幽灵看到了吗?喜欢吗?”阮咸答非所问。
      阮沅烦躁地想咬人:“你把穆给我叫走。”
      电话那头阮咸低低地笑了笑:“可以,你什么时候把你的护照交给我,我什么时候就让穆消失在你面前。”
      啪,阮沅气得把手机给摔了。太阴险了!阮咸这家伙实在是太阴险了。
      用力地擂了方向盘几拳,阮沅按捺住满腹怒气,弯腰捡起手机,恶狠狠地又给阮咸拨了电话,咬牙切齿,一字一顿:“我—马—上—就—给—你—快—递—护—照。“
      “好。”阮咸笑得风情万种。

  • 作者有话要说:  阿嫚在《鸩之媚》里出现过,不过名字没出现,就是伺候阮咸抽鸦片烟的那个跪着的穿奥黛的美女。
    上章有妹纸反应搞不清楚“秦不动”这个名字,典故出自《何处锦绣不灰堆》,秦亦峥后来在蔺川做房地产生意,因为不喜应酬,所以被交际圈称作“秦不动”(请不动),又叫“不动秦王”。
    哈哈,男女通知的阮咸其实是个妹控,只有妹控才符合他变态的气质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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