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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柬埔寨。距离暹粒约70公里的崩密列。
      这座意为“荷花池”的印度教寺庙早已经是一片废墟,相比游人如织的吴哥寺和巴肯山,这里几乎是冷清了。
      此时巨大的废墟之间只有并肩而行的两个年轻女人。都是长条身量,走在左面的肌肤雪白,长发,戴着一顶棒球帽,右面的女人却是蜜色皮肤,留着短发。
      随处可见零落的廊柱,藤蔓植物狡黠地攀爬在石柱上,造就一圈圈绿色的螺旋。坍塌的砖块也被青苔的占领,使得这些原本是青黑色的砖头变成了深邃的幽绿色。阮沅弯腰捡起一块绿茸茸的砖头,笑着和伍媚说道:“我好想带一块这儿的板砖回去。”
      正忙着拍腐朽的窗棂上方石刻的伍媚懒洋洋地回了一句:“行啊,只要你不嫌重。”
      “真没幽默感。”阮沅嘀咕了一声,丢下砖块,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根须裸露在外的巨大榕树,然后跳上了巨石堆,朝伍媚扬声道:“我走这里去主殿看看。你就留在藏经楼这儿吧,没准你能挖到一本《易筋经》。”
      伍媚讥笑道:“真是难为我们阮小姐,居然还知道《易筋经》,只可惜‘筋’是前鼻音,你发成了后鼻音;‘经’是后鼻音,你却念成了前鼻音。”
      阮沅的母亲是中法混血,父亲却是中法越三国混血,血统的多元化赋予了她立体深邃的脸孔轮廓和明艳大气的五官。她的中文其实相当好,唯独发音有点怪,始终有股“洋人味儿”的不正宗感。这会儿被好友揶揄,她有些恼火地又大声念了一遍“易筋经”,可惜还是错的。
      伍媚大笑:“易筋经,是本经,笨脑筋,念不行。筋变精,经成金,笨脑筋呀,她念不行。”
      居然编了顺口溜来消遣她,阮沅气得嗷嗷乱叫,恨不得立刻从几米高的乱石堆上跳下来捶她一顿。
      天空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飘起了迷蒙小雨,而她们大概因为置身于莽莽丛林,头顶上有树木茂盛的冠盖做遮蔽,所以有些后知后觉。细雨使得这片静谧的废墟愈发显得幽深神秘,阮沅瞅瞅天色,也不和伍媚计较了,一溜烟便向崩密列主殿跑去。
      地上躺着的碎石上不经意间便可以发现精致的雕刻,大多是印度教神话中的人物,比如骑在天鹅上的大梵天,躺在大蛇那伽身上的毗湿奴,正在食龙的迦楼罗……因为做这个纪录片之前做了相当多的功课,所以阮沅看得津津有味,并不时地拿着相机将石刻拍下来。
      她正拍的起劲,却听见有男人对话的声音从主殿深处传来。
      先是一个老者的声音。
      “这上面画的是什么你可知道?”
      下面阮沅便听见了她二十二岁生命里听见的最好听的男人的声音。
      “天神和阿修罗合作搅动乳海的故事。”
      说话的男人应该年纪不大,音质却可以用华丽两个字来形容,仿佛是裹在天鹅绒里的钻石,坠重里透着明亮。阮沅觉得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连脸颊都有些发烫。
      “噢,那你可想过为什么要安排八部众中的天神和阿修罗一块儿搅动乳海,而不是夜叉、乾婆闼或者紧那罗中任意两部合作搅动乳海?”
      主殿里一时安静下来。阮沅按捺不住心底的好奇心,提着相机向主殿中央走去。主殿中央有一块保存完好的大石头,一老一少两个男人便站在石头对面。
      可是阮沅却傻眼了,两个人竟然都是光瓢,身上穿的也都是海青,不过老者穿的是黄色海青,年轻男人穿的是黑色海青。主殿里光线很暗,两人又都背着光,阮沅看不清二人的五官。她只觉得心中莫名的失落,一个和尚有这么动人的音色,真是浪费了,不然光是想象一下用这样的声音说“我爱你“都能叫人骨酥身软啊。
      年轻的男人微微低着头,片刻后,他才开口道:“因为天神的梵语Sura释义是端正,而阿修罗的梵语Asura前面添了否定前缀A,释义为不端正,天神和阿修罗恰好是善恶的代表。”
      老者却笑而摇头:“心字怎么写?”
      年轻的男人有些疑惑地伸出右手食指,在虚空中比划了一下。
      老者微微一笑:“三点如星布,弯钩似月牙。披毛从此起,作佛也由它。懂了吗?”
      阮沅这下彻底倒了胃口,从哪里来的老神棍,满嘴跑火车。于是她又背着相机转悠到别处去了。如此一来,她也错过了老者后面那句要紧的话:“亦峥,凡人畏果,菩萨畏因。凡事有因,才有果。无因便是无果。”
      阮沅和伍媚在崩密列拍完了之后便回了酒店,下午两个人又去了女王宫、荔枝山和高步思滨。临近日落时,阮沅依然兴致高昂地拖着伍媚爬山。
      夏日的热风吹拂着山道上的鸡蛋花,黄白色的花朵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伍媚用湿巾擦了擦脸上的汗,埋怨道:“阮大小姐,我真后悔和你一块儿做这个《高棉的微笑》纪录片。”
      走在前头的阮沅这才停下脚步,有些嫌弃地扭头看住她:“待会儿到了山顶,你在Phnom Krom(荣寺)看见日落的时候,你就知道这山值不值得爬了。”
      伍媚扯了扯脖子上挂着的徕卡相机,不屑地撇撇嘴:“我现在只想回酒店冲个澡,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来一罐冰镇过的喜力啤酒。”
      阮沅嗤了一声,义正辞严地批评好友:“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你在金边也看见了,洞里萨河边上的酒吧区歌舞升平灯红酒绿,内城区很多街道连路灯都没有半盏,这么多人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你怎么好意思就知道自己享受?”
      伍媚正要挖苦阮沅明明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偏要学那忧国忧民的腔调,却眼尖地看见阮沅背后的树枝上似乎有什么东西飞快地游下来。
      “快跑!”伍媚脸都白了,连声音都变得异样的尖厉。
      阮沅被伍媚的模样吓得脊背发凉,但出于她一贯的要强,还是佯装淡定地开玩笑:“干嘛?我背后有鬼?”
      “有蛇!”
      阮沅这下才大叫着跳起来,可惜那条蛇速度更快,尖尖的吻部已经闪电一样奔着她的脚踝狠狠扎了下去。
      阮沅只觉得好像被沸油溅到,脚踝立刻火辣辣地痛起来。她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从草丛里跳出来,语无伦次地对伍媚说道:“完蛋了,我脚踝那里好疼,我怕是要死了,你一直想要的那个祖母绿耳坠我送给你了……”
      “闭嘴!还没到交待临终遗言的时候……”伍媚也被吓得半死,但嘴上还是恶声恶气地骂道。她搀着阮沅到一块相对空旷干净些的沙地上,然后蹲下身看她的伤口。九分裤的裤脚下有两个牙印,已经明显的红肿起来,正在往外渗血。
      “怎么办?该怎么处理?”伍媚看着阮沅脚上的伤口着急道:“电视剧里面好像要把毒血吸出来的。”
      “不行,你这几天不是上火,嘴里有溃疡吗?”阮沅努力回想自己看过的野外急救书籍,“帮我把鞋带解下来,系在伤口上面,防止毒血往心脏回流。”
      伍媚有些笨手笨脚地开始解阮沅球鞋上的鞋带,阮沅则咬紧牙关,用力去挤毒血。
      有脚步声逐渐靠近。此时才22岁的伍媚自然老练不到哪里去,她下意识地就扭头打算求救。然而视线触及到来人时,她有些愣住了。那是一个瘦高的男人,光头,但头上并没有戒疤。男子长着一张相当惊艳的脸孔,但是他身上却又穿着一件黑色的缁衣。他身上的缁衣和在柬埔寨街头随处可见的撑着黄伞,托着钵盂化缘的僧侣所穿的橘色袈裟显然不同。出于保险,伍媚还是决定称呼他为“师父”。
      “这位师父,我朋友被毒蛇咬了。能帮我们联系到最近的医院吗?”
      看身形和打扮,阮沅却依稀觉得这个男人似乎就是上午在崩密列主殿内看见的那个“和尚”。只是她没想到这个“和尚”居然如此英俊,心中愈发觉得莫名的可惜。或许是痛得厉害,她忍不住又乱糟糟地想着“平头才是检验帅哥的标准”这句话其实不对,光头帅的才是真帅……
      男人居高临下看了看二人,神情淡漠,半天没有说话。
      伍媚以为她不懂英文,急着又用法语问了一遍。
      男人这才淡淡的开了口,却是中文:“竹叶青咬的,有打火机或是火柴吗?”
      “有的有的。”她和阮沅都抽烟,所以自然有火柴。
      阮沅这下确定了,这个男人就是白天遇见的那个,他的声音,她绝对不会听错。
      男子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小巧的瑞士军刀,划了火柴在刀锋上烧了烧,银色的刃在橙色的火焰里闪过钴蓝色的亮芒,是诡异的美。丢了熄灭的火柴梗,男人蹲下身,一言不发地握住阮沅的脚踝,然后利落地一刀下去,在伤口划了个十字。
      动手前也不吱一声,这出家人手够黑的,阮沅疼得简直想一脚把他踹出去,可惜男子看上去清瘦,力气却非常大,握住她脚踝的手像温热的铁钳。
      “你轻点。”阮沅痛呼。
      可惜男子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在将污血往外挤。他的眼睫一直微微垂着,叫人看不见他的眼神。只能看见簇生着的一排浓黑睫毛,随着平静的呼吸颤动。细薄嘴唇再加上寡情面孔,使得他整个人有种清教徒般的美,不容亵渎。
      她心底莫名地咯噔一跳,觉得呼吸一下子有点乱。赶紧转移视线,眼光由他的脸落到了他左手手腕上戴着的一串108颗的沉香木佛珠手串上,手串包浆温润,显然被主人盘得很用心,隔珠是蜜腊,佛头是砗磲,在腕子上规整地绕成四圈。一种古怪的直觉跃上心头,阮沅隐隐觉得这挂手串出自女人的手笔。
      直到挤出来的血液已变成鲜红,男人才起了身。
      “绑带要松一松。”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他从从容容地抬脚迈入草丛,低着头似乎在寻觅着什么。老半天过后,他手里拿着一小把貌不惊人的绿叶子步出草丛。他很随意地扯下叶片在嘴里嚼烂了几下,然后将嚼烂的碎叶敷在伤口上,这才解释道:“从牙印看是条幼蛇,毒血基本上挤出来了,你们可以自己下山看医生了。”也不待她们答话,便翩然往山上走去。
      阮沅却觉得有些憋闷,虽说是他救了她,可是这男人的态度实在冷淡的叫她不爽,她有些赌气地扬声道:“喂,和尚,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半途撂担子,是出家人该有的做派吗?”
      “既然不会死,自然就不需要管了。”男人依旧不疾不徐地往山顶走,连头都没有掉转过去,“何况我并不是出家人。”
      他不是出家人!阮沅只觉得心脏剧烈地一跳,她朝着男人的背影喊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子却不理他,他宽大的衣服被风吹拂着,像山头掠翅欲飞的大鸟。阮沅有些气结,伍媚伸手扯扯她的胳膊:“我们下上吧,总得到医院注射了血清才放心。”
      “不行,我要上山。”
      “你的脚要不要紧?”
      “便是废了这只脚我也要上去。”阮沅恨声道。
      伍媚别有深意地望她一眼:“你看上他了?”
      阮沅深邃的金棕色眼眸微微一闪,仿佛太阳下被翻动的金砂。她色厉内荏地一扬下巴:“谁看上他了,我要到山顶看日落。”
      阮沅一旦犟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伍媚无法,只得认命地扶着她也往山上走。
      到达山顶时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男人却始终站着,并没有丝毫回头看的意思。
      山顶风大,风声很清晰。从荣寺前面几乎可以眺望见洞萨里湖和它周围绿意葱茏的稻田。男子背着手站在一块石头旁边,注视着天际,神色悲伤而邈远。
      阮沅几乎有种他马上就要羽化登仙的错觉了。
      太阳渐渐西下,金赤的火球将半片天都染成橙红。灰蓝色的天幕上霞光万丈,四周唯有风声,清静又辽阔。
      日落很美,可是阮沅却集中不了心神,她的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被那个静静伫立的男人吸引。
      伍媚早看出了阮沅的心不在焉,她举起手里的相机,趁着拍日落的当儿,偷偷将男人也纳入了取景框里。
      很多年后,阮沅才知道,和秦亦峥的初次相遇里,他在她的皮肉上划了一个十字的时候,也悄悄在她的心脏上划了一个十字。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敲锣打鼓开新坑。少女们,妹纸们,勇敢地跳吧~
    PS:这个故事最初发生在《鸩之媚》故事开端之前,然后会有较大的时间跳跃(这个跳跃是和《何处》平行还是怎么搞,我还没想好),主体部分应该是和《鸩之媚》差不多的平行时间。花犯系列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是《菩萨蛮》、《何处锦绣不灰堆》,《温度》和《鸩之媚》两本时间基本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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