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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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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
江辰雪跟在两人后头,嚼着桑果,看着两人背影,觉得甚是般配,一对璧人。
叶明轩回头,看着心不在焉的江辰雪。眼睛似乎在看着自己与江玉,但心已经不知飞到哪里去了。笑着道:“辰雪,跟上。”
江辰雪拉回神智,看着对自己笑得很温柔的男子。忽然觉得他离自己好遥远。也许姐姐与明轩哥哥的婚期应该临近了吧。
众人离去后,从桑树后凭空出现了一大一小。
“仙君,适才怎么不让我帮九歌姐姐啊。那树那么高,姐姐有没有法力的。要是真摔下来。会很痛的。”
“明轩仙尊怎么交代你的,不可施加外力,否则,他们这次下凡不就白搭了吗?”莫离望着那个穿着粉嫩纱裙的姑娘。转身个给了火凤一个脑门敲。“要不是你胡闹,闹江家三小姐也不会五岁,还不能开口说话。”
火凤摸着脑袋,委屈道:“是九歌姐姐让我带她去北海的。她说她与北海浓酿仙子已经很久三百多年没见了。很是想念。说提前解禁,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既然他刚投胎时示意小婴儿,即使他的元神不在体内,别人也不会发现的。所以我才在她下凡后两日。将她的元神找出的。”
“所以你们就大醉三日。要不是是我下凡查看,还不知你们搞出这样的事来。你难道不知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吗?嗯?”莫离起的瞪眼,这小子真真胆大包天。
“不是,不是。姐姐说她酒量很好的。再说,我也劝不住啊!”火凤委屈的扯了扯衣角。
“你姐姐,用什么要挟你的?”
“没 、没、没什么啊!哪里会有要挟。”
莫离显然不信。“那就是你明知有错。而故意为之了。小心我告诉朱雀,你小子是个不靠谱的混球儿。”作势欲走。
“不要,不要”火凤拉住莫离仙君。
“那还不说。”
“好好,我说。我说。”“呃、呃、呃”。火凤担心自己说出来,要是被九歌知道,自己将来就倒了霉。要是不说,现在就倒霉。两项权衡一下,还是,还是。好汉不吃眼前亏。
“快些说来。”莫离看或支支吾吾,瞪了火凤一眼。
火凤看实在瞒不下去。一狠心 ,一闭眼。一极快的速度,呼啦啦将九歌与他约定的是都说了出来。“姐姐说,如果我能在她历劫时,时常的帮她带她出来,散散心。最好能将捆仙索解开。她就帮我与朱雀拉拉红线。呵呵。”
“亏她想的出来。你小子也不听话。你也不想想,你帮她,不就是害了你家哥哥吗?如有下次,定不饶你。”
“是。火凤知道了。那仙君,千万不要告诉朱雀啊。”
“好,只要你不再帮着九歌胡闹。我便不与朱雀说。”莫离看着一脸害羞的火凤。七夜消了大半。“对了,你与朱雀何时认识的。我记得她可是我四姐夫家灵宠。”
火凤听莫离仙君问及,更加不好意思起来。“就是上次,南海菁华仙尊来看姐姐时。”
“你小子看上人家了。喜欢?”
火凤扯着衣角更加不知所措。“不知是不是喜欢。呵呵呵。”
莫离看着眼前在人间只能算是八九岁摸样的男孩子。心中甚是好笑。“你个小屁孩知道什么是喜欢?” 说完,隐了身,走了。
(二)
世家江府与大户叶家是世交。在邺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这两家确实是邺城人茶余饭后,最喜欢聊得话题。
江家原来不是邺城老户。本是闹饥荒的年代,江家太爷江如海带着妻儿逃荒逃到邺城。躲过灾祸之后,便留在邺城,扎下了根。因为是外来人,常常受人欺负。一次夜深江如海身带现银,匆匆回家。不想路上遇到几个劫匪。想要劫财。江如海势单力薄,哪里是他们的对手。心想这次可是遭了灾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身着乌衣劲装的男子,赤手空拳打跑了劫匪。救下江如海。江入海感激不尽。问道男子姓名家在何处。细细叙来。才知道男子也是邺城人。却道这男子是谁。正是叶家老太爷——叶坤。江如海看叶坤也是铁血男儿,有蒙其相救。
于是与其拜了把兄弟。那是叶坤已有妻儿。江如海老爷子为报其救命之恩,与叶坤相约,江叶两家儿女婚约。
因江家本不是什么大户,又因为阴盛阳衰,代代只有一个男孩。但女儿总比男儿多。所以决定江家定有两女嫁入叶家。时光荏苒,江老太爷的二女儿与叶坤的三儿子一见钟情。江叶两家也喜成其事。叶坤其他儿子都已成婚。所以这个约定便到了叶明轩这一代。
江家老爷与叶家二老爷甚是交好。江家与叶家合伙做买卖,两家也都发迹。于是在这邺城也算的大门大户了。两家儿女来往的也甚是亲密。所以邺城人都普遍认为,这江家二小姐与叶二老爷家的大公子是一对儿了。
秋去冬来。这日邺城下了大雪,衬着梅花煞是好看。辰雪披了狐裘斗篷,在江府天井里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