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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到从前 ...

  •   “喂,孟帆吗,好几年不见了啊,我是刘依依,你不会不记得了吧,就是高二换教室以后一直坐你后面的那个。。。对了,张亦之回国了。”
      接到这个意外的电话,是我大三那年一个普通的下午。
      我是很意外的,因为虽然高中那时坐前后桌,但我和刘依依并没有很多交集。不知道她是从哪里知道我的手机号,并且,整个不长的通话里,我回想了一下,她想说的只是,张亦之回国了。
      在这个奶粉轻松出国买,境外游就像上高速路只需要交钱的好年代,出国回国都不是那么能让人情绪波动的一件事。而我不得不说,我第一次听到张亦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觉得它是个作为归属性别为男的好名字。
      你们都猜出来了吧,张亦之是我高中喜欢的男生。
      大学过得波澜不兴,平静又平凡,有点知名度又不那么知名的学校,据说是有点前途的设计专业,因为课业忙碌,派对舞会出游都很少,不方便认识对得上的男朋友,几乎已经忘记了喜欢是怎么样一种感觉。
      而我又不是一个很会交际的人,和高中同学联系并不很多。
      所以我想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那些关于张亦之的事,还有那些关于我的高中的事。
      尽管我从小就是一个标榜着不爱俗套的姑娘,然而在喜欢男生这件事情上,高中的我不能免俗的喜欢了一个“大众情人”。大学后的我渐渐觉得那些所谓的“俗”,只是你与一些和你观点一致的人产生了共鸣,有志同道合者不亦乐乎,于是不再排斥,只是一种莫名的清高一直残留在性格里。
      张亦之是高一来到我们学校的,我们中学是一个初高中部都有的省重点。高中很多同学,都是本校直升上来。初中的三年同学,对学校自然也是有感情的,高中开始,讨论最多的是初几几班的某个老师以前带过自己,有过什么绰号什么好玩的事,而这些,是其他高中才进学校的学生听不明白的。有意无意的,至少在我们三班里,分成了两派,本校派和外校派,他们之间的冲突,多多少少一直存在着。
      而我开学没几天就发现,我和张亦之住得并不远。因为我也骑车上学,从家里骑上大马路不远,就偶尔能看见他从一个不挂牌的大院骑车出来,但我不是擅长和男生搭讪的姑娘,况且因为学习很好,更有那么点自傲,只是跟在他身后一段距离,然后一前一后骑进学校。那时我还没有喜欢上他,或者说,很多女生还没有喜欢上他。
      而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不错的。开学第一天的自我介绍,他在黑板上用横平竖直的板正字体,写下自己的名字,我确定我在庞中华字帖上见过这种字体,很沉稳的字。我一遍就记住这个名字,实在因为那手好字,以及我觉得它适合做一个男生的名字。
      他干净而内敛,圆领短袖浅色牛仔裤,我无法用英俊帅气或者玉树临风这样简单的词来形容这个男生,因为他并不是一个第一眼看上去的帅哥,是谁说的,男生干净就已经很讨人喜欢了。那么,大概我最初是对他有好感的。
      他是装在袋子里的锥子。我后来是这么觉得的。总有一天会戳出来,让所有人看到他的锋芒。
      开学第二周的英语课,很偶然的,他被叫起来回答问题。字正腔圆的英音,流畅利落,毫无挑剔。其实我们班不是没有口语不好的同学,不过还是被惊到。
      之后事情的发生,就像是为他准备好的一路表演的舞台。
      第一周的体育课照例是室内自习。而第二周体育课的自由活动,几个大方的姑娘终于有机会在旁一睹班里男生的球技。我那个神经大条兼自以为篮球是女中豪杰的同桌,后来是这样描述张亦之的:“他应该不到一米八吧,在咱班几个高个男生面前,看起来不像是那种打篮球很猛的男生啊,可是上场以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啧啧,什么背扣啊什么上篮啊,弹跳真的不是盖的啊!”
      和张亦之接触过的同学,对他的评价是惊人一致,温暖温和,嘴角永远带着一点笑意。
      而他的中考成绩是班里前十名。
      篮球打得好的男生会迅速引起女生的仰慕和注意,英语好学习好脾气温和以及篮球打得好的长得不赖甚至越看越帅的男生,早晚总会成为我们这个南方小城唯一的省重点中学里,很多女生的欣赏对象和话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回到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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