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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横祸 ...
从医院里头出来的时候,我看着缠上厚厚一层纱布的手,不屑地苦笑了一下。
早知道,就不应该和那帮家伙打赌,为了不用送黄纯丽回家,和他们飙车,到最后还得跑来医院包扎手臂。
不就送个女人回家嘛,对我来说,不是每天晚上我都会做的事情之一吗?为什么我会宁愿和一群不要命地家伙玩飙车?
其实我真的不讨厌黄纯丽,怎么说呢,她也算是我的床伴之一,很久之前吧,我实在不喜欢她每次都有诸多要求,比如说,和她上床之前,需要将指甲剪得干干净净,少了一项她的要求,都没办法进行。
我有时候在想,按照她的要求,我们男人会不会有天弄到,对那个事情没有任何兴趣。
不要觉得我在危言耸听,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我还听其他和她有过关系的朋友说过,她对这方面,有着和我一样的兴致爱好。
或许吧,只是我不喜欢和我有一样兴致爱好的人躺在一起,就好像自己所有的秘密暴露在另外一个人面前,没有秘密的人是不完整的,没有秘密的男人更是不健全的。
毫无预兆的两声大喇叭声音从我的正面传来,再加上一道刺眼的白光,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真是个无聊的家伙,我心里暗骂道,慢吞吞走到他车窗旁,没有好脾气地说道:“干嘛,哥们?”
他慢条斯理地摇下车窗,探出个头来,冲我笑了一下,示意我上车。
这是一个“没事找事”的家伙。之所以这么形容他,是因为他确实就是那样的人。
他叫兰仁,是我最好的哥们,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所谓最好的,当然是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他有着姣好的容貌,有棱有角的侧脸,看起来甚是清秀。眉目之间,没有男子般的刚毅,却有着女子般的婉约。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张比安吉丽娜还要性感的嘴唇,总体上,到时可以用得上美男子的称呼。
不过,总体上,比起我来,有一点点逊色。但是你要知道,能够和我平分秋色的,世界上恐怕应该没有第二个了。
我觉得时间上的男人,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好男人,一种是坏男人。好男人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坏男人,而坏男人,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好男人。
我属于第二种,而兰仁,绝对只能属于第一种。
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父亲是音乐指挥家,母亲是教钢琴的老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家庭熏陶下来,他自己竟然成为了一个卖眼镜的。
我觉得当时给他起这个名字的人特别有才,因为在我们的朋友圈里,大家都“亲切”地叫他“绿人”。
这倒不是可以在贬损他,主要是这个家伙,从小到大,一直到现在单身的状态,交了三个女朋友,到最后,都是他的女朋友给他戴了绿帽,最后不了了之。
所以,从“蓝人”到“绿人”,我们一点都没有贬损他,只是实事求是地说明了一切。
不过,只从他最后一次和女朋友张倩倩分手之后,他这个“绿人”,准备又变回“懒人”,对追女孩子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一直混迹在我们当中,但是却不苟同于我们的圈子,是个完完全全的“素人”。
“上车吧,我们的大情圣。”兰仁冲着站在窗外一动不动的我说道。
“不,我要走路回去。”我任性地说。
我不喜欢被人照顾的样子,而且,我现在还没有到达那个程度,我的右手不过只是脱臼而已,还没有到需要让人接送的地步。
“不是吧”,兰仁从车上下来,拍着我的肩膀笑道:“那刚刚是那个混蛋打电话告诉我说,他在医院里头,叫我赶过来救人!”
我白了他一眼,很不自然地说道:“刚刚是刚刚,前一秒的我,不是我,现在的我,想要走路回去。”
别怪我,自恋的人,总是很任性,我就是一个很任性的人,不过我一直都不承认我是个自恋的人。就像,世界上没有哪个神经病承认自己是神经病一样,自恋的人,也是这样。
不过我和其他人不同的一点在于,我觉得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而且这种感觉非常良好。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自知之明的人,真的不多了。
“不会吧”,兰仁扶着眼镜框,紧张地问我道。
“为什么不会?”我反问道,看着他那张有点扭曲的脸,他一定是被我气到了。
很多时候,我觉得,将另外一个人惹生气,是一种很好玩的事情,当你看到另外一个人苦笑不得的时候,这种乐趣,竟是一种难得的快感。
特别是在逗一个不苟言笑的人生气的时候,再加上一点点难度,就好像在追一个冷艳美女一样刺激。
每个男人的心中,都有一股征服欲,不管他的征服对象是什么,而且这种征服欲,随着他的成长,而变得异常的膨胀。就像很多的探险家一样,征服了世界上的所有山脉之后,宁愿选择在雪崩的时候死去,就是因为人生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是个天生的探险家,这种探险的精神,在我的身上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职,只不过,我喜欢征服的对象,都是女人,美到极致的女人。
“那你说吧,现在怎么处理我的车?”兰仁站在我身后,冲我喊道。
我回过头,看着他微红的脸,狡黠地笑了笑,建议道:“你将它开到可以被别人拖走的地方去吧。”
这样的建议,听起来确实有点没心没肺。而且兰仁现在开的那部法拉利的跑车,还是我陪着他在车展上面兜了两圈才定下来的。
那一次的车展,兰仁收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部敞篷蓝色法拉利跑车,而我,收获了我人生中第一个车模女朋友,蒋天薰。
请听清楚,她是我的第一个车模女朋友,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任女朋友,算下来,我真的不知道蒋天薰是我的第几任女朋友。
按照时间来算的话,一个小时的时间认识和分手,算不算?如果一个小时的女朋友也掺杂在里头的话,还好,蒋天薰还在两位数的范围之内。
我觉得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就像是我以前的女朋友蒋天薰说的,“景浩,你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械人。”
暂且不去讨论这句话的结论是否成立,我想说的是,我并非没有感情,只是我的感情不像别人那么喜欢表达。至少,和蒋天薰分手的时候,我确实难过了好一阵。
为什么要和她分手?其实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真的不太习惯和一个女人待的时间太久,就像很多人说的,爱情都是有一个保鲜期的,过了保鲜期的爱情,形同嚼蜡,没有任何味道可言。
所以,我劈腿了,成了众人口中所说的负心汉,一度竟然成为朋友圈里头调侃的对象。
悔不当初,我经常带着蒋天薰混迹在我的朋友圈子里头,让她和我的那帮朋友混在一起,所以自然而然,她竟然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成为了众人眼中的开心果。
可是,他们开心,并不意味着我也开心啊,那个男人愿意让自己的女人整天混迹在男人堆里头,而且,那群男人各个都是心怀不轨的人,我多次听到他们私底下讨论过蒋天薰是怎样的迷人,我是何等的幸运。
我的面子,基本上都被她抢走了,只因为,她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显得这样鹤立鸡群,原因是,她是女的。
所以,分手成为了必须。
那时候的兰仁,还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这样子做,因为我知道,兰仁心中,还是有点喜欢蒋天薰的。
我说的“有点”,是因为兰仁表现得并不明显,或者说,他对蒋天薰的爱恋,并没有表现得公开化。
他喜欢蒋天薰,是我的第七直觉告诉我的。因为女人有第六感,那男人只能拥有第七感了。
我的第七感告诉我,兰仁喜欢蒋天薰,并不是没有依据。她生日的时候,兰仁竟然送了一大把天堂鸟给她,我当时送给她的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火玫瑰。
到后来离场的时候,我才知道,蒋天薰最喜欢的花,是天堂鸟,而她对玫瑰花的花刺过敏。
怪不得那天她对我的花那么的冷淡,虽然嘴上说自己很开心,但是我猜她肯定是恨死我了。
要知道,女人都是小气鬼,而且个个都是口是心非的,这在美艳的女人身上,更加得到验证。更何况,蒋天薰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是藏在每个男人心中的女神。
最讨厌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两个哥们的身上,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人可以吸引到这么多个男人,难道上帝从未考虑过男人的感受,让几个男人为了抢一个女人而争风吃醋,头破血流的。
所以,我固执地相信,上帝并不是无辜的,只有人类才是无辜的。
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连载作品,欢迎跳坑?好吧,就是这句话了,欢迎跳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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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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