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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离开 ...
为什么我要关在这个封闭的小屋里?为什么我每天都要面对白色?为什么我要从早到晚的吃这些苦苦的小药片?为什么我的视线里只有铁栏杆?为什么我要听他们大呼小叫的吵闹声?为什么我的生活如此苍白乏味?我的人生,我的爱情,我的亲人……你们都躲在哪里?白色,离我远点儿,我需要多姿多彩的颜色,多姿多彩,你又躲到哪里去了?
一年以前我离开这里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充满了这许许多多的问题,现在这些莫名的问题已经不再困扰我,困扰的只有姐姐了,想着,我转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熟睡了的姐姐,进入梦乡的她很安静,脸上还挂着淡淡的幸福的笑容,一年了,一切好像改变了许多,一切又好像没有太多变化,去年躺在这张床上的是我,今年躺在这张床上的是姐姐,这张床注定是我们姜家两姐妹的宿命了,看着姐姐,我的记忆一点一滴的回到了一年前。
那天窗外又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这五月里的雨还带着丝丝的凉意,我站在铁栏杆密集的窗前,把身上的病号服紧了紧,白色的墙,白色的床单,白色的我和外面那个春意盎然的季节很不协调,
我把手轻轻的伸了出去,我以为我应该可以抓到些什么,可是回来的手心里只有一团看不清,体味不到的气体,我黯然失笑了,空气,不要再跟我闹了,我已经看到你了,你在冲着我笑,对吗?你在跟我说,会有颜色的,换种方式,只要发生了化学反应,就会变成五彩缤纷的其他气体了,对吗?
是啊,已经一年了,时间久的我的心都快发霉了,我不能总这样把自己锁在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我应该走出去看看,也许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何必总是抓着回忆的小辫子不放呢,这个白色的纯洁世界不应该属于我,不应该属于我这个年纪的女孩,那些我曾经陶醉的幻听幻觉的东西太有毁灭性了,它几乎要把我整个美好的青春都葬送在这个嘈杂,戒备森严,提之令人毛骨悚然的精神病医院里,不,我不能这样颓废下去,生活,我需要过正常人的生活。
“14号,你的家人来看你了。”
我正痴迷的想着怎样逃离这个恐怖的白色世界时,一个声音传入耳中,14号,多么熟悉的一个号码,那是我在精神病医院里的特定称谓,我不喜欢这个数字,14,14,听起来就不太吉利,我的名字很好听,姜芳,我怎么突然间就幻化成了一个数字呢。
“芳芳,最近怎么样?感觉还好吧?”是妈妈温柔的声音。
我回了头,望着妈妈和姐姐风尘仆仆的走进病房,我哭了,喜极而泣,我的亲人,拯救我的亲人,你们终于来了。
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渴望离开这里,很渴望回家,很渴望过正常人的生活,很渴望重新溶入那座我已经离开一年多的城市,我太想妈妈,太想爸爸,太想姐姐了,我不要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呆在这近乎陌生的世界里,孤单其实许多时候都是很可怕的,所以现在我要经常的来探望姐姐,我知道姐姐的感受,我知道姐姐害怕什么,她和我一样需要家,需要家的温暖,需要亲人的爱抚与呵护。
“妈妈,妈……”我发自内心的动情的喊着,孩子般的跑过去扑入了妈妈的怀里。
妈妈伸开了双手迎接了我,她紧紧的搂着我,柔软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发,像小时候我撒娇时钻进妈妈的怀里,那时候,她也像现在这样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头发,妈妈的手触摸到我头发的时候,我浑身的感觉像泡在温泉里小鱼轻轻的咬着我的脚趾头,痒痒的,却能刺激身上的每一根汗毛,舒服极了。
姐姐站在我们的身旁,看着我们,她也动容了,她从不在人前落的泪也不经意间落了下来,她走过来,张开双臂,把我和妈妈环抱住,我们母女三人的脸紧紧的贴到了一起,多么感人的一幅母女图。
“妈,我想回家,我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我想和你们在一起。”哭了好久,我终于从妈妈的怀里挣了出来,用着几近哀求的声音说着。
“嗯。”妈妈的泪依然在落着,她泪汪汪的看着我,很坚决的点着头,“妈带你回家,我们回家,我们永远不分开。”
“妈,妈……”我抑制不住的又扑进了妈妈的怀里。
“孩子,这一年,你受罪了,咱回家,回家慢慢调养,妈妈相信你会战胜病魔,你会好起来的。”妈妈哽咽的说着。
“是啊,芳芳,我和妈这次就是来接你回家的,病了,更需要亲人,我们一起陪着你和病魔做斗争,有我们在,你会好起来的。”姐姐用坚定的目光望着我。
“姐……”我的手很自然的和姐姐的手握在了一起,小时候遇到困难时姐姐总是握着我的手鼓励我。
那天的出院手续办得很顺利,我的主治医生看了我最近一段时间的情况,他也赞同我回家调养,我本就是惊吓,心病所致的精神的短时间错乱,这解铃还需系铃人,我想我的心病只能靠我自己了。
踏出医院的大门,我转了身,看着眼前那座爬满了爬山虎的楼阁,还有那戒备森严的大铁门都关不住的满院春色,我感到怅然,临走了,竟然还会舍不得,舍不得什么呢,舍不得那白色的世界吗,舍不得那时常在我耳边出现的莫名其妙的话语,还是那些只有我自己能看得见的五彩纷呈的世界,我笑了,低了头,也许还舍不得一个人吧,他今天上班吗,为什么一整天都没见着他的人影,对了,罗护士不是说了吗,他今天有事请假了,有什么事,好像是相亲吧,相亲,是啊,一个适龄男士最热衷的一件事。
不想了,走了,这样的地方不想再来了,好马不吃回头草,过去的都过去了吧,挥挥手,告别我混沌蹉跎的一年吧,我要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前一秒想着,后一秒我已经大步流星的朝着姐姐的车走去,一边走着我一边举起了手,背对着医院使劲的摆了摆,再见,可爱的精神病医院,让我哭,让我笑,让我悲,让我喜的地方。
车子慢慢的驶离了医院,我没有再回头,我不想给自己留下任何可以回忆那里的东西,不好的东西就要像扔一块旧抹布一样毫不客气的扔掉。那时候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回来,可世事弄人,一年后,我经常出入的地方竟然还是这里,只不过换了一下位置,我由病人荣升为了家属。
车子很快上了高速公路,精神病医院建在郊区,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回家需要长长的两小时车程,我坐在车里漫不经心的看着窗外的景致,春天真的不期而遇了,迎春花漫山遍野撒欢儿的开着,偶尔草丛里也会蹦出几朵小红花,真是万绿丛中一抹红,那一抹红多像,多像……我的脑袋顿时像一个黑白电影,出现了许多的雪花斑点,刺啦刺啦的晃着响着,我按了一下快进键,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开始出现在我的眼前。
“芳芳,追我呀,快点儿,追我……”
“讨厌,李大雷,你慢点儿,我追不上你了,你等我一会儿。”
我拼命的跑着,追着,喘着,终于体力不支,我在树林深处的一小片绿草地里停了下来,
“李大雷,我不追了,我累了。”
大声的喊完我一股脑坐到了草地上,我把头深埋在两膝之间喘息着,突然一个人从我的身后把我环抱住,那是我熟悉的气息,我知道那肯定是李大雷。
我抬了头,李大雷用他的嘴勾着我的耳唇,痒痒的,我失声大笑,我的笑并没有阻止他的举动,他的手开始探进我的衣服,一点儿一点儿的摸索着,我的脸因为害羞红了起来,心也狂跳不止,让一个异性这样肆无忌惮的抚摸,我有种窒息的感觉,可是我知道我又是十分渴望的,因为我喜欢李大雷,因为喜欢,所以我愿意和他做这些亲昵的动作,我愿意让他爱抚,这可能也是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女内心的某种骚动吧,因为好奇,所以盼望,因为好奇,所以愿意尝试,一切就变得情不自禁。
他的手已经碰到了那团细软的物体,他只在那里暂停了片刻便离开了,我想,他肯定是嫌弃它太小了吧,我的心有些失落,为什么它不能发育的快些呢,为什么它不能像打了激素一样疯长呢,那样,只有那样,李大雷才会在那里停留很久,才会喜欢。
我因着这种失落默默的低了头,可李大雷好像兴致正浓,他的两只手从我的肚皮上游离开,迅速的解着我的腰带,我突然由失落变得慌张起来,他要干吗,摸摸就行了,难道,难道……我害怕了,尽管内心也渴望着有下一步的进展,但毕竟那一年我才十六岁,还是个懵懂的孩子,男女之间的水乳交融在我小小的脑袋里更是不堪想象,我们怎么能,怎么能这么早就偷吃了禁果呢?书中夏娃和亚当的形象开始在眼前游荡,我迅速的用手捂住了红的又热又烫的脸,我的心在狂跳着。
“芳芳,你想不想,想不想尝尝做神仙的感觉?飘飘欲仙的那种。”李大雷在我的耳边诱惑着我,我六神无主了。
我还没拿定主意,他的手已经开始在我身体的每个角落游逛了,慢慢的,慢慢的,我的身体被他轻而易举的沦陷了,李大雷娴熟高超的技巧里透着玩世不恭以及一点点儿疯狂,即使我当时如何单纯,我也可以清楚的感知到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因为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我羞涩,我笨拙,我胆怯,我疼痛,而他呢,却是在一味的享受,陶醉。
我们临走起身时我发现那万绿丛中竟然留下了一抹淡淡的红,那抹红虽然浅淡,但却比现在窗外这抹红要刺眼许多,那抹红是我宝贵的第一次,是一个女人的第一次,是我应该留守在新婚之夜的,可是我却那样轻易丢掉了。
妈妈后来曾经对我和姐姐说过,女人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第一次,那是男人最在乎的,可是年轻气盛,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什么珍惜,什么第一次,早就被短暂的快乐抛到脑后了。
我望着窗外那抹红笑了,笑得很惨淡。
“芳芳,哪里不舒服吗?”是妈妈的声音,她看着我痴痴的对着窗外笑,以为我又犯病了。
我回了头,“妈,没事,我挺好的。”
“哦,你可别吓妈妈了,妈妈是再也经不住吓了。”
车子已经驶出了那两旁满是红花绿草的高速路进了城区,座座高耸的大楼显现眼前,久违了,我可爱的城市,我在心里感叹了一句。
小的时候因为生长在农村,所以对城市总是有种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感,甚至有些陌生,在爸妈几次的努力之后,我们一家人都绝望的以为我们要在农村做一辈子的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了,而我也死心塌地的选了李大雷,准备和他一起过上牛郎织女的生活,曾经我还几次在梦里见到过我和李大雷还有我们的孩子在田间嬉戏的动人场面,可是命运就在这个时候捉弄了我一下,却给爸妈带来了偌大的欢喜,我们一家四口成了城里人,有了城市户口,终于甩掉了农民的“土帽子”,可是失去了这顶帽子我竟然高兴不起来,我竟然想哭,想大哭。
想离开的时候却怎么也不能离开,不想离开的时候却硬要离开,离开小山村的那年正是我把我的第一次献给李大雷的那年,那年我十六岁,也是那年我考入了这座城市的一所重点高中,对于我们家,那一年是双喜临门,进了城,而我也考进了让人羡慕的高中,可是这样的喜在我的眼里却透着无限的悲怆,三年,我想过,我只需要李大雷等我三年,三年考上大学后我就回来找他,我们三年小别胜新欢之后我再让他等我四年,四年大学毕业了我就嫁给他,一个三年,一个四年,三和四本不是什么太大的数字,可是我看着却那么漫长,李大雷会等我吗,一个三年已经是很大的考验了,再加一个四年,我不敢想象。
我离开的时候,李大雷也离开了,他考上了县里的一所中专院校,我们分别的前一天,他把我又拉到了那片草地里,他狠狠的吻了我,我以为他要和我再做一次鱼水交欢,结果他没有,他只是没完没了的吻着我,我的嘴唇已经有了生疼的感觉他仍没有停止,我感觉他是想要把他的唇永久的留在我的唇上,让我不要忘了他,我终于推开了他,
“李大雷,我不会忘了你,放心吧,三年后,我考上大学我会回来找你,我永远是你的,永远。”
李大雷哭了,他紧紧的把我搂进怀里,“芳芳,我会等你的,一辈子我都愿意,我等着你回来,等你嫁给我,”
“嗯,”我在李大雷怀里狠命的点着头,“我等你娶我,一定要娶我,我只做你的新娘。”
一个痴男一个傻女衬着青草地,衬着万木丛,发着感天动地的誓言,爱也深深,情也浓浓,你是我心底深刻的烙印,我是你今生今世永远不悔的痴情。
多么感人,我被脑海里呈现的这感天动地的画面感染了,我哭了,笑着哭了。
改来改去的,总不尽人意,希望大家多提建议,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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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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