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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家 ...

  •   落蕊第一次见到欧阳瑾逸的季节,是冬,那年的雪很大,覆盖绵延了一整个天地,只庭院里嫣红的梅,展示着沉冬的一线的生机,偶尔听见沉重的积雪压折梅枝的声音,听在耳里却更加寒冷刺骨。

      9岁的她在老妇的带领下,见到了等在雪里的华服锦裘的男子,男子迎着她蹲下腰,星眉朗目却尽是暖暖的温情,注视着她,“落蕊,我是你的十四叔,愿意跟我走吗。”

      大手包住她的小手,滚烫的暖意将她包裹住,他笑,我带你回家。

      一路上,她盯着他袖口精致的暗纹看,他发现了她内心的忐忑不安,在落英缤纷的梅枝下摘了一朵不知名的紫色小花,放在她的手心,小花散发出丝丝地冰沁的幽香,吸入肺腑很是舒心,连同紧张的情绪也舒缓了不少,她的注意力便全在这奇怪的小花上。

      “蕊儿喜欢花么?”

      “喜欢。”

      大娘,这个称谓,对她来说很陌生。当她在大堂上面对那个笑得有些勉强的美妇的时候,话却卡在喉咙,她应该是恨她的吧,她的娘抢走了她的丈夫的所有的爱,如今她的丈夫已逝,她的存在,无疑对她来说是个绝佳的讽刺。她怎么会不恨她呢。

      脚下伸来一只小腿,华丽丽的将她绊倒在地,她在众人的惊愕中捕捉到了始作俑者的坏坏的眼神,欧阳绯雪,她的同父的姐姐,正不怀好意的促狭的看着她。

      愣了愣,坚强的爬起来,继续敬茶,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许与鼓励。

      爷爷欧阳睿是当朝重权在握的宰相,有八房妻子,十四个儿子年纪虽都年轻,却是个个器宇轩昂、人中龙凤,有在朝为官之才俊,亦有纵横南北之商枭,有纵横武林之豪杰,亦有沙场征战之猛将。

      自己的父亲,欧阳恒,护国将军,在一次捍卫城池的战役中为掩护十四叔的主力军突出重围而殁,靖门关大捷,朝野震动,年仅17岁却屡立奇功的欧阳瑾逸继为护国将军,欧阳瑾逸跟欧阳恒一母所生,兄为弟死,这也造就了欧阳瑾逸跟她扯不清剪不断的联系。

      各位叔叔对这个素未谋面却乖巧可人的小侄女倒很是亲切,言语间皆是关怀备至,让她心暖融融了不少。

      “落蕊,过来让爷爷看看。”欧阳睿看着这个流落在外八年的孙女,要不是恒儿慷慨赴死前所托,还不知道这个遗落明珠的真相会瞒他多久。

      女孩瘦小干巴,尖尖的小脸上一双好看的大眼闪着水光,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爷爷。

      欧阳睿心生怜惜,她脸上相似的神情让他想起了恒儿,事隔半年,丧子之痛依然是他心上潺潺流血的伤口,身旁的夫人已然渲染若泣,众人也不由的缄默。

      他一把揽过她,声音不掩饰的哽咽,“这是恒儿的孩子,这是我的孙女!”

      无父无母的她被理所当然的给了大娘收养,被安排到父亲生前居住的别苑,兴许是被这大年喜庆的气氛所渲染,也兴许是乐观坚强的本性,她渐渐的适应这个环境,适应了欧阳二小姐的身份,也适应了大娘对她的冷淡和姐姐偶尔对她的刁难。

      清早下人送来了一包五颜六色的苏州软糖糕饼果子,说是在江南从商的三叔从南方带来的,可人糖果立马吸引了她的眼球,可她还没伸手却被欧阳绯雪夺了去,一把扔到地上踩的脏兮兮,斜眼看了看她,“你不配拥有这些东西,别以为你抢走了我的爹爹就可以分享我的一切,你的人生就像这些糖一样,永远被我踩在脚下。”

      看着趾高气扬的欧阳绯雪扬长而去的背影,她叹了口气,蹲下身一颗一颗的捡起沾上尘灰的糖,眼前却出现了一双精致的朝靴,她抬眼一看,十四叔下了早朝,威严的朝服的他撒发出浑然天成的王者之气,淡淡的雪轻飘飘的落在他的周围,一切有些不真实的感觉。

      “脏了,为何还要捡起来?”她听到磁性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这是三叔的心意,虽然不能吃了,也不能放任它在尘土里。”她用心的捡拾,小小的身子瘦弱却坚韧,这么小便重情重义,让他对她的好感陡增。
      捡起所有的糖果然后用心的包在纸包里,她起身,想了想,从身上摸出一个做工精细的钱袋。

      “十四叔,你能带我去三叔的别苑吗?”

      “你要把这个送给他?”

      “这是上好苏绣混入金丝制成的钱袋,也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物件,娘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别人的好,要双倍以报。”她噙着巧笑,眼中绽放出光彩,让他不由的打心里舒心,勾起好看的唇角,应允了她的要求。

      她自然的牵起他的手,也不知为何,第一次便养成了习惯。

      欧阳瑾陌没想到自己随意的举动让这个小姑娘由衷的感动,亲自登门道谢回礼,虽然小,礼数却是周到,小小的精致的钱袋,却是一个小家伙的心意,他倍感珍重。

      欧阳瑾逸慵懒的坐在藤椅上,她则坐在矮矮的小板凳上,两人闲闲的看着瑾陌忙来忙去的身影,倒腾的皆是名贵药材。

      “三叔,我来试试吧?”软软的声音从身后响起,瑾陌想了想,虽然这是复杂的药珍,不过小小年纪勇于尝试的心态总是好的,便答应她插手。
      只见她灵巧的分门别类,几下便好了,让在场的两个叔叔很是惊讶,这么小就聪慧灵敏,煞是难得,倘若是男儿,有此机敏灵犀,若好好培养,将来必成大器。

      “你对这有兴趣的话,三叔收你为徒。”

      “好,这些相较于女红与兵法而言,更易学会,要是三叔不嫌弃,蕊儿闲时可以来打打下手。”落蕊浅笑,两个梨涡一闪一闪煞是可爱。

      “你还学兵法?”欧阳瑾逸有些微讶,这么小便有壮志男儿的嗜好。

      “爹爹出征前曾经留下一本孙子兵法,蕊儿闲时读读,颇有收益。”

      “哦?讲来听听。”

      “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投之亡地而后存,陷之死地而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用兵讲求灵活,变患为利,绝境往往便是转机,谋略者应有胆识,善于舍,韩信背水一战,便是最好的先例……不过兵法是刻板的,要用于实际也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能草率生搬硬套,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嫩嫩软软的声音头头是道的吐出自己的见解,小小年纪既有如此思虑,让在场的两位大人着实赞赏。

      “瑾逸,这丫头的一番言谈,颇有你儿时的影子。”

      这倒是,欧阳瑾逸自小便有过人才智,四岁熟读四书五经,8岁熟读孙子兵法,9岁跟兄长上沙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15岁亲自带兵,平七王之乱,17岁跟随兄西征伐腐朽的陈国,遭遇敌军将领的殊死抵抗,由于自己太过轻敌,孤军深入,在荆门关被围堵,断了粮草,兄长欧阳瑾恒为保存主力,自己率部分死士引开敌军注意,让他得以率大部突围……

      想到这里,欧阳瑾逸眼神暗了暗,想起烽火狼烟之际,瑾恒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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