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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he 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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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她的邂逅很简单,或许有点狼狈。
那日,天下着暴雨。天空一开始呈现出浑浊的土黄色,后来就变成黑色。漆黑一片的样子。风刮的厉害,偶有闪电。
一群人堆积在门口,人来人往的样子。那时,我正要打开伞离开。偶然间,一道闪电亮起,很巧合的,我借着这闪电微弱的光,看到了她的身影。
她一副狼狈的样子。裤子恐怕已经湿透,被她卷到膝盖处,露出了白皙的小腿。长长的头发扎在脑后,刘海被雨水打湿,粘在她那张清秀的面孔上。又是一道闪电,我看清了她的脸。眼睛不大,眼睫毛也不见得有多长多卷,但眼睛很亮,很澄澈。脸蛋有些婴儿肥,但不影响整体的美观。
她和身后的女生说着什么,语气很高兴的样子,丝毫没有被这大雨影响。
明媚,活血就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尽管她的样子并没有多倾城,但我还是记住了她的样子。
当然,那不是一见钟情。在我的观念里,我认为一见钟情与见色起意是等同的。我只是记住了她的的样子,在学校里偶遇我也能认出她来。仅此而已。
我们真正真正算认识的。应该还是那个下午。我正在教室收拾书本,盘算着周末的计划。忽然听到门口有人叫我的名字:“橙子,有人找你。女的喔。”后面那三个字意味深长。
我朝门口望去,竟是她的身影,在门口探头探脑。
我走出去,皱眉望着她。周围围着一群的好事者,男的女的都有,在窃窃私语。我很好奇她为什么敢自己一个人上来。
初一在1、2楼,初二在3、4楼。学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能串级,一经发现一般都是直接被拖去教导处进行思想教育。像我们这些整天无所事事的人,串级什么的是家常便饭,为了不被抓到,更是练就了兔子般敏锐的反应和猎豹般的逃跑速度。
初中是青春中最疯狂的时段,初二更是鼎盛时期。吸烟喝酒打架真TM的每天发生。所以整个初二是很混乱的,初一的学生一般都不会上来。
她把一封信递给我,纸上画了个心形。很明显的,这是封情信。
可我并不认为这是她写的。她顶多就一跑腿。
事实也是这样。
她飞快地对我说,这是别人托我给你的。说完就逃了,中途还有几个男生挡住了她的路,贼笑着看着她。我不满地啧了一声,他们才放人。
我攥着那张纸,掉头就走。无暇去理会周边的调侃声,只是心情变得复杂起来。
回到家,我把那封所谓的情信看了几遍,然后把它揉成一团扔一边。
那个周末,我灌了两罐啤酒。心里堵得慌。
周日回到学校,不可避免的受到四木的调侃。他拍拍我的肩,半开玩笑地问:“受不受先。”
四木是我死党,从小学就开始同班,关系太铁以至于被传为基友...四木这个名字是我取的,他原来的名字里有个“杰”字,我直接把它分解变成“四木”,不得不说,我还是蛮有才的。
“四木,你怎么看。”我不答反问。幽幽地看了他一眼。
收到我警告的眼神后,四木讪讪地闭上了嘴。
没办法,谁叫他有把柄在我手上。这小子怀春,喜欢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可人却胆小如鼠,没有任何行动。说真的,我也不希望他有什么动作。初中的感情,太短命了。
或许真的是我的思想过于食古不化。我认为吧,你现在在一起吧,最多最多只能熬过三年。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异地恋什么的狗屁罢了。与其胆战心惊地在初中恋爱还不如喝杯茶慢慢来,年轻人嘛,急不来。
所以,四木啊,您老还是歇着吧,加上那女生还是学霸一枚,智慧的光芒让尔等学渣实在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