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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许向暖给季朝歌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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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
朝歌,写这封信之前我开了电脑,开电脑之前插插座,我不小心被电了一下,大概是漏电了,左手食指麻了,以至于我现在打字都要翘着它。麻的挺难受的。
我还记得你说过,你说我是一个时常会矫情的一塌糊涂的女生。
读一本书,一个故事,看一场风景,一场闹剧,我都会矫情的乱想。
比如说,读《盗墓笔记》,潘子最后唱“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小三爷你不能回头啊”的时候,我很矫情的差点抱着手机哭出来。
比如说,看一个跟亲情有关的故事,我通常都是会满眼泪水的。你知道,我总是把亲情看得最重。
比如说,曾经跟你聊天的时候,也会聊着聊着就觉得心里空空的、酸酸的。只是我未曾对你说过而已。
比如说,看夕阳西下,看云卷云舒,看大雨倾盆,看街上一对暮年夫妇相伴而行,看人来人往......
我会经常想起你。
朝歌你知道我喜欢买书,漂亮的封面会让我觉得很开心,翻开书会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所以我今天又矫情了一回。看七堇年的《尘曲》,看着看着就又想哭了,暗骂自己能不能不要那么矫情。书页里夹着一张明信片,是她旅行的时候拍的一张图片,我看了好久才分辨出它拍的是玻璃上的水珠,玻璃外面,是沿途的风景,应是在车上拍的吧。
七堇年她,大概是走了很多路,去过很多地方的。
这样的女子竟是我心之所向的。
我看见作序的那个人写,孤独的人竟是如此相像。
朝歌,我还记得你说过,我是个孤独的人,对吧?
我一直都这么孤独,如果没有遇到洛落,没有遇到你,或许,我会一直这么孤独下去。而如果,我没有所谓的尘世牵绊,我想,我会学七堇年那样,一直流浪下去。可是,我有牵绊的。
说到洛落,一个月前她来看我,长胖了不少,眉眼已经不似当初的那般张扬了,很有成熟女人的风韵了。她和林枫带着林珑来了,哦,林珑是她的女儿,已经四岁了呢。
她问我,还要等下去麽。
怎么能不等呢。朝歌,等你回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朝歌,已经四年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年,一年之后我掏出大半的积蓄跟一个叫阿肆的女孩开了一家茶馆,叫“暖歌肆”,阿肆是个好女孩,像当初的我。
我把暖歌肆布置成你曾说过的样子。挺不错的。
我三年前跟林越说,三年为约,三年之后若你再不回来我就嫁人。如今,三年过去了。你,还是不打算回来么?
我妹妹也要结婚了。只有我。
我不嫁了。
你回来吧。
你回来,我嫁你,好不好。
我不想再这样折磨了。
青城今天狂风暴雨整了一天,我傍晚的时候回学校看了看,那棵枣树还好,只是有些弯。我信你也还好。
朝歌,一个月,一个月我妹妹结婚之后,若你还不回来,我便离开这里。
你不回来,我便去找你,好不好。
许向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