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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也许是你修长的手指间
      也许是你突然笑起来的感觉
      轻靠着你的肩
      我已经不在乎靠不住的永远
      寂寞很安全但我宁愿冒险
      看不到的明天只要看到你

      1)

      很多年,情爱与我,如洪水猛兽,避之不及。并非我深受其害,而是被周遭好友在情场残绝人寰至死方休的悲惨经历耳濡目染,以致闻风丧胆,不敢轻易交付真心。然,我自问既会做人又会做事,友多敌寡,亲戚良多,常忙的不亦乐乎,生活热闹异常,毋须红酒黑丝加以陪衬,在夜店酒吧里充当猎头。
      但在这个不闲话无以家常的年代,关于未婚大龄女青年的是非堪比旧时代女子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谁家若是出了这么一个不争气的女儿,定会被七姑九姨的念叨个把月,过足嘴瘾。就连好友们也不会放过这千载难逢损人乐己的好机会。Sam就经常调侃我:“夕恩,我看你是千年铁树,开不了花,这辈子注定是尼姑命,不如早日脱离苦海,买个木鱼回家吃斋念佛吧!”
      Sam的大名叫唐飒,年不过二十五,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因他性格沉稳,不尚虚浮,加之做事认真,人又长得俊,深受他那可与灭绝师太一争高下的女上司厚爱,委以重用。然而金无足赤,他声线的母性比他做事时表现出来的男子气概往往更易让人察觉,因而我戏称为飒母,起初他对此称呼明令禁止,于是在我们唇枪舌战了几天后,唐飒终于接受了现实,亲切的称自己为Sam,试图混淆试听。Sam是我真正的蓝颜知己,我一直觉得男人较之女人易相处,因为他们的气度与胸襟。而Sam比男人还易相处。
      对于他的劝诫,其实我真有打算。剔除三千烦恼丝,每日敲敲木鱼,念念经,多舒坦!何必日日看老板脸色,搞人事斗争,加班加点到水尽云飞,只为三餐温饱。可哀我凡心未除,贪恋着俗世亲情友爱,人间繁华,不然这世上定会有多一个念起经来有口无心的尼姑,让佛祖好生头疼,如此便是罪过,罪过。
      对于这方面我的父母倒是开明异常,坚信缘到自然有爱。我深表赞同,感情这东西,不似劳作,种啥得啥,不像打工,多劳多得,本是水到自然成渠,否则怕是掘井也无泉,不如就做个守株待兔之人,静候佳音。这并非是个笨办法,瞧,兔子已经来了。
      我前脚进办公室,秘书张静后脚就手捧一大束花递给我,一脸调皮的别有意味的笑,“经理,您有新情况了哦!”。
      “一个好秘书是不该好奇老板的私事的”,我煞有介事的说。
      “但是一个好朋友是应该关心朋友的生活的。”
      她一本正经的答道,那认真执拗的样子令我发笑,却也让我感动万分。我绝对相信她的话发自肺腑,我们共事多年,张静绝不是曲意逢迎,溜须拍马之辈。大约两年前,她还在家中相夫教子,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以为会过着那样平淡却幸福的日子终老,天不随人愿,她的丈夫背着她跟别的女人搞在一起,而后东窗事发,他们离婚的时候我也在场,那位新夫人也在,脸上尽是阴谋得逞的奸笑,看得我一身鸡皮疙瘩,这件事对张静的打击很大,让她彻底对婚姻失望,那段时间,她拼命工作,试图忘记伤害。年初她丈夫的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生活潦倒不堪,张静不仅不计前嫌借了一大笔钱给他,还给那个破坏他们婚姻的女人介绍了工作。这件事深深感动了Sam,他说女子有如此气度品质,实属难能可贵。这话自然偏激了些,如今成功的职场女性哪一个的度量会比男人的差?!
      在这尔虞我诈,利益至上的职场,拥有一个可以和你并肩作战,重情重义的战友的几率堪比一个大龄女青年被钻石王老五相中的几率,很幸运,我有张静这样的同盟。
      我接过花,这次并不是玫瑰,是香水百合,皎洁无瑕,和夜晚轻柔的月光一样安宁、美好。它让我想起我十六岁那年的爱恋,那个身穿白衬衫,浓眉大眼,笑起来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的男生,他有着百合花一样洁净、内敛的外表,内心却像野玫瑰一样热情狂野。我依然记得我当初用钻研物理题的认真劲喜欢他,十多年过去了,回忆仍然美好,不知道再见时会不会因为当初的青涩而羞赧!
      花里没有卡片,没有肉麻的有企图的留言,搞得我一头雾水,但是它并没有让我困惑良久,因为办公桌上的文件告诉我,我没时间花在无聊的猜测上。
      晚上白姗姗约我一起吃晚餐,还神神叨叨说有惊喜给我。我实在是疲于公事,没有心情问个仔细,匆匆挂了电话。

      夜晚的风很轻柔,稍稍抚慰了我些许急躁的心。可能是太累了,我竟在公车上睡着了,半途颠簸而醒时,早已错过了站,不知身在何处。好在我的工作让我习惯于一切提早准备,所以时间充裕,我打算一边享受着夜的微凉静谧,一边寻找目的地。我低着头在打开手机GPS地图,搜索着我所在的位置。由于过于专注,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踉跄,手机和人差点都飞出去,这时有人扶助了我,我惊魂未定,只顾连声感谢,忘记看恩人长什么模样,却记得他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走路时别玩手机了。”像是在劝告又像是在警告,让我又感谢又有些不爽,待我想看清他时,只有一个背着黑色休闲包,穿着牛仔裤的漂亮的背影,他一定长的很好看,我想。
      我花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找到这家由一长串字母命名的高档餐厅。突然心头一想,这断然不是白姗姗的风格,我和她同窗四年,她向来都是精打细算,土生土长热爱本土文化的人,且向来对什么高级餐厅会所嗤之以鼻。她曾嫌弃:“所谓高级餐厅,最厉害之处就是给你一些从来没有听过的菜名,搬出食物祖籍是西班牙,葡萄牙,用了什么分子烹饪法我去他匈牙利的!说的天花乱缀,其实就是利用你对国际文化的敬畏和膨胀的虚荣心,把原本不贵的食材提升到一个他们满意的价位,一大堆繁文缛节过后,你中了他们的圈套,还得笑着给他们小费,真是自作孽!”
      想起她的慷慨陈词,她不会这么快就倒戈相向了吧我疑惑的走了进去。
      “怎么是你”我惊讶。
      “fine,thank you.and you"
      搞什么飞机啊!见我一脸惊呆又疑惑的表情,他笑道: “不好笑吗?你在问我怎么是你?不就是how are you?”

      "怎么不说话,怎么,有那么惊喜吗?”
      “有,简直是惊吓。”
      对,真的是惊吓。我早上还在缅怀那个干净而狂热的少年,晚上他居然就在我面前,不是幻觉。我一度以为他将永远定格在曾经,没想过还会出现在现在。

      我们是前后脚进入同一所颇有名气高中的,用当时班主任的话说,进入了X高,你一条腿已经进入了大学的大门了。当然,我是真刀真枪,一路厮杀才得以让一条腿跻身于大学的大门里,而他则是蒙祖宗荫庇,为学校大楼的崛起贡献了几乎我父母几辈子的薪水而被校长亲自接待,进入我所在的班级。他用实践检验了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的真理,用真理蔑视了代表理科女生无限光荣的我的锃光瓦亮的大额头。也许是他修长的手指间,也许是他突然笑起来的感觉,从那以后,我幼小的心脏像是金属钠遇到了水一样,剧烈反应着。也许是我的光洁的大额头,也许是我刻意制造了太多次的偶遇,我们两个人的心慢慢靠拢。可也在我们最甜蜜的时候,他去了美国留学,从此,天各一方,他的白天成了我的黑夜。在那个感时伤春的年纪,对于他的离去曾一度落泪。
      青春懵懂的爱情总是单纯美好,值得回忆的,那时的爱是怦然动心的感觉。而当爱情开始以婚姻为目的,感觉却成了附带品,身份财富是头等重要。

      白姗姗似乎比我激动,好像是她重逢青春期的爱情。
      “怎么样啊”
      “牛排很美味!”
      “别装蒜了,我说的是人!”
      “帅气依然,还多了分成熟男人的味道”
      “听说他在美国发展的很好,却一直没有女朋友,这次刚回来就托我约你,你终于要开花了!”
      “去你的,虽然很惊讶,但不得不承认再见很苍白,其实我们已经多年没有见面,我本想再见面应该分外开心才对,可事实并不是谈笑风生,而是突然间两人都相对无言的尴尬,这一切只能归结于时间吧。时间让两个曾经彼此思念的人陌生。岁月在我们之间划开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恒河。”
      “真酸,什么岁月,时间的,岁月让你们再相遇就是缘分!您已经这把年纪了你还真想当千年铁树了啊!”
      “我愿意,苍老是种罪过吗?青年是七八点钟的太阳,那中年就是正午时分的骄阳,正是炙热似火的年华啊!再说,你不也是一个人?你那么喜欢你上啊”
      “就等你这句话呢,我若是得手了你可别后悔啊!”
      “绝不后悔,我恨不得你早点出嫁,没人和我抢卫生间,抢电视,我谢他还来不及呢,祝你成功!”
      我真的不会后悔吗?我不确定,但一直以来我确是一直在消极的等待,等待有一个人可以轰轰烈烈的来爱我,而自己从来不敢主动出击,可能是为了保住可笑可怜的自尊与矜持,或者是看多了悲欢离合,怯了?怕了?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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