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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omewhere In Time ...

  •   Somewhere in time

      我遇见了我梦中的情人。他是我一直朝思暮想的人。他总是出现在我梦中最深处,是最隐秘的部分。我到现在几乎都可以亲眼看到他……

      1.
      清醒,因为突如其来的疼痛。
      疼痛,因为鼻尖和木门的剧烈碰撞。
      一切似乎合情合理。只是……
      明明记得在睡在沙发上,一觉醒来却惊然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扇不知谁家的门外。
      这是哪里?
      一栋很像老电影里的旧式公寓,装修却还是簇新的楼房,一条铺着织花厚地毯挂着铁皮怀旧壁灯的过道。
      我打量一番,确定自己未曾来过。

      咿呀——
      门突然开了,打断沉思。
      我抬起头。
      门边站着一个男人。硬领衬衣,格子西裤,灯芯绒马甲,胸前的小衣袋还挂着一串银色的链子。银白色卷发略显凌乱,夹鼻水晶眼镜后的双眸慵懒,却隐隐透着一丝睿智。
      那一刻,我的错愕无法形容。
      我并不认识这个人。是的,我可以肯定。可是这张脸,我却太过熟悉。
      “坂田……银时……”
      我在入睡来到这里之前,正在第十遍重温你的成名之作。
      《Bid Time Return》,1912年著。
      “你好。”他礼貌地回应,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来应征的吧?请进。”
      整个人还处在过度震惊中,我一时无法反应过来,就被带进了门后的——
      他的公寓。
      不算太大的空间,几乎被各种书籍杂物塞得爆满。尤其是靠窗的一张书桌,堆积成山的纸团几乎把中间的一台老式打字机淹没了。
      “不好意思,寒舍有点乱。来,先请坐。”他搬开几摞书,腾出一张椅子。然后走进厨房,“咖啡可以吗?不好意思,好像只有这个了……”
      望着他的背影,听着他的声音,我的心脏开始狂跳起来,用力地,像是要冲破胸腔。我的耳边,嗡嗡作鸣,使我没办法听清自己的应答。掌心很快便湿透了。
      如果他真的是坂田银时,那么,我一定是在做梦了。
      一个美好的梦。
      热气腾腾的咖啡摆在面前,他在对面坐下。蒸汽让此情此景变得如此的不真实。
      “先生怎么称呼?”
      “我,我姓土方……”
      “啊,土方先生,你好。这是我的名片,请收下。”
      一张简单的卡片,只有两行四个字:
      作者
      坂田银时
      我把名片紧紧捏在手中。
      “助理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就是帮我打理一些日常以及出版的事务……如你所见,我确实急需要一位助手……可是招聘一段时间了,也见过好几位,就是合不来……我看土方先生挺合眼缘的,你意下如何呢?”
      “土方先生?”
      “呃?啊,不好意思……”我努力抑制住兴奋,“那么好的,就这么定了。”
      如果这真的是一个梦,我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2.
      可是,真的是梦吗?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时间越长,我就越是疑惑。
      眼前这个人,实在太过真实。
      我曾那么执迷地搜集过关于他的那些有限的资料。读着他的书,也常常会设想写出这些文字的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可任凭我如何探究,如何想象,也不可能知道一个存在于不同时空的人微小到诸如认真时眉毛和眼睛的距离会拉近的细节。
      难道……其实这是我潜意识中想要的他的模样?
      一个固执坚持的青年,没有什么锐气,生活方式简单得简陋。然而每当他弯着腰,拱着背,半眯着眼,全神贯注敲着打字机的时候,却像钢琴大师弹奏着天籁之音。
      我喜欢坐在沙发上看他工作,一看就是半天,而他全然不知。
      “多串?多串?”
      对了,他还健忘,总记不得别人的名字。
      “嗯,坂田先生?”
      “这么专心,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只是在看报纸。你知道吗?泰坦尼克号沉没了。”我指着报纸的头版大标题。
      “什么号?”他看了看报纸,几不可察地撇嘴。
      表示并不感兴趣。
      不过一个月,我对他却出乎意料但又水到渠成地熟悉。
      对于他的兴致缺缺,我毫不出奇。他就是这样。稀奇古怪的东西倒是如数家珍,时事八卦一概不通。
      穿上外套,我们很快出了门。
      今天要到杂志社开会。毕竟现在我身边的他尚未成名,编辑们还不愿意自动上门来。
      话说,这一年他应该就会写出那本经典之作。可是,最近他似乎都缺乏灵感,只写了几篇小专栏,反响也不怎么热烈。所以今天才会被召去商讨对策。若不是那家杂志社规模也不大,恐怕早就要把他撤换掉。
      到底会是什么时候呢?我……可以亲眼见证吗?
      心跳,又不自觉地加速了。

      他平时鲜少出门。一到了街上,便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我故意走在他旁边,用手臂碰着他的手臂。
      我们穿着那个年代流行的呢子西装。隔着厚厚的布料,我却似乎有肌肤相贴的感觉。
      想什么呢。真是的。也许因为和从小仰慕的对象日夜相对,最近常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
      天色不怎么好。空气闷闷的,令人呼吸压抑。
      路过一家照相馆。我突发奇想。
      “要不要去拍张照?”
      “什么?”
      他其实并不十分愿意。却还是被我拉了进去。
      在照相机前,他的笑容僵硬。惹得我一阵发笑。这个平时在家甚至会耍点小无赖的家伙,在外头居然这么别扭。真是标准的宅男。

      从照相馆出来,我一个不小心,竟然一脚踩空,仰面摔去。
      以为后脑勺要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了,却被一双臂膀及时挽住。
      冲力过大,我整个人撞进他的怀里。
      靠得太近……似乎要喘不过气了。
      “放开!”我本能地将他推开。
      而他竟然又把我拉了回去。
      轰隆隆——
      一声响雷,天空突然下起大雨。街上行人纷纷撑开雨伞,或是奔跑躲避。
      明明在闹市之中,一瞬间,却仿佛世界独剩我们二人。
      被雨水打湿的卷发伏了下来,遮住了他的双眼。
      可我却能感觉到他灼灼的目光。
      也许是因为淋着雨?我浑身发抖。
      那一刻,我们决定顺从本心。
      是的,我们接吻了。

      激情终于将最后的理智燃烧殆尽。
      我已经忘记我们是如何回到公寓的。在1912的繁华大街上,我们疯狂地亲吻着。似乎是下一秒,我们便已躺在公寓的地上。我的背后是冰冷的木地板,身上是他炽热的身躯。连一室空气都因为我们燃烧的体温而变得燥热。
      “银时……”
      “十四……”
      我们互唤着对方的名字,完成了世上最神圣的仪式。

      3.
      那天以后,我们依然像往常一样。
      我照顾着他的起居饮食,大小事宜,而他开始整日伏案,全情投入地写着什么。
      帮他整理文稿的时候,随意看了几行,似乎有点眼熟。
      不过他的书,我几乎都重复地读过,眼熟也不为奇。
      时光飞逝,又是两个月过去。
      真是个悠长的梦啊。
      南柯一梦,梦了一生。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这样。
      细水长流,长相厮守。
      “笨蛋。”
      他轻轻捏过我的鼻尖,便又转回去继续打字。
      “说谁呢。”
      他并不回答,嘴角带着浓浓笑意。
      “哎,”我双手搂上他的肩,搂得有点紧。
      除了最亲密的时刻,我从不主动做这种亲昵的动作。可是不知为何,一时竟然情不自禁。
      他有些错愕,微微发愣。
      “你最近好像很认真工作。想到什么精彩的故事了吗?”
      “我不是一直很认真吗?呵呵。是啊,一个最精彩的故事。”
      他看着我,眸中溢满情意。
      “给我瞧瞧。”我别开脸,脸颊如烧。
      也不顾他同不同意,随手拿起一张便念了起来。
      “有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让我告诉你,我的生命是如何有了改变?有没有任何方式可以让我告诉你,你给我带来的甜蜜?我有好多话要说……却无从说起。但除了这些话之外——我的十四……”
      我的……十四!
      看到这个名字,我身体不受控制地打了个激楞。
      来到这里之后,我的部分记忆便渐渐变得模糊。虽偶有察觉,却从不曾在意。
      可是这一刹那,模糊的记忆复又清晰,通通撞进我的大脑里——
      这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而从不懂文艺,当时还只是个浮躁的中学生的我,最初之所以会借阅这本书,就是因为听说主角与我同名。

      这,真的只是梦吗?

      头突然疼痛欲裂。
      “啊——!”
      我忍不住尖叫。
      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他惊愕得不知所措的身影渐飘渐远。
      银时!
      我用力呼喊他的名字,却喊不出声。我奋力伸出手,想要抓住他,却始终无法触及。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和有他的世界在我面前崩溃,消失。
      不——!
      苍天啊!
      我不要——

      4.
      清醒,因为突如其来的疼痛。
      疼痛,因为额头和桌角的猛烈撞击。
      额角虽痛,不如我的心痛。
      我回到了我的世界。
      在做了一场我深以为是甜蜜,却最终让我遍体鳞伤的噩梦之后。

      不,这不是梦。
      我捡起掉落地面的书。书的封面上蒙着一层薄尘。

      内容我已倒背如流。一定是他在目睹我骤然消失后写的吧。
      一段命中注定,交错时空的相遇。只可惜最终还是落寞收场。
      我翻开书,抚摸着扉页上那张熟悉的照片,那张熟悉的脸。
      拍了好几张,唯有这张笑得灿烂。后来我问过为什么,他说,是因为看着我。
      翻到最后,找到那段被我熟记于心的文字。
      有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让我告诉你,我的生命是如何有了改变?有没有任何方式可以让我告诉你,你给我带来的甜蜜?我有好多话要说……却无从说起。但除了这些话之外——我的十四——
      我爱你。
      突然一阵虚脱。我躺倒在地上,一如那个夜晚。只是再也没有他的温暖,唯剩刺骨冰凉。
      眼睛干得发疼呢,连泪水的影子都没有。
      我又想起了下面一段。
      虽然来不及说,但我知道你一定听得见。不管你从何而来——我永远无从得知,更无法追寻你——无论如何都感谢上苍让我们相遇。哪怕相交之后终将永远分离,我也无怨无悔。写着献给你的文字,我发誓会好好走完我的轨迹,而你也要一样,假若你爱我如我爱你那般。我们将在天堂重逢。所以我的笨蛋,答应我,珍重。
      深吸气,爬起来,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完。
      嗯,我要去找点东西吃。
      然后,再好好地睡一觉。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银时——
      我也爱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Somewhere In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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