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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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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只要不是山穷水尽,你就必须与我同路。
1.我开始失眠,一个人的被子太大太冷。我时常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竖着耳朵,听有没有门锁轻轻开启的声音。哪怕多么细微的声音,我都会起床,打开门看是不是他回来了。我都觉得我太过神经质!
他还是回来了,我明显得感觉到这次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夜那么静,我几乎能听到粗重的呼吸声。我迅速地翻身下床,打开门,我看见了他。他正在拿着钥匙,准备开门。
我紧紧地抱住他,我害怕是因为我太过紧张而出现幻觉!我吻他,忍不住的摸索他,我让他证明此刻真的是他。
2.我问他你怎么回来了?
他抱着我说你已经有一个礼拜没来上课了。
真好,有个人挂念真好。
他也和那个女生分手了,那是我们第一次尝试和女生在一起,事实证明,不可以,我们注定要一辈子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对于这样的结果,我不知道是该喜还是悲。
我们开始认定,彼此只能是彼此的唯一,谁也不向该死的命运再做斗争,即使我们都是男人那又怎样,同样能够爱到地老天荒。
3.我们的日子,恢复了往日的甜蜜,我们开始憧憬。
他说我们以后去国外结婚。
我说好,我跟着你。
他说我们以后领养个孩子吧,不然老了怎么办。
我说好,我们一起。
他说我们老了头发白了,一起搀扶着过马路,两个老头……哈哈哈……
我也笑了,吻着他说,真好。
在我青春懵懂时,我曾幻想过无数的画面,其中最温馨浪漫的就是两个银发老人,一个坐在轮椅上,一个在后面慢慢推着。那画面总是我所能做出的对未来最美好的构想。
唯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是胡兰成对张爱玲的承诺。我也说给了他听。
4.五一的时候,我们去了浙江乌镇旅行,那是个美丽的地方,透着江南的秀气。我尤爱那水,乘着船,举一杯茶,捧一本书,旁边有自己心爱的人,那感觉便是一个世界了。
有一次散着步,看见一个老太太气喘吁吁地搬出一个摇椅,然后心满意足地躺在上面晒太阳,摇啊摇的……老太太满脸的皱纹与银发,手指上带着枚发黑的金戒指,拿毛线缠过,连毛线都浸润了太多的岁月风尘。
我心里木然感动,那是一生一世的天长地久,再多的战乱离殇,仍是保留了下来,变成时光的记忆,仿佛永恒。
我也想送他一样东西,能像那枚戒指般永恒。
5.虽和他在一起那么久,可彼此都没送过对方什么礼物,即使生日也只是买些蛋糕或出去玩玩而已,上一次,我过生日时去了乌镇,他今年的还没到。我觉得送东西给他吧,还是送些东西比较好。
我想送能长久一些的,不会变的,不腐烂的,我想到了钻戒,毕竟还是有这句话在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一对情侣戒指也是不错,但小小的戒指包含了太多的含义,而这些含义不是我承受不起,而是周围人的眼光我承受不起。我们小心翼翼,我们了解到自己与别人的不一样,我们口中说不在乎,我们相爱就好,可是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我们还是忍不住会分开手,会保持1.5米的距离。
最后我送了他一个zippo,金属的外壳,美观硬朗,最最突出在他散发着难以抗拒地雄性之美。他瞪大眼睛问我,“干嘛送我这个,我又不抽烟。”
我说,“送了就送了,爱要不要。”
他抱着我,很腻歪的亲了一口,说了句,“当然要。”
我笑笑,有些苦涩,有些满足……
6.我这个人对某些东西固执得有些奇怪,喜欢了就不会腻。
我喜欢吃菠萝,但只是梗的部分,不吃最外面软的部分。
我吃青菜也只吃梗不吃叶子。
我也吃花生,但绝不喝花生牛奶,我对这一项发明深恶痛绝。
所以我每次吃东西都挑来挑去。有一次我都不好意思,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嫌我烦呢?”
他笑道,“爱你还来不及,你喜欢吃的都是正常人不爱吃的,多好!不和我抢。”
我着实鄙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