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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见不如不见 I al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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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lways believe that, in this world, there is a place, a let reality can not find you。 There, the dream is very close to you, close, as I believe, in the city in the crowd, there is always one, that you will remember forever。 Until your last breath。 You can recognize her immediately。 I often have the same dream, in the dream, I always keep running, don't stop looking for。 They said to go to that place, to find that person,you have more courage, more luck。 You may have to take a risk。 You will die in the way of searching。 Do you dare to go? There is a place,you go and would not like to leave, have a kind of person,you would only meet once in a lifetime。——题记
我叫丁薇,今年十七,普普通通的女生。我害怕寂寞,但我却不渴望幸福,因为我知道,这玩意儿,我拥有不起。
父母双亡,很简单,我是个孤儿。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足够让我过完一生,但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不屑吧。对,就是不屑,我不屑用这些钱。可以说我是在半工读,一边赚钱一边打工,大抵就是这样了。
明天,后日,日复一日。我怕面对,但怕归怕,不论是什么事情,总归是要面对的。明天,我又要回到学校,去面对那些陌生的面孔。又要回去,面对老师无止的唠叨和噪舌。最关键的是,又要面对他,我最爱,最厌恶的他。
几天了?哦,半个月,一个寒假了。在这些日子里,我向来保持着昏沉的态度,可以说我与世隔绝。这段时间里,我留下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我想,我也不清楚。
说笼统点,我失去了我的最爱——夏言,我留下了最可笑的东西。譬如,我留下了,两只黑眼圈,留下了满手满膝盖的伤痕,也留下了满地的回忆的灰烬。
他来到了“零伍陆柒”,全市最好的服装店。
丁薇要颠覆自己,所以他决定——“服务员,把你们这季最潮的衣服全给我搬出来,千万别给我拿裙子,风骚。”丁薇大气的说,还指了指自己的身上的裙子,“知道么,我身上的这件是裙子,是因为我家只有裙子,所以,请你们别把我和那些女人混为一谈。”
他有些不爽。
服务员虽然不太高兴,但他还是对丁薇点头哈腰,谁叫她有钱呢。
裙子一股脑全都摆在了桌子上,各色各样的,什
我不曾知道自己是这般懦弱,原来我也失去过那么多啊,为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大约过了半夜,眼上的浮肿就消逝不见了,黑眼圈也渐渐变淡了。可以出去见人了。手上的伤口已经结了伽,不再那么刺痛了。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磨平一切。时间可以教会你如何去爱,时间可以磨平你的棱角,时间会教你成长。
曾经镶嵌在青春里的爱情,那些属于青春的一切,那些一去不回的时光,那些我们毕生难忘的痕迹。这些,都要靠时间来磨平,来消逝。那些难以忘怀的,终究会暴晒在时间下,继而,一文不值。
不知道我一直在坚持什么,这一刹那间,我彻底迷茫了。
有时候,笑容伪装不出来,残酷也难以装扮。
下了好大决心,我希望出去走走。
街道上:
人很多,各色的商店门口挂着各色的招牌,很吸引人。
有些人,在失恋后要让对方看见自己比他过得更好,因为他们要面子。丁薇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她是大款的遗女,金钱对他而言,一文不值。
么都有。
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衣服好多……
我站起来,从成堆里的衣服里抽出一条白色的百褶上衣,袖口还带着带标志性的红玫瑰。红和白的搭配使这条裙子不显庸俗,使这条裙子多了分妖冶。我拿起来放在一边。
破洞牛仔裤,咖啡色的本体搭配上银色的金属质感的十字架,是这条裙子更加诱人。依然如此,丁薇捡起来放在一边。
一套紧身上衣,白色的布料紧紧裹在一起,还有白纱围绕。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皮带,把整条衣服的气质都衬了出来。我依旧捡了起来。
“这三套我要了,还有,这些全部都给我包起来。”
说实话,我很喜欢这里的衣服,很有个性。
我说了,我要改变自己。爸爸的遗产,我终于动用了。
我要改变,难道还以为我是以前那个逆来顺受的丁薇么?抱歉,让大家失望了,我不是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从此以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为,百倍偿还。
以前,我记得我是个小淑女,喜欢穿碎花裙,
哦,貌似一切全都明了了呢。听说,任茗是最近一个学期才转来的。那么,原来三四年的情连个屁都不如,还是抵不上一见钟情。呵呵。
心被一刀一刀的剜着,但却不敢到疼痛,因为我没有心。
他看到了我,白净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我冷哼一声,斜了他们一眼,双手环胸,以高傲者的姿态蔑视他们。
拿着衣服,我扬起头,一步一步高傲至极的走出这家店
离开后,我来到了海边。
海水很蓝,非常蓝。我脱下高跟鞋,赤脚走在沙
可是现在我开始厌恶这些衣服,个人感觉很风骚。
以前,我喜欢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哭泣,现在我感觉哭很矫情,懦弱的行为。
以前,我知道自己很懦弱,我也默认了。现在,我要让全部人知道,我丁薇不是好欺负的。
妈的,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是吧。你们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就敢对我指手画脚,不耐烦了是吧?
包好衣服准备离开以后,夏言,奇迹般的来到了。
他身边跟着一个女人。头发染成了金黄色,微微打着卷,很漂亮,很有气质。他长得也很美一双丹凤眼微微吊起,小巧玲珑的瑶鼻,含笑的嘴角,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心里像是塞进了什么,好难受。快要窒息了,就像满腔的热血倒流。巩固好的心墙不在牢固,碎了一地。原来,我的性子还是那么懦弱,原来,我还是那么没有用。
有一种相遇叫不如不见,有一种相见叫做相见但又不敢面对,我想我是第二种,我是不敢。
任茗,没错,他叫任茗,隔壁班的。
踩在滩上。脚底穿来的冰凉的触感,脚与沙子摩擦是很舒服。风吹撒了我的呼吸,浅浅铺在沙滩上。也许就是我的天性,我的本质是懦弱的。我很胆小。
在这一刻,也许我放开了。赤着脚冲向大海。我整个人淹没在海水中,膝盖上的伤与海水接触时,还是少不了疼痛。但我真的不怕,真的不怕。
我跑向大海,像断了线的风筝直落落的盖在了海滩上。在这刹那间,我得到了永恒。
在海水里浸了一会后,我全身黏黏的。我爬上了沙滩上,颤抖着手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个档案袋。我仿佛得到了一件珍宝,甘之如饴。
打开袋子,我把里面的东西向外倒。那是一些纸片。我今天撕得那些照片和那封信。明明准备忘记,但总是下不了决心。落在沙滩上的纸片随风飘扬,越飞越远。
“不!”我撕心裂肺的喊着。
我真想给自己一巴掌,明明说好忘记,但忘记是却扭扭捏捏的不想这么做。
“丁薇,你丫你瞎了眼了是吧,你没看见?他和别的女人成双成对,你还记住他干嘛,
嫌脑存量太多是不是?
“丁薇,我发现你好不要脸,人家明明是玩玩你。你却当了真,为他哭死哭活半个多月。他不值得,你在为他默默流泪时,他却有美人在怀,倒跟隔壁班的小妖精勾搭上了。你丫就是犯贱。
“丁薇你知道么,你现在这个样子有多颓废,难道就用这种新的姿态去面对?难道你只配做利益的牺牲品么,难道你就那么一文不值?
“丁薇,你放弃吧,你不适合他,他只是你生命中匆匆路过的过客,没了他,你还可以更好的。你还有哥哥,对,没错,你还有一个从小疼爱你的他啊。他很爱你,他们都很爱你……
我濒临崩溃的边缘,一拳一拳打在粗砺的沙子上,响彻云霄的怒喝在空中划出长长的未音。
“呵呵呵呵呵。”我狂傲的大笑,冷漠的声音一直延长,不间断。
呼吸突然好不顺畅,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头好晕……猛的一瞬间,我倒在沙滩上,海水溅得好高好高……
题记(我一直相信,在这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地方,一个让现实抓不到你的地方。在那里,梦想离你很近,很近,就像我相信,在城市里来往的人群中,总有一个,会让你记得一辈子。直到你咽下最后一口气。你一眼就认出她。我时常做同一个梦,在梦里,我总是不停地跑,不停地寻找。他们说要到那个地方,要找到那个人,你必须比别人多一点勇气,多一些幸运。你可能会付出冒险的代价。你可能会死在半途上。你敢不敢去?有一个地方,你去了就不想离开,有一种人,你一辈子只会遇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