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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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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跟流水似的那么过去了,转眼距离张春宇来平志诚这里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张春宇很聪明,也没用平志诚怎么教,工作一下子就上了手,平志诚特地新增了两个炉灶,这样两个人可以一起操作,速率不仅提升了,食客的抱怨也相对少了些。不过唯一令平志诚不爽的是厨房的空间明显变小了,一干活两个人屁股贴屁股非常不舒服。
厨房里多了个人,相对来说也热闹了起来,张春宇非常善谈,没事儿总喜欢找些话题来说,但平志诚懒得搭理他,一直是敷衍的态度。张春宇却不嫌寂寞,还跟来买粥的食客聊天,那股热情劲儿让平志诚看着特来气,一生气他不是用胳膊肘碰就是用屁股拱张春宇几下,张春宇立刻闭了嘴,可没一会儿便跟没记性似的又跟人唠开了。一根筋通到底的平志诚哪知道表面上一脸单纯的张春宇用的是什么心思。
其实人家张春宇可享受被那紧实的屁股贴着的感觉了,每天就盼着这种时候呢。
因为工资是周结,正好也到了发工钱的日子,而张春宇第二天是上午班,平志诚头天晚上便把工钱算好装在一个信封里,只等第二天给他了。
平志诚转身上了床,脑袋枕在胳膊上寻思着张春宇除了废话多,可做事利落,他怎么说人家也不生气,还不怕辛苦,平志诚心情一好,下床又往信封里面多塞了一天的工钱才闭眼睡觉。
第二天上午一忙完,平志诚把装着工钱的信封递给了张春宇,谁知张春宇数都没数就揣兜里了,平志诚立马变了脸,心里非常失望,因为自己的一番好心就像那包钱一样被无视了,他恨不得把那多给的钱当着张春宇的面儿给抽出来。
而张春宇也没注意自家老板又生气了,拿了钱并没着急走,把围裙一摘挂在墙上,坐在那里大模大样的玩起了手机。平志诚都要关门了,却见张春宇还在那儿呆着,于是恶声恶气的赶起了人:“赶紧走,老子要睡觉了。”张春宇把工资袋子拿出来扬一扬说:“老板,你有空没?晚上我请你吃饭得了。”“老子晚上要开店。”“一个晚上不开店又不会怎么样?就这么说定了,六点钟我过来。”说完,张春宇露出一个特阳光的笑容,挥挥手披着外套就走了,只把平志诚一个人扔店里了。
平志诚关门摸黑上了楼,还真的忘记泡晚上要用的米,一觉睡到四点多。这下好了,人起晚了,货没去上,米没有泡,想开店也开不成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店几乎从来没因为自己有私事而不开张,可这次却不得不去了。
平志诚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人请客吃饭,这次被张春宇嚷着请客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平志诚在张春宇来之前写了张大红纸,上面交待自己有事儿晚上不开店。等张春宇来了,他把纸贴在卷帘门上,张春宇不自然的笑了笑,除了表面上的好感,他还被平志诚的朴实给打动了。
平志诚的生活圈子太狭窄,每天店里和去市场上货两点一线,如果需要生活用品,旁边就有家小超市,他不太讲究穿衣打扮,反正整天干活觉得舒服就行,如果不是和张春宇出来,他都不知道这个城市已经变化如此之大。
他们出去明明天还是亮的,可是坐着公交车到了目的地天色就已经全黑了,平志诚不满的嘟囔着为什么要来这么远吃饭,事实上是有种离家太远有些不安的感觉。
张春宇指着对面那家闪着霓虹灯的小饭馆说:“就那家饭店,味道很不错,我常来的。”平志诚迷茫的盯着那家开在商场楼下的精致小饭馆,怯怯的不敢挪步,他知道这地方绝对和他的粥铺子有天壤之别。
张春宇拉着平志诚过了马路,熟门熟路的推门进去,里面更是别具洞天。独具江南特色的装修风格,有种小桥流水人家的韵味,迎面就散发出一股清新之感。
面对这里精致的装修和坐在对面的张春宇,平志诚头一次觉得有点摸不透这年轻人的心思,甚至在某一瞬间产生了想多了解一点儿这人的冲动。但平志诚什么都没说,说了显得自己多事儿妈,于是梗着脖子努力保持着当年在大城市打工时学到的大方得体,不过表现得很僵硬就是了。
张春宇看出了平志诚的拘谨,起身给他倒了杯清茶说:“老板,这就是个普通的小饭店,本质上和你那儿没区别,你放开点儿。”这话就像戳中了平志诚的心思一般,他的厚脸皮刷的就红了,磕磕巴巴的说:“谁、谁、谁不放开了?”死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尴尬。
张春宇体谅的笑着摇摇头,觉得这样的老板真是可爱。平志诚则别过了头往窗外看,一时间外面霓虹闪烁,店里小曲儿悠扬,这让他更不自在了。
菜点好没一会儿就上来了,四菜一汤,精致的摆在讲究的仿古的瓷盘瓷碗中。平志诚就那么看着,有点不敢动筷子。
“老板,你快点儿吃。”说话间,张春宇给平志诚夹了一筷子鱼,硬生生的破坏了这道菜的美好。
“得得得,我自己会夹菜啊,用不着你来。”平志诚伸手拦住了,不满的说。
“你多吃点儿,不够咱们再点。”张春宇并不介意,反而笑着继续给平志诚夹菜。
平志诚发现张春宇很爱笑,似乎嘴角永远都弯着的,和他说话的时候笑,被他骂的时候也笑,反正不管怎么样,人家就是不生气,他都怀疑世界上是不是真有这么脾气好的人,这一切真的不是装出来的?平志诚一头雾水的吃着着精致过分味道也不错的食物,顺便享受张春宇热情的服务,可他依然盼着赶紧吃完,因为这种地方他实在是呆不惯,其实他更喜欢那种像他工作过的简单的、大家可以热火朝天吃饭的朴素小店,而不像这里喝个汤都要考虑是不是声音太大。他就是一粗人,在这儿吃饭根本是格格不入,更不用提他身上的那件土气的白色的老头衫和这里搭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