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众人拾柴火焰高 那个猪脚下 ...

  •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者,芦苇是也~

      四五月份正是芦苇最多的时候,葡湖沿岸随处可见芦苇优雅的身影,初夏的芦苇绿泼万顷、枝繁叶茂,如果是秋初来,那景象更美,漫天芦花飘零,临风摇曳,婀娜多姿,显示出一种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

      其实芦苇的用处挺多的,芦苇花絮可做扫帚,还可填枕头;芦根和芦茎可入药;芦苇的嫩芽形似芦笋和竹笋,可食用。

      飞轩他们这次的主要目的除了带回家足够的芦苇叶和鱼,就是采摘芦苇的嫩芽。

      其实这时候并不是采摘芦苇嫩芽的最好时间,芦苇发芽期在4月上旬。但五月多份的湖里还是有可以吃的芦苇嫩芽的,毕竟飞轩他们已经许多天没吃过蔬菜了,芦苇的嫩芽多少还能补充点维生素。

      飞轩望着一望无际的芦苇丛,心中一片荡漾,虽然前世是城里的娃娃,但也不是没见过芦苇,上大学时学校里就有两个大湖,湖边就栽了好几片芦苇,但却没有这么浓密,远远望去一簇簇,一片片,繁繁茂茂,蓬蓬勃勃,成林成海,风吹不断,浪打不倒。

      万聿看着飞轩欣喜的神色甚是高兴,向前走几步搭上飞轩的肩膀。

      飞轩感到身侧有人,回头发现是万聿正用十分温柔的眼光注视着自己,心中突地一跳,愣了一愣,十分不自然的对万聿说:“啊,我从没见过这么茂密的芦苇丛,嗯,呵呵。”

      飞轩:哎呀我的妈呀,好尴尬呀,他为毛那样看着我?这哥们儿平时不是天然冰山么?难道我又露馅了?没有啊,表现挺自然的呀,再说万少爷的记忆里确实没有见过芦苇的痕迹啊。

      哎呀,他的手还搭着我呢,甩开?不太好吧,那多没礼貌,再说我是他弟弟,人家没准儿看见这般美景也内心激动,突然想兄友弟恭一下呢。嗯,对,一定是这样!

      “额,万聿哥哥,咱开始摘芦苇吧,不然天黑前就赶不回去了。”

      万聿用搭在飞轩肩膀上的那只手摸摸飞轩的头,宠溺的说:“好,我这就去,你在岸边看着就好,千万别下水。”

      碧翠的湖面上,微风一吹,掀起层层涟漪,垂钓的鱼线也随风漂移,让人疑似有鱼上钩,飞轩刚想拉起鱼竿.

      “轩轩,稍安勿躁,鱼儿还未上钩。”一旁同样垂钓的万梓轻轻说道.

      “哦,知道了。”飞轩撇撇嘴躺倒在水边柔软的草地上。

      哎,好无聊啊,都怪万聿不让自己下水,不仅如此,还要求一定要有一个人在旁边看着,其他二人竟然还点头同意?!我又不是小孩子,哥哥我都23了,比你们都大啊啊啊,而且之前掉水里的那个又不是我o(︶︿︶)o看着在水里嬉戏的万鸾万聿,飞轩心中好生羡慕(熊猫:拜托,人家哪里在嬉戏玩耍了?人家一个捉鱼,一个采芦苇,人家哪里清闲了?飞轩:哦,是吗,我没看见,远目……熊猫:······)。

      今日收获颇丰富,现在正是抓鱼的好时机,5月中旬,鱼儿进人一年中的食欲旺盛期。

      万聿最厉害,叉中了四只鱼,而且个个肥大,万梓也不赖,连万聿也钓到了一只草鱼。

      直忙到下午申时 ( 15时至17时),共收获一大捆芦苇,十多个芦苇笋,三斤左右的鲫鱼两只,两只鲢鱼,三只大小不一的草鱼(飞轩:有一只是我的哟~~,熊猫:你那个最小吧,连一斤都没有。飞轩:哼,多嘴。)

      在回家的途中将借来的工具还给了江父,飞轩还做主送给江老父一只大鲫鱼。这次万聿倒是没说什么,只是又摸了摸飞轩的头,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摸的飞轩心理一阵阵的无奈。

      回家后万鸾煮粥,万梓先将还活着的两只鲢鱼和飞轩钓的小草鱼放在木盆里养上,万聿用盐把这顿吃不上的死鱼用盐腌起来。

      飞轩将芦苇嫩芽心切成细片用盐泡泡,再拌在粥里,那股子清新的味道比只喝稷粥好多了,再配上浓浓的鲜鱼汤,虽然材料有限,也是这几日以来四人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了。

      飞轩决定在秋忙以前再买几个腌缸回来,盐上一批芦苇嫩芽和咸鱼存起来冬天吃。

      四人终于打破了只吃稷粥的噩梦,于是兴致勃勃的商议着去爬樊山(关于樊山,前文中有提到,它是肇国最大的山脉群),弄点山货。加上四人至今还睡在干草堆上,怎么也要做个床不是?不然也太寒碜了。

      飞轩问过村长,据说村里有个胡巧手,名胡壮,打得一手好家具,他可以提供你床板,但做床要用的十多根青竹需自己去砍。

      于是四人决定明日一早就出发。樊山离飞轩家估计有6里地,往返要12里,加上采山货的时间,估计辰时初(7时)出发酉时(17时至19时)左右能回来。

      ---------------有根线---------名字叫分割线------------------------------------------------------------

      初夏的早晨,望云村笼罩着薄薄的微雾。太阳还没张开眼睛,只溅起一片片透明的光,葡湖上吹来的暖风带着潮湿的凉意。

      四人拿上菜刀(家里唯一的铁器……)带上盐巴、打火石和原来吃剩下的糙米和豆面做的杂粮饼,踏上了求吃之路。

      在路过村中离樊山最近的猎户郑大哥家时,还上门向人家借了一把弓,三个背篓和一把铁铲。
      当郑大哥听说我们是要上山找吃食时,着实不放心,一定要跟着他们。

      “你们几个小孩子家家的可别出了什么事,还是我跟着去放心。”

      飞轩心想还是有个内行跟着比较好,于是向猎户郑大哥做了一辑:“那就有劳郑大哥了。”

      再说这郑大哥家,只有他们夫妻二人,郑大哥今年虚岁也及而立之年,郑嫂今年26,二人成亲十年,至今无所出,实乃人生一大憾事。

      五人辰时三刻(7时45分)行到山脚下,由郑大哥领着,缓缓向山中前行。樊山生物资源丰富,景色宜人,五月的樊山葱郁却不燥热,甚是喜人。

      山林间参杂着各种色泽的野花,青青欲滴的野果挂在树梢,黑白的野兔时不时在苍苍翠翠的丛丛青竹林中闪过,远处不时有鸟鸣声自山林深处传来。

      飞轩上辈子长期居于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很少能见到如此摄人心魂的美景,现代化的都市无情的剥夺了许多大自然的馈赠。

      在欣赏美景的同时,飞轩也没忘记这次四人出行的本质目的——吃!

      郑大哥领着四人向林中走了约一个时辰,越往林子深处走树木越高越粗,遮住了渐渐升起的太阳的光芒。在郁郁葱葱的山林间竟然还挂着形如枣的红彤彤的果子。

      飞轩问郑大哥那是什么树,郑大哥告诉他说那叫胡颓子①,果实5月份成熟,可食,不熟时酸涩,果熟时味甜。

      飞轩一听这话,赶紧让会爬树的万聿上树去摘,一边说着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盯着胡颓子,好像要用眼睛吃了它。万聿看看飞轩,宠溺的拍拍他的脑袋,便开始认命地爬树摘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飞轩也开始慢慢暴露自己本来的性格。

      没有了拒人千里外的孤僻倔强性子的万飞轩,让三人倍感亲切。

      尤其是当飞轩发现,会武功而且身强体壮的万聿是个不错的劳力时,就总是想方设法的奴役他。而万聿也挺心甘情愿的被飞轩使唤,毕竟飞轩提的也都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比如捡捡柴、处理处理鱼、打打水什么的,这些就算飞轩不指使他,他也会去干,难道还让飞轩干不成?他可不太舍得。

      飞轩出生时,万母大出血而死。爱妻的死其实挺打击万老爷万梁的,从此对飞轩便带着几分厌,扔给奶妈就没怎么管过。

      那年万聿8岁,看着这个粉嫩嫩的小弟弟着实喜欢,可没亲近两年,年满10岁的万聿便被万老爷叫去学习各种辅助的知识技能,但好歹平日学习之余还是能看到飞轩弟弟,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总是想着飞轩,可以说飞轩是万聿看着长大的。

      等到万聿14岁时,要常年跟着万老爷在外奔波,时而还要常驻辉王府,等再回来时飞轩已经和他不怎么亲厚了,反倒总是粘在刚捡回来的万梓身边,还老是“丸子哥哥、丸子哥哥。”的叫着。

      闹得万聿心理非常不是滋味——自个儿养大的娃娃,凭嘛便宜别人?!

      直到这次出事后,万聿发现飞轩开始渐渐恢复了小时的活泼,也开始跟自己说话了,到后来时不时的还对自己撒个娇(熊猫:他那不是撒娇,他那是看你能干,使唤你呢)。

      这万老爷待自己儿子不好,但万飞轩又毕竟是万家少爷,行为举止还是不能失了万家颜面,所以从万飞轩9岁起便开始严加管教,弄得飞轩从两年前开始变的一派老气横生,对自个儿不待见。

      万聿对飞轩的感受不似主仆,又胜过亲情,万聿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加上万聿冷漠淡然的性子让他也从不多想,他准备把一切交给时间,或许时间会告诉自己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众人拾柴火焰高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