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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宮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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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女
清朝後宮中的宮女主要來自內務府選秀女。內務府每年選一次秀女,對象為上三旗的滿族女子,年齡約在12-15歳不等。
同樣的在經過和秀女幾乎相同的手續後,被選中的秀女便入宮成為宮女,並分配至各宮殿服務,服務期間等級和年資可按月得到賞錢(薪資)。
這些宮女在宮中服務五到十年不等,便放出宮回家(除非期間受寵幸而成為妃嬪),在她們出宮的同時,便由新選進宮的宮女接替。
而在宮中服務的期間,若是有幸得到賞賜,出宮也可一並帶走,而依慣例,清宮在宮女出宮時會送上數十兩銀子,作為出宮後的粧匲,因此入宮為婢,不但可按月得到賞錢、又可順便學習宮中的規矩,因此許多富貴人家,都視為一種婚前的新娘修行。但如果在服務期間身有重病、犯下大錯、過於笨拙等,則立即遣送出宮。
宮女分配
皇太后:12位
皇后:10位
皇貴妃:8位
貴妃:8位
妃:6位
嬪:4位
貴人:3位
常在:2位
答應: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