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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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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命中,曾经有个男孩陪伴了我十七年零4个月,然后,挥手告别。
我不伤心的,真的,不伤心的。
模糊的记忆里,我第一次见到阿成的时候,他躺着那个女人的怀里,脸上还挂着那个女人的泪水。褐发黑眸,圆嘟嘟的小脸,一个粉雕玉琢的奶娃娃。
乔成惘。
三岁的我,一字一句的念着他的名字,然后指着自己说:“姐姐。”
阿成朝我笑,眼角那颗属于女人的泪珠,摇摇欲坠。
幸福,是什么?摸不到,抓不住,看不见,触不着。总是在你身边时吝啬给予,总是在你需要时远远逃开。
我的幸福,其实从阿成出生起,就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然后,我六岁那年,来到了新的国度,有了一套大大的房子,和一张永远也刷不完的信用卡。
那个女人把卡和钥匙丢在了我的脚下,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那个背影,是我关于那个女人最后的记忆。和那个男人一样,一个背影而已。
房子,很空啊。
我们,还小啊。
可是阿成从地上的摇篮里伸出小手,拽着我的衣角艰难的说:“no……cry……don’t……”
那以后的记忆,再也没有了模糊的雾气。
聋哑人的日子,我过了六个月,然后,终于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邻院的叔叔阿姨常常做饭给我们吃,有时他们不在,我就偷偷学着做饭,踩着凳子,在炉灶边炒鸡蛋。转头,却看见不知什么时候爬上桌子的阿成一脚踏空。本能的伸手,却听见了令人绝望的重物落地的声音。
没有哭声。
因为阿成安然无恙,而我,在膝盖上留下了一辈子的伤疤。
这个曾经陌生的国度,毕竟还是好心人多。
我如愿上了学,将阿成托付给校门旁那个小亭子里的婆婆照料。往来于豪宅和学校之间,乐此不疲。
因为是邻院的叔叔帮我入的学,有时阿成也会在他家玩。那天我放学后去接她回家,无意间听见那个温柔的阿姨对叔叔说:“千帐那孩子,真不敢相信才七岁,她小小的年纪,怎么背负的了这么多?”
然后是叔叔的叹息:“是啊,真不知道是怎样狠心的父母。才能这样抛下一对儿女。”
门外的我,那时还不全懂,却在无意识中,颤抖。
那天以后,我开始跳级。总想着快点完成学业,然后可以悉心照料阿成。那之后的十年,属于我的光阴,全部被课程和阿成填满。
年龄越大,同学们懂的就越多,我的名字和眼睛一起成为了笑柄。千帐?哈,欠谁账了?怪不得是蓝眼睛,和我们区分用的吧。
所有的讽刺,我置若罔闻,转身离去后,再成为和他们学姐一样的存在。
男孩,女孩,我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无论是年龄还是个头,无论是家境还是样貌。我只有学习,只能学习。
噢,我还有阿成。
十岁那年,坐在高一的教室里,我读到了那个句子: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十二岁的时候,阿成四年级,我高三,之后是高考,再然后,发榜,我意外的成为了学校的状元。
没有同学祝贺,谁都不能接受,被一个整整比自己小六岁的人打败。天才?没有人相信天才。
可我没有哭,我还有阿成,九年的时间,我们早已学会了相依为命。
十六岁,我大学毕业,导师建议我出国留学,犹豫了许久后,我选择了放弃。
十三岁的阿成,已有了少年的模样,身高都几乎与我相平。他揽着我的肩膀,对我认真的说:“姐,我会照顾好自己,别担心,你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吧!我姐姐是世界上最最优秀的人!”
我笑着看着眼前这张英俊的脸,模糊的记忆中有几分那个男人的轮廓,却比那个人更有活力,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浮金跳跃在阿成的褐发上。
最终,我选择留校硕博连读,而阿成,在那一年升入初中。
教授给的任务很重,有时我赶不回去,就住在学校的宿舍,和阿成通电话,叮嘱他的生活细节。电话里阿成的声音有种让人安稳的力量:“放心吧姐,我都有好好吃饭了,作业也早做完了,别唠叨啊,再唠叨就老了!”
放下电话,宿舍里二十三四岁的姐姐们一脸挪揄:“小千,你的小男朋友?”
我把手机屏幕朝向他们,笑得一脸得意与自豪:“不,他是我弟弟。”
手机壁纸上的英俊帅气的阿成一头褐发,穿着价值不菲的休闲风衣,倚着叔叔的悍马,笑得阳光灿烂。
阿成十六岁的时候,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
可没多久,我就听说,他在学校里有了小女朋友。他的老师把电话打给了我,拜托我制止这件事。
几次想和阿成开口谈,却总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说什么呢?老师说这个没影响他的学习成绩,却让那个女孩的成绩一落千丈。我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做,然后,平生第一次,我约见了他的老师。
那个早生华发的中年女子见到我时,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问:“你是——?”
我认真的向老师鞠了一躬说:“老师你好,我是乔成惘的姐姐。”
“可是,乔成惘是混血儿啊,再说,我也听说过他的姐姐,是在最高学府硕博连读吧?你,看起来也就是一个高中生的样子而已。”
我摘下隐形眼镜,蓝色的瞳孔暴露在阳光下:“是我,我是他的姐姐,乔千帐。”
同老师告别的时候,她感慨良多:“我说成惘为什么少年老成的样子,还总也不见他的父母。本以为他是装酷,可我没想到,他还有你这样的一个姐姐。”
我默然,敛眸,微染了轻愁。
老师起身,转身离开,几步后,却又回过头:“千帐,你今年多大了?”
我僵住,许久后,喃喃道:“比阿成大三岁,十九。”
我都快忘了,我才十九岁,却已像活了两辈子。
我对老师说,阿成从小就是个缺少爱的孩子,虽然物质上我们很富足,可是爱,我能给他的就那么多,已经倾尽我所有。也许他和那个女孩谈不上什么早恋,他只是,本能的向温暖靠近而已。
我没有说,我也一样本能的向温暖靠近。
我只是说,阿成是个好孩子,他不会让那个女孩为他而走上不归路。
我说,请给他点时间,请您相信他。
可惜上天没有给阿成时间。一年之后的一次体检,阿成因为疼痛昏迷,我从学校匆匆赶到医院的时候,却被告知,阿成得了病。
胃癌晚期。
在我所不知道的日子里,为图简单,这个不会做饭的笨蛋,到底是怎样对待这他的胃?!
他的老师红了眼眶,他那重回前十的小女朋友痛哭失声,他的同学静默无言,暗自抹泪。
而我……
我面色平静的对医生说:“谢谢您,辛苦了。”
除了阿成,没有人知道,我的泪水,在六岁那年,早已经流干了。
阿成走的那天,我没去送他。夜晚里下着年前的最后一场雪,迎着夜中的阑珊灯火,静默无言。
我记得,阿成说,春节要和我一起去哈尔滨看花灯。可他终究是没有等到新年钟声,永远沉睡在了12月30日。
这条路很长,灯光却是暖暖的。灯下我的影子特别纤长,却也寂寞的像座孤独的塔。围巾在身后翩然飞舞,风乱了我的发丝,遮挡住我的视线。身后的雪地上留下了长长的一串脚印,小巧玲珑的样子,忽然让我想起那年和阿成手牵手踩下的小小的心。
我的手指蜷缩在衣兜里,手机就安静的呆在离手指一寸的地方。其实我更想把它扔到雪地里去,可最终还是没舍得那些我和阿成的照片,只是关机而已。我其实真的不怎么难过,只是全世界的人都疯了般打电话来安慰我,原本悦耳的歌声听到厌恶,我只是想一个人安静的走完这条路而已,这条我和阿成一起走过的繁华的街。
阿成的女朋友找来别墅,眼睛红红的,递给我一个大大的信封。说是阿成给我的。
我收了信,还请她进来喝了杯茶,屋子里有阳光的味道,女孩悲伤的笑了笑,说真像他身上的气息。我笑,笑的比阳光还灿烂,那是,毕竟是我弟弟,和我这个发光体这么近,耳濡目染,不奇怪的。
送走女孩,我打开了阳台的门,外面是银装素裹的世界,阳光照在雪地上,再反射回来,竟然有片刻的恍惚。心下微微有些恼,却不想就此离开,于是干脆趴在阳台上盯着雪地。后来再抬头,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信封上还站着胶水,我小心翼翼的撕开,取出了一摞信纸。信纸是淡淡的蓝,像是我眼睛的颜色,是我的最爱。信上是阿成龙飞凤舞的字,苍劲有力,一点也不像一个胃癌晚期患者在病床上写的:
“姐,今天你做的粥真是好吃,比医院里那些饭好吃多了。这几天我总是想我们小时候的日子,估计我的胃这么刁,就是你那个时候惯出来的……”
“姐,今天在杂志上看到一款风衣,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姐姐穿起来一定好看,姐姐最近又瘦了好多,我看着都心疼。等我出院了,我卖给你穿。姐姐长得那么美,想想都会惊艳呢……”
“姐,所有人都在哭,都自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背过身偷偷抹泪。只有姐姐不会哭,姐姐总是在笑,笑得那么好看,好像全世界的阳光都聚集在姐姐脸上,让我看到都很温暖……”
“姐姐,我是不是很不让你省心啊,这一次,我大概是不能陪你去看冰灯了。我们约明年好不好,明年考完试,我就陪姐姐去每一个你想去的地方,我们去江南,去西藏,去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去法国的普罗旺斯……”
“姐姐,我要暂时的睡一觉了,我想找个有阳光的地方睡下。这样睡梦中,我也知道姐姐就在我身边的。姐姐不要伤心,我只是在做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会有一家四口,会有我们幸福的童年……”
“……”
最后是一张简单的白纸,纸上字迹娟秀,是出自于我的笔下: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乔成惘,这是你名字的由来。
可是后面被人加了一句话:
千帐,抱歉,我不知道你名字的由来。
来字没有写完,一半的字迹,像是未了的遗憾。
我坐在地毯上,阳光流淌在我膝上摊开的书页上,那是一首很简单的小词,纳兰容若一贯的惆怅: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千帐……灯。
那一年,我出生,外婆离世,我是那个女人无法排解的乡愁。
那一年,你出生,男人甩了女人不告而别,你是那个女人已逝的柔情。
年华不过是场绚丽的烟火,有个男孩是一段感情的无奈,有个女孩是满腹乡愁的孤单,那个男孩陪了女孩很久,两颗破碎的心依偎着相互取暖。让后男孩离去了,女孩说她不伤心。
我抬头,阳光真刺眼啊,怎么视线都模糊了呢?
这栋豪宅太大,太冷,而我,太孤独。
原来,我已经二十岁了。
在在我的生命中,曾经有个男孩陪伴了我十七年零4个月,然后,挥手告别。
我不伤心的,真的,不伤心的。
乔千帐,你只是,名字里缺了那盏温暖的灯。
于是,你只能独自一人在黑暗中寂寂远离。
尾声
我已经观察那个女孩很久很久了。可女孩只是专注于面前的墓碑,一直无知无觉。
女孩长的很漂亮,还有一双见者难忘的蔚蓝色的眼睛,深邃似海,让人忍不住沉沦。
乔千帐。
我记得这个名字,校庆那天回校,知道这个传奇的小女孩在校园里的知名度,甚至胜于我当年的。好奇之下,我曾见过她的照片。谪仙般的美人,很容易就记住了。
今天在墓园里纯属偶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静静看着她,从正午一直坐到日落西山。
地上有雪,她似乎没有感觉,她只是看着墓碑上那个帅气的男孩的照片,然后静静的烧掉一封又一封的信。我听说那是她相依为命的弟弟,但她没有流泪,一滴眼泪也没有。
一开始来了很多人劝她回去,但她也不答话,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直到那些人都红着眼圈离开。其中也有曾经教过我的教授,转身见到我站在那里,愣了片刻后,对我点点头轻声说:“好好照看她,拜托你了。”
我只能无奈的应了,估计是误会我和她的关系了。
墓园终于彻底静了下来,太阳快要落山了。
我看到她转眸看着夕阳许久。再看向墓碑时,忽然浅浅的笑了,然而那个绚丽的笑颜,却让我瞬间悲伤到难以呼吸。
她终于开口,很动听的嗓音,带点淡淡的喑哑:“‘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纳兰容若的《长相思》,阿成,这是我名字的由来。”
她把脸颊贴上落满雪的墓碑,闭了眼,夕阳的余光把她的脸庞染成淡淡的金色,圣洁的像天界的误入红尘的神女。
天色越来越暗,她闭着眼,浅笑。那安静的样子,仿佛已经陷入了永远的沉睡。
忽然她喃喃道:“阿成,我丢了回家的灯了。”
就在日沉西山的那一瞬间,几步之外的我,清晰的看见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挂在她纤长浓密的睫毛上,摇摇欲坠。然后,那滴泪珠,仿佛无法承受了沉重,缓缓滑过她的脸颊,滑过男孩的照片上,最后,没入雪中……
那一刻,我忽然就读懂了她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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