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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涯歌女 ...

  •   (抓虫)
      去宋公馆的路上,二人坐在车子后座没说一句话,车子里只听得见外边车胎倾轧砂石。宋濂心里有些燥,他虽然是军人作派直来直往,但是从小自宅子里长大,察颜观色,心眼怎会少。今日这情形,他倒像是晚了一步,留这五年的空当,真是愚蠢之极。

      “蝶衣,趁着今日,我还要把周璇周小姐介绍你认识。”宋濂接着说道,“她也是生得一副好嗓子,出演了部演电影,叫《特别快车》,现如今在我的公馆里小住着。”

      程蝶衣还没从师兄要去喝花酒这件事里出来,又听见宋濂除了他仿佛还“关照”着旁的人。此时倒像是忌讳听见任何有关女人的事儿似的,整张脸都板了起来,“怕是你的红颜知己吧。”

      宋濂一听乐了,这话倒有那么些酸溜溜的。他虽然心底对程蝶衣的酸话颇为受用,面上却不露分毫。只笑笑,拍了拍程蝶衣的手背,“想哪儿去了,不过是因着我父亲的友人黎锦晖先生相托,让我带着她来北平采采风罢了。你见了她就明白了,奇女子也。”

      程蝶衣的表情虽然缓和了些,心里却还是不太爽快,只轻轻“嗯”了一声。

      宋濂瞧见程蝶衣的小模样,当下就想把他扯进怀里狠狠搓揉一番,却又生生忍住了。程蝶衣对他似乎也不是全然无情,只不过蝶衣一向有些偏执,要想让一战而捷,还需得耐下心思,做足了准备才好。

      刚踏进公馆的正厅,楼上便下来了个身着明亮黄色格子旗袍的十五、六岁的女子来。她鹅蛋脸庞,蛾眉一双,大眼睛小嘴儿,身段高挑风流。只因着年轻,还略显有些稚气,不过也胜在青春无敌。不似程蝶衣一样有些拘谨,她倒是自来熟的很。

      她操着一口奶油普通话,吴语虽然听上去软糯糯的,但她语速极快,给伊平添一份潇洒利落。只见她伸出一只涂着丹蔻的手眼含笑意朝着程蝶衣说道:“个么这位先生想必是程蝶衣程老板了,当真是风流人物,难怪宋将军一直挂念着。”

      程蝶衣被她的热络惊了一下,又被她的“被挂念着”调笑地红了脸,心道这世道真是奇了,女人家居然要行男人的礼,复又踟蹰着看了看宋濂,不知如何是好。

      宋濂微微朝他点点头,替他解了围,“如今上海那儿都是如此的。”程蝶衣闻言才握了握那女子的手,挤出个微笑说:“周璇小姐,你好。”

      “程老板,晚餐过后你可要给我唱上一段,我小时候倒是学过一阵子锡剧,后来就演了电影。来来来,程老板,别站着了,咱们边吃边聊。”那周璇愣是扶着程蝶衣的肘子,热乎地引他去了餐厅,竟把宋濂撂在了一边儿。

      宋濂只得好笑地摇了摇头,周璇年方二八,本不叫周璇,因为梁先生看重她,提议给她换了个名,取自“周旋于沙场上”。她生在吴地,又是上海从那半个巴黎走出来的,自然是和程蝶衣一直接触的女子不同,更与戏文里温婉柔情的青衣不同。漫步走在后头进了餐厅。

      一顿饭宾主尽欢,倒是周璇的话多些,才不显得冷场。她央着程蝶衣唱上一段,程蝶衣实在是被她缠得无法,唱了一段儿《思凡》。

      唱到“我本是女娇娥,不是男儿郎”的时候,周璇咧着嘴笑出了声来。程蝶衣唱着唱着却被打断,心里自然是不悦,正要横她一眼,却听她说,“错啦错啦!你本是男儿郎,不是什么女娇娥。”

      程蝶衣被她抢白得一愣,呆呆地说:“应该是‘我本是女娇娥,不是男儿郎。’”

      周璇不知因由,只是开着玩笑,嘻笑着说:“程老板糊涂了,戏里唱得虽是如此,你自己是郎是妹还不清爽吗?”

      宋濂此刻觉得带了周璇来北平真是在正确也不过了。要知道以前那科班里的师傅见小豆子长相清丽,体态也好,那是想着法儿的把他培养成旦角儿的,不论是吃饭,走路,说话,都是被反复调|||教的。这么多年的灌输早已从心理上阉|||割了小豆子,这才能有如今的程蝶衣。他早就察觉到了小豆子对自己性别的模糊判定,只不过先前是觉得少年还小,长开了就好。现在他回来了,发现情形并没有向好的地方发展,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办法。周璇这番话,真是无心插柳了。因此他也不做声,想看程蝶衣如何反应。

      程蝶衣一双杏眼里闪过迷茫和矛盾,“师傅和师哥都是这么教的……”

      宋濂听了心里一阵一阵的火气直往头上涌。好个段小楼,我当你是护着师弟的,没想到你也有份儿。他食指又开始断断续续敲在餐桌上,眉头也略略皱了起来。

      周璇眨着大眼睛说:“一码归一码嘛,就像我们演电影一样,现在我是周璇,电影里我是小红……”

      “周小姐,梁先生跟我说你歌唱得是很好的,不如表演一曲让我们开开眼界?”眼见着局面有点脱轨,宋濂也知道要把程蝶衣的性子别过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便打断了周旋的话,微笑着转了话题。

      到底是年纪轻,天真烂漫,周璇马上就把刚刚说的事儿抛在了脑后,走到还有点愣着的程蝶衣面前,推着他坐下,说:“自然要表演表演,程老板唱得辛苦,快些坐下。”然后便站定来了一首《何日君再来》。她嗓音甜美,唱得很好,动作也摆得到位,程蝶衣本来对这种唱法有点不以为然,如今听了,不仅觉着新鲜,竟还沉在歌声里,连看向周璇的眼神也闪着光。

      周璇一曲唱完,在座二人都给她鼓掌,程蝶衣拍手拍得很是起劲儿,从餐桌上的彩玻璃花瓶里抽出了一枝花,笑着抛在了伊脚下。周旋见了,俏皮地学着法租界的女人来了个屈膝礼,还给程蝶衣飞了个吻,弄得程蝶衣又是好笑又是羞恼。

      那晚周、程二人竟很快互相引为知己,宋濂送程蝶衣回去的时候,程蝶衣还相邀周璇去戏园听戏,说会关照班主,一定不收戏票。周璇也很欢喜,说下次见面要送程蝶衣一份自己的影带。

      程蝶衣一直也没什么朋友,交际圈也窄,性子又有些清冷。周璇为人热情不羁,两人正好互补,能成为好朋友也是宋濂喜闻乐见的。若能有个朋友纾解心中苦恼,段小楼也许会慢慢变得不那么重要。

      宋濂不想要程蝶衣一直活在戏里,而是要他见识见识花花世界,接触些新思想。当蝶衣走出那个一直束缚他的茧,便再也不会为了段小楼而回头。

  •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人都是不太主动的性子,我临时决定加个角色进去让他们磨合得更快。
    本文绝对不黑剧情里的任何一个女性。
    《何日君再来》其实是35年的时候的电影插曲,我为了剧情需要,提前了两年。
    各位看文愉快~
    ps.新墨君辛苦了!这么帮我,有点不好意思,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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