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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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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六点,生物钟准时迫苏默涵睁开眼睛。
床榻边空荡荡的,苏默涵对着天棚发了会儿呆,仔细想想今天和每天似乎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她起床胡乱套了身运动服,洗把脸下楼。
结果刚到楼梯口,就听到厨房里传来热闹的声音——
“鸡蛋给我……”
“先生,食谱上提示您等到油热……”
啪——鸡蛋打碎的声音。
“先生,建议您首次尝试可以先把鸡蛋打进碗里。”
“碗在哪?”
喀嚓——碗打碎的声音。
“咳,早上好啊。”苏默涵苦着脸在厨房门口打了个招呼。
“早。”斯塔克百忙中转头应了声。
苏默涵微微一愣,面前的男人衣着清爽,挂了条灰白格子的围裙,脸上原本性感的小胡子一夜间刮得干干净净,整个人看起来减龄不少。
贾维斯和笨笨一齐上阵,即使这样——或者说正因为这样,大理石灶台边的斯塔克手忙脚乱。
“你这是……?”苏默涵挑眉。
“谈恋爱啊,哇哦!”
煎个蛋而已,斯塔克还耍酷地来了次颠锅。结果大概是油放多了,整个平底锅轰地一声冒起火来。
笨笨咕噜噜爬过来,举起消防栓头——
“No,nononono——”
——噗。
于是可怜的煎锅葬送在一团二氧化碳和泡沫下。
斯塔克和机械手臂无声地对峙了一会儿。
“啪嗒”,热乎乎的煎蛋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盖在笨笨的手臂上。
一小时后,苏默涵照例端着早餐走进斯塔克的地下实验室。
后者脚上穿着一双裸露着电线和金属支撑结构的靴子,手里握着控制设备,站在两排超跑中间的空地上,胸口的反应炉发出耀眼的白光。
斯塔克看着苏默涵走进来,桃花眼眨了眨,露出一口白牙。
“亲爱的,准备见证奇迹吧!”
——你又不是靠变魔术混饭吃的神棍。
苏默涵考虑了一下是不是需要警告斯塔克,他接下来的行为很可能会闪了老腰。然而还不等她放下餐盘,实验室里砰的一声巨响,斯塔克以一个五体投墙的姿势为他飞行的第一次尝试画上了句号。
“好点了吗?”苏默涵把冰袋按在斯塔克的头顶问道。
斯塔克专注地盯着电脑屏幕,敲出一串修正数据后,一手抓住苏默涵的手腕,一手指指自己的嘴唇道:“这里,亲亲就没那么疼了。”
苏默涵抓起冰袋堵上斯塔克的嘴。
斯塔克顺势把她从身后扯过来坐进自己怀里,冰袋丢到一旁,端起桌上盛粥的碗塞进苏默涵手里,点点下巴示意苏默涵喂自己。
苏默涵睁大眼睛:“你手也撞残了?”
斯塔克双手从她腋下穿过,继续盯着电脑修程序道:“你看,我的手现在很忙。而且,我们在谈恋爱,我觉得我有权利要求我的女朋友,在我出力为她准备早餐的情况下,嗯,伺候我吃一顿饭。”
苏默涵受不了地望天翻白眼,没好气道:“你是出力替我砸了厨房好不好!?”
斯塔克把目光从显示屏移动到苏默涵近在咫尺的俏脸上,在对方看起来水润诱人的嘴唇上停留了三秒,耷拉下眉毛幽幽道:“真的要自己吃吗?”
刮干净了胡须的俊脸,配上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和遭弃动物般的眼神,苏默涵瞬间被打败,认命地捧起碗一勺勺喂给斯塔克吃。
斯塔克努力把嘴角得逞的笑容收回去,目光回到显示器上,手指在光感键盘上鬼画符:“亲爱的,你也吃点?”
“你先吃吧,这碗是特意给你煮的。”
“?!”斯塔克瞪大眼,“亲爱的,你是要谋害亲夫吗?”
苏默涵叹口气:“我就是加了点小麦草、苜蓿芽汁和大麦草汁。”
“所以?”
“所以,这就是调配式的叶绿素汁,比榨取的好吸收,”苏默涵舀了一小勺自己尝尝,“没什么怪味,你放心喝吧。”
斯塔克的表情僵硬了一会,片晌嘬嘬唇,苦笑一下:“你知道了?”
苏默涵垂着脑袋不看他,用勺轻轻刮碗:“嗯。你当时让我取金属钯的时候,就说过这东西会重金属中毒。”
“你还记得。”斯塔克双手环住苏默涵的腰,把她往自己怀里拢紧了些,“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贾维斯已经在做模拟数据了,我一定可以很快找到能替代钯的金属元素。”
苏默涵抬头看着他笑笑:“当然。”
斯塔克促狭地挤挤眼睛:“另外,重金属中毒不会影响我那方面的能力的,我向你保证。”
苏默涵恶狠狠把勺子塞进斯塔克嘴里:“好好吃饭吧你!”
小苏日记——
5月5日,马里布天晴。
今天我和托尼一起去医院看了伊森,他恢复的不错,医生已经允许他出院了。
托尼和他谈了一阵,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结果是,虽然伊森仍然坚持回国,却签了工作合同,保证以后每年有四个月的时间待在美国,替托尼工作。
我想这对伊森是个不错的新开始。
P.S.伊森和照顾他的那个女护士看起来确实聊得不错,我深刻怀疑那护士是托尼特意招来的。
托尼为他在洛杉矶市区找了间地段很不错的公寓,他回国的飞机订在十号,到时我和托尼会去机场送他。
现在想想,那天我能那么坚决的拒绝托尼,大概是因为刚刚听了伊森坚决想要回到祖国去的一番话。那个时候,我也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早点回去,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也不如回到自己的世界去。
可惜,现在看来中国也不是我能回去的世界。
后来那个荒唐的想法,最终也没有实现。
我不敢拿起电话挂过去,我怕真的和我想象的一样。又或者,我不挂这个电话那个人就是不存在的。
不说这些令人气馁的话了。
苏默涵,无论你在哪,真正爱你的人都会希望你能认真、好好生活的。
我和托尼的恋爱生活——暂时这么叫好了——过的,还算愉快。
但仔细想想,除了我对他的容忍度一再提升外,似乎也并没有别的变化。具体表现在,我现在已经可以忍受他无论外面还是家里,随时随地抱抱亲亲,只要别半夜爬上床其他一切都可以商量的地步!
感觉自己好没节操啊……
换句话说,这样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恋爱生活,简直太缺少期待、幻想和神秘感了!
好吧,我知道我已经不小了,不该再像个怀春少女一样对爱情抱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虽然我从没经历过,却总有一种爱情就该是青葱岁月,朦朦胧胧的记忆。
不过总的来说,托尼还是个好情人。
咳,我不是指那方面。
我是说,除了每时每刻都想把我拐上床这点很让人受不了之外,托尼是个很绅士也很有情调和品味的男人。他可以表现的很温柔,有时又会像个小男孩儿一样地要求你为他做这做那。
他并不是那种英伦式的典型西方贵族,大多数时候他的幽默和玩世不恭——怎么说呢——体现的挺屌/丝的。
有时我真觉得,其实托尼内心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屁孩:任性、霸道、说一不二,而且还是个反覆无常的小暴君。只不过他比孩子更懂得怎么有技巧地让别人听他的话罢了。
我并不是说我后悔和他谈恋爱。
他很好,让我觉得很真实和踏实。
甚至连这个原本不太真实的世界,也因为他变得,更加有血有肉。
徐志摩说过,人的一生中,至少该有那么一次,会为了某一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爱我,只求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到那个人。
或者我不能奢求托尼·斯塔克真的用他一辈子剩下的岁月来爱我一个人。
但至少,我在学会爱上他。
往前翻翻,我最近写的日记都好文艺啊……
咳,都说谈恋爱会拉低女人的智商。
上帝保佑,我不想变得更笨了。
“小姐,”贾维斯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来,“俄巴迪亚·斯坦恩先生到了,正在一楼客厅里,先生让我转告您,暂时不要下楼。”
苏默涵皱了皱眉,看了下时间,已经是p.m.9点了。
她起身来到窗前,让玻璃变成透明的。
斯坦恩的车停在楼下院子里,两个高大健硕的保镖正守在车门旁。
苏默涵在窗边默默站了一会儿,被动等待一贯都不是她的习惯,要不要提前做点什么?
她回到步入式衣物间里,翻出下午才从伊森那取回来的手机。
这部简陋的手机正是苏默涵当时在阿富汗逃出恐怖分子基地时,在作战室里顺手牵羊来的那部。她曾借此提醒斯塔克,可惜反而被嘲笑了一番。
后来她独自离开,把行李留给斯塔克和伊森,后者有心,居然一直把这部手机留了下来。
幸好斯塔克家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电子元件,苏默涵快速找出万能充给手机充电开机。
然后试播这部电话上的号码,万幸,这部手机历经颠簸不但没坏,而且手机号居然还没有停机。而且是可以用来拨打国际长途的号码。
苏默涵找了套不是过于居家的衣裤换上,等着手机充好一格电,然后塞进口袋,拿上自己的电话,开门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