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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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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 me
(一)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用来燃烧的。即使明知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
你说,黎影尘,爱情不是战争,不一定非要弄得彼此伤痕累累。你是如此刚烈,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战场。不该窝在这里学别人谈恋爱,没志气。
是啊,我冷笑。像你这种包在女人圈里的人,哪懂得什么叫爱情。滥情就是爱吗?跟你说,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你比了一个暂停的手势,说,我们没必要为这个争论了无数遍的问题深究了。
我点头应允。
也许真的很少人认同我把情场比作战场的观点。可是,我的确这么想,因为我的爱情就是这样,明知是死路一条,却义无反顾。
眼前这个男人,我恋了八年。
他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他像对待妹妹一样对待我。他和爸妈一样疼我。十七岁那年,少女情怀,初问相思,我就沉沦在他的关怀里。我向他诉说所有的烦恼与心事,唯独我喜欢他这件事,我一直藏在心里。我知道,他喜欢的并不是我这样的女子。与其撕破脸,还不如维系着坚固的友谊。毕竟,能天天见到他,我的心里就有了一股充盈的感觉,这是一个平凡女子不平凡的感觉。
疏不知,我付出了宝贵的青春年华,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要这么孤单地活着。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就要这么耗下去吗?他整日有香车美女做伴。而我呢?我,寂寞的时候,连个伴儿都没有。
(二)
我是个规规矩矩的女孩,简朴的素手不比无数只与他纠缠的涂满丹蔻的柔荑。我总是涂最清淡的香水,不似他周围,刺鼻的激情。于是我渐渐懂得,我和他一样固执。他总是和那些妖冶的女子厮混,我也永远不会为他,改变成那个样子。
我说服自己说要放弃。可我知道,我已深陷其中,又何必做无用功呢?
我走不出对他的爱。虽然我掩饰的很好。
他属于事业有成的一类人,但我还是常常嘲笑他是个变态。
记得又一次,我问他:“你做什么不好,偏偏开珠宝店,还卖化妆品,都是些女人家干的活。我看你连性别也要被周围的女性同化了“
他只是笑,并不说话。
“这下倒便宜你了,在外沾花惹草,送礼物倒挺方便的”我不忘给他一个大白眼。
“哎,我真怀疑是怎么跟你从小玩到大的,爱情观不同,连价值观也大相径庭。”他微笑着望着我,用他那双如玻璃般透明的眼睛。
最初,我就是被那双眼睛吸引住的。如一弘清泉,深不可测。那炯然的目光,似乎轻易地就能将我看穿。我却仿佛永远都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事实证明,我确实一直都没能猜透,他的心思。
(三)
我猜,他年轻的时候,一定被什么人伤害过。否则,让很多美女众星捧月般眷顾的他,怎会偶尔出现那种痛惜与无奈的延伸。
我曾经问他:“大情圣,你失恋过吧?”
不出我所料,他又沉默不语。对于有些事情,他总是只字不提。比如他游戏人间的原因,比如他对我的感觉。
我猜,他对我,总无法完全敞开心扉吧。
对于这样一个无心的男人,我却如何也学不会放弃。
其实我的周围也不乏有好男人出现,比如李正。他是我的大学同学,对我也颇为关心。可我总是拿他或其他人与我的好兄弟比较,便觉得他们不好。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等待,就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究竟在等什么。
我有时甚至羡慕起那些在他身边的女子,起码她们曾和他情人般相处。
有一次,我开玩笑似地说:“如果我也像你的情人般妖娆性感,不知是什么模样?”
谁知他的反应相当强烈,手握成拳状,砸在桌上,大喊:“不许!黎影尘,你永不合适。”
我吓了一跳,看来这人还不是普通的善变,我问:“为什么?”
“试问让你浓妆艳抹,喷上极具诱惑力的香水,你会受得了吗?”他轻笑“如果你成了那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不把人吓跑才怪!”
我不怒反笑:“你不就喜欢那样子的吗?你怎么没被那种女人吓跑?”
他语塞。
他岔开了话题。
我终于知道,所有的原因都是,他不可能爱上我。
是我自作多情了八年。
难道不是吗?
(四)
那是一年的秋天,我和我的好兄弟几乎同时生病了。
他头痛欲裂,我感冒又犯。
我说陪他去医院,他却直摇头说不。他说,让我在家好好休息。
他自己去了医院。中间,我call了他几遍,他总说,一会儿就回去。好几个一会儿过去了,已经到了下午。只见他拖着疲惫的步伐来到我家。
“怎么这么长时间?”
“那儿的专家不知搞什魔鬼,开什么座谈会,害得我等了好长时间?”他急忙解释。
“你没事吧?”
“大夫说我疲劳过度,休息几天就没事了。倒是你,怎么脸色还是这么难看?”
他走到我床边,为我倒上一杯开水,用命令的口吻说:“快喝!”
我只好像个听话的小孩,将滚烫的热水尽数喝下。我的舌头有一种被烈火吞噬的感觉。但我的心却甜蜜不已。已经多长时间,没有人喂我喝水了。
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往日敏感的观察力也在这阵快乐中湮灭。
我没有留意到,他的不寻常。
(五)
当天晚上,我突然感到头昏脑胀,四肢乏力。以前发烧最厉害的一次,感觉也没现在来得难受。
这时,我的手摸到了一个温热的大掌。我直觉地向身旁的热源靠去。我感觉我的头枕在了一副宽大的胸膛上,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乖,起来喝药。”在意识模糊中,我被灌下了好几粒药,还喝了好几杯白开水。
我沉沉睡去,突然,我感觉那只大掌仿佛要自我抽离。在梦中,我感到,我的他,正渐行渐远。
我下意识地喊:“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我仍处于半昏迷状态,只听他轻问了一声:“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毫不犹豫地说出了他的名字。
忽然,我感到一阵细碎的吻从我的耳垂落到我的颈项,那是一种我从未领略过的酥麻感。我的全身仿佛有一道电擎流过,顿时如婴儿一般乏力。
最后,他的吻深深地定格在我那从未让人沾惹过的唇上。
他灵巧的舌让我几乎窒息,而他那双温柔大手的所到之处,无不像燃起了一把燎原的火。
我感到他似乎是停下了,只是抱着我。连我都分不清,哪一些是梦,哪一些现实。我只知道,在我生病的时候,我有了依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到我躺在他的怀里,那一瞬间,我怔忡不已,心脏都几乎停止跳动。而后,我忆起了昨晚的种种,脸颊忽地像烧开了的水一样沸腾。
我看着他安静的睡容,长长的睫毛覆在他平日精练的双眼上,高耸的鼻梁和微微上扬的薄唇,他似乎在做着什么好梦吧!
他的眼睛缓缓睁开,我对上了那个熟悉的眼神。我慌乱地跳下床,佯装平静地对他说:“我已经好了,谢谢你昨天照顾我。”
我那时的姿态一定糗极了。
我尝到了再问相思的滋味。
只听他用最平淡的语气对我说:“借我你的手机用用好吗?”
我对他的冷淡惊讶不已。我本以为昨晚那个吻,是情人间的吻。我以为,我能收伏他那颗漂泊不定的心。
他到隔壁房间打电话,我从这屋听得真真切切,只听他对电话的那一头说:“对不起,Sara,昨天我病了,没有赶上我们的约会,今天晚上,我去你家找你,送你样礼物算是赔罪,OK?”
我突然感到有一股冰凉的液体滴到了我的脚上。
原来,我流泪了。而那一刻我下定决心,再也不为他流泪。
我头一次如此后悔,后悔爱上他。
(六)
我终于决定要离开这座城市。
上大学时,我所学的是外语法律专业,为了在他身边,我放弃了无数条通向罗马的大路。现在我发现,当时真傻。
我像他说的那样,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战场了。
我邀他到家里见最后一次面。
他痛快地答应。他知道,我上飞机前,从不让人送行。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与他相见了。
我看见他,几天不见。他仿佛变了个人,连胡渣还留在脸上。
我不自然地与他打了招呼。
我们就这样坐着。
还是他先打破了沉寂:“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
这一下博得了我的注意,我们相识二十年,这是他第一次送我礼物,确实在我们即将分别的时刻。
我打开精美的包装,是CD新推出的全球限量发行的那款Remember Me,是我惯常喜欢的清新淡雅的味道。
而这一刻,我却觉得那股淡雅不比刺鼻,我赌气似地说:“我不喜欢,我现在偏好沙丘、第五大道、毒药那一型的。”
“我再说一遍,黎影尘,你不要妄想成为那样的女子。你不合适。”
“我偏要,你无权管我。”
只见他的脸上现出从未有过的倦累之色,双眼也混沌不堪,像是历尽沧桑般。
“像你这种发育不良的身段,还想学人家?”他用讥诮的口吻说。
我像是疯了般,将那瓶Remember Me向地上砸去。
那玻璃瓶摔成了碎片,发狠地把它们捏在手里,似乎要将它们揉进体内,他的血液缓缓地流淌出来,与那香水汇合在一起……
最后,我把医药箱丢到他的面前,要他自己包扎。只见他的手有点颤抖,撩拨着我的心,我差点忍不住跑过去给他包扎,可想到他是如何对我,我忍了下来。
于是,我们真的快要成为没有交集的陌生人。
(七)
我来到了北京,我喜欢有文化底蕴的城市。但我十分不愿意出国,因为那只会让孤单的我感到更加孤单。
不久之后,我就在这儿稳定下来,平时还兼职做点文案编辑,日子过的还算充实。
但偶尔,我还会想起他。想起他的眼神,想起他充满磁性的声音。
还有,他知不知道,我在想他?
出来的一年,我没有和以前的任何人联系,在家乡,除了对我不太关心的干舅舅一家,我也没有什么亲人。而我的那些铁姐们,在我的伤口愈合前,我也不想去打扰她们。
只有我知道,在无数个漫长的夜,我是如何害怕地缩在床角。
虽然我情场失意,在工作上却得心应手,连跳几级。现在,我已经是一家大型外企的业务部副经理了。
我的老板是位五十多岁的美国妇人,风韵犹存。她很欣赏我的才干,说我很踏实。我暗自苦笑,我一个单身贵族,无牵无挂,不工作,要干什麽呢?
在一个很寒冷的下午,老板邀我去谈一笔生意,在我的家乡。
(八)
我欣然同意了。我想,是时候到我去重新面对的日子了。我不能做一辈子的缩头乌龟,何况现在,我自以为足够坚强。
再次回到了那个城市,我竟有股陌生的情绪。我感到这里的风多了点潮湿,这里的人多了点惆怅。
触景生情,亦不过如此吧!
我迅速了结了生意。我决定要去看看我的好兄弟。
我去他家,去他工作的地方,没想到他早已离开。
我拨下那个熟的不能再熟的手机号码,却得到此号码是空号的答复。
两年多的历练并没有把我变得多么冷静,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我不知所措。
我在心里叨念,他怎会出意外?他一定去了威尼斯或是维也纳。我惊觉,即使是消失,我也希望他消失在世间最美丽的角落。
我打电话给我的好友蔷,她说,你真的那么想见他?
我不作声,当是默认。
她说,我带你去。
(九)
蔷的车停在一家形象设计店旁。雕花的深棕色大门,仿意式的建筑,显示着它的雍容与气派。
我走进去,看到他—那个我熟悉的身影,正与旁边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谈笑风生。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俊逸,而且他的眼神,不再那么忧郁。他的眉,不再皱起。是眼前这个女人,抚平了他创伤吗?
我的心不自觉地抽搐起来。我原来并没有改变什么,我还是在意他的一切。我没有慢慢把他忘记,我只是把他,深深埋在了心底。
但我还会温习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以至于当我揭开那尘封的记忆时,它还是纯净如昨,连一丝灰尘都没有。
那个女人走了过来,她热情地招呼了我,问:“小姐,需要什么服务?要不要试试我们最新推出的全套个人分析,包括您适合的色彩、发式、香型、装饰等等。这是我们新的形象设计师。
她指着身边的他。他微笑地对我说:“小姐,您好。”
他陌生而客套的口吻让我惊慌。
他竟然忘了我。
我果真只是他生命中一个不重要的过客。
他真的绝情到这般地步。
我慌了,我是不是该夺门而出?可是,他已经忘了我呵,我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我面无表情地答应做那套个人分析。
他说了好多好多,我只是木然地听着。
但是总有一些话,你即使是不经意听,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他说,小姐,你是我见过最适合Remember Me那款香水的人。
我的头脑“嗡”的一声响,眼前感到浮着一层氤氲的水雾。
我问,现在还能买到那款香水吗?
只听他说,前不久就已经绝版了。
我说,以前有一个人曾送我那款香水。
那个人一定爱你至深,他说。
会吗?我问。
起码我这么认为,他说。凝视着我的眼神有着一抹淡淡的微笑.
我再一次泪湿,我突然感到我的周围充斥着我只闻过一次的味道。
那是爱情残留的香气。
(十)
他的一生有四次恶梦。
第一次,是他得知自己患有间歇性脑溢血的那天。那一年,他17岁。为了给一个女孩一辈子的幸福,他宁愿自己伤痕累累。
第二次,是两人一同生病的那天。也是阎王来索命的那天。
第三次,是女孩摔破香水瓶的一刻。
就在那一瞬,心被摧毁殆尽。
第四次,是他上手术台的时候,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孤单,什么叫想念。
但他无悔。
(十一)
有一件事,我如今才想起,在我病好的那天早上,我的手机根本没有电。
我不会再走近他的生命,既然上天让他的记忆重新空白.
我知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再用香水,因为我忘不了Remember Me的味道,就像我一生都不会忘了他。
耳边想起一首歌。我读懂了那句以前总不能理解的歌词: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十二)
还记得某一天,我说,爱情就像是干柴烈火,熊熊燃烧。
你说,其实,爱情也可以是涓涓细流。
曾经以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明明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现在终于明白,世界上最深切的爱恋,是你正因为爱我,才会让我远离。
梦中,你对我说:“Remember me forever!”
我说:“我会的。”我遂温柔地对你微笑,亦如亘古以来所有的爱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