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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时与彼时 ...

  •   我们站在此时,看着彼时。彼时,岁月静好,犹如莫奈笔触下的一幅画,散发出彩色颜料的芬芳。此时,面目全非,犹如战争摧毁后的一座城,堆积着苍白灰尘的瓦砾。而你现在就站在我面前,一时间,恍若隔世,此时彼时的那条界限,早已模糊不清。

      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阳光正好。大风的午后吹拂起我的头发,本来渗着乌黑的长发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成了栗色。
      林然像是满腹的心事,权衡后还是说了一句:“你要去哪,我送你。”
      我笑了笑,回绝了。踩着高跟的凉鞋,拉起单肩的白色小包,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朝着北方走去。
      散着热气的柏油马路边,正好是一个公交车的站台,我站在一方难得的阴凉处等着车,慢慢转车吧,运气好的话到了市中心就能找到路的。
      正当在手机游戏里和水果厮杀着发泄时,手机突然震动起来,刘帆的名字不断地跳动着:“陈诗妍,我的姑奶奶,你差不多该起床了,李姐从一大早开始就催着你那张画。”
      “巧了,难得我今天没睡懒觉。”我望着窗外陌生的街景淡淡地回应。
      “太阳打北边出来了?”刘帆敲键盘时窸窣的声音地传来,看来被李姐催的人不只我自己一个。这家伙一边工作还不忘调侃我。
      “今天的太阳还是一如既往从东边升起来的,我不过是趁着林然早上有空就去把离婚的手续给办了办。”一句听不出情绪的话语。
      “嗯,民政局在郊区,要我去接你吗?”
      “不用了,我先坐公车回市中心,找不到路的话再叫你。”
      “那赶紧回来工作吧。”刘帆识趣地挂掉电话,我开始对自己做心理暗示,“嘿,陈诗妍,拿出你的专业素质来,该工作了,把自己满面疮痍的爱情暂时收起来吧”。
      三刻钟过后,我还是正常地出现在了办公室,透过反光的玻璃看到自己的嘴角适时地挂上了假装出来的微笑,很好,我给自己一个大大的鼓励。把路上买的早点放到刘帆桌上,这家伙仍旧盯着电脑奋笔疾书,按了下保存后才把目光移到食物身上。他边咬包子边口齿不清地说:“要哭就去厕所里哭,大早上的,大概没有人。”
      “哪有时间哭啊。”我无奈道,拉开自己办工桌旁的椅子,“李姐还催着画呢。”
      “对了,李姐有旨,传你进殿来着。”
      我深呼吸一下,扁着嗓子道:“遵旨。”便进殿拜见老板大人了。
      办公室里的李姐正忙着看文件,一副颇具威严的样子,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让我坐下。这才放下文件,严肃地看着我对我说:“画怎么样了?你最近怎么没什么工作热情?”
      “李姐,画我早就画好了,就是觉得缺点什么,一直没想交,我等会给你拿来。还有……”再三犹豫,还是说了出来,“我想辞职。”
      “傻丫头,说什么呢?好好的工作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李姐关切地问了问。
      我望向窗外,不自觉地嘲讽了一把:“没模特了,不会画了。”
      眼前忽而浮现出和林然在一起的一幕幕来,却一个片段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那是他和我表白的时候,我们刚上大学,逃出这个大城市,驱车一小时前往附近的一座小山峦。当我们站在山巅时,他大吼一声:“陈诗妍,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只觉那一刻真如狗血小说里的剧情那样,山雨欲来,天光昏暗,天地间只有那个少年的身影,我也装模作样地学着小说里的女主角羞涩地握紧拳头,羞臊地喊一声:“林然,我也喜欢你。”最后一个字,声音都小到吃在自己嘴里。他还是听见了,激动地拥着我,到后来天地间只有我们的存在。
      现在想来,实在嘲讽。年轻的时候,总是会有那么些不堪的回忆。恋爱中的时候觉得那些回忆甜得能渗出蜜,现在才发现它们如此丑陋,就像是一群年近半百终日热爱八卦的长舌妇,冷眼旁观地讽刺着我的幼稚,旁敲侧击地朝我的软肋放暗箭。
      定了定神,我把自己引以为傲的工作态度摆出来,回忆便戛然而止。
      李姐一看就是懂行的人,马上摆出一副老妈子的架势,拍拍我的肩膀:“没事,放你一个月假,调整一下心态,好好出去玩个几天。”
      “我是很认真的,我打算另谋高就了。”自我入行以来,李姐也算得上是我的半个师傅,我对她没什么城府,也不必骗她。
      “你想清楚,一个礼拜清醒后再给我答复。”
      我点点头,起身准备离开,临走时,我还是说了句:“其实我现在就很清醒。”回到我和刘帆的小组办公间里,我开始翻箱倒柜。那幅画在一个月前就已画好,但总是觉得缺点什么。画中的白桦林仿佛梦中出现的一般似曾相识,我这才回忆起,这正是存在于刚才我那段关于表白的那不堪回忆中山上的白桦林,我这才知道缺点什么,但我已无力再补上去。
      刘帆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后便开始来调侃我了:“别担心,我回头帮你找对象,一天一约会,林然go away ,虽然你都老大一把年纪的人了,还是个二手货,但也不是没希望,找个四五十的秃头凑合凑合也行。”
      我瞪他一眼:“你再说我二手货我嫁你。”
      他一副江姐进渣滓洞般英勇就义的表情,带着一股“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壮志豪情英雄气魄,立马掏出他随身携带的户口本:“走,领证儿去。”
      “存折先拿来看看。”在我的当头棒喝下,他立马如霜打的茄子般蔫了下来。
      我去剪了个头发,从和林然开始谈恋爱后,我便蓄起了长发,只因他无意间对着电视里一个长发女模评头论足,似乎带着一股对长发的偏执喜爱。
      我一到理发店便对师傅豪气地说了一句,我要剪短发。那个年轻的小师傅那上冒着光的眼睛似乎带着大刀阔斧的气势,恨不得把我剃度为僧。无所谓,反正踏进店里前我就已经有了“不破楼兰终不还”般的视死如归。
      晚上我叫上吴琦月和刘帆一起去吃了顿大餐,对于我人生屈指可数的请客,他们自然是很给面子地大宰了我一笔。琦月对我的新发型很满意,一脸赞许地看着我:“颇具后现代风格,充分反映了现代女性自强自立,柔中有刚,铁女柔情的一面,小姑娘,很有品位。”刘帆却嗤之以鼻,带着老古板的男人专制思想:“姑娘家的就应该是长头发。”都是二十一世纪了,我和琦月对他的这种想法更是嗤之以鼻。
      吴琦月对于我和林然离婚的事显得比我还惊讶,连连声称自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很奇怪吗?以前,刘帆说过,结了婚,结局就是离婚。奔着天长地久去的,都没那么相爱。
      我喝得有点微醺,到最后是自己叫了辆出租车回家,车上的电台播放着一首梁咏琪的老歌,DJ柔和的声音潺潺成溪,流进耳朵里。
      “这首歌收录在梁咏琪1997年发行的专辑《短发》中,《短发》在内地的反应出乎竟料的好,这也使她打开了内地市场,使内地掀起了一片短发热,而梁咏琪也成了短发的代言人。下面请各位聆听这张专辑的同名主打歌《短发》”梁咏琪的嗓音很好听,坚定却不失细腻,虽曲调带着浓浓的“上世纪”味道,但仍扣住我的心弦。
      〖哭到喉咙沙哑还得拼命装傻
      我故意视而不见你外套上有她的发
      她应该非常听你的话
      她应该会顺着你的步伐
      乖乖的呆在家
      静静的守着电话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
      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
      长长短短短短长长
      一寸一寸在挣扎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惩罚
      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
      反反复复清清楚楚
      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谎话〗
      我无意看见路边有一对小情侣,女生肆无忌惮地在男孩的手臂上留下一圈牙印,男孩咬着牙关忍了下来,但还是一脸心甘情愿的乐意。你看,爱情让人变得多傻。这歌词唱得多好,林然,我们一刀两断,你曾经为我做的傻事,如今伤害我的俗事,通通一刀两断。
      一时间,眼眶发热,我匆忙下了车,飞奔在夜晚的小路上。我只想赶快跑回家,以免在路人面前眼泪溃堤。突然间,脑子里装得满满的全是林然,他看着我温和的笑,他工作时的专注,他时常让我猝不及防的冷幽默,他在我哭泣时的一脸慌乱无措。还有他那晚对我冷静地说的那句“我们离婚吧,我爱上别人了,对不起”我才发现无论人们的爱情是怎么样的,都免不了以这三个字作为句号。
      整个世界的在一瞬间变得面目可憎,却是因我在跌倒时,有人对我伸出了援手。那是别人无可模仿的茶香,泪水还沁在眼眶中,哽在喉咙中,“林然,呵,真巧。”我尽力掩饰哽咽的同时,自己站起来,寒暄道。

      放假期间,给李姐挂了电话,她见我铁了心辞职便也没再多做挽留。只是冰冷地说:“你要走就走,最好不要做我的竞争对手,我也不会帮你去写任何推荐信。”
      也难怪她生气,我是她辛辛苦苦栽培的,如今没点征兆说走就走,委实太过无情。我婉转地表达了谢意后挂掉了电话。
      手机又开始疯狂地唱歌了,我看着刘帆的来电显示照片,愣了愣,思绪仿佛又飘回了大学时代。那时候林然在追我,我没怎么想就要答应下来,刘帆眼看着我都上杆子地倒贴了,过来对我旁敲侧击道:“女孩子要矜持。”
      我一脸诧异地望向他,我敢肯定我的字典了从没有过这个词:“矜持是啥?”
      “就是林然给你打电话,你一定得响两声再接,短信得过两分钟再回。他要凑过来吻你的时候,你就优雅地塞给他一条口香糖……”云云之类的做作情调他枚举了不下百例。我都觉得他不去勾引男人真是浪费,“我跟你说,男人最喜欢欲拒还迎的女人,你不能让人家觉得你上杆子似的,那就自贬身价了。”
      我无语望天,我妈什么时候把她自创的“洗脑真经”传授给他了。
      手机铃声的高歌还是抓回了我的思绪,我慢悠悠地接起电话,他劈头就是一句:“你他娘的干吗这么久才接电话。”
      我不禁哑然失笑,不知,这是谁教我的:“呃,什么事?”
      “干吗要辞职?”
      “画不出来,以前画画总会不经意间画进去一个挺拔的身影,只有我知道,那是林然。我所有的画里都有他,无论是火红的枫叶林里,还是青绿的大草原上。现在,没了他,画不出来了。”我诚实地说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摄影?”
      “呃,你怎么知道的。”
      “你就那么几根花花肠子,我怎么不知道。”我似乎听得到他话里的讥讽,他又顿了顿,换上一副严肃的口气,“林然找过你了。”
      我听得出来,那是一句陈述句。说来那时,我表现极好。

      “你家里的碧螺春还没喝完啊。”他坐在茶几上,闻着我泡的茶说道。
      “你拿走好了,我不喝茶,放着也是浪费。”一时间,气温尴尬地不断骤降。
      “我最近换公司做了。”
      “待遇怎么样?”
      “还行吧,最重要的是应酬少了,不像以前出差那么频繁。主要是方便,就在租的房子附近,每天走走路去上班也锻炼锻炼身体。”
      “嗯,好好干,肯定还有升职机会的。”
      如此之类的寒暄,将气氛搅合地更加尴尬,直至冰点。突然间,由他肚子发出的嚎叫嘹亮地划破了这难堪的沉寂。
      “你饿了吧,路口拐个弯有家新开的面馆挺好吃的。”
      他识趣地点点头,甩下一句“再联系”终于走了。
      门关得严丝合缝,我怔怔地目送他的离开,喃喃地说:“慢走。”
      现在想想,我真觉得应该给自己颁发一个奥斯卡奖。我的演技多好,深入浅出,层次分明,表达细腻,情感真实,我脑海中的一片混沌和难堪被我完完全全地抛之脑后,演出的所有剧目都耗尽了我所有的坚强。我不敢深挖我自己的真实想法,就这样骗着自己,告诉自己“结束了”。无论是不是像狗血的偶像剧一样,诸如他得了个什么癌症不想拖累我还是他犯了个什么事要枪毙之类的,都与我无关了。不管离婚的理由是真是假,但离婚的事实却是这般的真实清晰。
      又过几日,我按照预约好的时间来到公司面试。这家公司是连锁企业,拥有自己的杂志宣传社,起初,还只是几个人一起打拼出来的成果,近年来,随着内容越来越多元化,已经开创出独树一帜的风格,广受好评,所以一跃成为了销量排行第一的杂志,自然扩充部门人数是必须的。面试过程还算顺利,没几天就上岗,算算到现在,进公司也有一两个星期了。办公室里的每个人都把我看作是空降兵,毕竟刚来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虽说我当年摄影是我报的是选修课,但确是一节课没落下,因为林然和我一样报了摄影。再加上一直没有摒弃这个兴趣爱好,无数次地参加比赛,大大小小的奖项也获得过不少,这个职位自然是非我莫属。
      生活有条不紊地继续,我才发现原来如此复杂的都市生活也可以过得如此简单。吃了睡,睡了吃,顺带研究研究工作。平静的生活一直延续到前一秒,这一秒的我正走进会议室,一时间,林然挺拔的身影撞进了我的视线。他看到我的时候,眼里闪过明显的错愕,然后又对我笑了笑。我不知该如何去形容那个笑容,不知那其中夹杂着多少不堪,却也想不出,我们到底该以何种姿态彼此面对。
      所幸的是,林然在市场部,和我负责的东西鲜少有交集,这次是帮别人来汇报工作的。正当我神游的时候,蓝筱娆在把她的笔记本移到我面前,上面写着:“我们今晚去吃饭吧,附近新开了家店。”果真字如其人,她的字迹和容貌一样,令我站在一个女人的立场上,嫉妒万分。我龙飞凤舞地在纸上写下一个“好”,继续神游。
      说起蓝筱娆,她是我到公司以后唯一没有对我阿谀奉承、阳奉阴违的人,在跟她相处了几天后,觉得两个人还算能聊到一起去,来往自然就密切了。
      好不容易散了会,我立马抓着蓝筱娆逃出会议室,就在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刘帆那张欠扁的脸出现在手机上,我感觉到蓝筱娆的身体瞬间僵了一下,我以为是自己抓得太紧了使得她不舒服,便松开她接起电话。
      “我没钱吃饭了,能去你那蹭一顿吗?”他努力把自己的声音营造得可怜兮兮,我转念一想,“准备好钱吧,给你介绍一个美女。”
      他的声音瞬间变得精神抖擞、朝气蓬勃:“好嘞,地址短信发给我。”
      我挂了电话,对蓝筱娆笑着说:“有人请客吃饭了。”
      高高兴兴地进了饭店,服务员领我们坐到一个看不见窗的位置。光线昏暗雅致,装修很是奢侈,菜品的价格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刘帆这小子不会是打听好了吧,知道这家饭店价钱高就不来了。我正望着饭店的门口这么想着的时候,他便姗姗来迟。
      “不好意思啊,等急了吧,路况太堵。”刘帆匆匆小跑到桌前,脸上还带着歉意。蓝筱娆倒是很大方地表示不在意,站起来与他握手,“你好,我是蓝筱娆。”
      刘帆神色一滞,这才施施然地伸出手来,“你好,刘……”蓝筱娆收回手,刘帆也只好尴尬地笑了笑而坐下。
      这两人大概是上演了一见钟情的戏码,那瞬间的颤动,曾被我这样理解。一见钟情,这个充满浪漫情怀的辞藻让我想起了我和林然初见时的场景。
      那是大学里举办的联谊会,宣传工作极其之盛大,于是我便和吴琦月一齐被这雷声大雨点小的联谊大会骗了进去。我特地去找老妈借了件礼服,在秋天的萧瑟暮风里,我穿着火红的长裙,化着精致的妆容,高跟鞋踩得啪啪作响,优雅地走进了,食堂,没错就是食堂。食堂的门前有个坎,我的长裙被坎上松动的钉子扯坏了,一绊,穿着高跟鞋的身子便完全失衡,摔倒在地。林然就在这时候出现了,纯白色的鸡心领T恤衫,牛仔裤洗得发白,一双黑色的帆布鞋。不知见了什么鬼,我们哪里来的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我想,大概是被他温暖如斯的眼神所吸引。
      直到多年后,林然说起那时的我,眼里忽闪忽闪着光,他的用词陈腔滥调,俗气老套:“那时的你就像一个受伤的公主,让我想去保护你,情不自禁地爱上你。”我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恶寒地说:“你他妈的还是闭嘴比较好,我都幻灭了。”
      我估计着媒人的职责尽得差不多了,随便吃了点,就给人家制造一点单独相处的机会,于是佯装突然想起一件急事便赶忙拿起包走人了。
      正值夏季,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倾盆大雨,倒是让燥热的天气凉爽了许多。我站在饭店门口,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看到有一辆空车便打算去抢,健步如飞地跨出一大步,我预计的雨水并没有如期而至,一把黑色的伞出现在头顶,我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拉住。林然浑厚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我送你回去。”
      我们两个共撑这一把大伞,我忽而想起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也是这样的瓢泼大雨,那时的我眼神还是清明,那时的他眉宇还是飞扬。思绪再次飘荡到一个未知的时空,回忆的时间线变得绵长而悠远。
      刚刚下了课,天上的大雨大颗大颗地砸下,声势浩大。林然不知哪里借来的,撑着一把黑伞跑到我面前,纯白的T恤已经染着大大小小的雨点,深深浅浅,错落有致。
      他揽着我的肩,两人一起奔跑在雨中,雨声在耳边轰然,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只能看到他翕动的嘴。那一刻,他领着我跑在雨中,这番场景是那般似曾相识,恍若在梦中无数次的出现过,彼时我还不知道我是多么眷恋此刻从他掌心里传来的温度。就像是每个少女都会有的梦,一个英勇的骑士在你面前,为你挡掉所有的敌人,引领着你一步一步前行。彼时的那个少年,心思远没有现在那么细腻,他不知道我大姨妈在身就领着我冲向雨中。为了不要让我淋湿,他特别把伞侧到我这一边来。但最终,他淋湿了半边身,他绝不知道那一刻令我多么感动至深。少年的他执拗地挡在我身前,不懂温柔地替我扛下所有风雨,殊不知,看到他受伤,我也会痛。
      林然,你可知,当你现在就站在我面前时,时光在一瞬间凝结,恍若隔世,此时彼时的那条界限,早已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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