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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倒斗人 “昨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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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夜没睡,心里脑里全身悲伤。外面的阳光如此美好,我却独坐在电脑前,那些我以为几乎已经忘却的记忆如泉涌出。昨天下午梦到你的一刹那,泪如泉涌。
我以为我早已经放下,我以为我早已忘记,我一直以为你只不过是我生命里美好的一段时光,我一直以为我不会再看到你……..,可我却没料到,虽然你只真实的在我的生命里存在了几个月,可你却似在我心里几年;虽然,你匆匆就离去,可你的背影竟然留下了华丽璀璨的光影,印在我的心里,无法抹去。
我常常梦到你,不管是否想到过你。经常在梦里,回到那些快乐的日子,看着你坐在书桌前,言笑嫣嫣的样子。梦里,你仍然是个冷傲的女子,让我不敢鼓起勇气去面对你。每次梦醒,我都惆怅很久,有时候迷信起来,会想,为什么我总是梦见你,你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你还好吗?然后又笑自己傻,也许你根本已经忘记了我。”
琳达看完大卫写给她的这段文字,又看看这本发黄,破旧的小笔记本,惊奇的问大卫道:“大卫,这是你写的,不像!”
大卫坐在她的旁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我写的,只不过有些年了,当年,我刚毕业不久,年少轻狂,也只有对你才会写出这样痴情的文字。”说完,大卫羞涩的红着脸,不敢看旁边的琳达。
琳达是大卫喜欢了许久的女孩,可是大卫是个没出息的男孩,根本不敢对琳达表白自己的爱。像今天这样,两个人一起坐在乾陵诡洞的门口,并且准备等到老李头到达后,一起进洞深入墓穴,对他来说就像做梦一样。
他觉得这乾陵墓穴里就算机关重重,哪怕有去无回,他也愿意,因为和自己朝思暮想喜欢的人在一起,他就觉得浑身兴奋,紧张,刺激。
琳达喜欢旅游,为了追求琳达,宅男大卫决定带她去环游全中国,可是无奈一个月两千块钱的工资,要支付昂贵的旅游费用有些捉襟见肘,但大卫又好于面子,不肯承认自己囊中羞涩,还是决定带琳达去旅游。
不过他把带琳达出去旅游,变成了带她去探索大大小小,远远近近的古墓。本以为如此会吓到琳达,而让她自动放弃,没想到天生有很强好奇心的琳达竟然高兴的答应了。
这让大卫实在没有想到,不过既然说了,那就得做到,反正这探险又花不了多少钱,说不定在恐怖危险处还能舍身保护琳达,让琳达不知不觉的爱上自己,再加上自己认识倒斗的行家老李头,他还是胸有成竹的带琳达上路了。
等了半晌,还不见老李头的出现,琳达有些不耐烦,推推旁边傻傻的大卫说:“你口中老李头长,老李头短,他都一把年纪了,还能跟咱们进这乾陵墓穴不?他什么时候来啊?他靠得住不?”
琳达把一连串问号甩向了大卫。大卫面对自己喜欢的人一般都会脸红心跳腿抽筋,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琳达的话,他支支吾吾的说:“快了,我不是让耗子去山下接他了么,就是背也把老李头背上来了。”
琳达继续无奈的等待。
耗子其人,本命张浩,是大卫的朋友。虽然外形消瘦,可乍一看还是会让人眼前一亮,因为他长的很像斯蒂芬乔布斯,同样一米八八的身高,同样爱穿黑毛衣,牛仔裤,运动鞋,一副圆眼睛,一张随时随地都在沉思的表情。
这老李头,身世及其复杂,经历及其诡异,至于大卫是怎么认识他的,和他怎么成为忘年之交的,大卫自己也觉得有些凑巧。
老李头生于民国,长在一个佃户之家。按常理,佃户家的子弟,从小就该下地干活。可这老李头天生就不爱下地种庄稼,整天闲逛,和邻里孩子打架。这打架也是门技巧,打的时间久了就打出了经验,打出了名声。
十八岁那年,因为游手好闲,再加上家里穷,连个媳妇都找不下,成为了大龄青年。要知道,在旧社会农耕文明下,孩子一般长到十五岁左右就要成亲。不过这游手好闲的人,有时候还是能派上用场的。
老李头所在李家村的地主,跟邻村冯家村的恶霸冯九发生了争执,双方约定在三天后的晌午,于坝上说事。在万恶的旧社会里,凡是说事,没有不动手的。李地主和冯九都忙着在这三天时间里找人,尽可能多的找拳客去打架。(旧社会里,对会点武术的人统称拳客,就好比割麦子的人统称麦客一样)而老李头因为打架,同时也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名声在外,自然而然也被称为拳客。
三天后的坝上,李地主和冯九两人隔着一张桌子坐着,他们的后面分别站着两百人和三百人。两人说着说着就杠上了,接着就骂了起来。冯九使劲的拍了一把桌子,转身朝后走去。李地主不甘示弱,踢翻凳子转身而去。
两拨的人看到这阵势,都摩拳擦掌,准备往上冲。老李头作为李地主看重的人,自然站在队伍的前排。两波人冲在一起后,开始了混战。看衣服是分辨不来两方的人,只有看他们的袖口,李地主的人袖口全是白色,而冯九的人袖口全是黑色,就靠这个分清敌我。
两百人对阵三百人,寡众以分,可是胜负却未分。李地主找的人大部分都是村子里的庄稼汉拳客,有力气,人实在,闭住眼睛就是往前冲,往前打。而冯九找的都是些闲散人员,打的过了就往前冲,打不过了就一哄而散。老李头冲在最前面,他下的都是狠手,不是踢裆部,就是锤击喉结,要么就是卸下巴。一般这种恶性群殴都会在几分钟之内分出胜负,架打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李地主狠狠的揍了一顿冯九。
晚上,李地主摆席宴拳客。大家吃的吃,喝的喝,热闹非凡。因为赏识老李头的勇敢,李地主特意和老李头多喝了几杯,而且还给了他五吊铜板,相当于现在的五百多块钱。酒足饭饱,曲终人散,深更半夜,大家都摇摇晃晃的往回走。
相对于其他拳客,老李头的家有点远,而且无人相伴。旧社会的人没有手电,老李头想点火把,但又没有煤油,就挑了个灯笼,没想半路蜡烛还燃尽。没法,只得借着月光走路。他沿着坑坑洼洼的小路,一路顺着田地往回走。路远,再加上喝了点酒,这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个沟里。
虽然酒醉,但是他的意识还算清醒,他记得回家这条小路的不远处,是有一个沟的,但是此沟是个乱遭坟,平时白天也没人愿意走,今天自己怎么倒霉了,走到这里面来,他急忙沿着原路往回走。
走着走着,他就害怕了,他怕,不是怕孤魂野鬼,而是怕自己袖口里面藏的那五吊铜板。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钱,他怕半路杀出来两三个人,抢走这五吊铜板。虽然自己是个拳客,可是寡不敌众,拳怕少壮,他越想就走的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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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乱遭坟沟里走了大半天,他发现怎么突然又回到了原地,刚才停止时旁边的那颗小槐树,还是那颗小槐树。他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时,他发现,原本静悄悄,就自己一个人行走的乱遭坟沟里,突然人多了起来,而且比刚才热闹。
他先是一惊,可转头一想,可能是冯九家的拳客吃完饭,也开始回家了。这道上有规矩,虽然坝上是敌人,可是打完,下来后,大家彼此之间无冤无仇,都是庄稼汉,这就是农耕文明催促下的生存之道。
他开始往人群中走去。往前走着,突然发现自己的两旁都站满了人。他还稀罕呢,自己又不是什么地主,员外的,至于这么受尊敬,受欢迎。但仔细一看,又不对,这袖口上怎么都是白色的,不是应该是黑色的么,难道是自己人?
但自己人都已经向相反方向走了,这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一边捂住袖口里的五吊铜钱,一边往前走。这时,他开始变的迷迷糊糊,心想怎么这么多坟墓,这么多人,而且这些人都穿清一色的白大褂子,分不清男女。
他想和他们说话,可没人理睬他。他转过身,正准备对着站在他旁边,靠他最近的一个白大褂说话,突然发现此人竟然没头,光高耸着两个肩膀。他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眼睛,把其他人一看,吓的他差点坐倒在地上。但凡是穿白大褂衣服的人都没头,他心说自己是进入另一个世界了,还是咋了。
他屁滚尿流的跑着,也顾不得袖口里的铜钱往出掉。他昏昏沉沉跑了四五圈,连脚上穿的布鞋都跑掉。累的实在不行了,停下来喘口气,可发现怎么又回到了小槐树的跟前,这时他也不知道是几点。那时的人没有表,白天靠太阳看日晷,到了晚上就全凭鸡叫了。
此时的他又累又昏又恐惧,多么希望快点到三更。就在这时,他发现,所有穿着白大褂的无头人,都轻飘飘的朝着自己移动过来。他想跑,却头重脚轻,怎么也跑不动。就在他闭住眼睛等死的时候,忽听不远处有一头黑驴走路,蹄子发出咯噔咯噔的声音,这时所有向他漂浮过来的白色物体全部停住,就像时间静止了一样。
紧接着,黑驴脖子上挂的铜铃铛“咣当”响了一声,四周的白色污物全部消失的一干二净,自己也一下子从混沌变成了清醒。他三步并作两步,跟上了那头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黑驴。
黑驴每走一步,脖子上的铜铃铛就咣当响一声,他就感觉脑袋里面越发的清醒一次。这种感觉太好了,就如金榜题名,洞房花烛一样。
多年后,当老李头给别人提起自己这段经历的时候,大家都提醒他那次喝醉了,看到的一切全部都是幻觉,可老李头却真真事实的把黑驴给牵回了家,还有它脖子上挂的铜铃铛。
回到家,没过多久,他就生了一场大病,而且病的不轻,都到了乡村郎中扔签子的时候。那时候郎中的扔签子,就像现在的医院给下病危通知书一样,算是没得救了。
旧社会的人生了病,无外乎两种选择,等死和瞧郎中。可那时的医学及其的不发达,普通佃户根本瞧不起病,只能靠着自个的身体抗,不像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诊所这么便利,打针吃药,一般的小病都会治好,可过去人哪怕得了小病,也可能要了人的命。
老李头家本来就贫穷,为了给老李头瞧病,老李头的母亲是砸锅卖铁,连灶火房里吃饭的筷子都卖了,总算给老李头又请了个乡村土郎中。郎中过来后,看着只有十八岁的老李头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连喝汤药的力气都没有,就问老李头的母亲说:“你小儿生的这病,从何而得,有何变故?”
母亲留着眼泪,哭泣着说:“我儿走了夜路,归来不久就病怏怏,手无缚鸡之力。至于变故吗,不痛不痒,但就这脸色变化甚重,我儿本肤色白皙,可自从生了这怪病之后,从天庭(额头)开始肤色慢慢的变黑,而且是一点一点往下蔓延,现在都黑到鼻尖了。”
郎中一瞧果不其然,这家伙,鼻尖以下白皙,鼻尖以上透黑。过去瞧病讲究望闻问切,完了之后,郎中就开始给老李头把脉,完了扎针,之后又开了几副汤药叮嘱老李头母亲用黑砂锅熬了喝。
郎中走时叹了一口气,说自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行医数载,还没见过这样的病,恨自己束手无策,贵儿怕是凶多吉少,望节哀顺变。听到郎中这话,老李头都放弃了,趟在床上不吃不喝就等着死。
可母亲依然不放弃,只要儿子还有一口气在,哪怕她借完东家,借西家,也要找人给儿瞧病。老李头的母亲不足一米五的个子,而且还是小脚,走路脚趾疼痛,行动及其不便。就这,她硬是跑遍了方圆几百里地,走烂了脚趾,磨破了手掌,从中瓜山上的一座破庙里面找来个术士。
旧社会的人迷信,认为人的命运和运气是可预测和转变的,母亲看郎中医不好小儿的病,就找了术士帮儿转命。所谓转命并不是将其他人健康的生命转到这个快死的人身上而救活他,而是运用法术,转变他这悲苦的命运,让他跨过这道死亡的槛。
术士来到老李头家后,首先查观他的面色,发现老李头面上的黑色已经到了人中,只有嘴以下的下巴是白的,再其他都是黑色。看完后,术士叹了口气道阴气太重。
让母亲和老李头没想到的是,这术士竟然放弃了对老李头的治疗。在李家吃完喝完,就准备走。这时老李头母亲不愿意了,跪在术士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自己的丈夫常年给地主当长工,在中瓜山上种山庄,就连过年的的时候还在干活回不来,就这他们娘两一年四季粮食还不够吃,还要饿肚子。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还是老来得子,如果老李头有个三长两短,她也不活了。
术士看着老李头母亲悲苦的样子,心软了一下,走到了老李头的病床前,上下打量着什么。躺在炕上的老李头虽然开不了口,但是他的意识是清晰的。看到这一切,他的眼泪顺着眼角一直流到了枕头上。他看到了母亲刚才在术士面前的哭泣,于是他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勇气,他决定跟命运抗争到底。
当术士伸手给他号脉的时候,他使出全部力气,从袖口里取出了那丢的只剩下三吊的铜钱,塞到了术士的袖口里。说来也怪,这有钱能使鬼推磨,术士一下子热情了起来,他告诉老李头母亲,给自己三天的时间,他去取药,一定治好老李头的病。
拿了人的钱,当然要替人办事,这术士还算有情有义,三天之后准时出现在了老李头的床前。可让母子两都没有想到的是,这术士竟然提着一头被猎枪打死了的貒,还有一荷包的香灰,让老李头母亲按照自己的方子作出来,每天给他吃,七日之后定能恢复元气。
说完之后,术士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老李头母亲傻了眼,这明明就是骗人的,哪里是什么治病的药,可是小儿已经到了濒死的边缘,母亲就照着术士的方子作了。把打雷时接的雨水在大黑铁锅里煮开,然后把貒的后座肉切碎后扔进去,不放任何的调料,只作义香灰。结果熬出来的肉粥变成了鲜红色,每天早中晚各三次喂食。
让母亲没想到的是儿子竟然一天天好了起来,第三天就能自己吃饭,第五天就能坐起来,第七天就能下地走路。事后,母亲高兴的逢人便说那个术士给他的方子,可是大家都嘲笑她说那个术士就是个江湖骗子,要是拿猪肉羊肉也能治的好老李头的病,因为在旧社会人们不要说吃白面米饭了,就是有的麸皮吃都算不错了,更别提肉了,营养跟不上得了什么微量元素缺乏症之类。在营养跟上之后,又活了过来,这么解释很浅显易懂。可是直到今天,倔强的老李头依然认为那个术士给他的方子肯定有不为人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