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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婚礼 “女孩子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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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哑口摇头,要是能知道我就不问虞仲之戳他伤口了;我现在觉得虞仲之何止是可怜娃,根本就是一爹不亲的狗尾巴草,我觉得之前自己凶恶的行径特可恶简直不是人,故还没到十点我就匆匆告别许宁宁跑去找虞仲之,不知道他是否已下班,就给他打电话。
看得出他来得匆忙,西装外套没穿,白衬衣还有些许褶皱,只是脸上有明显的疲态,可以想象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应该在加班。看来这大老板也不好当,要做的比别人多,下班永远比别人晚。
两个人都饿了,就近原则选了家港式餐厅,靠近我的时候,虞仲之皱起眉头:“你又喝酒了?”
我点点头,不明所以。他眉头皱得更深:“以后不要经常喝酒。”
“为什么?”
“女孩子喝酒不好。”
我被逗笑了:“我记得你还把我当挡酒槽呢。”
“以后不会了。”
“为什么?”
他没回答,我更加好奇了,追着他问为什么。虞仲之看了我一会,道:“我的酒量比你好。”
鄙视!就因为上次的事情他就不信任我了,被一个有酒精过敏症的人说酒量比我好实在是奇耻大辱!我老大不爽的选择无视他。
虞仲之只管低头吃东西,看他那优雅的吃相就知道他当坐在他对面的我是一团隐形空气,一点也没有交谈的意思;我现在有点了解这个男人了,明明他行动举止礼貌而得体,对谁都彬彬有礼,可就是他对谁都这样,反而教人看不透他的内心,看似平易近人,实则难以探究,淡漠得不动声色。
我斟酌着措词:“关于你父亲…。”
“嗯?”
“我不是有心提及的,希望你别介意才好。”
他不明所以。我咬咬牙把许宁宁说的一股脑说出来,然后小心翼翼的等着他的反应。医书上说缺少家庭尤其是直系亲属关爱的孩子自尊心极强,最听不得别人揭他断,心理学上说这类人最容易有心病,久而久之就成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严重些的当别人提及他不堪过去的时候甚至会狂性大发或者暴力行为…
虞仲之盯着我看了一会,点了点头继续低头吃东西。
“就‘哦’一声完了?”
“……。”
我不死心继续问:“就没有一些爱恨情仇的剧情,比如你是如何恨你父亲;你们之间有着这辈子都无法释怀的隔阂,因为他抛弃你们母子多年不管….。.”
“你想太多了。”他十分无语地看着面前这个睁着眼睛编瞎话的女人。
“……。”
虞仲之一脸无奈的叹气:“外面那些都是以讹传讹,我爸除了让我做我不喜欢的经商,其他都还不错;在部队呆的时候他钱也没少往上砸,就算真的很久没回家我们父子俩感情也很好。”
“那你那天为什么一副很落寞,心情不好生人勿近的模样?”
“我爸出国治疗是真的,我担心他也不行?”虞仲之说完就招手买单,也不管我有没吃饱。好吧,他又嫌弃我了!我摸摸鼻子有点自讨没趣,亏我还怕伤害了他脆弱的心灵,难得的同情心大发居然落得多管闲事自找欠抽的下场。
回家一路上虞仲之没和我说话,我也不敢瞄他,你问我为啥?因为自尊心受损,因为丢脸呗!车还没停好我咻一声溜下车连再见也没说就直往屋里奔。
安宸歌正好看到问:“阿欢怎么了?”
虞仲之微微笑了:“她跟自己怄气吧”。说完,他略一点头别过就和车子一起融入夜色里很快消失不见。
安宸歌面色清冷地看着空荡荡的庭院,心底有种细微的颤动划过,稍纵即逝,留下淡淡的怅然若失。
一觉醒来我也就忘了前天自己做过的荒唐事,开开心心吃了陈嫂做的花生粥和菠萝包,那丝丝甜从舌尖一直到心脏,暖洋洋的,嘴角忍不住笑出来。坐在对面的宸歌微微笑道:“阿欢今天心情不错呢,是工作快完了吗?”
他知道最近她一直在忙和美亚的合作案常常累得焦头烂额,以她的性子遇上不喜欢做的事情定是会想办法尽快完成,然后抛之脑后继续玩乐。所以他常常很羡慕阿欢这点,直率洒脱的她和小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我大大喝一口豆浆,点头:“没错!我再勤快点的话这个月底估计能搞定。”要知道为了华南之星我都忙了整整三个月了,现在基本要素已确定,接下来慢慢将细节完善就好;但我想速战速决,然后理所当然的申请休假好让我过度使用的脑子得以休养生息。
安宸歌点头,搭在食具上的指尖轻弹,漫不经心道:“那刚好赶得上我们的婚礼。”
嘴角的笑微微顿住,嘴里的味道突然难以下咽,原来时间流得如此快,眨眼已是深秋,这个月底一过,冬天就名正言顺的来了。我都忘了,他和白流瓷的婚期早就定好了的,就算这些时日刻意忽视和不提及,它也是真真切切会来到。
我忽而想起几个月前独自逃往维也纳的自己,和现在心平气和和他一起享受一顿美味的早餐的我,心中泛起苦涩的悲哀。忽而有些不清楚这么多年我一个人寻觅等待的是什么,那无数个抱着许宁宁嬉笑怒骂醉生梦死的日子究竟所为何事。
他一句话就让我惊觉我自以为的感情悄无声息的发生,然后注定悄无声息的死去,悲哀的从头到尾都只不过是一场独角戏,一场没有男主人公的哑剧。我狠狠吞下到嘴边的呜咽,逃命般跑出宅子,远离那个我仰慕了近十年,我认为永远不会伤害我的男人。
自小我和白流瓷就不是同一类人,她文静柔弱,喜欢音乐和芭蕾舞,大学是话剧社的社长;我喜欢篮球和田径,喜欢流汗的快感,喜欢和班上的男生搂成一团打闹说笑,有段时间,就是叛逆期那会,就连荤段子都敢讲,脸不红气不喘。
安宸歌就见不得我这样,每次都气急败坏的指正,常常三更半夜到酒吧揪我回家,然后是一顿好骂;他明明是那样温柔如水的男子,用古代的话说,他是那种吟诗作对附庸风雅的俊美书生;粗着脖子硬着头皮教训人这种粗鲁的事情,真的不适合他,偏偏,他为我做过不少。
我曾一度为此沾沾自喜,后来却懊悔不已,因为不知何时他的角色渐渐成了我的哥哥,所有在我眼中亲昵暧昧的举动到了他那也不过是一记无奈包容的笑。他当我是个闹别扭永远闯祸的小女孩,他都不知道我早就成熟得对男女之事见怪不怪,对他的感情也不仅仅是青梅竹马;我喜欢他,喜欢了近十年,好久好久,他都不知道。
我曾也风雅过一把的,在一次夏令营的晚上,月光美,气氛佳,我给他念了首诗:帝泽倾尧酒,宸歌掩舜弦。我正想作解释,一旁的白流瓷轻轻点了出来:“宸歌,帝王所作的诗歌;这名字真好听。”
安宸歌笑了,揉揉她的发丝:“小瓷说得真好。”
我在旁边看着这对才子佳人跟着傻笑,笑完了我睨一眼当天的月亮:嗯,装才女诗人这种事,果然不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