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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之所至 ...

  •   我喜欢你的一切,你的所有,你的缺点,你的瑕疵,你的不完美。
      只要是你,就算你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我也包庇你,纵容你,爱着你。
      只要,那是你。就已然足够,圆满我的爱情。
      ——【题记】

      今天的酒喝得有点多,脑子晕晕乎乎的。
      我踩着虚浮的步伐,游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有人从身后追了上来,将我带进他的怀中,闻着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我笑着说:
      “早啊,顾先生。”
      “已经半夜十二点了,既——长——央。”
      故意拖长的语调,让他淡漠到有些清冷的嗓音听起来,有点低沉。
      我转身圈住他的腰,贴在他胸口上打盹儿。
      我的任性和无理取闹,我的夜不归家,我的不思进取,我的一切坏习惯。
      都变成了他必须习惯的习惯。
      或许有他的地方总是有着催眠的功效,我迷迷糊糊被他抱上车,脑袋不小心被磕了一下。
      揉了揉头,靠在车座的软垫上,我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还未到家。车窗外的景色飞速掠过,迷离的灯光就像一簇簇火焰般恣意耀目。
      我攀上前面的座位,将唇贴在他耳旁,轻微的呼吸,就像午夜教堂里回荡的赞歌。
      一个急刹,惯性带动我的身体,我不幸再一次磕在车上,头疼得并不厉害,可我说很疼很疼。
      他笑得蛊惑人心,语调仍旧清冷得勾人:“既长央,你再做这种危险动作,我就把你扔下去。”
      我点点头,示意我会乖乖地,不打扰他开车。得到我的许诺,他再次发动了汽车。
      我说,“我不着急,一点儿也不着急,美人儿,你慢点儿开,我知道你很持久。”
      他不着痕迹的瞥了我一眼,眼神冰冷的吓人。我浑身一抖,退回座位看着他的背影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打着第六个哈欠的时候,车停下了。
      他下车为我打开车门,我看着他,一动不动。叹了口气,他俯下身,将我抱起来,径直回了家。
      我真是太想我那软软的大床了,想到这儿,我打了第七个哈欠。
      很可惜,事与愿违,他没有把我抱回卧室,而是把我抱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我承认,我真的很讨厌他这种做法。于是我扯着抱枕,毫不留情地扔在他身上。
      “既长央!”我收回手,笑着道:“我在呢,顾大先生。”
      他揉了揉眉心,无奈地走进浴室,无视我在他身后默默竖起的中指——嘁。
      我知道他不忍心惹我生气,也舍不得看我难过,所以我乐得肆无忌惮,挥霍他的所有耐心。
      除了任性和自私,我想我真是一个完美得不得了的爱人。

      顾冕华是个很温柔的人。
      这不局限于任何,他对待每个人都很温柔,我并不是享受特权的那一个。
      然而我并不需要特权,我和顾冕华之间,很公平。
      即使这并不是第一次,可当他进入的时候我依旧疼得发慌,眼泪根本止不住。
      他细心地为我拭去眼泪。我的心跳一如往常没有变化,他淡紫的眼依旧是深潭一般的平静淡然。
      我有些想笑,我说,“别担心,我忍得住。”
      得到我的许可,他开始有所动作。没有铺天盖地的快感和呻吟,只有床板细微轻悄的响声。
      我和顾冕华做这种事,从来不接吻。我和他都把这件事当作心照不宣的秘密。
      这只是情侣之间要做的必要的任务,其余的根本不算什么。
      我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喜欢依赖他,这或许是爱,或许不是。
      我清楚,他不爱我,我不知道爱不爱他。
      指针滴滴答答的摆动,他蹙起眉尖,将一腔的热情洒进我体内。
      我靠在他身上,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其实就这样一辈子也好,我只想这样活着了。

      在所有知道我们关系的人眼中,我和顾冕华是幸福得让人妒忌的小两口。
      时常看我们出双入对。老是会被叫嚷着:快戴好狗眼了啊,一会儿要被闪瞎了啊。
      对此,我和顾冕华往往一笑而过,却不是天生的默契,只是一样的不在意。
      和顾冕华走在一起,完全是因为机缘巧合,阴差阳错。
      他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不可自拔,而我是他口中指引他未来的明灯。
      我的出现,就像是一场意外。在意外之中他遇见了我,在意外之外,我遇见了他。
      偶尔我也会想,要是和顾冕华在一起一直这样,会不会安静很多,幸福很多。
      然而,我始终是那个不安定的因素。

      越喜欢一个人,越害怕失去,越喜欢一个人,越不敢得到一个人。
      这句话——在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天,
      我终于明白。

      那天破天荒的没有看见顾冕华,仿佛他凭空消失了一样,从未存在过。
      一大堆人张罗着给我举行宴会,“发不发请柬啊?”“短信一个?”“打个电话吧傻子!”
      我笑着摇摇头,坐在家门口发呆。晨光熹微,有点点光芒流动。
      没有等到顾冕华的电话,没有等到他的任何消息。我想,这个人,总算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了。
      然而我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进过我的世界。
      宴会办得精彩纷呈,一切都归功于我那堆狐朋狗友,酒肉兄弟。
      然而,没有顾冕华。只要没有他,我就连说话,都有些勉强。
      酒过三巡,第二天的日上三竿,我不得不感慨他们体力充沛精神充足。
      轮番喝酒打游戏,麻将牌九摆了几桌,累了就睡,醒了继续玩,真是年轻是福。

      顾冕华是在傍晚的时候来的。
      他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有些裂纹,我看到了,却没有问他原因。
      他一如往常的为我挡酒,将我圈在他的怀中。
      我踮起脚在他耳边笑,“我的顾先生,你去了哪儿?”
      他回答。“我去了一个很美的地方,问了一个很美的人,我该不该爱你。”
      我心下一颤,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接着问:“那你得到了什么答案?”
      他笑了起来。我很久没有听到他的笑声,他每一次的笑都只是让你看到,却不让你听到。
      他说:“那个人告诉我,我应该爱你。而且要爱很久,一辈子也无所谓。”
      骗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然而我的回应却出乎我的意料。仿佛阔别了许多年的爱人,我第一次主动吻他。
      我从来不和他接吻,那在我看来是神圣的仪式。宣誓着彼此一生的忠诚。
      这一刻,我不由自主。就像有一个线,牵动着我所有的心跳和思绪。
      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在生根发芽。它对我说,——既长央,你爱他。
      是,我该承认,我爱他。在很久以前,在永远之后。我都爱他。

      我从不对他说爱。因为我害怕,害怕我说了之后就是永别。
      我从不对他说爱。因为我害怕,害怕得到以后便是失去,再也拥有不了。
      这是个很简单的想法,自私得可怕。我想在名义上拥有他的时候肆无忌惮。
      我不敢和他承认,我不敢向他妥协。我不敢,不想,一直都这样。

      我想和顾冕华安安静静一辈子,不说我爱你,不说我想你,不说在一起。
      我们只要好好地生活,我挥霍他的耐心,他索取我的热情。
      这样平淡地一辈子。我不知道他要不要。
      我很害怕失去顾冕华,那种失去比死亡还要可怕。只要想着。
      再也无法拥抱他,再也无法在他的怀中入睡,再也无法听到他的声音,见到他的笑容。
      我就浑身都冷得可怕,冷得疼痛也是撕心裂肺。

      如果他这辈子都不说‘我爱你’。我想,我也永远不会承认这三个字。
      懦弱的我希望在他的关心下成长,老去,眷恋着他的所有,直至死亡。
      在他面前,我的否认全部瓦解,连带我的心防,连带我的不安。

      华灯初上,花香渐浓。我看着窗外的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划动一圈圈五彩的波浪。
      带着顾冕华配了一副新的眼镜,我问他,“你的眼镜怎么坏了?”
      他告诉我,“因为我去那个地方的时候不小心走错了路,还好,我走回来了。”
      我侧头不看他,他的声音却依旧无所顾忌的涌入我的脑海:“既长央,你还没说那句话啊。”
      我看他,茫然道,“什么话?”
      他做了个口型,我一愣,反驳道,“我为什么要对你说,那是你自己一厢情愿好吧。”
      “诶诶诶——那就太让人伤心了,我以为是两情相悦,原来我是在单相思吗。”
      “那是自然啊,我爱你这种话,放在心里就好了。单相思先生。”
      “可是不说出来,我爱的那个人就不知道了啊。”“放心放心,他会知道的,走了,回家。”
      我转过身不再看他,潇洒前行。顾冕华跟在我身后,不甘心地重复着他的论调。
      我站定,抬脚一扫,被他利落闪过。我抬头道:“走吧,我爱你先生。”
      顾冕华的眼睛仿佛在一瞬间被漫天的烟火照亮,他微笑着,一如往常,却令人弥足深陷。

      走吧,
      我爱你,
      先生。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情之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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