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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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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个世界有太多未解之谜,复杂的,阴谋的,诡异的,不可思议的,又或者是……命中注定的。
此时正值夏天,天气炎热得比往年都要厉害,热浪一阵阵得拍打在人身上,让人烦闷到无以复加。
“大家可以看到此时的中二环路已经是一片拥挤。因两车相撞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而让这条道路完全被封锁,记者看到车牌号为‘XXX8565’的银色宝马已经面目全非,车内女士已当场死亡……”电视里传出记者麻木不仁的声音,毕竟在这个城市,处处上演着生离死别,他们的目的不过是机械性得完成自己的任务。
案发现场,一片狼藉。
宋家齐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在颤抖,冷冽的面容此时更是寒气不止,一双眼阴鸷无比,可很快,那样一双让人望而生畏的眼睛,徐徐泛了红。一个急刹车,他猛得闭上眼,脑袋无助得向后倒去,伸手一抚脸,才惊觉自己已经流了泪。
他已经记不得这是自己将近四十年来的第几次流眼泪。唯一一次印象深刻的,是二十年前,苏贞从身后抱住他的腰,求他不要抛弃他。彼时的他不过二十岁,血气方刚的时候,他感受到苏贞把脸靠在他的背上,眼泪通过他的衬衫渗透到他的皮肤里,那么炙热的温度,将他的心尽数融化。
二十年了,他和她,都已经二十年了啊……
“叮铃铃……”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他混沌的回忆。
“请问您是死者的家属宋先生吗?”电话那头,传来一道年轻男子的声音。
“我是。”宋家齐努力维持自己声音的平静。
“宋先生,节哀顺变。天灾人祸总是无可避免。麻烦您快些赶来现场,配合一下……”
不等电话那头的声音说完,宋家齐已直接挂断了电话,努力忽略心脏传来的钝痛,面容越加冷峻,重新踩下油门,黑色凯迪拉克瞬间飞驰而出。
这一天,宋氏总裁宋家齐痛失爱人。七天后,与儿子宋温言一起,为苏贞举办了隆重的葬礼。
走好,吾妻。
每一个城市都有相对的贫富差距。在建筑高耸高级轿车遍地的X市,隐藏在光鲜亮丽的城市外表下的是破旧的小巷,泛着黑的危险建筑,阴暗的小院,和古朴的大树。知了躲在树上百无聊赖得吟叫,偶尔一阵热风吹过,吹得树叶簌簌发响。
大树旁边有一平屋,平屋内光线昏暗,与室外强烈到让人睁不开眼的光线形成了诡谲的对比。再仔细看去,可隐隐看到一个异常瘦削的身影倒在粗糙的地上,缩成一团,脸色苍白得不像是正常人。
夕阳落山,窒息的黑暗瞬间如潮水般涌来,亦不知究竟过了多久,那倒在地上的女生,才缓缓动了动睫毛,慢慢睁开眼睛,那双眼睛在瘦削的脸蛋上显得越加大得出奇。
一直过了很久,她总算适应了黑暗,浑身虚脱的感觉很不好,挣扎片刻,终于从水泥地板上挣扎着坐了起来。
没有了红色宝马,没有了阿齐刚送她的裙子,没有了打算送给儿子的礼物……
——她究竟在哪?!
【二】
十天后的苏贞终于悲哀得接受了一个让人不忍直视的事实。——她重生了。
犹然记得当初在马路上自己的红色宝马发生了车祸,而等她再恢复意识,自己的身体已然变成了身上这具年轻又孱弱的形态。这……她无力扶额,先不说她还有没有机会碰到丈夫和儿子,光光是眼前这份A大工商管理学院的入学通知书就足够她吃惊的了,没想到这身体竟然和儿子同一个学院!
是了,林米,18岁,大学新生,同时兼职数份零工,目测为孤儿,银行存款两万,全是辛苦积攒的血汗钱。狭小衣柜里放置的全是洗得发白的朴素裙子和外套,身体虚弱又瘦削,带着苍白的病态,下巴尖尖的,一双眼睛大得出奇。
另外,她在她的木箱里,在所有从小到大完好保存的教科书的最底下,发现了一张身患白血病的病例报告。
“白血病的话……”苏贞,不,此时已是林米了,她抚摸着尖下巴,自言自语,“那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这身体这么瘦削了,看来得先去医院检查一番啊。”
在硬木板床上翻来覆去了一夜,第二天她早早起床,向着医院直奔而去。
检查结果在三天后出来,幸而结果让她松了口气,随着她的重生,白血病竟也不治而愈,看来这世间的事情果然够诡异。
不等她再思考接下去应该怎么办,一轮又一轮的电话轰炸已经袭击上了她的最老旧款诺基亚,无不意外的全都是打工的地方催促她快点恢复工作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只好陪着笑应下,全身心奋斗到打工事业中一去不复返。
从二十年前嫁给宋家齐开始,她就鲜少干过活,除了偶尔亲自下厨给丈夫和儿子煲汤补补身体之外,几乎没有做去其他粗话,一直以来她将贤妻良母的角色扮演得很到位,一个深爱的丈夫,一个可爱的儿子,曾几何时她的日子这般圆满,可堪堪一场车祸就将她的生活撞击到了粉碎。
忙碌了一天,林米躺在床上累到不行。生疏得干活模样让她受了老板的好几个白眼,回想起那老板阴阳怪气的声音她就绝对一阵心烦。
透过窗户看望天空的漫天繁星,她的眼睛透着岁月的沧桑,与这年纪轻轻的小身板格格不入。
她在思念丈夫,思念儿子,思念过往的一点一滴。
“苏贞,打起气来,二十年前你能追到宋家齐,现在也一定可以!”她握拳,大眼睛里再次透出明亮的希望。
时间在她打工中一天天划过,时间瞬间滑到了八月底,正是大学开学的日子。
A大的工商管理专业全国闻名,可是苏贞的学历不高,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她也不过是个高中生,犹记得当时周围考上大学的学子寥寥无几,能认识宋家齐也是因为他的父母带他去乡下感受生活时所意外结实的。
彼时的她,白白净净,常常穿着一件格子帽子,穿着过膝盖的裙子,一脸羞涩得跟在他身后,情窦初开的恋情最是美好,那时候的她,跟他,一起度过了跳动的两个月,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荷尔蒙的味道。
当初的民风还很淳朴,金钱地位的差别还不甚明显,她只知道她喜欢这个来自城市的男孩,英俊又漂亮,虽然面容冷冷的,可私下无人的时候,他却会对她笑,那笑一直刻进她心里。
两个月后,他走了,她从他身后紧紧抱住他,哽咽求他不要抛弃她,她把头埋在他背上,那么温暖。
“呵……”林米甩甩头,自嘲一笑,二十年前的记忆直到现在都这么清晰,曾几何时她以为她对宋家齐的一腔爱慕早已化作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却不想,如今她离开了苏贞的身份,她对宋家齐的爱竟深刻到了骨髓里,夜晚时分的一个呼吸,都带着无以名状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