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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金碧辉《尸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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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尸宠》b y沈素衣

      【写在前面的废话】

      这篇文如果让我予以评价的话,我可以用到的词是这三个:好看!好看!!好看!!!

      这篇文如同一个大杂烩,中国传统的僵尸与道士之间的故事杂糅进西方吸血鬼,并使用相关的恐怖元素,以悬疑的风格呈现出来。整体故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进行,又融入西方色彩的感染。悬疑味道颇为浓郁,例如进入汉代古墓那一场戏。在未进入之前,你永远无法知道藏在墓中的到底有什么。镜头无限被拉长,读者高高悬起一颗心,跟随男女主人公进入墓中,画面感几乎扑面而来。

      叙事很有一种独特的腔调存在其中,层次感比较强烈。很多看似细小的旁枝末节,读者在一开始阅读时,会误以为是一些写多的废剧情。然而等到真相逐渐揭开的时候,再返回头去看,才发现,原来处处皆线索,处处都是作者提前埋好的伏笔,只是被我们初时忽略掉了而已。再读一遍,才会发现,哦,原来是这样。逻辑性与连贯性尤为使人惊叹。

      【文案】

      文案简洁明了,一名了然。

      可是封面明显与整篇文章不搭。我一开始以为是讲述一个千年小萝莉僵尸的故事。毕竟封面非常的卡哇伊。可是后面看到大大亲笔手绘的女主人设,才发现自己想得偏了。

      【关于人物】

      坦白地讲,阿沈不是对男主很来电。我看到大大之前在别的铺子求过长评,有姑娘提出过,对男主无感。其实,阿沈对男主也很无感。可能在男主塑造方面,作者大大没有投入太充沛的激情吧。我看到现在为止,最喜欢的其实是男配菲尔德,不是因为他牛X,也不是因为他对女主如何深情。尽管他出场没有男主多,但我一闭上眼睛,菲尔德的人物像是被写活一般,十分出色。相对之下,男主的感觉就次一点。也可以这样说,菲尔德太过夺人眼球,也太会抢镜头了。

      我看到大大说,这篇文是NP的节奏,最后却会1v1。我真心想让大大将男主写死,然后女主跟菲尔德从此相爱相伴到永远。可是,目测大大不会这样写。因为菲尔德太过在意女主,背着女主偷偷把她需要的如意珠给藏起来,就是防止她找到周幽王的魂魄。他害怕失去,正是如此,才恰恰更容易失去。感情如同风筝,时紧时松,才能放得高放得远,攥得太紧,风筝反而很容易失去飞翔的动力。

      阿沈很伤心,我的菲尔德大大,呜呜呜呜~~表示一下哀悼【泥垢!!!

      下面谈谈女主这个角色。妖孽般存在的女主,男人们的杀手,招惹者,必然爱上。爱上呢,必然没有好的结果。因为在女主几千年僵尸生涯中,爱过太多人,伤过太多次,所以她不愿再次受到伤害,永远守住一颗本心,即使优秀如菲尔德那般,她也极力控制自己,以防爱上,以防伤心。
      女主绝对称不上好人。喜欢过别人家的男人,做过小三,甚至为皇帝暖床。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人嗤之以鼻的女人,却教男人不得不爱,不得不沉迷在她的柔媚之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女主是鸦片,人人都知道吸之有毒,但是仅仅接触一次便欲罢不能,乃至为其生为其死,为其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高高在上的人物,也有其可爱之处。譬如随便乱丢东西,不知整洁。譬如在丢掉黄金后跳脚大骂。她有自己许多的小心思,很多心思其实很浅显,并不深沉(与男主相比,总是很傻很天真。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完全是因为男主心思太过缜密,太阴险。)但,正是因为这样,反而让我们更为接近女主,觉得这样的女主更为可亲,更易接受。

      我觉得大大描写最最出彩的人物,是卢宁。整个反派心理刻画淋漓尽致。从开始的悬疑,随着剧情的展开,连带卢宁这个人都一一描绘出来。

      【关于剧情】

      引用原文“在姬玉这几千年“尸生”里,她隐隐还记得自己泡过秦始皇,睡过唐太宗,和武则天争过男宠,和朱棣滚过床单,助孝庄太后辅佐过康熙......”好吧,我得承认,作者只是通过这样的手法来映衬女主特别厉害,是个媚术了得祸国殃民的人物。

      正是因为这样,才让读者更加对女主和男主的感情产生兴趣。经历了如此多的感情,还有什么样的感情能够打动女主呢?大大在情感上的描写堪称细腻。但,我必须提出一点,女主和男主的感情发展,总有些让人觉得怪怪的。请允许我向大大道歉,不是在吐槽,而是阿沈实在是找不到一个合适恰当的词汇来形容。从男主女主认识,到男主为她挡尸毒,和后来的一系列小粉红,感觉太突兀。男主喜欢女主哪里?看不到。只是知道他喜欢。那么,女主对男主的感觉有怎样的特别之处,看不到,总感觉和菲尔德差不多。女主对每一个男人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比如她对杨肃卿也有粉红,也有调戏,也有掉节操,还喜欢吸他的血。在墓地遭遇水鬼,甚至也帮过她。

      在墓地与卫青残魂的互动,可以看到女主对卫青情真意切的一面。似乎女主谁都爱,区别是有的多一点,有的少一点。阿沈不禁在想,有没有特别一点的存在呢?

      我知道大大想营造女主的多情毛病。多情亦是无情这点大大阐述地非常好,也非常到位,却又从侧面削弱了男女主感情较之别人更为特别的那些地方。

      【做个简单的总结】

      写文章,在情节上,除了剧情曲折丰富之外,新意也很重要。我认为大大在整篇文章中,各种神秘的斗法和场景的变幻相结合,为整篇文章赋予了很多值得称赞的新意。

      在故事上一环紧扣一环,运用细腻地笔触使得整篇文章张力十足,剧情饱满而又丰盛。在全文的阅读中,阿沈总觉得有一只无形地手在推动着整篇文章的行进,让阿沈在惊悚的氛围里,产生欲罢不能的阅读欲望。

      《尸宠》是篇非常出色的佳作。喜欢魔幻故事的亲们不妨尝试阅读,一场视觉盛宴将徐徐在你的面前拉开帷幕。

      阿沈在此郑重推荐。

      最后,祝大大的文获得成功,大卖特卖。

      以上观点尽代表沈素衣个人。

      墨染千城沈素衣真诚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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