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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吵架:贫乏的爱情 ...

  •   木木是我的男朋友,他连起来的眉毛黑而浓粗,寒潭般清澈深邃的大眼睛,棱角分明的脸颊,尤其突出的是他的嘴唇,小而性感,曾让我痴迷。
      木木出生在北方一个封闭的小山村。他曾带我去过一次。他家有兄弟姐妹四个,他是家里的老大。母亲常年生病,父亲在家种地兼照顾卧床的母亲,两个妹妹在广东打工,一个弟弟在读高中。
      那天我到他家,五间破旧的瓦房。他父亲见我来他家,慷慨的把家里的母鸡杀了,对我很是热情。我听不懂他父母说的当地方言,不清楚他和父母在说啥,可从眼里看得出他们以儿子而骄傲。他们把改变生活状况的希望全押在了儿子的身上,不知道他会不会让他们失望。
      从他家回来以后,我明白他真真需要和缺乏的不过是钱。可我不一样,一直都渴望很多多爱,只是我一直在寻找,从未长久拥有。
      我喜欢木木是在大二那年,很快我和他同居了。直到我撞见他和一个妖娆的女孩子亲密的在学校里肩并肩走着,才确定他不爱我。那时我用心修建的城堡又一次倒塌成一堆瓦砾。
      他回到我租的屋子里时,我把他送给我的瓷娃娃砸向他。他没有躲。我将水杯以及随手抓起的的杂物统统扔向他。他亦不吭声。屋子里满地杂物,一片狼藉。
      我跪在冰凉的瓷砖上,眼里的泪水一颗颗挤出眼眶,烫伤了滑嫩的皮肤。泪水顺着脸颊从脖子流进了胸膛,才知道眼泪比我悲伤。
      哭累了,口干舌燥,很想喝杯水。地上的水杯碎的不成形了。他给我递过来了一个白瓷的杯子。我知道这是他的杯子,肯定在水里放了蜂蜜,甜度刚好我的口味。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住了。蜂蜜水在我的口腔里慢慢散开,我猛然感觉到它好甜。不知道这是不是他最后一次给我的甜蜜。甜蜜总像晚霞中的七彩骏马,稍纵即逝。而苦涩却恒久长存,或许爱情也是如此。
      他的手指在流血,可能是刚清扫玻璃、瓷器碎片时扎破的。若是以前我会拿起抽屉里的棉签、碘酒,清洗过后,用纱布给他包扎起来,可今天我不会了。
      赤脚在冰凉的地板上有些受不住瓷砖钻入的凉气。没必要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它还要承载以后自由飞翔的灵魂,好远好远。我跳上了舒服的绿铜床。
      他扫完了地板上的碎玻璃片,把乱七八糟的的杂物摆放整齐。他眼睛盯着茶几腿边的蓝色瓷娃娃碎片,不知该不该清扫。我瞧见他手指上的血,血微微的有些凝固想迹象,可还是顺着他握着的扫帚的塑料柄往下流。
      他憋了好久,语气很疲惫地说:“眉眉,我没想到你会把我送你的瓷娃娃也摔了。我记得它是我第一次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我怎么忍心把它扫到垃圾桶。”
      我冷冷的说“立即到垃圾桶,眼不见不心痛!”
      “你误会了,我和风樱花没啥事,只是朋友。”他说,“我和她是同班同学被老师分到同一小组。她找我一起去图书馆查查资料,下星期参加班内的讨论。”
      “别撒谎掩饰了!”我说,“你们走那么亲密,互相看的眼神都不一样。”
      “眉眉我这一年令五十天里,对你不好吗?难道这些都证明不了我对你的爱吗?”
      或许爱更本不存在,或许存在也只是在初见。
      我知道他说的樱花才是她喜欢的,我只是他挣脱不了的我的控制,我有他得不到的东西。他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女孩子,喜欢也是从前吧。我霸道敏感固执,对他有极强的统治力,在我这儿,他得不到女人的温柔。他怎么不会去喜欢那些乖巧温柔活泼的漂亮女孩呢?
      我唯一确定的是他不会离开我,因为他缺乏的,正是我多余的。
      “不管怎么样,你不会和她再见面的对吗?”
      他连声说是,满脸的笑容。男人自认为聪明,能够骗得过女人,可谁知道大多数男人是愚蠢的。真真聪明的男人总说自己无知。苏格拉底说他唯一所知道的就是他的无知。
      我看着他性感的嘴唇,想起以前他吻我时的样子和味道。我想知道不爱了,接吻时的动作和气味也是否会变。
      “吻吻我好吗?”我说
      他似乎有些吃惊,一脸疑惑的看着我。他看着我坚定的目光,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走过来抱住了我。拥抱的姿势有些僵硬,受完全放错了地方。以前他会右手轻轻的放在我柔软的头发上,左手放在我的腰上。可现在他双手放在我的后腰。我没有像往常一样,闭着眼睛。或许是这样,他没有直视我的眼睛。他将嘴凑过来的时候,我闻到一股陌生的气味,是从他棉布的衬衣领口发出的,已不是我熟悉的那种浓烈而迷人的气味。他的嘴唇覆在我柔软的的唇上,僵硬的舌头拨开我的牙齿,一股难以忍受的味道在我的嘴里散开。我后悔这样的接吻。爱没了,爱的滋味也没了。
      我推开他说:“我想去旅行,散散心。”
      我拿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他,对他说:“待会我去酒吧,晚上不回来了。这些钱你拿了用,密码是我的生日。我一星期后回来。”
      我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放入以前常备的登山背包里。打车去了汽车站附近的干净酒店,登记完毕,放下背包。我去了左岸,一家常去的酒吧。
      酒吧不大,装修的跟欧洲的咖啡馆似的,墙纸是互相缠绕的藤蔓,颜色是果绿和桃红。酒吧人不是很多,没有舞池和舞女,多数人都是到这里喝杯酒就走。
      酒吧的老板是一个瘦瘦的高个子中年男人,喜欢放布鲁斯。经常去的缘故,向老板问候了一下,老板知道我喜欢喝威士忌,给我倒了一杯加冰威士忌。我坐在吧台边的高脚凳子上将就酒狂饮而下,连续几杯过后,头有些晕乎乎的,全身开始发热,可心里却更加的清楚和明了。
      “上次我让你猜的那个谜语你猜得怎么样了?”我对酒吧老板说。
      “我猜不出,我不大会猜谜语。”他说。
      我笑了笑,猛抬头老板的额头上有一个若影若显得的疤痕,只是被额头的发髻遮住了,不大容易发现。
      我知道这个谜语不会这么容易猜到,甚至没有人会猜到,因为我也不知道谜底,这个谜语就像他本身一样。
      我说“这个谜语我已经向超过五十个男人和女人问过了,你猜不出也是意料之中。我只是保持询问的习惯罢了,对谜底我已不抱多大希望了。”
      老板见我这么说,有些疑惑的看着我。我躲开了他的视线,顺手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一盒红双喜。老板拿起他精致的打火机凑过来给我点着了烟。
      “一个谜语对你这么重要吗?”
      “对你而言只是个谜语,对我来说是一生。”我说,“十三岁,一个花季少女最美的时候,有人告诉你,你这一辈子就是要寻找谜底。此后我一旦有机会就会让别人猜谜语,失望到现在了。你说不重要吗?” 从那年开始我变得老成,像一个青涩的苹果,没有成熟却像熟透的苹果,在内部中心开始腐烂。我变得悲观固执敏感。“如果还不重要,有人贴出通告,猜中并合理解释谜底者得五十万的奖金,五十万的奖金起码也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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