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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浅谈目前网络小说的文法 不吐不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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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刚看了站内一场互掐,努力黑文的那位网友虽说有少许偏激,但某看过文后不得不说,平心而论,先不谈遣词造句,那位作者的文法确实问题较大。其实,这也许就是网络小说的通病,各位作者在敲字时的环境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语句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举几个最简单的例子。
那篇引起互掐的文章第一章第二句就出现了错误:“原因是为了”。“原因”已经暗示“是”后面的成分已经构成了理由,所以“是为了”这句话就是不对的(有时也会出现“原因是因为”),即使在某些情况下读起来似乎比正确的句子通顺。
其次是一个更普遍却很少引起注意的错误,或者更应该被归类为错别字(以后不出现在讨论错别字的章节中),就是“的”“地”“得”的误用。不知道各位的经历,但某在小学就学了三个字的正确用法。“的”后基本都是体现名词的成分,“地”后是表现动词的成分,若将动词成分提前,则应用“得”。作者通常犯的错误是频繁地用“的”替代“地”,屡见不鲜。
好吧,那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今天次次中枪,接下来的这个文法错误也出现在了它的第一章里。主语和宾语位置的颠倒。我们应该说“人对物感到熟悉或陌生”,而不是“物对人”。这个错误的出现很可能因为作者怕人称在上下文中重复出现,结果弄巧成拙。这个原因还会导致其他的错误:成分缺失、偷换主语或宾语,等等。
当然,在目前大部分作者有工作或学习任务、大部分读者没有时间精读揣度,某这种类似强迫症的修改习惯显得颇为吹毛求疵。但是,某认为这恰恰体现了一种对自己的文章、对读者、对网络文学(且将它归为文学)的责任心,这也将作为某以后吐槽某些文章的最重要的理由之一。有可能会被喷“讨厌它就不要看它”,但讳疾忌医只会更让人瞧不起。所以以后如果有哪些谴责某太尖酸的人,请参照上面的理由沉默。如果不想被我说,就请不要犯那种太明显的错误。
另外特别说明,以后每章内容将主要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小专题,包括对各种标签、攻受属性等的探讨;吐槽,会涉及到文风、文法、别字、逻辑等方面,只摘录语句,不透露文章和作者信息。
接下来就是吐槽时间,两条。某吐槽的风格可能有些崩坏,请见谅。再次声明,对文不对人,如果各位恰好看过这篇文章,也欢迎留言。当然,说不说是某的事情,是否坚持追文就和某没关系了。
“那一次,是他发现第一次爱上的那个人,原来一直就是在耍他。”
“是”多余,“就是”也多余,断句也画蛇添足。通常来讲,频繁的短句既显得思路断层,也有作者无法驾驭长句的嫌疑。当然,如果您故意诌出一句长到让别人逻辑发生错乱的话蒙混过关,还是好好回家写短句吧。我们都是从写小句子开始的,没什么丢脸的。
“大大的眼睛,纤长浓密的两排睫毛,仿佛两把扇子扇的人心都痒痒的,漆黑的眼瞳华光流转,深邃的好似要将人吸入其中,挺翘的鼻子,形状美好的菱唇,由于很少的接触阳光,皮肤显得过于白皙,随意的用热水冲了一下脸,熏出泛着诱人的粉红。”
这就是我们的平胸代表了,这样的作文就算是写女生也会让人不舒服。您要是真想好好描述一下作为少年的外表,就请仔细斟酌,不要写得这么庸俗和风骚。都什么时代了,写大眼睛还用“大大的眼睛”美貌是皮囊,不成为万人迷的条件,若非如此,直接让他去做MB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