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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柳非柳,杨非杨 ...

  •   龙卷风一早回了营地,留下金无望带了几峰骆驼送沈浪、七七和熊猫儿出沙漠。
      有了充足的给养,大漠的风光也变得可人起来。嫩黄色一望无垠的沙地缓缓流动,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丘脊线绵延伸向远方,像悠闲匍匐的长蛇,又像欲飞不能的蛟龙。
      有时候能遇到经商的驼队,不论男女都是饱经风霜的脸,驼铃叮当中掺杂着阵阵笑语。

      朱七七心情大好,挽了沈浪的胳膊道:“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明明寸草不生的大漠,静下心来看也能这般美。等回了中原,寻回老八,咱们出海去吧。”
      熊猫儿忙道:“这主意好,算我一个。熊猫儿被称作游侠,却是海长什么样都没有见过。”
      沈浪只是微笑,转头问道:“金兄可是打算留在大漠?”
      金无望道:“我也知龙卷风并非明主,不管是心胸还是能耐都差了快活王十万八千里,但他总算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帮过我。如今王怜花重返大漠,我不能弃了他去。”

      朱七七笑道:“金大哥果然是义薄云天。不过你帮他铲了快活王,这知遇之恩也算是报了。至于王怜花,中原还不够他玩么?那地宫也毁了,他那么追求享受的人,巴巴地跑来大漠做什么?所以我说呀,金大哥不如跟我们一起去遍访仙山,快意人生,岂不是一桩美事?”
      熊猫却是哈哈一笑道:“大妹子这你就不懂了。金兄这样的人,若认准了什么,是绝对不会轻易改变的。你还是让他二人好好聊聊吧,咱们若真的出了海,他们下回见面不知道要待何时了。”

      知道在沈浪和金无望那里插不上话,朱七七拉着熊猫儿一同赏景,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突然眼睛一亮,大声道:“大哥你看,好奇怪的树!”
      熊猫儿揉揉被震得发疼的耳朵,道:“你若是温柔点儿,会不会更可爱?”却还是循着朱七七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株怪树,又或者是两棵树。

      树根靠着,树干不甚粗壮,上面的枝桠交错纠缠在一起,一棵叶大如杨,一棵叶细如柳,分明不是同一种类。
      金无望笑道:“这是胡杨,据传是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又一千年。三千年的胡杨,能记载一亿年的历史。被称为沙漠的守护神。”

      却说王怜花跟着方心骑回到楼兰古城。整个城上方似还笼着未散去的烟尘,地上城的居民们来来往往,忙着收拾残局。好在只是地宫被毁,并未伤及他们太多。
      第一次来的时候被蒙了眼,只听得市井之声。如今亲眼所见,这大漠中的小城也是街道齐整,屋舍俨然。最难得的是,竟有一条涓涓细流,淙淙地穿城而过。

      一路往下,人烟渐少,就在王怜花以为这疾风第一骑要带他回到当日婚宴之地的时候,劲装少年却是往旁边一拐,进了条小道。
      王怜花扣了暗器在掌心。毕竟,疾风三十六骑,他只看到了一骑。

      小道曲折蜿蜒,越往下越幽暗。待眼睛终于适应了黑暗,只听得齿轮绞合的轻响,眼前突然开阔,一片金光灿灿,竟是珠宝堆了一屋。
      王怜花不禁暗忖,快活王御下果然很有过人之处,这疾风第一骑看来也不过十多岁的少年,竟然能对这满屋的金银不动心?
      但他王怜花既然是连丐帮口袋都要摸遍,一辆马车都不会随便丢弃的人,眼前有金山一座,当然要毫不客气地拿来。

      “少主,另外三十五骑正守在城外,以防龙卷风偷袭。这间屋子,也只有属下一人知道。我在外间守着,少主有吩咐叫我便是。”
      方心骑刚行至甬道口,便有探马来报,龙卷风率兵来犯,人马有十万之众,几乎是倾巢而出。
      他倒是明白先下手为强的道理。

      然而,据探子回报,龙卷风在离城几里之外安营扎寨,已在围炉做饭。
      王怜花微微一笑,道:“龙卷风这是来讨昨日的酒钱了,我去会会他。”
      疾风第一骑连忙上前一步道:“少主,之前一役我部没有防备,被龙卷风捡了便宜。但现在已经整顿完毕,加上这本是自家营地,他奈何我们不得。”

      王怜花道:“可惜我却不喜欢打架。”
      王怜花当然不喜欢打架,爱干净的人往往都不喜欢打架,有智慧爱干净的人就更不喜欢打架。打得漂亮还勉强能忍,若是打得狼狈,更是惹他厌。所以当初快活王使计搅的武林同道自相残杀。所以王怜花昨夜在篝火里下药,想用最简单的方法免去麻烦。却被破坏。
      沈浪啊沈浪,为何自从遇到了你,我就总是麻烦不断?

      王公子当然不会去深究自己昨夜为何会鬼使神差地放弃用神仙一日醉放倒众人,再安安稳稳地下手。他要应付的是眼前的问题。
      拈了颗龙眼大的夜明珠,随手挑了个金丝楠木的盒子装了,王怜花启动机关关上藏宝的石屋,淡淡道:“我住哪儿?”
      疾风第一骑也不惊讶他如何知道那与周围融为一体的石头便是机关,垂首做了个请的动作,自己在前面带路。

      “少主不是说,要去会会那龙卷风?”
      “好歹也是去谢礼,衣着太马虎岂不失了礼数?”
      回到地面,已是日近正午,二人在地上城穿梭,疾风第一骑时不时与往来的居民点头微笑,这眼眸漆黑、颊边生着两个圆圆酒窝的少年,乍一看竟略显稚气。

      快活王果然心思缜密,除了富丽堂皇的楼兰地宫,地上城中也建了一座还算雅致的别院。屋建于台,虽为了防风而无檐,但墙身的雕饰华而不藻,隐隐透着大家风范。沙漠之中无法造园,便在院中央种了两棵胡杨树,倒也添了一些生机。
      王怜花如此这般吩咐了一番,方心骑便垂首退下。

      当下梳洗一番,换了身衣服。绯色的长袍衬得他更加面如冠玉目似点漆,手里拿了象骨绢面的折扇,足底一双黑色软靴,整个人文质彬彬的感觉。
      方心骑牵了马过来。
      “给我换骆驼。”王怜花正往袖子里揣一把短刀,刀未入鞘,冷冷地泛着森寒。想了想,又揣了个袖珍的针筒。

      龙卷风没想到王怜花会来得这么快。
      更没想到的是,王怜花会只身一人,骑了峰神采极好的骆驼,摇着驼铃,晃晃悠悠来闯他的营地。
      当下硬着头皮迎上去,哈哈一笑道:“不知王公子驾到,龙某有失远迎。或者,应该尊称一声快乐王阁下?”

      王怜花嗤嗤一笑,跳下骆驼。细细拉平衣服的褶皱,道:“龙帮主玩笑了。王怜花虽不知好歹,却也不敢忘记昨日阁下搭救之恩。本当准备妥当,择日登门道谢,岂料龙帮主英雄品性,也不矫揉造作,这么快便上门来讨。”
      说话间已行至龙卷风身前,微微躬身一礼,双手奉上金丝楠木小盒,道:“小小物事不成敬意。”

      龙卷风并未伸手去接,只因他猜不到王怜花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并且,虽然大漠与中原往来较少,但几个月来沈浪声名鹊起的同时,洛阳公子的六艺皆通也早已传遍武林。当然,这其中包括使毒之术。
      “王公子锦心绣肠,在下粗人一个,实是不解,还请打开天窗说亮话。龙某虽自知不是王公子对手,但单刀赴会也未免太小瞧我十万大军。”

      王怜花并不理会这威胁,轻轻打开手中的楠木小盒,浅笑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龙眼大的珠子乖乖躺在盒中,虽此时天光尚亮,却也隐约看得到它幽幽的光华。
      看龙卷风依然不解,王怜花耐心道:“龙帮主半日前还在与沈浪等把酒言欢,此时匆忙出兵,真的有把握么?依我猜,阁下是想使这苦肉计逼那位军师留下来吧?只可惜,算盘虽然打得不错,却是用错了对象。”

      龙卷风大惊,心道此人莫不是山中的狐狸?不过一面之缘,竟能猜到自己胸中所想。但事已至此,装傻也是无益,便接了他的话头,道:“王公子何出此言?”
      王怜花摇摇头,径直走进龙卷风身后的大帐,找了舒服的位子坐下,笑道:“你可知金无望的手臂是被谁砍下来的?”
      龙卷风又一惊,道:“难道?”
      王怜花笑道:“正是区区在下。”

  • 作者有话要说:  总是觉得原著后半部的公子比前半部失色了。。所以,打打架?可公子好像不喜欢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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