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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李家小少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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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夜里,北方某个偏僻的乡村,各家各户都坐在院子里乘凉赏月,小木桌上摆放一两块月饼,有些家境殷实还会摆放一些新鲜的水果和糕点。
村中唯一的财主姓李,家有五间青砖大瓦房,后院还养有两只骡子,一只牛,粮仓里是堆积成山的粮食,柜子里有一年四季浆洗干净的衣服,其生活颇为外人称羡。
李员外白手起家,创立偌大家业,颇知守业艰难,家中大小开支皆经其手,每日怀里揣一个金算盘,将自己财产计算的十分清楚。大概是精明过头了,佣人甚至妻妾们都抱怨老爷克扣钱粮,甚至暗地里诅咒谩骂他。
李员外一生刚强精明,唯一的弱点就是自己的独生子——李梦之。
李梦之今年十六岁,正是该娶妻的年纪,可惜这孩子从小被养坏了,生的白白胖胖如一团刚出锅的馒头,平常多走几步就累得胸闷气短几乎晕厥,说话也是颠三倒四,蠢得不像话。李梦之里外都如此不堪,好人家的女孩儿自然不肯嫁给他,山野村姑又入不了李员外的法眼,因此李梦之的亲事成了一大难题。
近日李家来了一位贵客,乃是江浙巡抚陈静堂的长公子陈华书,陈华书年方二十,生的眉目如画,风流潇洒,是个人人艳羡的贵公子。然而贵公子在金陵看惯了风花雪月,忽发奇想要去穷乡僻壤中寻找乐趣。于是暂时住在李员外家。李员外巴不得和这位大少爷攀上交情,每日撺掇着儿子陪陈华书到山野间游玩,期待这位大少爷能在仕途上提携自家儿子,可惜儿子是个不长进的,陈公子又见惯了各类佳人尤物,根本不屑和李梦之这类人接触。
中秋节当晚,陈华书独自在后院凉亭里喝酒,眼见院墙外阖家欢声笑语,有些触景生情,想起自己虚度二十余载,虽见过半个国家的风土,却没有遇到一位绝色佳人值得自己倾心,不由得长叹一声,有些心灰意冷。
另一边的厢房里,李梦之两手抱头,蜷缩在桌子下面,为难得快要哭了:“娘,我不待见他,我想回屋睡觉。”
李夫人恨铁不成钢,手里挥舞着鸡毛掸,要打不打地在李梦之头上挥舞:“要你陪陈少爷说一会儿话,又不是让你去死,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前几天你爹还埋怨我不会教子,我因为你受了多少闲气,你就不替我这当娘的想想!”
李梦之也知道自己愚笨粗蠢,上不得台面,所以很不爱和陌生人接触,然而他也知道因为自己的缘故,爹娘在外面常受人嘲笑。两厢为难之下,有时不得不顺从父母的意愿,尽量在外人面前表现得不那么愚蠢。
在李夫人的威逼之下,李梦之只好整理衣服,拿起折扇,摇摇摆摆地进入花园的凉亭。
他穿一身白衣,手里的折扇也是白色,脸庞又饱满如玉,整个人像正在滚动的白团子。陈华书正在伤春悲秋,一抬眼看到一团白光朝自己滚过来,一时绷不住,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李兄,你……哈哈哈……”陈华书大笑起来,他素日瞧不上这个地主家的儿子,如今百无聊赖,正缺个解闷的小丑,于是把素日的厌恶之情都暂时收起来了。
李梦之见他一看见自己就笑,还以为对方是好意,也吭哧吭哧地爬上台阶,对陈华书一拱手:“陈兄,我娘让我陪你喝酒。”
“呃……”陈华书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他也看得出来李家夫妇的攀附之意,却想不到李梦之连一句应景的话都不会说,要不是事先知道他是个傻子,陈华书简直怀疑李梦之在取笑他。
“多谢李夫人美意。”陈华书笑着说。
李梦之坐在石凳上大口喘气,气息平稳之后,他拿起盘子里一个坚硬的核桃,张开嘴,雪白的牙齿一咬,核桃应声而裂。他摊开手,拣掉外壳,剩下果仁,他托到陈华书面前:“给你。”
“多谢。”陈华书捻起一块果仁,称赞:“李兄好牙口。”
“我很小的时候,娘就给我吃核桃。”李梦之嘎巴嘎巴地咬开核桃:“她说核桃补脑,我长大了会又聪明又强壮。”
陈华书看着他手上的五个小酒窝,笑道:“的确挺强壮的。”
李梦之吃东西很快,左右手同时拿着核桃,咬开一个,把果仁倒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同时咬开另外一个,两只手把嘴巴没有一刻停歇。一盘核桃见了底,他又把另一大盘炒松仁放到自己面前。
整个凉亭里只能听见“啪嗒啪嗒”坚果爆裂的声音,以及甜美的果实香味。虽然李梦之是抱着和陈华书聊天的决心来的,不过比起这位大少爷,他对眼前的食物兴趣更大一些。
陈华书偶尔和他聊几句,李梦之虽然说话幼稚,然而还能逗人发笑,因此这两个人竟然也相安无事地坐到午夜。
午夜时分,月亮升至正中央,银白色的月光洒落下来,地面犹如撒了一层银白色的霜。
陈华书见此景致,觉得十分有趣,打算踏着月光到外面游玩,而李梦之吃了一肚子的核桃、杏仁、松仁、花生、瓜子、月饼、糖果等食物,胃里难受,也愿意出去走走。于是两人结伴外出。
乡村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美景,村东有一大片芦苇荡,占地几百亩,芦苇高,沼泽深,此时正是夏末,芦苇荡上浮着一层白色的绒絮。微风一吹,仿佛大片的白云一般摇摆。
两人沿着芦苇荡旁边一条小路,慢悠悠地欣赏这月下的景色。
四周不时传来草虫的鸣叫,天空里也偶尔有猫头鹰的叫声。李梦之嘀嘀咕咕地说:“我娘说,村里有一个小孩儿晚上躺在院子里乘凉,猫头鹰在他头上叫,他对那个猫头鹰笑了一下。第二天他就带着笑容死在院子里了。所以我娘说晚上不要对着猫头鹰笑……”
李梦之在乡村长大,从小听老一辈的人讲了许多鬼神故事,此时行走在夜间的小路上,他源源不断地把这些故事讲出来。
陈华书起先不说话,后来忍无可忍地让他闭嘴。陈华书胆气壮,并不信奉鬼神之说,然而在这种环境里不断听旁边人讲鬼神死人之类的故事,的确令人不舒服。
走了一刻钟,李梦之有些困,打了个哈欠,两人开始往回走。一道黑影忽然从天空中落下来,掉进芦苇荡里,发出哗啦哗啦的巨响。两人都吓了一跳,停下脚步。
芦苇丛中传来激烈的缠斗声以及低低的哀鸣,仿佛一只野兽在捕杀猎物。
李梦之吓得脸色发白,拔腿就跑,随即又折回来拉住陈华书,结结巴巴地说:“快、快走。我娘说野地里的妖怪会吃人的。”
陈华书好奇心旺盛,不但不跟他走,反而更近地靠近那一从芦苇,压低声音说:“我倒想看一看这妖怪长什么样子。”
“陈兄,别动!”李梦之急忙去拉他的手,然而身体胖,脚步不稳,一头扎进那滩沼泽里,他吓得尖叫一声,旱鸭子似的在沼泽里挣扎。陈华书急忙去抓他的手,无奈他身体肥胖,手脚又乱挣扎,根本抓不住。
两人暂时忘记了芦苇丛里妖怪的事情,只顾着眼前的惊险。
细长茂密的芦苇被拨开,一位白衣白发的高个子男人走出来,轻轻用手一提,将李梦之从泥淖里抓出来扔在地上。此时李梦之浑身黑泥,从一只白胖的团子变身成黑胖的猪,而陈华书看他脱离险境,也松了口气,两人一起望向来人,不由得呆住了。
这男人仿佛从仙境走来一般,洁净出尘,一身白衣随风飘荡,银白色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瞳孔赤红,鼻梁高挺,嘴唇薄而锋利,是一位俊美而英气的绝色美男子。
陈华书简直移不开视线,只觉得自己以前见过的那些所谓美人尤物给眼前的男子提鞋都不配。而李梦之更是眼巴巴地看着这白衣男子,生平第一次产生了除食物之外的怦然心动之感。
美男子看着眼前两个呆滞的人,一个相貌平常,另外一个浑身赤黑,简直不配为人。他趁着半夜出来觅食,被两人打扰,心中有气,然而想了想,他打消了将这两人当做夜宵的打算。反正长夜漫漫,玩玩也不错。
陈华书终于从惊艳中回过神来,他上前一步,面对这位气质出尘的美人,一向自傲的他竟然产生了自卑感,他结结巴巴地说:“仙……仙师从何而来?”
美男子看出眼前这人的爱慕之意,心中思索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并不回答,自顾自地走了。
陈华书看到他这一笑,半边身子几乎酥了,他急忙追上美男子,声音也变得亲昵柔和:“我和你说话,你怎么不理,难道是我冲撞你了,若如此,你也该让我陪个不是呀。”
美男子自顾自地走着, 半晌才悠悠开口:“刚才还称仙师,现在却喊‘你’,小兄弟因何前恭后倨?”
他的声音轻而柔媚,简直像在心口挠了一下,陈华书喜不自胜,几乎忘形:“我看你年纪比我还小一点,怎么叫我小兄弟?”
“那我称你什么?”美男子凤眼一挑:“哥哥?”
“哎!”陈华书答得快,欢喜得浑身发痒,恨不能现在就把美人搂在怀里。
陈华书原本就是偷香窃玉的浪荡公子,而这美男子也是个出了名的淫贼。两人干柴烈火,两厢勾搭,眼神都能擦出火花来,就差找个地方一泻□□了。
“那个……”一个黑乎乎的胖子怯怯地跟在两人身后:“陈兄,大哥哥,我想回家。”
两人这才想起他,美男子根本不愿意多看这人一眼,陈华书有了眼前的美人,也不想搭理李梦之,他将李梦之拉到一边,敷衍道:“李兄,你自己顺着原路回家,我和这位兄台还有些事情要谈。”
李梦之悄悄瞄了美男子一眼:“我、我能和你们一起吗?这个大哥哥好漂亮,我好喜欢他。”
陈华书几乎哭笑不得:“凭你也敢说喜欢他,你没看到人家根本没正眼看过你吗?”
李梦之有些难过地低下头,用手轻轻搓着衣服上的泥巴,怯懦道:“我、我就跟在你们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好不好?”
陈华书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声色俱厉地说“李梦之,我警告你,别坏本少爷好事!”
说完转过身,脸上已换了和风细雨的微笑,他对美男子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们走。”
美男子脸上不动声色,心中暗暗估算了离天亮还有多少时辰,轻声道:“这时候还要去哪里?不如找个干净的屋子喝茶聊天。”
陈华书暗喜,这美人比自己还着急,于是轻轻握住美人的手腕,这时候他才发现美男子比自己还要高一些,且身材健壮,手指细长有力。这让陈华书略微有些失望,然而看到美人精致美艳的脸,那些失望又重新变成迷恋了。
李梦之一直跟在两人后面,眼巴巴地望着那从天而降的美男子,满心的欢喜,丝毫没有觉感觉不到自己浑身泥巴,又被风吹得全身冰冷。
陈华书沉浸在艳遇的欢喜中,而美男子警觉性很高,早就觉察身后有个蠢家伙在跟踪,担心这家伙会坏自己好事,美男子悄悄朝后面扔出一片柳叶,叶子飘飘扬扬,落在李梦之身上。李梦之只觉得身体一晃,衣服簌簌地从身上落下来,而他的身体也越来越矮,变成一大团委顿在地上。李梦之满心疑惑,笨手笨脚地从一堆衣服里爬出来。他走到旁边水洼边,看到水里是一只胖胖的小白狗的影子。
且不提李梦之被变成小狗后的情状,单说那美男子与陈华书春风一度之后,眼看天色将亮,美男子穿上衣服,一路御风而行,飘至几百里外的一个城镇。
他走进一户普通人家的院落,推开西厢卧室门,屋子里有些昏暗,空气里隐隐带着熏香的甜味,掀开帘子,床上棉被隆起,枕头上露出一袭乌黑柔软的长发。美男子轻轻坐在床边,将棉被掀开一角,里面是一个面容雪白、乌眉红唇的漂亮男孩。
美男子将冰凉的手指探进男孩的脖颈,低笑:“安灵,该起床了。”
安灵打了个哆嗦,远远地躲开他的手指,然后睁开一只眼睛,用低哑的声音说:“你又出去了?”
“玩玩嘛,成天待在小盒子里多没意思。”白发美男子,也就是银狐,毫不在意地笑着说:“放心,我没害人性命。”
“你现在法力不济,要是被坏人抓到,就死定了。”安灵闭上眼,轻声说。
“哼。”银狐有些愤愤不平:“要不是被王上抓住,我也不会落到现在的下场。”
“你活该。”安灵语气平淡,似乎快要睡着了。
“嗬,”银狐看到他这样漠不关心的样子,有些动气,冷笑道:“你倒是很偏袒青曦王,可惜人家根本听不到。”
安灵猛然睁开眼睛,掀开被子跳下床,走至窗台,拿起上面一个巴掌大的小木盒,抬手就要扔出去。银狐飞扑过来,拉住安灵的手:“少爷,我错了,我不提他了,别扔别扔。”
安灵把那个小木盒放下,重新躺回去睡觉。
小木盒只有巴掌大,像一个小花盆一样,上面载种着一块三角形白色的东西,看起来是蘑菇,实际上是半片耳朵,而滋养这耳朵的也不是土壤,而是粘稠的血液。
银狐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不由得叹气,自己修行千年,受万妖尊崇,当年何等威风,偏偏一时犯傻去招惹安灵,结果自己先是毁容,然后被青曦王切碎身体,打入雾林,好不容易逃出来,只剩下一只耳朵,还要仰仗安灵的照顾才能存活。
银狐一心感叹自己悲惨的命运,待太阳在东方显出光亮时,他的身体自动化为幻影,灵魂则寄居在那白色的耳朵上。至于和他共度良宵的陈华书以及被他变成小狗的李梦之,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陈华书在一家客栈醒来,他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地上散落着自己的衣裳。窗户打开,阵阵冷风吹进来。他打了个寒噤,抬手拉过棉被,这才感觉全身像被拆散了似的疼痛,股间黏腻不堪,伴随着撕裂般的痛楚。他艰难地蜷缩在棉被里,慢慢回想昨夜的经历,似乎是一场艳遇,然而却实在想不起来对方究竟是什么样子。
陈华书懊恼之余,只当自己是被狗咬了一口,他不愿意在这个地方多留。拖着病体去李员外家辞行,李家早已打乱,少爷离奇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全家人都忙着在外面寻找。陈华书也说不清楚李梦之究竟去哪里了,所以也不愿意管闲事,收拾行囊,租了马车回京城家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