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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接下来的几天,施莫都很安分地呆在家里养伤,不时逗逗秦大哥抓来的山鸡,偶尔帮秦大娘烧烧火,日子虽没现代那么丰富,倒也过得还算自得其乐。

      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脚伤好的七七八八,她在晚饭期间说出自己的想法,秦大娘和秦大哥先是不甚放心,她好说歹说了半天,两人才勉为其难地同意。

      次日大早,施莫穿上秦水的衣服和她一起进了城。

      从秦水口中得知,她们即将去的地方叫洛城,算起来和北京差不多,是黎国的政治中心。顾名思义,就是黎国的达官贵人聚集的地方。

      这不刚跨进城门,还没等她有机会感叹洛城的繁华富庶,身后就传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伴之而来的还有开路人中气十足的吼声:“将军进城!让开!”

      将军!将军啊!错过这次也许就再也见不到的人物!施莫极度兴奋,全然不在意自己正夹在人群中间,随着人流左飘右荡,只费劲地搭着前面那人的肩膀,

      跃起,落下,再跃起,再落下。

      皇天不负有心人!

      在无数次按下前面路人甲抬起的头后,她终于看到了那个坐在马背上疾驰的男人。

      虽然只是短短一瞬间,也不妨碍她将那张脸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一身银灰战甲,微微伏低的身子抓着马缰,浓黑剑眉入鬓,鼻梁高挺,紧抿的嘴唇,刚毅的侧脸,无一不透露着浓烈的男人味以及那种只有上过战场,在血海中挥过剑杀过敌才会有的骇人气场!

      施莫呆了,张着嘴巴无法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老天,那是怎样的一个男人??

      无论身材还是长相,都是她心目中夫君的最佳人选,壮够狂野啊、

      脑子混沌之间,有人用力地晃了晃她的手臂,“阿莫?阿莫!人都走啦你还发呆!”

      恩?啊?是嘛,施莫视线清明了一些,街道上的人群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仿佛刚才的喧嚣只是一场梦

      “阿水,你以前见过那个将军吗?”她有点好奇,试着从秦水话中得到更多关于他的消息

      “当然没有了,谢将军可是我们黎国的战神,这么多年了一直呆在边塞,我们普通老百姓哪有机会见着他啊。”秦水说话的口气有崇拜还有感激,让有严重英雄主义的施莫也跟着亢奋了一把,

      “那会不会边塞有急事了?”

      秦水耸耸肩,

      “不知道,可能吧,哎呀别管了,我们小老百姓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真用着咱们的时候再去尽分薄力,不要杞人忧天了。还是快些去蜡烛铺,晚了李老大又该发火了,”说完拉着施莫往蜡烛铺走去。

      李老大是蜡烛铺的老板,秦水和她说他胖得和只猪似的的时候她还不信,等见到真人她才倒抽一口气,尼玛岂止像猪啊,根本就是一头财大气粗的巨型猛犸!

      跟李老大走到店铺后头的院落里,扑鼻而来的气味让她的胃一阵翻江倒海,又腥又涩,

      呕,忍了半天总算把都到喉咙的早饭咽回去,忙大气不出一口地跟在李老大身后听他安排,妥当后又大气不出一口地认真干起活来,

      她半声不吭的乖巧模样看在李老板眼里自然是欣喜的要死,把手背在身后顶着偏偏大肚就悠悠地去了前台、

      施莫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果然啊,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以压榨可怜的劳动力为乐趣的恶习都是不会变的

      而在另一头的秦水一边刮着树皮一边担心施莫会不会不习惯,时不时向她投去询问的眼神。

      想自己刚来的时候差点没被那气味熏得背过气去,可她居然还能镇定地回给自己安抚的笑容,秦水立即为她鞠了一把同情的泪,苦命的女人哟,早前都受了些怎样的虐待。

      好不容易撑到吃中饭,丫的施莫再也忍不住了,要不要这么抠门这么没有人性??

      要对着成片成片的白色虫子不说,碗里还只有三两根稀稀拉拉的烂菜叶,

      苍天明鉴,真的不是她挑剔,实在是这环境太需要时间适应了、

      坐在一边的秦水笑笑,用肩拱拱她道,

      “吃不下对吧,来来来,给你点铜板,自己去外面买包子,手上这碗我替你吃了。”

      施莫觉得很窝心也很汗颜,怎么也不好意思把钱接过来,

      秦水催促

      “我知道一下子没办法适应,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当是我借你的,哪天发了工钱你再还我。不过先说好,适应时间不可以太久啊,太久我就不借你了。”

      “嘿嘿,阿水你真好,爱屎你了~~”施莫给了她一个熊抱,拿过钱就跑上街。

      没了大片大片的白虫,也没了让人作呕的气味,她心情愉悦地走在街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热腾腾的包子~新鲜的包子~”包子摊上的大娘卖力地吆喝着。

      一阵轻风刮过,包子特有的浓郁香味就这样钻进施莫的鼻子,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脚步也开始虚浮,

      “大娘,给我俩包子。谢谢。”

      “诶~给”包子摊上的大娘很和气

      捧着足有现代大笼包两倍大的包子,施莫喜滋滋地张嘴咬下,肉汤和着油水缓缓淌下沾了她一手,

      低呼一声,正想抽出腰间的帕子擦擦,一个神色慌张充满市井小混混气质的人就跑到了她面前,后面还跟着一大群家仆,

      家仆们叫嚣,“臭小子!还不把东西交出来!”

      什么叫躺着也中枪?!

      当那混混看清形势后,就把东西往她怀中一塞把嘴凑上她耳朵。

      别人离得远听不清,都以为是小偷之间的交接,可一脸呆滞的施莫却听得明白,那混混说,

      “去他娘的,姑娘对不住了,我先走一步。”

      三秒钟后,“小偷”施莫被成功抓获。

      衙门里。

      施莫被迫地跪在地上,索性豁出去了,苦逼着脸大喊:“青天大老爷!小的冤枉啊!”

      “哼,还狡辩,我分明看见那小偷与你说话了,亲眼所见,还会有假?!”

      如莺啼般动听的女声响了起来,如果语气再温柔一些,她不否认这声音真的很让人羡慕嫉妒恨,抬头看了眼说话的人,她的脸更苦了一分,

      为毛!为毛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会这么大!

      没错,眼前这人也就是赃物的主人,齿白唇红,冰肌玉骨如同出水芙蓉,让人过目难忘。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美人她脑中居然浮现出了另外一张脸,坚毅如刀削、

      她的出神很显然引起了对方的不满,

      “子何!你看拉,她都不认真听我说话,你帮我教训她好不好~”

      咦?这么温柔,转性啦?

      施莫当然知道温柔不是对她,只不过当她看到被美女*优待的那人时,

      一瞬间,花儿羞了,月亮也黯淡了,

      一双细长的桃花凤眼,光华涌动,薄唇似笑又非笑,一袭紫红衫袍,一把玉扇,将他衬得风流倜傥,俊逸非凡

      施莫了然了,泫泪欲泣,这这这,恐怕就是小说中腹黑虐情的妖孽吧?

      很久之后,她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到底有多走眼。

      理智尚存,她很清楚现在并不是发花痴的时候,如果偷盗的罪名坐实,那暗无天日的牢房就真是她的家了、

      施莫生前是法学的本科生,大学四年的时光让她不负众望地总结出了毕生的精华,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司法考试过不了,考个会计证也没过,和文曲星下凡似的表姐比起来,她就像是茅厕里那坨铿锵有力的屎,冲不下,让家人闻着心烦,看着头疼。

      不过好歹思维还是比较谨密的,将刚才的过程从头至尾想一遍,施莫垂首缓缓勾起了嘴角。

      既然这样,那就让她来一次现实版的包公断案吧!咩哈哈~~

      “美人小姐,如果我说,我和方才那个小偷真的不是一伙的,您信吗?”语气客气。

      美人骄傲地哼了一声,“贼还喊捉脏呢,我自是不信了,”

      “那公子您呢?”转向美男子,期盼他不要和美人一个德行。

      “君儿说什么便是什么。”美男子的声音温温润润,让闻者觉得舒服

      ....不过施莫很失望、

      “好,既然你们都不相信,我只能自己证明清白了。敢问二位,方才我被你们抓到的时候正在做什么?又是什么时辰?”

      “约摸刚到午时(中午11点左右),我怎么知道你在做什么,”

      “咳,不好意思,我在吃包子,大人,我现在需要您替我传召两个人。”

      “说。”大老爷不畏权贵,头顶青天、

      “城西蜡烛铺的李老板还有里头的伙计秦水。”

      美人和美男子应该是很有来头的人物,就这么会儿等人的工夫,大老爷就命人端来椅子,客气的让两人入座。

      施莫无所谓地笑笑,跪在地上打量起衙门布置,

      正对大门的墙上挂着一块匾,写着大公无私四个镶金大字,大老爷面色严肃地坐在下头,颇有几分包大人的派头,至于别的,和电视里演的也差不多、

      等了不久,身后就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随即她就被人拉起,又是摸又是看,

      “阿莫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心头一暖,施莫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肩,

      “没事没事,都是误会。”

      站在一边冷眼观看的李老大其实心里很不痛快,初时见面她老老实实,他还当她是个守本分的,没想到第一天就闹进衙门,这种伙计,哪里还要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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