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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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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和他分开,我拽着手机,在街上,瞎逛,很晚才回来,手里的手机没有响过,是不是他太忙?我知道,他说过的话,一直是算数的,就如从前他说过的“赖宇楠,我讨厌你,真的讨厌你。”被他一直这样讨厌,讨厌了好多年。
那么,他现在是不是还是讨厌我,或者比以前更讨厌了?
回到家,躺在床上,睡不着,找到了,我和他唯一的一张合照,其实不是合照,是我硬生生把旁边的其他人减掉之后变成的,只有我们的合照,我和他一起的照片。
时间太久,照片,已经泛黄,原来我的保护措施,一点点也没有作用,敌不过时间,斗不过现实,保护是没有用的,
当时是怎么逃过检查的呢?好像是把照片,放进了文胸里,为了躲避检查将照片塞进那样的东西里,是不是很猥琐?
可是那也是离我心脏最近最近的地方啊。当年,自己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吧。
照片里,他的脸是那样坚毅,我因为站在他身边,所以笑的也好漂亮,真的漂亮,和今天的一对比,才发现,他比以前黑了,脸型没有那么尖瘦了,五官似乎都更开阔了些,没有以前的那种帅气了,却多出了些味道,成熟男人的味道。如今他已经29岁了吧。
今天忘记看他的手上有没有戒指,他是不是也已经结婚了,或许孩子也有了吧,是不是也像他一样,想到这,我笑了,其实这么多年我的心没有变,一直都没有变,只是希望你过的好。
这样而已。
回忆,真的是让人睡不着的事,望着屋顶白茫茫的一片,就连粉刷时候掺杂在粉料里的小沙粒我都看的清楚,那么现在的我,是不是太清醒了,清醒的想让人一拳把我打晕。
他,他是向越泽,刚认识他的时候这样少听的姓氏为他抹上了神秘的色彩,他说,向姓在百家姓排名的第129位。他是我,整个青春期里荷尔蒙蠢蠢欲动的根源。
我开始记忆他,记忆我和他的开始到现在,其实不是一个故事,只是一个经过。我是他二十九年里的一段经过,他却是我28年里最重要的一个部分,这样的事情很不公平。
但没办法,即使是不公平的事情,在爱情面前也会变得得心应手。
想着,想着,想着,睡着了。原来,记忆也是个混沌的东西,可以混淆清晰也可以混淆睡意。
第二天起来,天已经放晴,墙边的花草由于雨水的洗礼越发娇嫩,我提不起精神,昨夜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记不得了,应该是很晚的,察看了手机,没有未接电话,未看短信,原来,什么都没有。
“阿年,早啊,一起吃早饭吧。”房东太太热情的招待。
“不用啊,阿姨,我出去晨跑了。”
“嗯,天气冷了,多穿点哈。”
“好,那我先出去了”挥了挥手,我开始晨跑。
摆摊的生活,让我白天的时间特别充裕,这种无事可干的时间让我害怕,习惯那种恐怖的忙碌之后,我不习惯这样清闲的日子,跑步可以消耗很多时间,尤其是慢跑,慢慢的感觉疲惫的过程是很能消耗时间的,而且利于身体健康。
风景走马观花似的掠过眼角的过程,像是拍摄的剪片,零散,不完整,却也是风景。
呼气,吸气,或是喘气,调换呼吸和步伐,让时间在离开的路面中过去,不用想什么,不用回忆什么,不用害怕什么,不用失去什么。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空白安心的过去。
跑完,在附近一家常去的早餐店,喝粥,小时候是极讨厌喝粥的,渐渐习惯之后,开始喜欢这种最简单的食物,没什么味道,却可以管温饱。
吃完早饭,例行惯例的去了租的仓库那里,仓库离摆摊的地方特别近,这样方便收摊和摆摊,租金只要两百,便宜而且方便。打开仓库的灯,整理了前天卖的衣服,然后开始制作一些首饰,是买好的材料,然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制作,过去是按照别人的要求现在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虽然是同样的事情,做起来的区别很大。后者让我高兴。
我想,这是不是就是自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