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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之第一章情起朝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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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遍山的花絮飞飞落落,今年的春天,在她逐渐模糊的视线里蹴尔行远。记忆在远去,意识却渐清晰,已想不起他姓孰名孰,自己亦来自何方,只余一份夕古的爱,提醒她,守候,至,地老天荒……
正文
历年风调雨顺的萧国那年滴雨未落,开裂的土地在日照下蒸腾出仅剩无几的水分。偏偏行年不利,边蝶染被爹爹传染了轻微的风寒,顶着疲软不堪的身子穿梭在城中各处。
村庄里已有人为争一块树皮而头破血流,这天子脚下的京城还日日歌舞升平,大鱼大肉。
十三岁的蝶染在相依为命的爹爹久病不愈身亡后来到了这里,刚刚为抢一个馒头被恶狗咬伤的手臂还在流血不止,发霉变黑的馒头被血染了透红。
忍住心头想呕的欲望,她把馒头硬塞进嘴里,当作山珍海味来享受着。顾不上疼到快发麻的手臂,又苦又咸的馒头折腾着她早已坏死的胃,让她连连邹起眉头。
“哟!这谁家的小女儿?过来过来,让大娘瞧瞧!”
身材臃肿,身着粉色牡丹罗裙的女人走到边蝶染面前,用白手帕捂住口鼻,轻抬起蝶染小巧的下巴。
“呵!这俏姑娘,做小乞儿也太浪费了吧?”
边蝶染怯怯地望了面前的女人一眼,忙缩到角落里,继续啃着手里的馒头。一声不吭。
胖女人抓过蝶染的小手,把她扯到面前,用手帕重重地擦了几下,满意地笑了笑,一把抢过血馒头扔在地上。
蝶染瞪了她一眼,试图挣开箍住自己的手。
胖女人不顾她的挣扎,拽着她,“愿不愿意跟我回去,小妹妹?我可以包你吃好穿好住好,帮你包扎伤口,你还不用干脏活儿、累活儿,过得可滋味儿了!”
边蝶染虽是穷人家的孩子,可爹爹是个秀才,也还懂得“不是嗟来之食”一说。
摇了摇头,只顾望着又裹上几层泥土的馒头,心里只盼着这奇怪的女人快些离开,自己能再吃上几口食物。
“小东西,看看你的手,再不医治可就要废了,到时候可是你求我我也不再要你了!再说,那种恶心的东西你都能咽下去,怎么叫你跟我回去享清福你倒不愿意了?”
“你要我怎么做?”蝶染抬起头,清亮的眸子盯着抓住自己不放的人。
“读书,作画,学琴,歌舞,你愿意学什么就学什么!”
“当真?”
“当然。”
“那好,我跟你走。”
……
那个时候的她,不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付出什么,隐约自知保不住这具身体和一份尊严。可是,比起保命,这些又算得了什么?毕竟不是多么天真无知,不是不谙世事。
试问这世间,只作琴棋书画,便得安一生,不卖笑不卖身,何来温饱?
没有到过绝路上的人,才会一次又一次卖弄着自己的清高。
“染姐姐,你又在想些什么了?近日只叫你发呆,暗自伤神,这是何故?”一袭粉纱紫裳的灵儿在蝶染身旁坐下。
这女孩儿似是不知伤愁,整日活泼明朗,面上笑容从未消散过。这样的人,不是太过纯真,就是太会生活。
“无事,只是这几天太过清闲了罢!”
“姐姐倒好,萧王爷为你挡了所有花客,不再抛头露面也还是我们烟玉楼的花魁。有贵人相助就是好,妹妹好生艳羡呐!”
“福兮祸所依!谁能料到明日又会成了哪般模样。”
“也是,不过我们这样的人,能糊涂一天便安乐一天,姐姐这样清醒,只怕会累垮了自个儿。”
听了她若有所指的话,蝶染一时间也答不上话。
谁说不是呢?自从跟着秋娘进了这烟玉楼,改了霓虹染一名,卖艺卖笑,却从未放下过清高的性子,活得一日比一日羞愧,只怕终其一生,也不得几日是真心实意开心过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