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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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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言刚从琴行里出来,肩膀上背着团里吉他手修好的吉他。
不过是弯腰系鞋带,再抬头一人挡在面前,居高临下的姿态,目光骄傲到轻蔑,语气更是凛冽霸道。
“做我的吉他手!”
沈言直起身,打量几秒,皱眉,欲绕过离开。而且他在自己那不成规模的乐队中是主唱。
“考虑一下。”
他看一眼递来写有名字电话的纸条,有些无奈,点头,算是回答,无言接过塞进口袋里,匆匆走掉,下午的实验课要迟到了。挤上公交,不禁回望那身影。那人有张漂亮的脸也有个好听的名字。
翎……
只是纸条塞进去之后就被他遗忘了。
一个月后乐队无疾而终。
沈言早就料到,无奈却也了然,只一个吉他一个主唱的乐队能摇摇晃晃走过两年已然是奇迹,没多少遗憾,该满足了。况且,做音乐这条道路本就不在自己未来生活的计划之内。
散伙饭桌上,吉他手郑桐在一堆酒瓶中频频为某乐队解散和那才华横溢的贝斯手惋惜。沈言听得断断续续,感慨之余忆起在街上拦住自己的人,讨债一般的表情现在想来只觉有趣。
“你的声音应该由他的贝斯来配……”
意识崩塌之前郑桐的话传来。
终于体会到宿醉的恶果。
沈言拍着头伸腿踢在床边摇摇欲坠的郑桐。手机铃声大作,吓醒了揍都揍不醒的吉他手。沈言闭眼到处翻,一张纸条跟着被掏出,将手机的闹铃关掉摸过纸条。边缘已经毛躁,字迹有些模糊,纸上的名字让他想起那件被遗忘的事,记忆里的主角容貌都和纸上的字一样模糊不清。他感慨乙醇对神经的麻痹太过长久,将纸条扔给一旁瞌睡未醒的人。
“这人找吉他手……”
揉着额角再次躺回被子里,却被突然的重量压的差点吐血。
“你怎么会有翎的电话?!!!!!!!”
“他给我的。你个混蛋赶快滚去上课!!!”
沈言把人连踢带踹扔出出宿舍。躺在床上彻底睡不着了,闭上眼睛只觉一双骄傲的眼睛在眼前闪啊闪,头疼的厉害。
再见郑桐是一个星期后。
沈言正在实验室做实验,听见有人叫他名字一不小心将盐酸蒸气吸了进去,呛得半天回不过神。呆愣之时郑桐已经过来拍他肩膀,话语有莫名的遥远感。回神后,人已经不见踪迹,完全没记住说了什么。
从实验室出来时天已黑了下来。匆匆扯下身上的实验服直奔校门边的小饭馆,刚出实验大楼就撞上人。
“你赶着去投胎呢!”
郑桐揉着额头抱怨。
“你怎么在这儿?走,吃饭去,饿死了。”
沈言拖住人就往校门走。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没吃饭?”
“我不是等着出实验结果吗,忙了几个月终于见到成果。你来实验楼干什么?”
“找你!”
“有事?”
“你个混蛋真的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啊?下午就来跟你说晚上去看我演出,果然全部都忘了啊?!幸亏我有先见之明走之前过来叫你一起!!”
“哦……原来你下午是来说这个啊……话说演出是怎么回事?”
“就是新乐队的演出。”
“啊?”
“赶紧滚去吃饭,具体的等下跟你说。”
具体的,具体的就是郑桐的新乐队叫the [Delusion],郑桐去之前急缺一个吉他手,他一去就入了队,经过一个星期的排练便有了晚上的演出。
“翎不愧是翎啊,技术好的没话说!本人比传说中的还要帅!”
“翎?翎是谁?”
沈言终于舍得从拉面里抬起头,满脸疑惑的看着对面说的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郑桐,隐约觉得名字熟悉。
郑桐住了嘴,以看白痴的眼光看了沈言半晌,突然跳起掐上沈言的脖子。
“臭小子,以前就叫你多关注一下本城的地下乐队,多去酒吧看看演出,都听到那里去了!!啊?啊?啊?”
“松手……松……松……手……”
“我说,你什么时候能把我的话听进去一次啊……”
郑桐满脸挫败的坐回椅子里。
“翎的电话还是你给我的,怎么会不认识他?”
“真的不认识啊,我什么时候给过你他的电话?”
“上个月,我们吃完散伙饭的第二天。”
“记不清了……”
“……你小子能不能稍微关心一下周围的事情啊……真是服了你。”
“我这不是人老了记性不好么?”
“……”
乐队演出的酒吧叫“mixing”,里面有个小小的live house。
去的时间有点早,郑桐说了几句话就去了后台准备,沈言安安稳稳的找了个离舞台近的位置,靠在护栏上喝着郑桐拿来的啤酒,听旁边的人聊八卦。
旁边的是几个女生,高中生的摸样,八卦的内容除了关于乐队的成员也没其他。频繁出现的名字让沈言渐渐起了好奇,想看看那个有着让自己有着莫名熟悉感名字的人是不是真如那些人所说的那么好。
发呆的时候台上的灯光突然亮了,紧接着是一阵阵尖叫,沈言看看周围的人,几乎全是女性,用打量的目光看过来,他有些尴尬,抿抿嘴唇,把目光投向舞台,还好要演出开始了。
出场时沈言就被吓住了。
每个人都画着浓厚的妆,衣服也是雌雄不辨。那时他还不知道有种摇滚形式叫做视觉系,只觉得很怪异,却不反感,视觉冲击很大,很好看。他站在舞台的左边,正对着贝斯手的位置。看到下手吉他位置的郑桐,惊讶了一把,一直觉得郑桐皮相很好,阳光向上的感觉,可上妆后的郑桐竟有了淡淡的妩媚。他一眼就认出那个贝斯手是那天在大街上堵住自己的家伙,虽然化了浓妆可眼里骄傲的光芒却办法遮盖,还有那让人忍不住慨叹的容貌。目光扫过来,沈言的呼吸跟着乱了几下。
乐队演出的歌曲在沈言所了解的范围之外,他不懂却觉得很好听,那是自己那个不成器的乐队所不能比的东西。绝望中的希望,这是沈言对这支乐队的音乐唯一的感受。忍不住期待,忍不住羡慕,有些克制不住想接近的冲动,他突然后悔把乐队解散了,那样或许会跟他们有更多的交集,至少在音乐上有更多。
按照郑桐的交代沈言去后台找人,推开休息室的门就被拉着一起去庆功。
他一个外人一起去庆哪门子的功,而且这阵势肯定要喝酒,他酒量差到爆,典型一杯倒,酒品又好不到哪里去,去了不是添乱扫兴?于是摆手拒绝。
“去吧,就是吃个饭,吃完了一起回学校。”
一个温和的声音在说,沈言望去,那是一张和那声音一样温柔的脸,让人无法拒绝,再也不好意思说不去,点了点头,被郑桐一把搂了脖子向屋外走。
男人的饭桌上永远少不了酒,不出意外的喝了不少,吃吃喝喝间,相互认识了,沈言倒下之前还记得那个有着温润眉眼的男人跟自己有个很相像的名字叫沈闲是吉他手,那个看起来很二实际也很二的叫夏泽是鼓手,那个有着一双类似猫眼双眸的叫程岚是主唱,那个骄傲冷漠却漂亮的叫顾翎是贝斯手。
顾翎啊……
原来是叫顾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