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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作为民国第 ...

  •   作为民国第一批新女性,韩丝语自然是不信命的,她积极参加进步社团,满腔热血,希望有朝一日,我们的国家可以实现真正的民主与共和,我四万万同胞不再饱受战争的创伤和外国侵略者的凌虐。理想真好,年轻也真好,被伟大的理想支持着,因为年轻,不论怎样轻狂都不为过。
      很多年以后,韩丝语回首年少,却终于不得不感叹命运弄人,感叹那时的自己实在天真,实在轻狂。世事竟是如此无常,不信命么?也许在太平盛世人们对自己的人生多少做得了主,可,这是乱世啊,信与不信又有什么关系,自己所走的每一步终究要被命运这个东西牵着扯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又岂止是离愁?!
      1922年,韩丝语十七岁,北平国华大学的一名大一的学生。其父亲韩静远经营实业,开了一家名叫华联的纱厂。
      初春时节的一天,韩母要去城郊的法华寺上香,正巧丝语放假在家,就要她陪着一起去。在家呆着实在无聊,又想到上完香到郊外走走也是不错的,眼下正是踏春的好时节,丝语也就欣然前往。
      拜完佛,韩母拿过擎签瓶要丝语擎签,她本想说不的,可抬头看见母亲一脸虔诚和严肃,就把要说的话统统咽下去,乖乖地接过瓶子随意晃了几下。签子掉了下来,母亲小心地捡起,起身去找主持解签去了,还摇摇头示意她不要跟来。
      丝语远远地站在一旁,听不清母亲和主持在说什么,但母亲自始至终都没一点笑容,脸色也不怎么好看,看来不是什么上上签了,丝语侥幸地想,早知道就多摇几下,没准会好些。最后听主持说好像是要心怀善念,多行善事,方能使一切化险为夷这话,母亲总算神色稍解。
      “不过是擎签而已,妈,不用那么在意它究竟说什么,人的命呢,还是可以自己做主的。”下山的路上丝语想开导一下母亲。
      “我知道你们新女性是不信这个的,但主持说得也很有道理。你啊,以后要万事小心,谨慎行事,别整天一副大大咧咧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的摸样,都17岁了的姑娘了,以后啊,多陪妈上山走走,总不是坏事。”
      “好好好,我这不是陪您来了嘛,以后只要您来我就一定来还不行嘛!” 一听母亲又要唠叨,丝语忙打住,转了话题,“妈,你看这郊外的风光多好,我一会儿想和兰儿一起到处走走,写篇游记,这可是我的国文作业呢!”
      因怕母亲不肯放人,丝语故意想出了国文作业这一妙法,要知道母亲思想虽然很保守但却极为支持丝语求学上进,课业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事,母亲应该就不会阻拦了。
      “妈就奇怪,这次要你陪着上香竟这么乐意,平时总是推三阻四,原是另有打算。一个姑娘家在这荒郊野岭逛什么,眼下兵荒马乱,还是同我早些回去吧。”
      “哎呀妈~”丝语见不行忙停下脚步,决定使用百发百中的经典招式——撒娇,边晃着母亲的手臂边撇嘴一副极委屈得摸样,“女儿当然是想陪着您才来上香的,哪有什么另有打算啊,不过是临时想起国文作业才想逛逛的,且您看这哪是什么荒郊野岭,再走几步不就进城了,人来人往的,没人会把您的宝贝女儿怎样的。况且还有兰儿陪着,我们逛一下就回家,很快的。”
      “好了好了”韩母挥一挥手:“书读多了道理也多起来,你以后怕要教育起妈来了……”
      “怎么会?丝语读再多书都是您的乖女儿,最听您的话!”丝语往母亲手臂上一靠,甜甜地说。
      “好了,去吧,不过一定要小心,别走远了,早些回家。”韩母最了解女儿这经典的招式,但又回回招架不住,只怪怪老天爷就给了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小全家都对她百依百顺,给宠坏了。
      丝语一听母亲终于答应,忙拉着自己的贴身丫鬟兰儿朝前面那条小河走去,边走边回头说:“好的好的,妈,我们走了!”
      走了很远,丝语看到母亲的汽车终于开走了,于是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深吸一口新鲜空气,深情地叹了一声:“啊!自由!”
      一旁的兰儿噗一声笑了:“小姐啊,你可一直都很自由呢!看老爷夫人多宠你呢!”
      “那不同了,身在自然的怀抱,享受真正的自由。”想着裴多菲的诗,丝语由衷地感叹:自然的一切都那么诗情画意!
      河面刚刚开冻,水流湍急,哗哗地向下流去。越往上游走,似乎越人迹罕至,上年秋天枯黄的荒草越来越高,而河面也渐渐变窄,地势是越来越高了。兰儿有点怕,又担心丝语发生什么意外,到时无法向老爷夫人交待,便提议说休息一下就回去。
      而丝语显然并不想就这么回去,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总该有点收获。这条河的河边景致还算不错,虽然荒芜了些,但此乃天然去雕饰,与家中后花园里精心修剪的花花草草自是不同。又想起柳宗元被贬所作的永州八记,便也想作个北平四记什么的练练笔。
      正在神游之际,兰儿用力地拍了她一下,惊恐不安地指着不远处的草丛。那里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很像一个人,但是却在那里一动不动。丝语顿时也有些害怕,但想到眼下只有她们二人,兰儿如此惊慌,她不能也乱了主意,便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说:“没事,别怕,我过去看看。他若是想伤害我们,也就不会等我们发现他了。”兰儿被她这么一说,也略微安心,便牵着她的手一起走了过去。
      的确是一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左肩受了重伤,像是被刀砍的,周围一片血迹。丝语试了一下他还有鼻息,大概就是因为失血过多昏迷了。在这荒郊野岭人际甚少的地方,若她们不救他,估计他就凶多吉少了。可是要救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会不会惹出许多麻烦?一瞬间所有问题涌了出来,她愣在那里不知该怎么办。
      “小姐,还是算了吧,老爷和夫人肯定不会答应的,我们也不知这人底细,兵荒马乱的,还是少惹麻烦的好。”兰儿不得不劝丝语,自她八岁被卖到府里就一直跟着丝语,这么多年了,她当然知道这位主子虽有不少大小姐脾气但心地却是非常善良的,平时很体恤下人,还帮助过不少流浪街头的乞丐们。但这件事毕竟不同,这样冒冒失失地救一个人回去,还是一个男人,传出去对小姐的名声也不好。
      丝语没有做声,她认真地打量着这个男人,似乎想从这个他身上找出她应该救他的理由。这人大概二十来岁,中短头发,时下流行的发型,应该是精心打理了的。棱角分明的脸,坚毅的下巴,但皮肤却分外细腻白皙,与女子的皮肤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让丝语突然有些羡慕和嫉妒,竟生出想抚一下那张脸的想法。事后丝语仍被自己这一想法吓了一跳,随后安慰自己这要怪他的皮肤太好,像刚刚出生的婴儿的皮肤,也难怪她会这么想了。他的睫毛很密很长,想来应该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吧,否则就分外对不起这英俊的脸了。她很期望见识一下这双眼睛以印证自己这想法是否正确。一身黑色长袍倒是十分传统,时下可是十分流行西装的,不过这身黑色的长袍剪裁做工也算精良,只是那一道快两寸多长的伤口和满衫的血污彻底毁了这件衣服。
      如此看来这人家室应该还不错,不会是什么强盗土匪。 “救吧!”她终于决定,母亲刚刚下山时还让她多行善事,慈悲为怀,这样见死不救,她肯定会内疚一辈子的。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相信好人会有好报的。
      兰儿看她一副心意已决的模样,便知再多劝说也是无用,丝语坚持要做的事老爷夫人都拗不过更不要说她了,“那你怎么向老爷和夫人交代?”
      “我们不把他带回府里,来升家离府不远,我们可以把他带到那里,让来升帮忙照顾一下,这样,不是两全其美?”来升是韩家的门房,五十多岁,一家老小都在韩家打工。兰儿平时很照顾他,他也将兰儿视为女儿,关系极好。
      既然决定救他,便要当机立断不有半刻停留。丝语让兰儿去城里叫了两辆黄包车来,好在这里离城不远,兰儿很快带了两个车夫过来。在车夫的帮助下把人抬到了车上,为免刺目的伤口暴露在外,丝语还脱下了新春刚买的那件雪白的呢大衣盖在那人身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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