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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更多始料不及(2) ...

  •   此刻的他,显得有几分成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在心里唏嘘道。林海看见我,两眼放光,像饿极了的豺狼,需要觅食。

      在林海的强烈要求下,我和林海共进了中餐。我并没有因为林海在,我就刻意地细嚼慢咽,我天生就是这个吃相,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现眼。我是真的饿极了。但是林海好像就有点拘束,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光坐着看我“光盘”。我就怕林海突然冒出一句:“痕痕,我喜欢你,接受我吧。”然后我就把嘴里的饭都喷在他脸上,以惩罚他胡说八道。幸好林海足够得沉稳,没有说出那样的话,我也就可以把事物都咽到肚子里,不浪费粮食,粒粒皆辛苦。

      等我吃完,林海就匆匆忙忙把碗盘筷子都收拾,我完全看不见他和痕痕吵架时的幼稚,隐约中,我还真感觉林海是个好男人,一个体贴的好男人,只可惜他是痕痕喜欢的,朋友之夫不可扑。收拾完后,林海转过头问我:“那封信,你看了吗?”林海的眼神很深邃,又带着一种冲动,带着一种追根究底的冲动。

      “那封信,是哪封信啊。”我寻思着,“哦,我放在包包里,包包让痕痕帮我拿回去了,回去看。”“那个,那个”我和林海边说边慢悠悠地从餐厅出来,又很不巧地碰见白驰刚好也吃完饭出来,林海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憋了回去。而我,看见眼前的白驰,更是觉得,似乎我和林海的所有不法勾当全部曝光了似的,便没有心思去考虑刚才林海要说什么来着。

      “林海,你不是吃过饭了吗?”白驰好奇地问,那种好奇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事情都摆在眼前了,应该可以心知肚明,还有什么可以狡辩”的焦躁和无可奈何。焦躁是因为一米开外的我,正贴着林海,杵在那里。无可奈何是因为我跟他说过:“我的男朋友是那个矮个子的方小同。”转眼间,却又如此暧昧地和林海在一起,并且有说有笑。

      林海挠了挠头,笑了笑。我没有指望林海会跟白驰任何解释,我更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去解释。这一刻,什么都显而易见,至少对于一向木讷的白驰来说,应该什么都明白了吧。他知道我并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生,既然我有了男朋友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和其他男生一起吃饭的,至少不会和一个别有企图的男生吃饭。我对他说方小同是我男朋友仅仅是一个谎言,纯粹而又荒唐的谎言。

      白驰没有再说什么,告了别就走了,走得很仓促,好像后面有一只饿狼在穷追不舍。的确,后面有一个林海抢走了他所有的幻想。我盯着林海:“你为什么要骗我。”林海故意说:“今天天气很好。”来岔开话题。我也就没有刨根问底,他的企图已经很难明显,彼此早已心照不宣,又何苦去说破,说破了又能够怎么样呢。

      林海执意要送我回宿舍,但是在我的坚持下,林海送我的计划没有得逞,只好忍心让我自个回去。我真怕再有误会,一向光明正大的我,也会有今天,害怕看见熟悉的人,对我指手画脚,说我是重色轻友的女生,我和过街老鼠也相差无几。

      我回宿舍的时候,痕痕还躺在床上睡得不亦乐乎。我拿起我的枕头,在她身上一顿暴打,痕痕才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谁啊。”“痕痕,现在都几点了,你还躲在这里睡大觉。”痕痕这才慢吞吞地直起身子,靠在床头,等待彻底苏醒。我顺手在痕痕脑门上就是一掌。只听见“啊——”的一声尖叫声,足有震耳欲聋的气势,让我方寸大乱。我以为是我在她脑门上的那掌恼怒了痕痕,但是痕痕并没有爬下床和我展开战斗,而是看看手机显示的时间:“12点了,何晨,你怎么也不早早地叫我,你真的坏了我的大事。”

      “我8点就出去和方小同讨论报纸的事情,如果那时候打扰你,你还不把我灭了。”我思索片刻,“刚才不是给你打电话了,你的手机一直正在通话中。”“那是白,没什么啦。”痕痕吞吞吐吐,并没有把话说完,而那个“白”字却很清楚,清楚到我立马会想起白驰这个人,立马会想起刚才发生的两个男人,内心的强制和冲突,而我就是那根导火线,引爆了两个男生之间的战争。

      痕痕急急忙忙地穿衣服,洗漱,随后就跑出去,我问她去干嘛,她只是说待会回来再告诉我,我郁闷地看着痕痕狼狈的背影,真不知道说什么。痕痕一走,我就躺在自己舒服的床上睡大觉,一大早就被唤醒,还做了一上午脑力劳动,整个人已经是精疲力尽,只剩下无穷无尽的疲乏。
      醒来,我就去上下午的课,可是痕痕还没有回来。到教室,也没有发现痕痕的身影,更奇怪的是,一向喜欢法律的林海,居然也没有去上课。林海对法律的痴迷不亚于我对写作的痴迷,但是林海竟没有去上课,我知道这中间一定有蹊跷,我不敢给林海打电话,万一他误会我的殷勤,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我又不禁把林海和痕痕联系在一起。

      我给痕痕发短信,但是没有人回,就直接在上课时明目张胆地给痕痕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我只好没有再理会这单子事。向来,痕痕都是浮浮躁躁的人。而林海可能又去筹备学校什么活动,或是晚会什么的,刚才不是还西装革履,打扮得人模狗样吗,俨如国家领导人要去访问其他国家。

      今天是一周中最空闲的时候,其他时间都是排满了课,唯独今天就只有下午一节课。这一节是法理课,那个幽默的孙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时不时还会冒出几个笑话,下面的同学更是听得津津有味,也唯有孙老师的课,教室是被坐得水泄不通,其他的老师就没有这么大的人格魅力了,寥寥无几,连任课老师也不好意思点名。虽然孙老师的口才很好,上课很有意思,我还是无法专心致志地听课,好像有什么事一直纠缠在心里,让我无法聚精会神,让我一直胡思乱想。这里指的什么事,就是痕痕和林海。

      下课铃一响,我就匆匆忙忙跑出教室。出了教学楼,就看见方小同嘴上叼着面包,手里拿着重新排版后的报纸小样,正缓步从学校的西门走回来。一切,那么明显。我跑到方小同面前,看着方小同的样子,眼睛有点小小的酸痛。“你就吃这个当中餐啊?”方小同点点头。方小同的敬业,我早就知道,但是看着方小同为了报纸,连吃饭都顾不上,还是会感到心酸。怎么说,我和他本应该并肩作战的,报纸的再次排版,也是我分内的事,但是方小同为了不让我太操劳,竟一个人完成了所有的工作。

      “方小同,我饿了,陪我去吃饭。”我拉着方小同就往学校外面跑,眼睛里冒出泪光。人家说,江南的女孩是水做的,总是一副泪光点点的模样,而我与众不同,我的眼泪很少,我觉得眼泪是懦弱的表现,女人有泪不轻弹。为一个男生,更是不会这么容易泪眼横流。

      那一年,我上初二,爸爸的颈上长了一个大大的瘤,手术那天,我站在手术室门口,第一次哭得稀里糊涂,尽管医生和我说:“小朋友,你爸爸的手术只是一个小手术,不用担心,没有生命危险。”滚烫的泪水,还是在那张干净的脸上肆无忌惮。那时候,我告诉自己,我要变得坚强,我要挣很多很多钱,让父母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时隔多年,眼前这个,顶着黄色的头发,穿着最玩世不恭的衣服,却深深拨动我的心弦。

      我们在学校周边的一家面馆停下脚步,我点了两碗炸酱面。这里的炸酱面,很好吃,我和痕痕就曾经来过一次,那时候刚开学,想方设法到学校外面搜索美食,后来痕痕和我就不愿意再来,学校餐厅里面也有炸酱面,虽比不上这里的正宗,也能凑合,就没有必要大老远跑到学校外面来吃。炸酱面的分量很大,而且价格也不高,可谓是价廉物美,这一点,学校餐厅就吝啬多了,亏在我和痕痕都是女生,胃口小,也就没有必要计较这些分量大小的问题。

      炸酱面上桌,方小同端起面就开始狼吞虎咽,吃得满嘴都是,像极了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我吃了两口就实在难以下肚了,虽说离我吃中饭,也已经过了好久,但是我毕竟也是个女的,胃口没有男生那么好是理所当然的。方小同三下五下就把面吃完,我指着我那碗吃了小半的面。“要不你把我的也吃了。”原本我只是开玩笑的,但是他却真的动起筷子。任我怎么制止,他还是吃完了我的面。我看着那碗被我挑肥拣瘦似的,搅得不成体统的面,被方小同吃进肚子,我尴尬得满脸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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