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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说实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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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罗马城其实并不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
我的家乡在一个叫卡布里的小岛上,那里民风淳朴,沃野连绵,并不像罗马城那么繁华。我家是一座临海的庭院,院子里长满了橄榄树。空闲时,母亲时常随手摘下几条橄榄枝编成花冠,搭在栅栏的一角。然后在每次出门前,替我轻轻戴在头上。
“小昆图斯,还记得我的话吗?”她总是一边问我,一边替我拽平皱巴巴的衣角。
“知道,知道,”我总是很不耐烦地嘟囔,“不要把泥点子甩到白袍子上。”
她微微笑着,一拍我肩膀:“去吧,别太晚回家。”
一听到这话,我就像一只回归大海的海鸟一般,兴奋地跑出了门。在与伙伴们肆意奔跑的乡间小路上,很快我就会因为他们的耻笑而把那只令人难为情的花冠揪下来扔掉,任它落到泥泞的水沟里,躺在茂盛高深的草丛上,或者是跌入海边细软的白沙中。
这些琐事我记不太清楚,可是,总有那么一两处细节像烙印似的那么难以忘记。比如母亲淡蓝色的瞳孔,比如门外不远处那片广袤的海。那片海似乎也可以寻觅到母亲的踪迹,海面通常是宁静的,但偶尔起伏,就像她柔软的裙摆被风吹动——我是那么地眷恋她,眷恋我的家乡。
所以,那当然是跟罗马城不太一样的。罗马,罗马。世上再也没有比这里更加繁华恢弘的大城市。神迹自这里诞生。雄伟神圣的朱庇特神庙,雅致优美的特里尔圆形剧场,宏伟盛大的王者之厅,人潮涌动的芭芭拉浴场……在凯撒大帝和奥古斯都大帝之后,再也没有人能撼动这座大理石打造而成的罗马。
遗憾的是,如今我虽然身在这里,却未曾有幸亲自去瞧一瞧它。每次出去,我只是随着队伍匆匆经过它的大街小巷。偶有停顿,也只是在等待拥挤的人群为我们让开一条通道。
“快看快看!那是来自马克西奥斯竞技场的剑斗士!”
只消这么一句小小的宣告,就会立即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一瞬间,会有成千上万的眼神汇聚到我这边,好奇的,害怕的,狂热的,愤怒的……角斗场恢弘的外墙和这些眼光一起将我牢固地锁在其中,倒显得囚禁我的木头牢笼单薄可笑。而我握着手中的短剑,感觉冰凉的剑刃贴在手心,从没有抬头多看一眼这座城市的兴趣。
人群中偶尔会响起一两声戏谑的呼哨,有嘴唇涂抹得血红的女人朝这边不停地抛媚眼,渐渐会有疯狂的男人冲过来用力敲笼子,试图激怒牢笼里的我们,然后就是奔跑的孩子,跟在车屁股后面大声喊着一个名字:
“昆图斯!嘿,傻大个昆图斯!杀人魔昆图斯!”
昆图斯?
是的,昆图斯是我的名字。
每当这个时候,稚嫩的声音会让我麻木又精疲力尽的脑袋清醒一点。我靠着笼子,微微倾斜蜷缩的身体,想看看声音的主人们。
那一定是几个穿白袍的小男孩。金发,蓝眼,腰带上精致的纹饰昭示着他们显赫的贵族身份。他们总是挥舞着小木剑,在人群中探头探脑,此起彼伏地冲我叫嚷:“傻大个,我舅舅(爸爸、哥哥)说下场还要押你,快向战神玛尔斯发誓,说你不会输!快点!”
我已经习惯了这样操蛋的生活。而且我敢打赌,如果二十年前我也住在罗马,肯定跟这帮小贵族的德性一模一样。
我就像看到年幼时的我嘲讽地看着现在的我,荒诞又不真实。可那些过去,却实实在在地发生过。
“昆图斯,快向玛尔斯发誓!”
那个声音总是在不停催促我,以至于我根本无法忽略。
于是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年幼时看过的一本书——是的,我识字,我也读过书,甚至还不少,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依稀记得那是著名诗人维吉尔的诗集。在那本书的第一行,写着一句被罗马人奉为经典的箴言:“勇者天佑”。
纯粹是在放屁。
我一个字也不相信他。
年少时,我也曾诚心祷告,可罗马诸神却将我推入最残酷的人间炼狱。
我垂下头,半眯着眼,任那些赤裸裸的目光落在背上。那些看客们当然不在乎,昆图斯对于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个没什么含义的名字。从嘴巴里念出来,还不如撒一泡尿来得爽快。他们想在我这里渴求的,可不只是个名字这么简单。
罗马热爱英雄,爱暴力与杀戮,正如醉汉爱美酒,男人爱女人,都是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