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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一卷第二十二章第四节 ...

  •   面前这个绝色的女子,她说她的名字叫夜瑾,那是她深爱的男子为为她取的名字。

      女子杯中的茶早已喝完,却并没有再为自己续上一杯的意思,只是轻轻的抚弄着茶杯,凄然笑道:“杀手的世界本容不得有半点温情的,有的只该是锋利的刀和炙热的血,若是硬要掺进些不该有的奢念,只会让自己的生命结束的更快。

      可我偏是那个不循常规的,即使有很多次生死只在一瞬间,我也依然愿意用我卑微的生命去爱恪辰,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没了家,没了亲人,没了朋友,一切都没了,我只有他,为了他,我什么都可以放弃,哪怕生命,却独独不能放弃他。

      我想,那时我是心甘情愿的,哪怕只为了那双清澈的眼睛,我也是愿意的。

      两百年如白驹过隙,转眼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没长开的小丫头了,我成了恪辰府邸里最美丽的女人,也是最好的杀手,只懂得为他杀人的杀手,但我始终没有问过关于他的真实身份。

      他不想告诉我的,我便绝不会问,这是我对他最起码的信任。

      我会为他杀掉所有挡在他眼前的绊脚石,所有敢于冒犯他的人,所有背叛他出卖他的人。只要是他让我杀的,我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杀了他们。哪怕对方武艺高超,仙术卓绝,哪怕我有好几次身受重伤,差一点灰飞烟灭,我也义无反顾,不问原因,只要恪辰开心,只要他拉着我的手温柔的对我笑,那就足够了。

      只是,他像那样对我笑的时候并不多,因为在这两百年间,他新娶进门了数不尽的女人,数不尽的歌女和舞妓,而我只不过是他捡回家的孤儿,是他豢养的杀手。

      虽然我那么的爱他。

      那时候他身边的女人真多啊,数也数不尽。

      我还记得有一个眉眼甚清丽的女子,名唤蝶衣,恪辰甚是喜欢,几乎日日都会把她带在身边,我每每去找他,十次有九次都见那女子在弹琴,琴声幽婉,凄缠颇恻,似是把恪辰的心都掏了去了。

      我心里嫉妒,这两百多年一直过着刀头舐血的日子,性子也渐渐养的有些暴戾嗜血,只是杀手本能的冷静让我清楚的记得,这个女子是恪辰喜欢的人,我答应过恪辰绝不滥杀无辜,我也答应过恪辰,此生只为他杀人。

      那一日恪辰邀我们游园赏花,正值春末,天气还很凉爽,花园里的花开得正好。

      我跪坐在一丛芍药旁擦随身的匕首,蝶衣走到我身边,甚倨傲与我道:‘姐姐好兴致,满园的美景竟比不得姐姐手里这把匕首,不过妾身只怕姐姐这般戾气太重,伤了这满园春色。’

      我平素在恪辰身边见到的蝶衣甚是温婉淑良,并不似这般桀骜的,我知恪辰对她的情义,所以并不打算招惹她,回手把匕首收进袖子,起身准备离开。

      也不知那天蝶衣是撞了什么邪风,竟转身挡在我面前,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甚是讨厌,道:‘姐姐想必心里也是知道的,君上对你的情意并不是很深,你只不过是君上豢养的杀人工具罢了,怎么还这么执迷不悟,妄想着像我们一样可以日夜服侍在君上身侧呢?’

      说完她咯咯咯的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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